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营销体系自1992年引入我国后,获得了蓬勃的发展,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寿险业的发展。
(一)个人营销体系的优势
1.寿险产品的特点决定了个人营销体系的优势所在。
寿险产品是对未来发生的保险事故给予经济补偿或给付的承诺,是一种典型的无形产品;而寿险合同作为格式条款,是专业性强且晦涩难懂的法律文书,其解读需要相当的金融和法律知识。由于寿险产品的复杂性,在销售过程中,需要专业的销售人员加以解释说明,也只有通过具备专业素养的个人营销员与客户面对面的交流,才能正确地了解并挖掘客户的保险需求,给客户推荐适当的产品组合。
寿险产品以上的特点,决定了其购买往往需要推销人员的推动和促成。因此,个人营销体系在相当多的国家和地区都是寿险销售的主流渠道。
2.个人营销体系的特点符合我国现阶段保险市场发展的要求。
我国人口众多,社会保障程度较低,社会对保险的潜在需求很大,但由于保险意识薄弱等原因,我国保险业发展规模很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据统计,2003年我国保险密度为287.44元/人,保险深度为3.33%,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这样的发展阶段,个人营销体系能够发挥其他销售方式无可比拟的巨大优势,主要表现在:
(1)与其他销售渠道相比,个人营销体系触及面广,覆盖面大,能够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培养大量的个人营销员,接触到众多的客户,为客户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
(2)个人营销体系对于营销员的推销和增员行为具有很强的激励性,使得个人营销员爆发出了强烈的展业与增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是推动寿险业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3)个人营销员上门服务,可以大范围地宣传寿险知识,推动整个社会保险意识的提高;个人营销员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推销,有利于增强客户对寿险产品和寿险公司的了解与信任;此外,寿险保单通常是长期契约,对于保单销售以后的后期服务要求很高,通过个人营销员,可以为客户提供办理理赔、续保、契约变更等各种服务,实现较高的客户满意度。
(4)个人营销员通过面对面地服务客户,能够发现和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并能够将客户对寿险产品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及时地反馈给保险公司,这也正是寿险公司开发产品、改进服务的重要依据。
(二)个人营销体系对于寿险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个人营销体系对于寿险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个人营销体系推动了寿险业务的持续高速增长。
1992年上海引入个人营销体系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个人营销员就发展到2000多人,营销保费收入超过1亿元。随后,中资保险公司纷纷效仿、跟进。至1995年底,个人营销员已达到1.7万人,营销保费收入达到7.89亿元,占寿险总保费收入的21.41%。在历经十余年的快速发展后,到2003年底,全国寿险保费收入已达到2669.5亿元,其中60%以上来自个人营销销售渠道。
2.个人营销体系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培养了大量的营销人才。
到2003年底,全国个人营销员总数在140万人左右,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良好的专业水平与职业操守,并能够在这个行业中长远发展,这也为寿险业的长期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寿险个人营销作为一个新兴职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对于解决整个社会的就业问题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3.个人营销对于普及保险知识、提升整个社会的保险意识做出了巨大贡献。
人寿保险从十余年前不为人所知的名词,到今天走入千家万户,成为普通民众生活的一部分,个人营销体系和个人营销员功莫大焉。如果没有个人营销员对全社会保险理念和知识的普及,其他新的营销渠道也很难建立和发展。
4.个人营销体系对于满足经济转轨时期人们的保障需求发挥了巨大作用。
个人营销体系引入并得以迅速发展的时期,正是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时期。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金融、教育、医疗等各种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并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各类社会主体和城乡居民越来越多地面临着未来收入与支出的不确定性,对转移风险、获得保障的需求日益加大。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庞大的营销员队伍深入千家万户推销寿险产品,使得在短短的十余年的时间内,约有1.3亿人获得了商业保险的保障。可以说,如果没有个人营销体系的迅速发展,人寿保险就很难发挥今日对于社会、家庭和个人巨大的保障作用,对于转轨时期社会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