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商业银行风险的成因一方面来自于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另一方面来自于商业银行的主观因素以及与银行打交道的企业和公众的客观因素。因此,按照引发银行风险的直接原因,本书把银行风险划分为环境风险、主体风险和客体风险。
4.3.1 环境风险
商业银行风险产生的客观经济环境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具体包括国家经济金融政策风险、经济体制风险、货币风险、行政干预风险、金融法律法规风险、利率风险、国际收支风险、信用风险和银行间竞争风险,等等。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条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金融监管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该国商业银行风险的大小。宏观经济中的通货膨胀和经济周期等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来源之一。宏观经济政策影响了一国的货币供应量、投资水平与结构,以及外汇流动等,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盈利与安全。金融监管当局为了实现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三大目标,必须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的方式、力度和效果等构成了商业银行主要的风险环境因素之一。
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市场竞争等环境因素也影响了商业银行风险的大小。银行业的市场竞争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来自外部的竞争,西方国家的“脱媒”现象,以及我国的体外资金循环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外部竞争的存在;二是来自内部的竞争,无论是有序的激烈竞争还是无序的混乱竞争均会增加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增大盈利的不确定性,常常破坏了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原则。利率和汇率等市场变量的变化又进一步加剧了商业银行的风险。
对于这类风险,银行无法彻底规避,只能通过金融创新等手段尽量地减少银行不利的经营环境对其的不良影响。
4.3.2 主体风险
商业银行的主体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经营货币的特殊工商企业,自身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它主要包括资本风险、流动性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银行没有足够的现金清偿债务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满足贷款需求而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性;资本风险是指银行资本量过小不能弥补亏损以保证银行正常经营的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或由于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它可以分为由外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的风险和由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损失;经营风险是指由于银行经营管理者所制定的错误方针、政策使得银行出现非预期的风险;管理风险是指由于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使得银行经营费用增大所带来的风险。另外主体风险还包括银行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经营银行的能力等方面。对于这类风险,银行可以通过提高银行经营管理者的素质和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来加以规避的。
4.3.3 客体风险
商业银行的客体风险是指由于公众对银行的信心以及与商业银行有直接业务联系的企业、部门或个人由于自身的风险而给银行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风险。它主要包括公众对银行的信心、借款企业的经营效益、借款企业所处行业风险、借款人保证风险、借款企业资本状况风险和借款企业所处行业的景气程度等因素。
对于此类风险,银行亦可以通过加强银行信息披露、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等方式减少客体风险对银行安全的影响。
4.3.4 上述商业银行风险分类的优越性分析
上述商业银行风险分类并不是对《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银行风险分类的否定,而是对其的改进和完善。与之相比,上述所提出的银行风险分类方法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它更适用于正在进行市场化改革的中国商业银行:
1.上述银行风险分类不仅重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也重视结算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更全面的风险因素,而且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还将商业银行自身的声誉和人才的损失也视为风险。也就是说,上述风险分类使得银行在风险管理上不存在任何管理的“死角”。
2.针对我国商业银行受环境影响程度远远大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特殊情况,把环境风险提高到与主体风险和客体风险同样重要的地位,同时把经济体制风险、行政干预风险等风险列入到环境风险中。这更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使得上述风险分类更加准确、全面。
3.上述分类方法是在《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银行风险的分类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它包括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银行风险分类的基本内容,因此,上述风险分类可以更好的与国际上对银行风险的分类相接轨,具有先进性。
4.上述分类方法是以导致银行风险的直接原因为标准进行划分的,因此这种分类也是对产生银行风险的原因进行一个全面、系统、准确地分析。
对商业银行风险进行重新分类,目的就是要在风险重新分类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风险进行识别。风险识别对于构建商业银行风险预警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商业银行风险预警的基础。风险识别为以后的风险监测和风险度量确定了方向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