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变量描述及定义
我们用现金股利支付意愿、每股现金股利和现金股利支付率三个变量来代理公司的股利支付行为。为了区分各个竞争性假说的解释力,我们设置的关键解释变量包括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终极控制人控制权减去现金流权(代理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分离程度,控制权超过现金流权的数额越大,分离程度越高)和股权分置改革虚拟变量。我们用公司资产规模对数、资产负债率、权益报酬率和成长能力托宾Q作为研究的控制变量。已有文献表明,资产规模大和权益报酬率高的公司倾向于支付较多的现金股利,资产负债率高和成长能力强的公司倾向于支付较少的现金股利。我们也包括了行业虚拟变量来控制行业差异可能对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
8.3.2 研究方法及计量模型设定
都为负,除在股利支付意愿回归中系数不显著外,在每股现金股利和股利支付率回归中显著。表明股权分置改革后随着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的增加,其支付现金股利的数额和比率显著减少,这不符合标准代理理论的结果模型或替代模型的预测,而符合股权分置改革前现金股利是一种掠夺手段的预测。由于现金股利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变成了一种控制行为,终极控制人的激励发生了变化,随着现金流权的增加,其支付现金股利的数额显著减少。由现金流权的系数和股权分置改革虚拟变量乘积的系数,我们可以计算得到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与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的意愿、每股现金股利支付额和现金股利支付率的回归系数分别为1.246、0.07、0.19,整体上随着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的增加,支付现金股利的意愿和数额都在增加。这可能是由于随着终极控制人现金流权的增加,其和外部股东的利益更趋一致,因此其更愿意支付较多的现金股利。其他变量方面,资产规模和权益报酬率与公司现金股利支付意愿和数额都正相关,资产负债率和公司现金股利支付意愿和能力负相关,这和已有的经验结果一致,我们没能发现成长能力和公司现金股利支付行为相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