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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文人风骨

因为写过一篇有关周作人历史的文字,受到诮议,嘲之曰“奉旨骂贼”。其实,既是贼,奉旨骂,或者,不奉旨骂,又有什么关系?只要骂的这一位,确实做过贼骨头,骂就没有错。举例而言,总不能因为这个贼的面孔长得标致,你爱之弥切,喜之弥甚,就容不得别人骂他。或者,也不以因为这个贼写了一手漂亮毛笔字,你欣赏备至,五体投地,就要我们忘了他的贼身份。

贼就是贼,一定要把贼当神仙供,“天地君亲师”后加上这个贼,香火供奉,那是个人自由;但不许别人讲这个贼的一句坏话,那就是霸道了。孔夫子早就说过:“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总不能因时代“进化”,思想“解放”,到了对汉奸、卖国贼,人人必得“捧”之的地步吧?

清人刘声木在其《苌楚斋随笔》卷二《南宋邓肃等论扬雄》中讲到:“扬雄,后世以其能文,极力为之文过……好其文,并及其人,欲使其弥天罪恶消灭于无形。其颠倒是非,淆乱黑白,居心尚堪问乎!”看来,因其能文,而为其文过者,古已有之,也就不觉得有什么新鲜感了。

中国旧时文人,都讲“道德文章”;从理论上说,文人的“道德”和“文章”,两者应该是统一的,或尽量做到统一。但是,几千年来,相当多的人并不“道德文章”,甚至更有文章甚好而道德极差的文人。怎么办?一般都采取不深究的办法,只当看不见,何况中国人有隐恶扬善的美德。

在吉隆坡郊外黑风洞,遭遇了一群鸽子。

对于当汉奸的周作人,其实大家一直心照不宣,向来是道德归道德,文章归文章分开来看他的。50年来,相安无事,大家也约定俗成,作如是观。近年来,忽然发现这是一座“金”矿,出版他的书,可以卖钱,于是猛出;写他的文章,可以得稿费,于是猛写,为他鸣冤叫屈,可以捞一顶“拨正反乱”的桂冠,于是猛来劲。

本来是个粪桶,盖住了,掩鼻而过,也就拉倒。偏要插进搅屎棍去,于是,恶臭熏天。这就是时下在周作人屁股后面,那班老的少的拥簇者做的“好”事。

本来,过分侈谈他文章如何的好,竭力忽略他道德实在的差,已经相当违背客观事实,混淆视听。迩来,更是变本加厉,金身重塑,香火供奉,连他那段当华北伪政府教育总监,为虎作伥的丑史,也因为文学行情看好,跟着要改写,那就真是岂有此理的混账了。

贰臣,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就够可耻的了。汉奸,比贰臣更遭人唾弃,更让人痛恨。因为贰臣只是叩了上一朝皇帝的头后,转过脸来又向下一朝皇帝山呼万岁而已,虽然这种迅速的转变,很不要脸,起劲地向新主子献媚,令人恶心。但在罪恶的层次上,比起当东洋或西洋的哈巴狗之流,或许要差池一些。因为,贰臣过了几朝几代以后,丑恶的色彩相对淡化,而中国人对认贼作父的汉奸,是永远也无法宽恕的。

这也是以往抗日题材影片中的维持会、新民会、皇协军、翻译官这类俗称“二鬼子”的角色,为什么无一不被刻画到坏得流油,无一不让人恨得牙痒的缘故。有时候替编、导、演想,难道不怕落入脸谱化、程式化的窠臼?后来,悟通了,对于中国人来讲,像汉奸这样的话题,是做不得翻案文章的。涉及到民族感情、国家尊严、人心所向、全民认知的原则问题,则尤其不可以冒天下之大不韪,逆大多数中国人的意志。

80年代初,有一位颇有名气的作家试图突破,想出出抗战题材之新,写出一部电影文学剧本来,讲述一个被日本鬼子强奸的中国农村妇女生出来的孩子的故事。剧本的最初标题,颇为直露,就叫《孽种》,冲这两个字,大概也就想象出会有些什么情节了。这是一个令人从生理到心理都感到很不舒服的题材,听说,后来改了,如何改,改得怎样,也就不知下文了。

显然,此公这部电影文学的构思,是受到西方时尚流行的影响或者诱惑。当时,重新思考战争和战争中的人性,成为文学和影片正当时令的题材。于是,洋作家,洋导演,出了这样一个畅销的名堂以后,可怜的扁脸黄皮的中国作家、中国导演,也就跟着“克隆”。反正咱们中国地大人多,要什么故事,有什么故事,要什么人物,有什么人物,准还能学得像模像样。

这类作品,说得好听些,叫借鉴,说得不好听些,叫模仿,是那些缺乏想象力和创造力,更缺乏自信心的文学家、艺术家,偷工省力之举。但是,老兄啊!被外国人牵着鼻子走的时候,千万不能忘记你身体里流着的是中国人的血脉,总不能数典忘祖。这祖,就是血管里数千年文化传统熏陶下的价值观。外国人或许能够容忍这个“孽种”,中国人,至少那些尚未完全西化的中国人,对这个“孽种”,会感到心堵得慌。

中国人不但对于外国,甚至对于外族,乃至于对于同一族群的不同阵营、不同集团、不同派别,也会泾渭分明、党同伐异、势不两立、不共戴天的。我们都读过《三国演义》,关云长土山失利,讲好了条件,降了曹操,虽然,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也未能打动他。最后,“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他,还是过五关、斩六将跑了出来。即便如此,他的义弟张翼德还要斩了他呢!

有出戏,叫《古城会》,就写的这段故事。无论如何,投降,是事实,大节亏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关云长一下子找不到感觉,那西皮流水也真是唱出了他那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呢!只此一点,便了解“汉贼不两立”的精神传统,在这块土地上,是何等的历史悠久,又是何等的根深蒂固。中国人,其实很讲中庸哲学,独独在大节上,非常之绝对,绝对到了不间毫发的地步。

这种断然不能容忍背叛变卖行为的绝对精神,确实是属于中国人特有的文化心态。这是和几千年来在中国土地上发生过太多的灾难,人民受到太多的痛苦有关:改朝换代的血风腥雨,异族入侵的战乱流离,外国侵略的屠杀毁灭,每当老百姓成为俎上肉任由宰割的时候,总有这种食同胞肉的引狼入室者,喝同胞血的为虎作伥者,雪上加霜、火上加油地使苦难加番。

我记得《孽种》剧本问世后,当时,从上至下都在感情上不能接受。这类题材的影片在外国,也许可以拍,但在八年抗日战争中死了两千万人的中国,大概是很难可以的。所以,想把周作人树为新圣人,或者说他是个好汉奸,会被人看作是丧心病狂的行为。即使把鲁迅打倒一千年,一千年后,周作人仍是汉奸,而鲁迅仍然是民族精神的火光。

如果有人修《民国史》,周作人未必能进得了《贰臣传》,因为贰臣只是效忠了上一朝以后,改换门庭又为下一朝卖力。若真有这部第二十六史的话,周作人应该是与溥仪、王揖唐、汪精卫、周佛海等卖国贼一起,在《汉奸卷》中就位的。

翻案,是历史上常有的事,暴君秦始皇不是翻了么?奸臣曹操不是翻了么?但汉奸、贰臣、佞幸、叛逆,是不容改写,也无法改写的。只是可以把这一页搁置起来,但做手脚想把这一页扯掉,大概很难。记得大清王朝鼎革之际,不得不对前朝降过来的武将洪承畴、文臣钱谦益之辈,优礼有加,尊让三分,待以上宾,共襄国是。那时,入关后立足未稳的多尔衮,把洪某视作股肱,委以心腹;孤军深入江南的多尔衮之弟多铎,对钱某所以客客气气、温文尔雅,都出于一种政策需要。抬举这些有影响的人物,笼络人心,对巩固新王朝的统治,是有好处的。

一般人不会这样考虑,当时,确实有人哪壶不开提哪壶地跑去问洪承畴:“将军啊,崇祯已经当你为殉国英雄,举朝公祭过了,你怎么还活着为新朝效力呀?”当他被清政府封为亲王,回家光宗耀祖之际,想不到他老娘,一顿拐杖劈头劈脑打来,这位令人肃然起敬的老太太,掷地有声地说:“我们家只有明朝的总兵,没有清朝的将军!”这种节义观,也许对拥护周作人的信徒来说,一无可取之处。但正是这种人格上始终如一的要求,是中华文化传统维系数千年赖以不坠的精神基础。

百年过后,大清王朝政权稳固,江山坐定,于是,历史又回复其本来的真实面目。一是弘历整顿风气的政治措施,认为应该提倡人民对当朝的忠诚不二,不能鼓励臣下朝秦暮楚的变节行为;二是中国文化中这种“汉贼不两立”的绝对精神,所表现出来视贰臣、汉奸、卖国贼为大恶的水火难容的心理。于是,乾隆推翻了他先人赐予这些降臣的谥号、袭封、恤典,并对国史馆编撰们发出指示,洪承畴只配放在《贰臣传》中,而钱谦益,在弘历眼中要更不值钱些,说此人在《贰臣传》中还得次一级,只能放在乙编。

这或许就是对于中国文人特别苛求的不幸命运。

其实,清政权建立之初,不知用了多少明代的降官降将,但当时的人,和后世的人,却总是盯住这期间的几个文人不放,这确实是中国文化传统中的洁癖在起作用。一方面,“江左三大家”的钱谦益、吴梅村、龚鼎孳,称得上是风流倜傥的文学“明星”,聚光焦点,不愧为显赫一时的文坛的领袖,众望所归。于是,人们的期望值,就水涨船高,有理由要求他们做出高风亮节的举止。一方面,白头少年钱侍郎,陪骑白马,做戎装的美人柳如是,招摇过市;生性狂纵的龚少卿,掷金一千五百两,娶得名妓顾顺波,金屋藏娇;风流蕴藉的吴太史,一曲陈圆圆,传遍了大江南北,洛阳纸贵……风头出足,风光无限,人们艳羡之余,难免产生“木秀于林”的危机。

更重要的一个方面,既成“明星”,就免不了有“明星崇拜”,这是古今同样的道理。有“明星崇拜”,就有“追星族”。可以想象,这些被崇拜的明星,忽而成为被唾弃的贰臣贼子,如此严重的失落,能不令追星族生出特别的憎恨吗?这恐怕是三位江东名士,成为上至皇帝,下至百姓的众矢之的的根本原因。为周作人鼓吹不遗余力者,要懂得这点群众心理,也许就不会枉费心机去涂脂抹粉了。

钱谦益受到指责最多,乾隆就带头看不起他,专门写过一首诗,把他奚落一个够。“平生谈节义,两姓事君王,进退都无据,文章那有光?真堪覆酒瓮,屡见咏香囊,末路逃禅去,原是孟八郎。”普通人对钱谦益的失节,在他生前就当面加以讥讪。“牧翁游虎丘,衣一小领大袖之服,士前揖问此何式?牧翁对曰:‘小领者,遵时王之制;大袖乃不忘先朝耳。’士谬为改容曰:‘公真可为两朝领袖矣。’”(引自清·佚名《绛云楼俊遇》)

吴梅村略好一点,他还有一点清醒的自省意识,但最后终于剃去明代的头发,留起清朝的辫子,北上为新政权效力时,也被人嘲讽过的。“顺治间,吴梅村被召,三吴士大夫皆集虎丘会饯。忽有少年投一函,启之,得绝句云:‘千人石上坐千人,一半清朝一半明,寄语娄东吴学士,两朝天子一朝臣。’举座为之默然。”(引自清·刘献庭《广阳杂记》)

龚鼎孳的名声本来不佳,是个来回折饼,顷刻之间,三易其主的走马灯式的人物,更为人所不齿。“李自成陷都城”,还挺赏识这位大文人,给了一个“北城直指使”的官给他做。跟着,清军围城,他一看大势不好,连忙打开城门,投降多尔衮。“授吏科给事中,迁太常寺少卿”,又做清朝的官。有一次,“大学士冯铨被劾,睿亲王集科道质讥”,龚鼎孳来劲了,为了讨多尔衮的欢心,“斥铨阉党,为忠贤义儿。铨曰:‘何如逆贼御史?’鼎孳以魏征归顺太宗自解”。结果,偷鸡不着蚀把米,“王笑曰:‘惟无瑕者可以戮人,奈何以闯贼拟太宗!’”压根儿看他不起。(引自《清史稿》)

文人末路,一至于此,也怪不得别人,纯系自找的了。

因为,与钱、吴、龚同时,或先后的像孙奇逢、陈洪绶、张岱、傅山、黄宗羲、朱舜水、方以智、顾炎武、王夫之、朱耷、李顒、吕留良等人,或坚决不仕,或归隐山林,或削发为僧,或反满抗清,也还是能够保持住人格上的完整。

正因如此,吴梅村活得并不开心,“为当年沉吟不断,草间苟活”,“脱屣妻孥非易事,竟一钱不值,何须说”,“浮生所欠只一死”,从这些诗句中,不难听出他忏悔和自责的心声。他“临殁顾言:吾一生遭际,万事忧危,无一时一境不历艰苦”的说法,也值得同情。他要求死后“敛以僧装”,不穿清朝的衣衫,石碑上要求刻“诗人吴梅村之墓”,不署清朝官衔,也算是在表明自己的心迹吧?(引自《清史稿》)

钱谦益在北京的国史馆,当了半年编修,托病回到江南,还多方接触当时地下的抗清力量,希望有所作为,也许为了改写自己那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吧?龚鼎孳虽然不很振作,但在奖掖后进,提携新秀,发现俊才方面,倒是不遗余力的,这或许是他的一种聊胜于无的自我赎解吧?然而,即使这小而焉之的失节,无论怎样的弥补,也并不能逃脱历史的嘲笑,何况周作人乎?

鲁迅先生的《集外集拾遗补编〈莲蓬人〉》诗:“扫除腻粉呈风骨,褪却红衣学淡妆。”

风骨二字,真是值得为文的中国人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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