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类物质及其运动变化。
五行最初指“五材”,即木、火、土、金、水这五种常见物质。《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
“五行”一词,最早见于《尚书·洪范》,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这个时期的五行,已经不单指五种具体物质,而上升为抽象的哲学概念,即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中国古代人把自然界的事物、现象分成木、火、土、金、水五大类,并用木、火、土、金、水间的相互作用解释万事万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
五行学说是研究木、火、土、金、水五类物质的特性、归类方法及调节机制,并用以阐释世界万物的发生、发展、变化及相互关系的一种中国古代哲学学说。五行学说对中医学理论体系有深刻影响。
一、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一)五行的特性
以木、火、土、金、水五种具体物质的特点为基础,形成了五行的观念。这一观念是事物和现象的归类依据。《尚书·洪范》将五行概括为:“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
“木曰曲直”:“曲”,即屈。“直”,即伸。“曲直”,指植物具有能曲能直的生长特性,引申为凡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木。
“火曰炎上”:“炎”,有焚烧、炎热、光明之义。“上”,即上升。“炎上”,指火具有炎热、上升、光明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炎热、上升、光明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火。
“土爰稼穑”:“爰”通“曰”。“稼”,即种植谷物。“穑”,即收获谷物。“稼穑”,指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土。
“金曰从革”:“从”,即顺。“革”,即变革。“从革”,指金属由矿石冶炼变革而来,质地沉重,可作兵器以杀戮,引申为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金。
“水曰润下”:“润”,即滋润。“下”,即向下。“润下”,指水具有滋润、下行的特点,引申为凡具有滋润、下行、寒凉、闭藏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水。
从上面可以看出,五行学说所说的木、火、土、金、水,已经不单指五种具体物质,而是五类特性的集合。
(二)事物和现象的五行归类
中医学以天人相应的观念为指导,以五行为中心,以空间上的五方、时间上的五季、人体的五脏为框架,对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及人体的生理病理现象进行归纳分类,从而把人的生命活动和自然联系起来,形成了描述人体内外环境的五行结构系统,用以说明人体的统一、人与环境的统一。
按照五行对事物或现象进行归类,主要方法有两种:
1.取象比类
取象比类即通过观察而获取事物、现象的形象(形态、作用、性质),将该形象与上述五行特性作比较,以确定其五行归属。例如,以方位配五行:
日出东升,与木的升发特性相似,故东方属木;
南方炎热,与火的特性类似,故南方属火;
日落于西方,与金的沉降特性类似,故西方属金;
北方寒冷,与水的特性相类似,故北方属水;
中原地带土地肥沃,万物繁茂,与土的特性类似,故中央属土。
2.推演络绎
推演络绎指根据已知五行归属的某些事物或现象,推演出与之相关的事物或现象的归属。例如,已经知道肝属木,又由于肝合胆、主筋、其华在爪、开窍于目,所以推演得出胆、筋、爪、目皆属木;同理,心属火,小肠、脉、面、舌与心相关,也属火;脾属土,胃、肌肉、唇、口与脾相关,也属土;肺属金,大肠、皮肤、毫毛、鼻与肺相关,也属金;肾属水,膀胱、骨、发、耳、二阴与肾相关,也属水。
(三)五行之间的相互作用
五行学说用木、火、土、金、水间的相互作用来解释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发生、发展与变化。五行之间的相互作用包括两大类:一是正常状态时的五行相生、相克及制化;二是异常状态时的五行相乘、相侮和母子相及。
1.五行的相生、相克
(1)相生
相生指木、火、土、金、水之间递相资生、助长、促进。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以火为例:
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木为火之“母”。
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土为火之“子”。
(2)相克
相克指木、火、土、金、水之间递相克制、制约。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以木为例:
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
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之“所不胜”。
五行相生和五行相克,是既相反又相成的两面。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保持动态平衡和协调发展。明代医家张景岳《类经图翼·运气上》:“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例如,木的“生我”者为水,木的“我生”者为火,而水又能克火,这是生中有克;木的“克我”者为金,木的“我克”者为土,而土又能生金,这是克中有生。
五行相生相克,维持着事物的平衡协调,推动事物稳定有序地变化发展,这就是五行制化。《素问·六微旨大论》:“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
2.五行的相乘、相侮
(1)相乘
相乘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胜”的过度制约或克制。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
导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
“太过”导致的相乘,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亢盛,对其“所胜”之行的克制超过正常限度,致使其“所胜”之行虚弱,从而导致五行的协调关系被破坏。
以木克土为例:
正常情况下,木克土,土为木之“所胜”。若木气过于亢盛,对土克制太过,可致土的不足。这种由木的亢盛而引起的相乘,称为“木旺乘土”。
“不及”导致的相乘,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难以承负其“所不胜”之行施于它的正常限度的克制,使其更虚弱。
仍以木克土为例:
正常情况下,木能制约土,若土气不足,木虽然处于正常水平,土仍难以承负木的克制,造成木乘虚侵袭,使土更为虚弱。这种由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称为“土虚木乘”。
(2)相侮
相侮指五行中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向制约和克制。五行相侮的次序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导致五行相侮的原因,也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
“太过”所致的相侮,指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强盛,使原来克制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例如,木气过于亢盛,其“所不胜”行,即金不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造成“木反侮金”的逆向克制现象。这种现象称为“木亢侮金”。
“不及”所致的相侮,指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不仅不能制约其所胜的一行,反而受到其所胜行的“反克”。例如,正常情况下,金克木,木克土。若木过度虚弱,不但金乘木,而且土也会因木的衰弱而“反克”木。这种现象称为“木虚土侮”。
总之,五行的相乘和相侮,都是反常的相克现象,两者有区别,也有关联。区别在于,前者是按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的过度克制,后者是按五行相克次序的反方向发生的克制。关联则在于,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
例如,木过强时,木既可乘土,也可侮金;金虚时,既可受到木侮,也可受到火乘。《素问·五运行大论》:“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这是对五行相乘相侮的成因及相互关系的很好说明。
五行的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种情况,皆属于五行之间相生关系异常的变化。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影响到其母行,终致子母两行皆异常。详见下文“相生关系的传变”。
二、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一)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1.运用五行的特性论述五脏的生理功能
例如:
木有生长、升发、舒畅、条达之性,肝疏泄气机,喜条达恶抑郁,故肝属木。
火有温热、向上、光明之性,心阳温煦人体,故心属火。
土有生化、承载、受纳之性,脾主运化,营养脏腑形体,为气血生化之源,故脾属土。
金有沉降、肃杀、收敛之性,肺具有清肃之性,故肺属金。
水有滋润、下行、寒凉、闭藏之性,肾有藏精、主水之功能,故肾属水。
2.构建天人一体的五脏系统
五行学说以五脏为中心,把人的形体、官窍、精神、情志等分归五脏,构建以五脏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统。同时,又把自然界的五方、五气、五色、五味等与人体的五脏联系起来,建立了以五脏为中心的天人一体系统,把人体内外环境联结成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
3.运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论阐述脏腑间的联系
以五行相生说明五脏之间的资生关系。例如,脾生肺即土生金,如脾气运化,化气以充肺;肾生肝即水生木,如肾藏精以滋养肝血,肾阴资助肝阴以防肝阳上亢。
以五行相克说明五脏之间的制约关系。例如,肝制约脾即木克土,如肝气条达,可疏泄脾气之壅滞;脾制约肾即土克水,如脾气之运化水液,可防肾水泛滥。
以五行制化说明五脏之间的协调平衡。每一脏的功能,因为有他脏的资助而不致虚损,又因为有他脏的制约、克制而不致过亢。例如,脾(土)之气,虚则有心(火)生之,亢则有肝(木)克之;肺(金)气不足,脾(土)可生之;肾(水)气过亢,脾(土)可克之。
应当指出的是,脏腑功能是复杂的,脏腑间的关系也是复杂的。仅用五行学说不足以阐释五脏的所有功能,仅用五行生克制化关系也难以完全说清五脏间的复杂关联。
(二)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1.阐释五脏病变的传变
五脏中某一脏有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疾病也可以传至本脏,这种病理上的相互影响,称为传变。
用五行学说阐释五脏病变的传变,可分为两类:相生关系的传变,相克关系的传变。
(1)相生关系的传变
相生关系的传变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类。
母病及子,即母脏之病传及子脏。例如,肾属水,肝属木,水能生木,故肾为母脏,肝为子脏。肾病及肝,即母病及子。母病及子,多属母脏不足、累及子脏亏虚的母子两脏皆虚的病证,如临床常见肾阴不足、不能涵养肝木而致的肝阳上亢证,即母病及子的传变。
子病及母,即子脏之病传及母脏。例如,肝属木,心属火,木能生火,故肝为母脏,心为子脏。心病及肝,即子病及母。子病及母,既有子脏虚导致母脏也虚的虚证,如临床常见的心血不足、累及肝血亏虚而致的心肝血虚证;又有子脏盛导致母脏也盛的实证,如心火旺盛、引动肝火而致的心肝火旺证;另外,还有子脏盛导致母脏虚的虚实夹杂病变,如肝火亢盛、下劫肾阴以致肾阴亏虚等。
(2)相克关系的传变
相克关系的传变包括“相乘”和“相侮”两类。
相乘,即相克太过致病。
造成五脏相乘的原因有两类:一是某脏过盛,致使其“所胜”之脏受到过分克伐;二是某脏过弱,不能耐受其“所不胜”之脏的正常克制,出现相对的克伐太过。
以肝木和脾土之间的相克关系为例,相乘传变就有“木旺乘土”(即肝气乘脾)和“土虚木乘”(即脾虚肝乘)两种情况。由于肝气郁结或肝气上逆,影响脾胃的运化功能,症见胸胁苦满、脘腹胀痛、泛酸、泄泻等,称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虚弱,不能耐受肝气的克伐,症见头晕乏力、纳呆嗳气、胸胁胀满、腹痛泄泻等,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即反向克制致病。
造成五脏相侮的原因也有两类:一是太过相侮,指由于某脏过于亢盛,导致其“所不胜”之脏无力克制、反被其克。例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由于暴怒而致肝火亢盛,肺金不仅无力制约肝木,而且反遭肝火的反向克制,出现急躁易怒、面红目赤,甚则咳逆上气、咯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症状,称为“木火刑金”。
二是不及相侮,指由于某脏虚损,导致其“所胜”之脏出现反克。如脾土虚衰,不能制约肾水,出现全身水肿,称为“土虚水侮”。
五行学说认为,按相生规律传变时,母病及子病情轻浅,子病及母病情较重;按照相克规律传变时,相乘传变病情较深重,而相侮传变病情较轻浅。
2.阐释五脏发病与季节的关系
五脏外应五时,所以,五脏发病的一般规律是在其所主之时受邪而发病,即春天多发肝病,夏天多发心病,长夏多发脾病,秋天多发肺病,冬天多发肾病。《素问·咳论》:“五脏各以其时受病……乘秋则肺先受邪,乘春则肝先受之,乘夏则心先受之,乘至阴则脾先受之,乘冬则肾先受之。”
五行生克乘侮规律,并不能完全说清五脏功能间的复杂联系,更难以完全阐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素问·玉机真藏论》已指出这一点:“其卒发者,不必治于传,或其传化有不以次。”所以对于疾病的五脏传变,不能完全囿于五行生克乘侮规律,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去把握。
(三)指导疾病的诊断
五行学说把五脏与外部的五色、五音、五味等对应起来,所以,观察经望、闻、问、切四诊搜集到的外部表现,依据五行归类和五行生克乘侮规律,可以推测病变部位,了解病情进展,判断预后。
1.确定五脏病变部位
以本脏所主之色、味、脉,诊断本脏之病。如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见弦象,可以诊断为肝病;面见赤色,口味苦,脉象洪,是心火亢盛之病。
以他脏所主之色、味、脉,确定五脏相兼病变。若脾虚病人,而面见青色,为木来乘土,是肝气犯脾;心脏病人,而面见黑色,为水来乘火,多见于肾水上凌于心。
2.判断预后
(1)面部色诊
内脏疾病及其相互关系的异常变化,可从面部色泽的变化中表现出来,所以可以根据“主色”和“客色”的变化,依据五行生克关系,推测病情的顺逆。“主色”是指五脏的本色,“客色”为应时之色。“主色”胜“客色”,其病为逆;反之,“客色”胜“主色”,其病为顺。清代吴谦《医宗金鉴·四诊心法要诀》:“肝青心赤,脾脏色黄,肺白肾黑,五脏之常。脏色为主,时色为客。春青夏赤,秋白冬黑,长夏四季色黄。常则客胜主善,主胜客恶。”
(2)色诊和脉诊结合
如肝病色青而见弦脉,色脉相符;如果不得弦脉而反见浮脉,则属相胜之脉,即克色之脉,为逆,预后不良;若得沉脉,则属相生之脉,即生色之脉,为顺,预后较好。
疾病的表现千变万化,要作出准确诊断,必须坚持“四诊合参”,不可拘泥于五行,以免贻误治疗。
(四)指导疾病的治疗
1.指导脏腑用药
不同的药物有不同的颜色、气味。以颜色分,有青、赤、黄、白、黑“五色”;以气味辨,则有酸、苦、甘、辛、咸“五味”。
药物的五色、五味与五脏的关系是以天然色味为基础,以其不同性能与归经为依据,按照五行归属来确定的。即青色、酸味入肝;赤色、苦味入心;黄色、甘味入脾;白色、辛味入肺;黑色、咸味入肾。
例如,白芍、山茱萸味酸,入肝经以补肝之精血;丹参色赤、味苦,入心经以活血安神;石膏色白、味辛,入肺经以清肺热;白术色黄、味甘,入脾经以补益脾气;玄参、生地色黑、味咸,入肾经以滋养肾阴等。临床用药,除色、味外,还须结合药物的“四气”(寒、热、温、凉)和脉象的升降浮沉等综合分析,辨证应用。
2.控制疾病的传变
根据五行生克乘侮理论,五脏中一脏有病,可以传及其他四脏,发生传变。所以临床上除对所病的本脏进行治疗外,还要依据传变规律治疗其他脏腑,以防止其传变。例如,肝气太过,或郁结或上逆,木亢则乘土,病将及脾胃,此时应在疏肝平肝的基础上预先培其脾气,使肝气得平,脾气得健,则肝病不得传于脾。这就是《难经·七十七难》所说的“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这里的“实其脾气”,就是指在治疗肝病的基础上佐以补脾、健脾。
疾病的传变与否,主要取决于脏气盛衰。“盛则传,虚则受”,这是五脏疾病传变的基本规律。在临床中,我们既要根据五行生克乘侮关系,掌握五脏病变的传变规律,防患于未然,同时也要依据具体病情辨证施治,切勿将其当作教条,机械地套用。
3.确定治则治法
(1)运用五行相生规律治疗疾病
基本治疗原则是补母和泻子,即《难经·六十九难》所说的“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补母适用于母子关系的虚证;泻子适用于母子关系的实证。
依据五行相生规律的治法,常用的有四种:
滋水涵木法:即滋肾阴以养肝阴的治法,又称滋肾养肝法、滋补肝肾法。适用于肾阴亏损而肝阴不足,甚或肝阳上亢之证。
益火补土法:即温肾阳以补脾阳的治法,又称温肾健脾法、温补脾肾法。适用于肾阳衰微而致脾阳不振之证。需要说明的是,按五行生克次序来说,心属火,脾属土,火不生土应当是心火不生脾土,而益火补土应当是温心阳以暖脾土。但自命门学说兴起以来,多认为命门之火具有温煦脾土的作用。所以临床多把益火补土法用于肾阳(命门之火)衰微而致脾失健运之证。
培土生金法:即健脾生气以补益肺气的治法。主要用于脾气虚衰,生气无源,以致肺气虚弱之证。肺气虚衰,兼见脾运不健者,也可应用此法。
金水相生法:即滋养肺肾之阴的治法,又称滋养肺肾法。主要用于肺阴亏虚,不能滋养肾阴,或肾阴亏虚,不能滋养肺阴的肺肾阴虚证。
(2)运用五行相克规律治疗疾病
基本治疗原则是抑强而扶弱。抑强,适用于相克太过引起的相乘和相侮。扶弱,适用于相克不及引起的相乘和相侮。
依据五行相克规律的治法,常用的也有四种:
抑木扶土法:即疏肝健脾或平肝和胃,以治疗肝脾不和或肝气犯胃病证的治法,又称疏肝健脾法、调理肝脾法(或平肝和胃法)。适用于木旺乘土或土虚木乘之证。临床应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抑木或扶土有所侧重,用于木旺乘土之证,则以抑木为主,扶土为辅;用于土虚木乘之证,则以扶土为主,抑木为辅。
培土制水法:即健脾利水,以治疗水湿停聚病证的治法,又称敦土利水法。适用于脾虚不运、水湿泛滥而致水肿胀满之证。
佐金平木法:即滋肺阴、清肝火,以治疗肝火犯肺病证的治法,又称滋肺清肝法。适用于肺阴不足、右降不及的肝火犯肺证。肝火亢盛,左升太过,上炎侮肺,耗伤肺阴的肝火犯肺证,当以清肝平木为主,兼滋肺阴以肃降肺气。
泻南补北法:即泻心火、补肾水,以治疗心肾不交病证的治法。适用于肾阴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济,心肾不交之证。因心主火,火属南方;肾主水,水属北方,所以称泻南补北法,又称泻火补水法、滋阴降火法。若心火独亢于上,不能下交于肾,则以泻心火为主;若肾水不足,不能上奉于心,则以滋肾水为主。另外,肾阴虚可致相火偏旺,也称水不制火,但这属于一脏本身的阴阳偏盛偏衰,与五行生克中的水不克火不可混淆。
根据五行相生相克规律确立治则治法,须分清主次,方能保证治疗效果。或以治母为主,兼顾其子;或以治子为主,兼顾其母。或以抑强为主,扶弱为辅;或以扶弱为主,抑强为辅。
4.指导针灸取穴
在针灸疗法中,针灸学家把手足十二经近手足末端的井、荥、输、经、合“五腧穴”,分别配属木、火、土、金、水五行。在治疗脏腑病证时,根据病情,以五行的生克规律,进行选穴治疗。例如,治疗肝虚证时,根据“虚则补其母”的原则,取肾经的合穴(水穴)阴谷,或本经合穴(水穴)曲泉进行治疗。再如,治疗肝实证,根据“实则泻其子”的原则,取心经荥穴(火穴)少府,或本经荥穴(火穴)行间治疗,以达到补虚泻实,恢复脏腑正常功能的效果。
5.指导情志疾病的治疗
人的情志活动属五脏功能之一,情志活动异常会损伤相应内脏。五脏间存在相生相克关系,人的情志变化也有相互抑制作用。运用不同情志间的相互抑制关系达到治疗目的,这就是情志疾病治疗中所说的“以情胜情”之法。《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怒伤肝,悲胜怒……喜伤心,恐胜喜……思伤脾,怒胜思……忧伤肺,喜胜忧……恐伤肾,思胜恐。”
运用五行生克规律阐释疾病的治疗,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但不是所有疗法都能用五行生克规律来解释。所以,我们既要掌握五行生克规律,又要根据临床实际情况辨证论治。
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原为两种不同的学说,各有其特点:
阴阳学说主要是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说明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或相对立的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着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和相互转化的关系。如在说明生命活动时,阴阳学说认为人体是一个复杂的对立统一体,这个统一体是脏腑经络等各种相互对立的阴精和阳气相互作用的体现,从而建立了生命就是对立统一运动的学术观点。所以,阴阳对立统一的分析方法就成了中医学认识和分析人体生理功能、病理变化的根本方法,也是其指导诊断和防病治病的根本方法,贯穿于中医学的各个方面。
五行学说主要以五为基数来阐释事物之间的关系。该学说认为人的生命既不是内在脏器的孤立活动,也不是与外界环境毫不相关的,人体中的各个脏器具有相生相克的联系与制约关系,与外界环境同样存在着相生相克的联系和制约关系。它具体阐明了机体内部及其与外界环境的整体性联系。
阴阳学说与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常常是综合运用的。正如张景岳所说:“五行即阴阳之质,阴阳即五行之气,气非质不立,质非气不行。行也者,所以行阴阳之气也。”(《类经图翼·卷一·五行通论》)
§§第二章 藏象
1.藏象的基本概念。
2.五脏的生理功能、生理特性及脏腑之间的关系。
3.五脏与形体、官窍、五志、五液、五时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