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上丝路
晚唐五代后,随着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中国与西亚、欧洲等西方商品交易的结构和需求的变化,以及海运事业的发达,欧亚大陆的丝绸之路贸易开始逐渐衰弱下去。在海上丝绸之路兴盛的贸易事业中,我们注意到与中国关系日益密切的商品交换,尤其是贩运丝、茶、瓷器、香料的海外商客,主要还是来自阿拉伯地区。不能否认,海上丝绸之路贸易的发达,最早是由阿拉伯大食帝国与中国的隋唐时代的欧亚陆路经济文化关系奠定的。中国的文明(包括物质文明)远播于非洲、欧洲、西亚、南亚的各个地区,阿拉伯人有不可磨灭的功绩。
阿拉伯人建设了一条从巴格达向东南延伸巴士拉联结霍尔木兹波斯湾,向南到红海沿岸的西拉夫,使阿拉伯商人能够由此进入印度洋,孟加拉湾,再到中国南方沿海的广州、杭州、泉州和扬州,使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连接起来。
宋朝开国不久,便于开宝四年(971年)先后在广州、杭州、明州(今浙江宁波市)设置市舶司,规定泉州海商蕃舶进出海港,预先照章转航广州或两浙,办理查验完税手续;如有违反,货物充公。到了熙宁八年(1075年)宋朝政府修订《广州市舶条法》,强调泉州舶商出入定要到广州市舶司请验,否则就要拘舶没货。由于这种规定造成泉州舶商迂回费时,诸多不便,影响了泉州港的海外贸易。宋朝政府终于在元祐二年(1087年)设置福建市舶司于泉州。宋朝市舶司的任务是“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莱远人,通远物”,“抽解(纳税)有定数,取之不苛”,甚至有权宽限商人售完货物再纳税。此外还负有保护中外舶商,接送外国商使的责任。
宋代泉州市舶司遗址
丝路遗存下来的西域琉璃杯,造型精美,极具西域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