本章的理论基础和博弈分析结论都显示,适度负债,有助于缓解公司内部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激励、约束经理人员,克服代理问题,并且实现控制权的重新安排;同时,债权人以“相机控制”的方式,在公司治理中担任重要的角色。具体来讲,负债融资的治理效应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2.4.1 财务杠杆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公司中,经理人员有追求额外消费的积极性,这将给企业带来价值损失,即“代理成本”。这样,一方面经理人所带来的代理问题降低了公司估价,另一方面,负债融资会通过增加经理人员相对持股份额激励经理人员努力工作,进而降低代理成本。
此外,和股权融资相比,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债务契约的明确保护。当企业违反契约或资不抵债时,债权人通过处理抵押资产和迫使企业破产等制约性方式行使权力,这将对公司经理人员产生一种强制性约束。经理人员必须考虑债务到期时,公司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或其他可变现资产,否则就会面临诉讼或破产。而且,随着财务杠杆比率的增加,经理人所控制的自由现金流量(Free Cash Flow)将会下降,进而抑制经理人员的过度投资行为。但是,采用负债融资将导致经理人员倾向于投资高风险的项目。因为债券是一种固定收益的金融证券,如果利用负债融通的资金报酬率远远大于利息率,项目投资的相当份额将归属于拥有股份的股东和经理人员所有,而项目投资失败的风险将由债权人、股东和经理人员共同承担。因此,无论股东还是经理人员都有投资高风险项目的动力。
2.4.2 财务杠杆的破产机制和相机控制机制
债务融资被普遍认为是与破产联系在一起的硬约束机制。破产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经理人员的最大惩罚。因为,企业破产不仅会导致经理人员对企业支配权的丧失,而且破产的“劣迹”反映在经理人市场上,其社会名誉和地位就会下降,这将直接影响他的再就业前景。在这种潜在压力下,经理人员不得不努力提高公司的业绩。
在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债权人并不拥有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当破产时,债权人将介入企业的经营并进一步获得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所以,破产不应仅被视为对债权人的最终补偿机制,关键的问题是由于负债的存在而引发的破产使控制权从股东转移给债权人成为可能。金融证券所有者在企业所有权上的配置问题就是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中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分配的制度安排问题。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选择不同的负债水平就意味着选择不同的治理结构。在不同的参数(如企业收益、债务约束等)设定下,相应地存在不同的、有效率的控制权安排或治理结构,在一定条件下相机控制是有效率的。在现实经济中,标准的债务契约是实现相机控制的一种自然方式,即债务契约本质上内涵着控制权的配置。
2.4.3 财务杠杆的银行监控机制
银行作为公司债务结构中主要的债权人,凭借其与公司独特的关系——拥有公司充分的信息,在公司中有重大利益,有监控公司能力——使得它便于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作用。特别地,就主银行体制而言,主银行还具备了有别于其他外部控制源的三个优势:(1)主银行在联合监督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利用掌握的信息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有效地约束经理。(2)大、小银行组成的银行团中,由各大银行分别担任自己关系公司的主银行,担当监控公司职责,以节约稀缺的监督资源。(3)以银行贷款为基础的相机控制,导致公司经营不佳时其控制权自动由经营者转向主银行。但是应该看到,主银行体制中债权的这种治理效应,是以主银行的股东身份作为支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