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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十年前死为完人』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清末之谴责小说》一文中,提到了“尤为世间所称”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评价不算很高。“相传吴沃尧性强毅,不欲下于人,遂坎坷没世,故其言殊慨然。惜描写失之张皇,时或伤于溢恶,言违真实,则感人之力顿微,终不过连篇‘话柄’,仅足供闲者谈笑之资而已。”

作者吴趼人(1866-1910),名沃尧,字茧人,因为常被人误解为茧仁,即蚕蛹,遂改趼人。广东南海人,居佛山镇,故自称“我佛山人”,年二十余至上海,开始他的卖字生涯,一生写作甚丰,为晚清一代的多产作家之最。

现在,他的书,除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还能够在出售古典文学的书架上找到,其他的三四十种著作,即使到稍大一点的图书馆里也难以借到。吴趼人,和他的笔名“我佛山人”,已不大为人知。

在读者的心目中,古往今来的作家,大致可分为这样几类:

一,顶好级的,不论经过多少岁月,还能家弦户诵,谈出个子午卯酉者;

二,尚好级的,作品,作者名,若干年后,仍被人知悉,但已经不常常挂在嘴边;

三,次好级的,若干年后,作品名知,作者名倒不大被人知,一下子很难说得出来是谁写的;

四,还算好的一级,作者名也许能知,但若干年后,写了什么作品,或有过什么代表作,已不为人知;

五,较不好的一级,若干年过去后,作者的名字,作品的名字,在一般读者记忆中,已无任何印象,不过,在起码有五百至一千页以上的厚厚文学史里的边缝里,能够如获至宝地找到;

六,最差的一级,还没有等若干年,就是零了,说不定作者活得好好地,作品早死了,也就毋须说了。

假定这个若干年,姑且以五十年至一百年计,吴趼人大概是属于三、四级之间的作家;要以五百年到一千年计,他还得往后靠靠。但他却是中国近代史上较早的一位以卖文为生的专栏作家,写了几十部著作,最后有一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还能将将就就,结结巴巴地存活下来,也就不简单了。作品的生命力,能维持一个世纪还要多,也就值得如今为文谋生的人艳羡。

当年在上海办报时:“又尝应商人之托,以三百金为撰《还我魂灵记》颂其药,一时颇被訾议,而文亦不传。”

在先生文中,看起来只不过记述其事,但春秋笔法,微言大义存焉!我们知道鲁迅先生是光明正大、嫉恶如仇的精神象征,但他的求全责备,只是他的做人准则。其实,放在当代作家眼里,可以说屁事一桩,不会在意的,说不定嫌他开价太低,便宜了商人,让人家抓了大头呢。

如今堂而皇之地见诸报刊的“广告文学”或“收费文学”,哪一篇不得万把元的进账?早先,编辑和作家,还有“逼良为娼”的感慨,后来,钱不扎手,便乐不得地干,大有越干越欢之势,凡报刊上登出来的吹捧名不见经传的厂长经理们的文章,十之八九是付费的,其中包括介绍人的回扣。这类在文坛上司空见惯的行为,早已见怪不怪了。吴趼人算什么,小儿科一桩。鲁迅先生太古典主义,一点也不通脱,时下大手笔的老板,掏钱雇两个作家写他和找两位小姐陪他,那是差不多的意思。

所以,近年来,为某企业写一篇报告文学,报酬为一辆轿车,为某老版写一部长篇小说,赏金是一幢房子,为某名流写一本文学传记,采五五拆账分红,为海外巨子写什么白手起家记,那所得几乎是一笔不小的横财,诸如此类的写作,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是初级阶段题内之意。吴趼人的三百大洋,只有甘拜下风。说到底,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有什么关系呢?马不吃夜草不肥,人不得外财不富,只要有钱可赚就行了。但这些人不如吴趼人坦真,明明拿钱,还要撇清,本是图利,更想求名,鱼和熊掌都想要,而且都得到,就比受到訾议的吴趼人高明得多。这就不能不佩服后来居上,青出于蓝,还是现代人厉害和狡滑。

清代末年的吴趼人,很大程度上是拘于面子,答应了中法大药房老板黄某(据曹聚仁先生说,此人是上海有名的大滑头),写了一篇短文《还我魂灵记》,吹嘘其制造的“艾罗补脑汁”。说他服用此药后,如何“文思不涩”,如何“劳久不倦”,证明该药的功效非凡,共七百八十字,黄老板馈送大洋三百块,表示酬谢。写字付润笔,作文给报酬,应该说是无可厚非的一种正常的商品交换行为。

其实,中国的古代文人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讲起阿堵物来,也是很在乎,而且并不很清高的。《谭宾录》记载唐代的李邕,“早擅文名,尤长碑石,前后所制,受纳馈送,亦至钜万。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清代的郑燮,狂放不羁,愤世嫉俗,为“扬州八怪”之一,但也不耻谈钱,他在《板桥润格》里公开侃价:“画竹多于买竹钱,纸高六尺价三千。”即或是三千枚当十铜钱,也不亚吴趼人每个字值不足大洋半块的开价,比之前人,吴先生该算得上是一位君子了。

要较之时贤呢,这价码会令人笑掉大牙的。君不见近日有书商某某,斥资百万悬赏他所需要的小说,出手比之前两年某刊的大奖十万,阔绰了十倍。但文学能否因注入资金而产生类此倍数的进步,恐怕连鬼都不信的。但放心,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注释中所说的利润的驱动力,肯定会有作家脱得光光地,甘愿被这位书商量身订做,制造中国的马克吐温式百万英镑的故事。

这种“老板出钞票,作家出笔杆”的商业组合式的写作,不知为什么,气味有些不对,总让人回忆十年“文化大革命”,神州陆沉时,旗手号召的“领导出题目,作家出技巧,群众出生活”的手段,难免有三突出之嫌。但愿这一次不是老戏法,新翻版的障眼术,也许一不小心,又弄出一部《红楼梦》也未可知,那中国文学就有福了。

回过头来再说这位吴趼人,他虽在清代文学史上不占特殊的位置,一位泛泛而言的文人而已,但说到底,文学是一个消费市场,那些顶尖儿的大师,不可能满足全社会所有读者的需求,自然而然,就留下一些足够非大师级作家兜售自己的份额。我佛山人就属于这一类作家,不算高明,也不算不高明,他有他的读者,我就是一个。至今还能记得念中学时代,读他《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欣快热辣,捧腹大笑的乐趣,所以,对这著作一生,风流一生,嬉笑怒骂一生的吴沃尧,颇具兴味。

德国诗人海涅说过:“文学史是一所硕大无朋的停尸场,人人都在那里寻找自己亲爱的死者,或亡故的亲友。”去年,因广东文学院招聘作家事曾到吴趼人的原籍广东佛山一走。我真是渴望在他的家乡看到些什么,知道些什么,惜未能如愿,只得怏怏而归。吴趼人甚爱自己的家乡,故笔名索性叫做“我佛山人”,但也未见故土对于这位名家有什么特别的纪念,深感文人之寂寞无闻。继而一想,倒也不是什么坏事,这样,对故去的文人,说不定反而消停些,清静些。

因为文坛,实在够闹的了。

爆炒文学,爆炒作家,是当今时尚,其实并非好事,因为在放大阁下那张漂亮脸孔的同时,尊脸上那块难看的疤痕,也同样放大了数十倍,而十分显眼。举例而言,那位炒得增值,甚于乃兄的周作人,又如何?不也同时让更多读者为之不耻乎?而唾弃之乎?难道因为到处印他的《苦雨》,能够抹煞其当汉奸的罪恶嘛!同样的道理,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为旗手摇旗呐喊者,为虎作伥者,进写作组做刀笔吏者,举棍子迫害文化人者,能由于时下的美化,而会使人淡忘他们身上那三种人的气味吗!

凡炒人者都有所图,或为附骥,或攀门庭,或抬人也跟着水涨船高,或垄断以作发财资本,我佛山人无人来炒,对于《中国小说史略》一书中所提到的被“訾议”的三百大洋,也就没有什么好事之徒感到兴趣,他在九泉下讨个安生,倒也不错。不像前不久一位写样板的作家逝世,马上被一窝蜂的人围上去,出现热烈盛大的场面。凡在旧社会看见过大出殡场面的人,都会感受到吃死人,实在是中国人的一种要不得的恶习。特别是吃死的名人,如蝇集蚊聚,更是热闹。于是,你也写悼词,我也写祭文,有得写的写,子午卯酉,还能头头是道,无得写的也写,就难免添枝加叶,胡说八道。写来写去,甚至把应为死者讳的一些,也写出来了。所以,无论炒死的人,炒活的人,都绝不应提倡。

但据《文集》中就这三百大洋事,引《涤庵丛话》的记述:“吴趼人先生,小说巨子,其在横滨,则著《痛史》,在歇浦,则作《上海游骖录》与《怪现状》,识者敬之。不意其晚年作一《还我魂灵记》,又何说也?因作挽联曰:‘百战文坛真福将,十年前死为完人。’”这下句挽联,倒有一种振聋发聩的效果。

当然,用于吴趼人,显属夸大其辞。未享期颐之年,只不过活了四十五岁,算什么福将;收了三百大洋,写了一篇谀文,难道就不是完人了嘛?未免要求过苛。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阮大铖卖国,钱谦益降清,周作人作汉奸,张爱玲写反共小说,又如何?现在钱的行情相当看好,周、张两位,香火甚至更盛,膜拜供奉者恨不能将他(她)们的牌位,放在文庙里配享,那么,吴趼人区区三百大洋,算得了个屁!

不过,这副挽联中的“十年前死为完人”,倒不失为对年纪一把者十分有用的警语,我想,用在举世闻名的波拿巴·拿破仑一世的经历上,大概是最合适的了。这位科西嘉的上尉,身体力行他的格言:一个不想当元师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于1799年“雾月政变”中,建立执政府,为第一执政,接着,1804年把罗马教皇庇护七世搞来,给他加冕称帝,这还不够过瘾,1805年兼任意大利国王。1807年对英国实行“大陆封锁”政策,同年,入侵葡萄牙,1808年入侵西班牙,这时,虽然他的皇后约瑟芬没少给他戴绿帽子,但情场失意的他,赌场相当得意,骄妄跋扈,不可一世,其势力几乎扩张到整个欧洲。但是,到了1812年,他死前九年,穷兵黩武的拿破仑,大举进攻俄国,这个战无不胜的家伙,开始走华容道了。

看来,早死十年的这副挽联,有其道理。

老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写的就是这场战争。对这位法国的小个子和那位独眼的库图佐夫的较量,有着生动的笔墨。1813年,他死前八年,拿破仑在莱比锡会战中败北,1814年反法联军攻陷巴黎,他被迫宣布退位,流放厄尔巴岛。1815年,死前六年,不甘失败的拿破仑卷土重来,率军于法国南部儒昂登陆,进入巴黎,再登帝座,史称“百日政变”。但“廉颇老矣”,虽蠢蠢欲动,困兽犹斗,又能有几许作为?同年,以兵败滑铁卢战役结束他的戎马征战生涯,从此,小个子彻底完蛋,流放圣赫伦那岛,直到1821年于这个荒岛上病逝拉倒。

若拿破仑恰恰在死前十年,不在横征暴敛,东讨西伐,加剧矛盾,陷入危机的情况下,发动对俄罗斯战争的话,他未必成为一个完人,但以处于成功巅峰的光辉形象,载入史册,是毫无疑问的,绝不是后来抛弃在荒岛上,“斗败的鹌鹑,打败的鸡”那种落魄的德行。

这说明,中国老百姓常挂在嘴边的“适可而止”,“见好就收”,“八九不离十”的不求满盈的哲学体系,实在是具有科学道理的生存方式。任何事物玩到了极致程度,进入所谓的临界状态,必然要发生质的变化,并且那势头是不可逆转的。所以,拿破仑只有一百八十度地走向自己的反面,毫无转缓余地,非滑铁卢不可。如同伍子胥谢申包胥所说的:“吾日暮途穷,吾故倒行而逆施之。”他未必想如此,但又不得不如此,这就是人世间悲剧不断的原因。

话说回来,中国历史上那些赫赫扬扬的帝王将相,类似拿破仑下场的也不少。一部《二十四史》,由于最后十年里的荒谬绝伦,而毁了前半生英名者,一数就是一大把。南宋洪迈的笔记小说《容斋随笔》,其中有一篇《人君寿考》,列举宋代以前的五位高龄帝王,他们分别为69岁的汉武帝刘彻,70岁的吴大帝孙权,85岁的梁武帝萧衍,69岁的唐高祖李渊和77岁的唐玄宗李隆基,基本上都是在一生中的最后十年,把自己毁掉的。

死前十年,似乎是一个人变好变坏的大限。政治家也好,文学家也好,大人物也好,普通人也好,隐约有这样一个规律在。真是令吾等上了年纪的人,要引以为戒呢!总是要变的,这是宇宙的发展规律,尽量使自己变得不令后人生厌,就谢天谢地了。

平心而论,这五位高龄帝王,早年都称得上有为的英君,都曾经有其历史上辉煌的一面。即以刘彻来说吧,他即位后,采用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议,控制思想言论,加强封建统治;采用主父偃的“推恩”策,削弱侯国和地方势力,巩固中央集权;采用孔仅和东郭咸阳的冶铁、煮盐、酿酒官府专卖法规,增加朝廷的财政收入;而且开凿漕渠,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同时对侵扰不已的北方匈奴,改变汉初所使用的和亲政策,用卫青、霍去病、李广等名将,大规模出击,赶走匈奴,收复失土,开通西域。汉武帝时的中国版图,疆域之大,在历史上是少有的。

其他几位长寿皇帝,握权早期,也很有一番作为过的。譬如孙权在魏、蜀、吴三国争雄中,是个头角峥嵘的领袖人物。任命周瑜为赤壁之战的元帅,打败了曹操,委派陆逊为夷陵之战的司令,打败刘备,都是和孙权的英明决断,果敢行事分不开的。他能据有江东一隅五十二年,“国险而民附”,南辟疆土,北御强敌,碧眼儿的英武,连曹操都佩服得恨不能生这样一个儿子。

再譬如萧衍,那是一个博学多才的皇帝,与文人唱和,精通乐律,雅善书法,非一般附庸风雅者写两句臭诗,题两笔孬字可比。他当了皇帝以后,也曾勤勉政事,巡郡恤狱,劝课农桑,禁抑豪强,而且躬行节俭,连他儿子都笑话他过于寒酸。至于李渊,要不是他削平了隋末各地的武装割据势力,也无法统一全中国,创立伟大的唐王朝。而李隆基在人们心目中,虽然几乎成了个恋爱至上主义的风流天子,其实他在位前期,头脑清醒,英武明断,选贤任能,励精图治。开元之治,也是著之于史册,一直被称道的。

但洪迈对这五位长寿皇帝,是很不以为然的,他说:“即此五君而论之,梁武召侯景之祸,幽辱告终,旋以亡国;玄宗身致大祸,播迁失意,饮恨而没。享祚久长,翻以为害,固已不足言。汉武末年,巫蛊事起,自皇太子、公主、皇孙皆不得其死,悲伤愁沮,群臣上寿,拒不举觞,以天下事付之八岁儿。吴大帝废太子和,杀爱子鲁王霸。唐高祖以秦王之故,两子十孙同日并命,不得已而禅位,其方寸为如何?”如果查一查年表,简直令人骇异,这些皇帝自己制造的动乱,都是在他们死前十年里发生的事情。

刘彻在可怕的变态心理支配下,一手制造的巫蛊事件,是他死前的五年,也就是纪元前的91年,92年发生的。孙权废太子,杀鲁王,凡群臣劝谏者,无不当廷杖杀的歇斯底里大发作,是在他死前的两年,公元250年,导致东吴宫廷里一场血腥的清洗。萧衍饿死于549年,而饿死他的,正是死前两年,不顾群臣反对,非要接受东魏降将侯景。此人晚年,昏愦愚钝,受侯景降,以为得计,谁知引狼入室,作孽自毙,建康化为灰烬,而他自己,八十六岁的老汉,成为侯景的阶下囚,饥寒悔恨,也只有一死了之,随之,国也就亡了。而玄武门之变,正是李渊晚年昏愚的结果,李世民、李建成、李元吉的夺权斗争,两子十孙顷刻间毙命,实际是他死前十年间,发生在他眼前的一次宫廷政变。而唐玄宗从752年拜杨国忠为相,755年酿成安史之乱,756年不得不仓皇奔蜀,不得不于马嵬坡杀妃的一连串的事件,都在他死前十年间发生的。

不知是作吴趼人“十年前死为完人”挽联者,善于总结历史经验,还是人老以后难逃这最后十年的恶变?古代的高龄统治者,在往生命终点走去的时候,好像难以逃脱这十年大限,必定要犯日暮途穷,倒行逆施的老年病。有的皇帝,未必高龄,也存在这种死前十年恶变的可能,如活了六十三岁的隋文帝杨坚,生性俭素,不事繁华,但在595年,他死前九年,背弃自己一贯作风,竟纵容杨素修了一座豪华盖世的仁寿宫。花费巨万,劳民伤财,供驱使的役夫民工,在酷暑下施工,死者相继,连烧尸都来不及。

所以,洪迈不禁嗟叹:“然则五君者虽有崇高之位,享耄耋之年,竟何益哉?”言下之意,这几位皇帝活这么长久,对老百姓究竟有什么用处呢?老而不死谓之贼,这个贼,就是贼害后人,贻祸下代,制造灾难,天下不宁,还真不如死了算了,老百姓少受点罪。

孙权清醒时,认识到无论如何不能重蹈袁本初、刘景升废长立幼,兄弟厮杀的覆辙,但他到了晚年,对太子们或囚或废,比袁、刘还要严酷,造成了他死后继承人的大屠杀,在魏、蜀、吴三国中,吴国宫廷里的血腥记录,最骇人听闻的了。李隆基当年为了提倡节俭,甚至烧毁宫内奢侈品,令后妃以下不服珠玉锦绣,罢去两京织锦坊。可他到了晚年,纵容杨氏姐妹的奢靡淫侈,与他早期的廉政行径,判若两人。萧衍老了以后的沉迷佛法,舍身寺院,谁都看得出来侯景的狼子野心,他却荒唐到信之不疑,至死不悟。这位咎由自取的老人,最后饿死在他的宝座上,也是活该了。

如果,这些统治者早死十年,当一个明君,英君,大概是不成问题的。多活十年,便成反面人物。

年老的统治者走向自己的反面,当然是生理的、心理的衰老,更主要的是久握权力必致腐化的结果。由于事不躬亲,偏听偏信,自然拒绝直言,喜爱奉承,由于好大喜功,贪慕虚名,自然宠用非人,群小当政,这些都是政治老人的特点。再加之纸醉金迷,声色犬马,深闭后宫,嬖幸用政,最后必定是腐败堕落,胡作非为,穷奢极欲,祸国殃民。有的,哪怕驾崩了,死了,也还贻害未来,得多少代人为他一时的荒谬,付出沉重的代价。有的,历史上写了,有的,历史上没有写,或来不及写,但并不等于不存在,或没有发生过。

现在来看吴趼人所收下的三百大洋,比之那些造祸于民的帝王遗患,不过沧海一粟而已。但为他所作的这副挽联,却实实在在道出了一个真理:老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每个人都要老。老而不背晦,不悖谬,不失态,不张狂;老而不倚老卖老,不驽马恋栈,不疯疯颠颠,不唠唠叨叨;老而不与年轻人为敌,不要总想出风头,不做损人利己,或损人也并不利己的事情,不让他人在背后戳脊梁骨……是值得时刻警惕自己的。

不一定做得成完人,但按中国人不求满盈的哲学,做一个八九不离十的人,还是应该作为奋斗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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