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社会不仅是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历史进程,也是一个从片面发展向全面发展的历史进程。他们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经历一个过渡时期就进入未来社会。未来社会自身的发展也要经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马克思曾经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第一次提出了共产主义社会两个发展阶段的学说,即共产主义社会将经历“第一阶段”到“高级阶段”的发展过程。他还说:“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的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从旧社会脱胎出来的,而高级阶段是在第一阶段完全巩固和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的。两个阶段的区别在于其成熟和发展程度不同,由此又决定了社会生产关系以及人的自身发展程度上的差别。这两个阶段又是相互衔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第一阶段的必要准备,高级阶段是第一阶段发展的必然趋势。从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到高级阶段的过程,就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消除旧社会痕迹的过程。在处理二者的关系上,必须坚持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的统一,正确把握共产主义两个阶段的区别和联系。既不能超越低级阶段,把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任务提到第一阶段来完成,混淆两个阶段的界限,犯急于求成、冒进的错误;又不能忽视它们之间的密切联系,看不到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趋势和共产主义的前景。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未来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894年1月9日恩格斯在致意大利友人朱·卡内帕的信中,引述了《共产党宣言》中这句话作为对未来社会的一个基本看法。他说,除了从《共产党宣言》中摘出这段话外,再也找不出合适的词句了。由此可见,未来社会的本质规定是在自由人的联合体中实现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关于这个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多处表述过。他们认为,未来社会就是一个“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马克思认为:“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这样一种经济形态。”
关于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恩格斯作过明确的阐述和概括:“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并且不会因此而危及这个社会的基本条件。”“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最终,“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只是从这时起,“人在一定意义上才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人们才完全自觉地创造自觉的历史。”
二、列宁的初步探索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把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明确论证为社会主义,以区别于它的高级阶段;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又提出将社会主义划分为几个阶段的思想。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说:“马克思具体地分析了这种没有资本主义存在的社会的生活条件,他说:‘我们这里所说的《在分析工人党的纲领时》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就是这个刚刚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的在各方面还带着旧社会痕迹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
但是,“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还不能做到公平和平等,因为富裕的程度还会不同,而不同就是不公平。但是人剥削人已经不可能了,因为已经不能把工厂、机器、土地等生产资料攫为私有了。马克思通过驳斥拉萨尔泛谈一般‘平等’和‘公平’的含糊不清的小资产阶级言论,指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进程,说明这个社会最初只能消灭私人占有生产资料这一‘不公平’现象,却不能立即消灭另一不公平现象:‘按劳动’(而不是按需要)分配消费品”。“因此,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资产阶级权利’没有完全取消,而只是部分地取消,只是在已经实现的经济变革的限度内取消,即只是在同生产资料的关系上取消。资产阶级权利’承认生产资料是个人的私有财产。而社会主义则把生产资料变为公有财产。在这个范围内,也只是在这个范围内,资产阶级权利’才不存在了。”“但是它在它的另一部分却依然存在,依然是社会各个成员间分配产品和分配劳动的调节者(决定者)。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对等量劳动给予等量产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也已经实现了。但是,这还不是共产主义,还没有消除对不同等的人的不等量(事实上是不等量的)劳动给予等量产品的‘资产阶级权利’。”
由于列宁有了社会主义的实践,他的探索,尤其是新经济政策之后,思路显得更加清晰起来。
(一)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
1922年,列宁在《俄国革命的五年和世界革命的前途——在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说:“国家资本主义较之我们苏维埃共和国目前的(即当时的)情况,将是一个进步。如果国家资本主义在半年左右能在我国建立起来,那将是一个很大的胜利,那将极其可靠地保证社会主义一年以后在我国最终地巩固起来而立于不败之地。”他认为:如果我们先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然后再实行社会主义,那就好了。为什么呢?“我之所以要特别强调这一方面,是因为我认为只有注意到这一点,第一,才能说明现在的经济政策是什么;第二,才能由此作出对于共产国际也很重要的实际结论。我不能说我们事先已有一个准备好了的退却计划,这是没有的。这短短几行论战性的文字,在当时绝不是什么退却计划。例如,很重要的一点,即对国家资本主义具有根本意义的贸易自由,在这里就一个字也没有提到。但这毕竟提出了一个大致的、还不明确的退却思想。我认为无论从经济制度至今还很落后的国家来看,或是从共产国际和西欧先进国家来看,我们都应当注意到这一点。比方说,我们现在正在制定纲领。我个人认为,我们最好现在对所有的纲领只作一般的讨论,即所谓一读,然后送去付印,但不在现在,不在今年最后作出决定。为什么呢?我想首先当然是因为我们对这些纲领未必都很好地考虑过。其次还因为我们几乎根本没有考虑过可以退却和保障这一退却的问题。而这一问题在世界上发生了像推翻资本主义和十分艰难地建设社会主义这样根本变化的时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我们不仅必须知道当我们直接转入进攻而且取得胜利的时候,应该怎样行动。在革命时期这并不怎么困难,也不怎么重要,至少这不是最有决定意义的。进行革命时,常常会有敌人张皇失措的时候,如果我们在这样的时候向他们进攻,就会容易取胜。但这还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因为我们的敌人如果相当沉着,他就会预先集结力量,等等。那时他会很容易挑动我们去进攻,然后把我们抛回到好多年前的境地。所以我认为,我们应当作好有可能退却的准备,这种思想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不仅从理论上来看是如此。即使从实践上来看,凡是在不久的将来准备直接向资本主义进攻的政党,现在也应当考虑一下如何保障自己退却的问题。我认为,除了从我国革命经验中吸取其他一切教训外,如果我们还能注意到这个教训,那么,这对我们不但没有任何害处,而且在许多场合下很可能对我们有好处。”
(二)不要轻易地把社会主义带到农村去
1923年1月2日,列宁在日记中写道:“说了‘共产主义’这几个字,我要赶快声明一下,以免引起误会或过于机械的理解。绝不能把这话理解为我们应当马上把纯粹的和狭义的共产主义思想带到农村去。在我们农村中奠定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之前,这样做对于共产主义可以说是有害的,可以说是致命的。”“不能这样做。应当从建立城乡间的交往开始,绝不给自己提出向农村推行共产主义这种事先定下的目标。这种目标现在是达不到的。这种目标是不合时宜的。提出这种目标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在《论合作社》一文中,他又说:“毫无疑问,合作社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是集体的资本主义机构。同样毫无疑问,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现实中,当我们把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但必须是建立在公有土地上的,必须是处在工人阶级的国家政权监督下的)同彻底的社会主义类型的企业(无论生产资料或企业占有的土地以及整个企业都属于国家)连接起来的时候,这里也就出现了第三种企业的问题,即合作企业的问题,从原则意义上说,这种企业以前是没有起过独立作用的。在私人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前者是集体企业,后者是私人企业。在国家资本主义下,合作企业与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首先是私人企业,其次是集体企业。在我国现存制度下,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但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如果它占用的土地和使用的生产资料是属于国家即属于工人阶级的。”
(三)社会主义的实现是“要有相当的物质基础”的
“我们的敌人曾不止一次地对我们说,我们在一个文化不够发达的国家里推行社会主义是冒失行为。但是他们错了,我们没有从理论(一切书呆子的理论)所规定的那一端开始,我们的政治和社会变革成了我们目前正面临的文化变革,文化革命的先导。”“现在,只要实现了这个文化革命,我们的国家就能成为完全社会主义的国家了。但是这个文化革命,无论在纯粹文化方面(因为我们是文盲)或物质方面(因为要成为有文化的人,就要有相当发达的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要有相当的物质基础),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异常困难的。”针对有些人急于实现社会主义的认识,列宁批评道:“为什么我们会干出蠢事来呢?这是不难理解的,因为第一,我们是落后的国家。第二,我们的教育程度极低。第三,我们得不到外援。”
这些思想的提出,为中国共产党探索社会主义道路和发展的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三、毛泽东的探索
经过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个重要思想。当中国共产党宣布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的时候,毛泽东在1956年1月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上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已经进入,但尚未完成。可见,此时毛泽东已将社会主义分为“进入”和“完成”两种状态。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说:“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又将社会主义的“建立”和“建成”作了严格区别。同时提出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但是,“它又很不完善”的观点。
1959年,他在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指出:“社会主义这个阶段,又可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那么,“建成”社会主义,或者“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需要多长的时间呢?毛泽东在1962年1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上说:“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在中国,五十年不行,会要一百年,或者更多的时间。”这一结论,是在与资本主义300多年发展程度比较的基础上得出的。同时,他还批评了一些同志认为50年即建成社会主义的想法,其理由是“中国的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加上“在社会主义建设上,我们还有很大的盲目性”,因此,“要赶上和超过世界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一百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
由于种种原因,毛泽东的这一开拓性探索没有继续进行下去。但是,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在发展中要分两个阶段,中国处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中国的国情是“人口多,底子薄,经济落后”,建成社会主义要100多年时间的观点,以及后来的错误给人们留下深刻的教训,无疑从正反两个方面给人以重要启示,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产生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