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道”用“道”,就是学习天地,用天地之规律。水,在老子看来,属天地。因此,老子认为应学习水。要了解水的特点和近于水的优点,换句话说,就是管理人应能像水那样处一般人讨厌的地方、处下、利万物而不争。不争,才无忧、无过。
“原文”
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①。
故,
几于道②。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③。
夫唯不争,
故,
无尤④。
“注释”
①处众人之所恶。处,马王堆甲、乙本作“居”。所恶,崔存之校订王弼本为“主恶”,误。今从任继愈《绎读》。恶,王弼注:“人恶卑也。”
②几于道。接近于道。何新解:几、近,古通用。
③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地,卑下;渊,深藏;与,与人相处;正,政;能,才能。
④尤。通“忧”。
“译文”
最高的德行就好比水的品质。水善于滋养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它愿意处于众人厌恶的低下之处。因此,其品行能接近于道。(最优秀的管理者)要像水那样,处身要安于卑下,思想和心态要清明而深沉,待人要坚持仁爱,言谈要恪守诚信,行政要善于管理,办事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行动要合于时机。正因为能够(像水那样)与世无争,才不会出现过失和忧患。
“解说”
老子开宗明义地指出“上善若水”,理由何在?老子说水的根本优点在于最接近“道”。这个根本优点就是“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即所谓任劳任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孔子认为玉有十德,若详细分析,水也有十德:一是与世无争;二是滋润万物而不张扬;三是润物公平、不分贵贱;四是甘处卑下;五是能上能下;六是愿处一般人厌恶之地;七是心态清澈平静;八是本质纯洁;九是与人为善且最柔和;十是可以克刚。
正因为如此,老子认为管理人应充分学习水的这些优点。应像水那样安于卑下,那样深沉,那样柔和亲切,那样诚信,那样清净,那样易于管理,那样充分发挥才能,那样善于待机而动,但最重要的是“利万物而不争”。这是管理人应具有的德性。只有不争,才无忧、无过失。
《尚书》里有一篇短文叫《甘誓》。“甘”是夏代有扈国都南郊的地名。“誓”是誓师大会上宣讲的誓言。据《史记·夏本纪》记载,大禹十年,禹东巡狩,死于会稽,死前把政权交给了益。三年之后,益又把政权让给了禹的儿子启。贤明的启受到诸侯的拥护,称夏后帝启。只有夏的同姓诸侯有扈氏不服,因此,夏启起兵征讨,大战于甘地。《甘誓》就是夏启发表的誓词。这次战争以有扈氏的失败告终。这是“争”给有扈氏带来的“忧”和恶果。
可惜,老子提出的“不争”没有涉及原则性问题。如果不管正义不正义,不管是非,反正不要争,这就没有原则性。不争对个人的生存和官位也许多属有利,但作为管理人也许有时对社会不利。《淮南子·齐俗训》记载:“昔有扈氏为义而亡。”说明人家认为有扈氏争得有一定的道理。其实,自古有让贤的传说,尧、舜如此,甚至让给不同姓的贤者,有扈氏不服而争并无道理。当然,《淮南子》的说法还有待商榷,但这些记载告诉人们,为了坚持原则,有时是要争的。老子认为,争就会招致危险,难保官位。另外,老子亲见了周王室之争,这是他辞职离周隐退的原因之一。争在老子内心是危险的行为,他主张不争。当然,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承前章所述,老子主张的是管理人不能为私利而争,而要无私无欲。但是,如若是为了国家利益,则不得已可以进行战争,如五十七章就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
在非特殊情况下,利万物而不争,的确是最好的美德,管理人尤应与世无争。
在本章,我们也看到了老子并不是绝对反对“仁义”的,而是认为不能常挂在嘴皮上。林语堂先生在其《中国先哲的智慧》一书“想象的孔老会谈”中引《庄子·天运》说,老子对孔子说过:“要知道,名声是天下共用的,不可多取,多取便容易造成混乱;仁义是先王的旅舍,只可留宿一夜,若是久居常见,责难也就相继而起。”《庄子·德充符》还说孔子感悟了学习水的价值,说:“人不到流动的水面上照自己的影子,而到静止的水面去照。这个意思就是说,唯有静止的东西才能吸引那渴求静止的人。”的确,激流照不见影子,心静才能判断是非。从事管理不能感情用事,而必须公平无偏私。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民心纯洁、清净,使国泰民安。
“诗赞”
利万物而不争
处众恶而无恨
上善在怀
忧不入梦
干部无争
并肩为民
上善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