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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智破疑案——聪明还需要思考才能成功

1.祝枝山巧捉窃贼

祝枝山是明代苏州才子。他有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一天黄昏,夜明珠被盗。于是,他把全体仆人叫到祠堂,祠堂里黑洞洞的,隐约可见供桌前面凳子上有一个钵子。他说:“大家知道我有一颗夜明珠,却不知道我还有一个护宝的法器——察心钵。这样,没有做亏心事的人摸了它,会觉得沁凉润指;做贼的人摸了它,会立即被它粘住,并且大叫起来。”他叫大家依次走过去摸这只钵,直到最后一个人摸过了,也没有人发出声来。

祝枝山吩咐把灯烛点亮后,略一巡视,突然用手一指,厉声喝道:“他就是贼!”于是命人把他抓了起来。经审问,果然是那人偷走了夜明珠。

试问:祝枝山是根据什么作出判断的呢?

答案:

祝枝山在钵上抹了一层厚厚的黑油,凡是摸过钵的人,两手都是油黑的。偷夜明珠的人因为心虚,不敢摸钵,两手是白的。

2.晚会上的飞鸽

英国著名散文作家查尔斯·兰姆,少年时代与姐姐玛丽·兰姆一起在伦敦的克拉依斯特学院求学。一天,举办毕业联欢晚会,只见一位登台表演的教师,手拿一顶帽子,他首先把帽子里外都翻给台下的师生们看,然后抓一把彩色纸屑向空中一撒,五彩缤纷,引人入胜。接着那教师一举手,一只漂亮的小白鸽从帽子里飞了出来。

你知道其中的奥妙吗?

答案:那帽子是特制的,内有两层,外面一层是黑色,演出前将鸽子放在里面一层,用拉练拉住,外面一层有半尺长的口子,向观众交待时,先看帽内,右手把鸽子向后拽。在观众注意力被彩色纸屑吸引过去时,迅速把拉练拉开,放出了鸽子。

3.郑板桥审案

在山东某地有个名士叫李才,他有一匹烈马,膘肥体壮,性情凶猛,除了李才本人外,任何人都不能骑,莫说是人,就是别的马一接近它,也会被踢伤或踢死。因此,李才外出时十分注意,要么将自己的马拴开,要么叫别人的马拴远点。

一天,他来到县城,就把自己的马拴在离店铺较远的一株树上。正要走开,看见一个富家公子在此下马,并吩咐随从将马也拴在这株树上,李才连忙劝阻:“客官且慢,我这马性烈凶猛,怕有格斗之危。”那随从狗仗人势,根本不听李才之劝。李才又转身对主人说:“公子明断,我这马性烈,请将马另拴别处。”富家公子一听怒不可遏,厉声说:“我定要拴在这里,看你把我怎样!”说罢就走了。双方进店不多时,李才的烈马就将富家公子的马踢死了。富家公子一见大发雷霆,就吩咐随从将李才扭到县衙。

知县郑板桥升堂后,看见原告是本县有名的苏衙内,知道不好对付,问清原委后,就以验马尸为名宣布退堂。郑板桥一边派人验马尸,一边派人向李才授意,要他明日到公堂上委屈一下。

试问:郑板桥是怎样审案的呢?

答案:

次日升堂,将原、被告带入公堂。郑板桥一拍惊堂木,要李才从实招来,李才一言不语。郑大人说:“此人是个哑巴,本县不好审理。退堂!”苏衙内忙说:“大人且慢,此人并非哑巴,定是他自知理亏,不愿招供。”郑板桥说:“何以见得?”苏衙内说:“昨天我家奴去拴马时,他亲口对我说了话。”郑板桥又问:“他昨天说什么话,有何人作证?”苏衙内说:“有家奴作证。”郑板桥便问:“此人昨天是否对你说过话?”家人说:“回禀老爷的话,此人昨天对我说过话。”郑板桥又问:“说什么话”,家人说:“我去拴马时他对我说,他的马很凶,要我把马拴到别处去,免得踢坏了我家公子的马。”郑板桥又问苏衙内:“此话当真?”苏衙内说:“一点不假,我亲耳听得。”郑板桥一听,哈哈大笑道:“此案已经了结,李才的马先拴在树上,你们去拴马时,他已将他的马性烈的情形讲明。你们不听,硬要拴在一起,只能自食其果。现在本县宣布李才无过。”说罢退堂了。苏衙内理屈词穷,只好认输。

4.射穿肩胛

田中信实是个职业拳击手,他每天早晨早早起来,在公寓大楼下面的小花园里锻炼身体。往往在其他晨练者到来时,他已经该回去啦。

这天早晨,他照例早早来到小花园锻炼。可是,当其他一些早练者到来时,却看到田中信实倒在了血泊中。

刑警闻迅赶来,检查尸体,发现田中信实是被A用枪打死的,子弹从腹部射入穿至肩胛骨处,法医取出了这颗尖朝上的弹头。

警方又向公寓里的居民调查情况,根据一些人提供的线索,证明枪声是在三或四楼的一个房间里传出来的。

这可就令刑警们大惑不解了,子弹从楼上向下射出,怎么会从死者腹部穿向肩胛呢?

试问:这是什么原因吗?

答案:

原因是凶手射击时,田中信实正在做倒立练习。

5.左眼被刺

酒店房间之内,发现一具尸体,死者反锁于房间内被杀,死因是左眼被毒针刺伤致死。

但事后警方调查,门锁并未坏过,而当案发时,窗门也是关着的。

现场没有发现毒针之类的凶器,所以可以断定死者不可能是自杀。

后来,警方得到了一些死者的资料说他大约三十几岁,名叫李克,是一名记者,有太太和一名子女。

警方从他的资料中,突然领悟到死者是怎样被杀的。

试问:凶手是怎样杀害记者的呢?

答案:

凶手在门外吵闹,打架生事。记者想查看究竟,即在锁匙孔观看,但凶手的毒针已等待着他。一针刺下,死者即中毒伤而死于密封的空间内。

6.花盆

怪盗斯班底对自己藏匿的赃物格外用心。如果宝石没有可藏匿的地方,便塞到自家卧室窗台上花盆的底部。

他觉得放到保险柜里,反倒容易被找到。

可是,当日他外出不在家时,名侦探福尔摩斯溜进来,想查看一下将赃物藏到房间何处了,无意中他看到了摆在窗台上的花盆。

“哈哈哈,原来如此,一定是把宝石藏到这里了。”他马上就查到了宝石的藏匿处。

但窗台上一共有3个花盆,哪个花盆底下藏有赃物呢?

答案:

一般植物都具有向阳的特征,茎和叶都面朝太阳光线照射的方向生长。而第三盆花却面朝室内开花。

怪盗斯班底将宝石藏到这盆花的底部后,将花盆摆到窗台上时,忽略了这一点,将花面朝室内一侧,这是个失败。所以,福尔摩斯一眼便看出了问题。

7.谁是抢劫者

西区水域是非法入境者经常抢劫的地方。

李先生向警方讲他昨日下午在西区别墅花园被击晕,事后发觉屋内被搜掠过又失了财物的情形。

当日下午,他坐在花园内的长椅休息。忽然,他感觉到背后有人,于是转过头去看,看见一团类似人的物体。后被人重重击晕。

李先生将晕倒之际,意识到地上的黑影是有1.92米之高。

刚巧警方在附近进行反偷渡的活动,拉了一个11岁的男童,怀疑是非法偷渡者,身上藏有李先生的财物。但击晕李先生的不会是一个身高仅l米的小孩。

试问:抢劫者是谁呢?

答案:

就是男童。李先生在地上看见1.92米的身影,仅是一种错觉。

8.盲相士算命

一位盲相士在街边摆档,生意冷淡。

这天一位富绅来看相,他听了富绅的生辰八字,再为他摸骨,忽然面色大变。

他故意压低了嗓子,告诉富绅:“好可怕啊,我看到你将会被谋杀。”

富绅大惊:“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唉,一个穿长大衣的男人,会在你背上开枪,看来你难逃劫数了。”盲相士说。

富绅笑说:“江湖相士之言,真是夸大。”于是不屑一顾,连相金都没留下就走了。

事过三天,富绅在街上被人背部开枪击毙,警方追捕这个可疑人物,纠缠间此人堕楼身亡,他身穿长大衣,手里拿着枪。

情形和相士所说几乎一模一样,相士又为何算得如此准确呢?

试问:你知道吗?

答案:

凶手就是穿长大衣的人。为何相士算得准确,因为他根本没有盲,在“推算”时看到富绅背后有个身穿长大衣的人持着枪不怀好意,便暗示给富绅听。可惜富绅不信“命”,毫不防备。

9.遗书的真伪

某老翁有3个儿子,妻早丧,他独自照顾儿子,并且努力节俭储蓄。到了今天,总算有百万遗产,预备分给3个儿子。

但最小的儿子,性格非常叛逆,终日留连游戏机中心,所以误交损友,离家出走已有3个多月了。

那夜,老翁兴许担心过度,突然倒地不起,送往医院,仍未清醒,数天后就逝世了。这时,最小的儿子在外得知父死后,立即赶往医院,对两个哥哥说:“这是爸爸生前交给我的遗书,他说死后交给你们。”

两个儿子接过爸爸的遗书一看,只见用墨水笔写着:我所有的遗产,都交给小儿子,让他改过自新,做一门正当生意。可是当大儿子接过仔细看下去,发觉遗书上字迹与父亲有别,怒骂道:“这不是爸爸的字迹,是你自己写的!”

“不,这的确是父亲卧床时写的,因为病情严重,需要多些时间休息,字体不会写得那么工整了!”

试问:你相信老翁小儿子的话吗?为什么?

答案:

小儿子的话是假的。因为:如果老翁是卧病在床写遗书,又是用墨水笔写,他只能写6个宇左右,而且字体亦会化开,但遗书上写了这么多字,墨水没有化,显然是弟弟事前模仿老翁的笔迹,企图欺骗两个哥哥。

10.警犬失灵了?

在羊的王国新西兰的首都惠灵顿郊区的一个村庄里,某日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一农家妇女在自己家里被害,现金被全部抢走。傍晚牧羊归来的丈夫回到家里时发现了妻子的尸体。而凶手好像是从后院向牧羊地山坡方向逃跑的,院子的地面上留有凶手清晰的脚印。

警察马上带着优秀的警犬赶来现场,让警犬嗅了院子里凶手的脚印后,便迅速朝山坡方向追去。当来到山腰时,警犬不知为什么突然停了下来,一个劲儿地打转转不再往前追了,但凶手并不是从这里骑上自行车逃跑了,也不是脱了鞋逃跑的,而就是用刚才作案时穿的鞋逃走的。

试问:为什么警犬的鼻子不灵了呢?

答案:

凶手逃到牧羊的山坡上时,踩了满脚的羊粪。因羊粪的气味很大,消除了凶手鞋子原有的气味。所以,再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也毫无办法。而凶手则乘此逃之夭夭。

11.证人看错了?

星野从自家的窗户缝里目击到邻居家发生的一起凶杀案。

因为凶手通过窗户窥视星野好几次,所以星野清楚地记得那个人的长相。星野在向来调查的刑警描述时说凶手是一个细长脸的男人,而后去自首的凶犯却是圆脸,并非细长脸。

难道是星野目击到的不是凶手吗?

答案:

星野目击到的人就是凶手。

凶手是个圆脸的人。由于星野在窗户的细长的缝隙中看到他迅速地走来走去,这样看到的就是细长的脸而不是圆脸,这只是错觉。

12.珍贵邮票失窃案

李丁探长这一天他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集邮商李晓春的一枚价值3万元的“黑色一便士”邮票被抢走了。他放下话筒,立即赶到现场。

此时现场上有李晓春和他的合伙经营者,哥哥李杰,还有保险公司调查员苏小鹏。这枚邮票是以3万美元实价保了险的,如果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将支付赔偿金。

集邮商的办公室内布满了各种邮票。墙上的镜框里摆的邮票虽然也很贵重,但更重要的邮票都集中在一只矮玻璃柜里。“黑色一便士”就是在这一个矮柜被劫走的。

据集邮商介绍,“黑色一便士”邮票共有两枚,所以珍贵,是因为上面有维多利亚女王亲笔签名,这两枚邮票都是李晓春,李杰兄弟俩收藏,其中一枚放在矮柜中供顾客观赏,另一枚则藏在保险箱内。

李晓春说:“那天他请了3名集邮爱好者来洽谈业务。他们的名字是蒋寿生、胡涛、李敏。这3人都是市内大名鼎鼎的集邮家。前两人是互相熟悉的,但李敏大家都不认识。洽谈了一会儿,前两人都走了,只有李敏还留在屋里,他突然举起木棍打昏了李晓春,撬开了矮柜,窃走了”黑色一便士就逃走了。等李晓春醒来,他已不知去向。那时李杰正好有事外出,否则就不会轻易得手了。

探长仔细地察看那矮柜,矮柜上有四处被撬的痕迹,柜里还有许多珍贵邮票,只有一处空白,说明这里原先放着那枚“黑色一便士”的邮票。

探长觉得作案手法很笨拙,作案者完全可以不必费事地撬开矮柜,只要一拳击碎玻璃就可拿到邮票的,但他并没有说出这个想法,却问:“是否还失窃其他邮票和物件?”

“没有。”

探长又问:“不是有两枚‘黑色一便士’,还有一枚呢?能否看看。”

李杰走进房间里,打开保险柜,取出另一枚邮票,珍重地交给了探长。邮票并不起眼,果然有女王的签名,只是比普通的厚一点,也重一些。探长将邮票交还给李杰后,对李晓春说:“请你把蒋寿生、胡涛、李敏的地址告诉我。”

保险公司的调查员苏小鹏说:“既然打昏李晓春的是李敏,只要找到他,就能破案了。”

探长笑笑说:“恐怕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他按集邮商开列的地址,找到了那个李敏。李敏是个单身汉,独自住着一幢房屋。他根本没有接到李晓春的请柬,也没有去和集邮商洽谈业务。但他说明最近曾雇用了一个叫何迪民的助手,帮助他处理信件。或许是这个助手在接到请柬后,私自扣留下来,并冒名顶替去参加约会。但现在这个助手已去向不明。

探长把李晓春、李杰、集邮家蒋寿生、胡涛、李敏和保险公司调查员苏小鹏召集到集邮商办公室里胸有成竹地对众人说:我要当着大家的面说说这个案件的作案和破案的过程。那天,这里的主人之一李晓春邀请了三位客人到此地洽谈业务。实际上李敏没有来,而是被他的助手何迪民冒名顶替了。何迪民等到其他客人走后,拿起一根木棍将李晓春击昏了,然后走向矮柜……说到这里,探长突然拨出手枪,狠狠地向玻璃砸下去。

在场的人都惊呆了,李杰一步冲上前来:“探长先生,你要把矮柜里的所有邮票都毁了!”

探长没有把手枪真的砸下去,在离玻璃只有几公分的地方自动止住了,这时他把手枪转向冲上前来的李杰“不要动,你是真正的罪犯!”李杰一下于瘫倒在地上,众人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试问:这是为什么呢?

答案:

探长继续说:“罪犯作案的主要特征是行动要快。那为什么当时他不敲醉玻璃而撬开柜门,而一连撬了四处,这样舍快就慢的做法,就是保护柜内其他珍贵邮票不受损坏,就像刚才李杰表现的那样。谁最怕邮票受损坏,谁最怕邮票受损失?当然是邮票的主人。所以我确认李杰是罪犯,那个神秘的何迪民就是他化名乔装的,并且他们是合谋作案的。目的为了获得3万美金的保险赔偿费。”探长转向李晓春,“把保险柜里的另一枚‘黑色一便士’拿出来!”

李晓春无可奈何地将邮票交了出来,探长又接着说:“这兄弟两人监守自盗的说法,到目前为止,还处于推理分析阶段。要找到证据才能使罪犯归案,现在我已找到了。”

他把邮票交给保险公司调查员苏小鹏,说:“你只要仔细检查一下这枚邮票就会发现那第一枚邮票用无腐蚀胶泥正精确地贴在第二枚上。”

13.数字保险柜

盗贼沙布溜进了一个亿万富翁的家,在地下室找到了秘密保险柜。

保险柜的密码是请教了梅姑后才知道的。

“开保险柜前,要转动密码锁里圈的数字盘,只有在里圈的数字与外圈的数字相加,每组数字之总和都相同才打得开。”

可是沙布不擅长心算,他越算越糊涂,怎么也打不开保险柜。

假如你将外圈的5和内圈的几对加在一起,里外的每组数之和才相同呢?

试问:你会吗?

答案:

里圈数字是8.

并不是要将里圈数字一一对上,只要将外圈的最小数与内圈的最大数对上就行了。这样,里外圈数字相加都是13.

14.大意的劫匪

劫匪李某在准备去打劫银行之前,将他的车子改装,想在逃走时没有人能看出是他的车子。他将原本白色的车子喷成黑色,车头的“泵把”灯及车牌都一起换掉。

他在打劫时是蒙着脸的,照理应没有人认出是他,但其后,警方却凭目击证人的口供而捉了李某归案。

试问:罪犯是如何被目击证人认出来的呢?

答案:

李某只换了车头的号码,却忘却换车尾的车牌。

15.包拯破案

传说包拯去陈州放粮时,途经一个小镇,发现一老一少正在集市上扭打,包拯让王朝把两人带来询问。两人来到包拯面前,双膝跪在地上,各自诉说自己的情况。

原来,这个少年名叫王春,因母亲有病,无钱医治,无奈便把家养的一头毛驴牵到集上去卖。他把毛驴牵到集上,拴在一棵树上便去厕所解手。谁知出来时,毛驴不见了。他非常着急,连续找了三天,都没找到。第四天,他再次来到集上,发现一位老汉牵的驴正是他丢的,便上前去抢夺。老汉不给,就这样两人一直打吵了半天。王春流着眼泪说:“大人,我母亲的病全靠变卖这头驴医治呢,请大人一定替小民做主。”

一旁的老汉说:“小民李来顺,这头驴我已饲养了三四年了,这位青年硬说是他的,这不是大白天说梦话吗?”

包拯听了,略作思忖,问道:“你俩家住的各离这多远?”

王春说:“我家住一面坡村,离这儿七里地。”

李来顺说:“我家住梨树湾村,离这儿十二里地。”

包拯听了,说道:“你俩在此候审,我自有安排。”

一会儿,案情就侦破了。

试问:包拯是怎样安排的呢?

答案:

包拯叫王朝把驴牵出集市。走到没人的地方,任其吃草走路。就这样,毛驴吃一会儿草,走一会儿路,一直走到一面坡王春家门口,只见毛驴连头都没有抬,就进院里去了。

包拯听了王朝的禀告,对李来顺喝道:“李来顺,你这无耻小偷,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偷人家的毛驴,还倒打一耙,蒙骗本官,你知罪吗?”李来顺吓得立即跪在地上求饶:“大人息怒,是小人偷了他的毛驴,下次再也不敢了。”包拯令衙役打了李来顺40大板,把驴判还给了王春。

16.足球有问题

1988年6月19日,毒品走私犯伊林连闯四国,马上就要将价值一百万美元的海洛因带进毒品价格最高的美国了。他的毒品放在一只新足球内,足球上有好几个世界著名球星的签名,谁还会贸然剖开足球检查呢?

但是,他在纽约机场遇到了反毒专家——警官康纳利。康纳利甚至没有掂一掂足球的分量,仅是看了看网兜里的足球,就说:“先生,请你到毒品检查站来一趟,你的足球有问题。”

伊林急坏了,大声说:“球星签名的足球,有什么问题呀?”

试问:康纳利是怎么说的呢?

答案:

康纳利平静地说:“球星中有英国人,德国人,巴西人,意大利人,怎么都用英文签名呢?”

伊林只懂英文。这时,他简直要气疯了。

17.秘室杀人案

一天,在巴尔的摩市发生了一起奇怪的密室杀人案。在一间空房里发现了一具少年的尸体,是被绳子勒死的。这个少年几天前遭绑架,被罪犯勒索了10万美元赎金后下落不明。少年是在一间存放杂物的储存室内被勒死的。可奇怪的是,门从里面反锁着。因为墙板上都可见到无数个铁钉的钉帽。也就是说,这间房子是纯粹的密室,大概是罪犯为了不让别人发现而故意选择了这个密室的。

这样一来,勒死少年后,罪犯究竟从什么地方、怎样离开房间的呢?

负责调查这个案件的刑警很小心地进入这个房间后,用铁锤和拔钉器起开墙上的壁板,便发现了罪犯的诡计。

试问:罪犯是怎样造成这间密室的呢?

答案:

存放杂物的储存室的壁板墙,全是从里侧用钉子钉上去的。其中二三张壁板是用强力胶粘上去的。罪犯是把这几张壁板取下来,走出房间后再把壁板上涂上强力胶,粘到原来的位置上去。壁板上留有旧铁钉帽儿,所以,从外面冷眼一看,这个房间的四周墙壁似乎全用铁钉钉着,给人以完全封闭的错觉。

18.古堡奇案

在印度,一提起浩翰的塔尔沙漠中那座高大而神秘的古堡,人们就不寒而栗。近几年来,凡过路商人和马队夜宿古堡,都一个个送掉了性命,连骡马都不能幸免,到底古堡里的杀人凶手是谁?用的什么凶器?当局调来了全印度最有名气的侦探和警察,当夜也大都死在古堡大厅里。经高明的法医验尸,很难找到致死的痕迹。警方无奈,只好在古堡大门口贴下告示:“过往行人一律不准在夜间留宿。”后来英国著名探险家乔治来到古堡,一心想探明究竟,探险队员个个荷枪实弹地进入古堡。天亮待警察赶来,乔治和他的人马已全部遇难。印度警方继而发出紧急布告:凡能破古堡疑案者,赏金一万卢比。布告发出后迟迟无人问津。

一年后的一天,终于来了个白发银须、衣衫褴褛的乞丐,自称彼特利克,郑重地提出能破此案。警察局长半信半疑,但又没有竞争对手,只得叫来刑侦科长并吩咐道:“派人盯着这个送死的老家伙,看他搞什么鬼名堂。”刑侦人员发现那个老头买了一个大铁箱,一只猴子和一副渔网,这使经验丰富的警察局长百思不得其解。

夜幕渐渐降临,彼特利克驾驶马车奔进那座令人望而生畏的神秘古堡,眼前漆黑一片,堡内死一般寂静。老乞丐摸进乔治遇害的大厅,他先给猴子注射了麻醉药,并将它放进渔网里。然后自己钻进铁箱,牢牢地抓住渔网的网绳。

试问:老乞丐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呢?

答案:

午夜,只见一团团黑影从古堡顶部飞下来,向猴子猛扑过去,只听苏醒过来的猴子一声惨叫,彼特利克迅速收紧了渔网,古堡内又静了下来,彼特利克在铁箱里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次日早晨,他从古堡里胜利走出,被欢呼的人群团团围住。他指着渔网说:凶手就在里面,它就是这种奇特的红蝙蝠,长着像钢针一样锋利的嘴,夜间出来觅食,乘人畜不备,瞬间能将尖嘴插入人和动物的大脑,吮吸脑汁,可立即致死人命。由于红蝙蝠具有这种杀人绝招,所以难以在死者尸体上找到伤处。

当局正要论功行赏,老人拿出了证件。原来这位“乞丐”正是英国剑桥大学著名生物学教授汤恩·维尔特。他观察古堡研究红蝙蝠已经20多年,这才一举破获神秘古堡的百年疑案。

19.独吞邮票

刘文与毛良合谋将邮票展览中价值连城的古版邮票偷去,离开时由毛良带着邮票,二人分开逃跑。两天后,刘文来找毛良,商量将邮票变卖及分钱。毛良道:“现在风声正紧,我把邮票收藏到秘密的地方。等过些日子,我们再取出变卖吧。”但刘文认为这是毛良想独吞邮票的诡计,便不肯答应。最后,毛良说:“这样吧,邮票由你保管,等风声过后我再来找你,这样你总可以放心了吧!”于是刘文答应毛良这个建议。毛良取出一个钥匙,对刘文说:“我把邮票收藏在一本圣经第47~48页之间,这本圣经我存放在距离这里三条街的邮局信箱内。这是邮局的钥匙,钥匙上有信箱的编号,你去拿吧。迟些我再与你联络。”刘文拿了钥匙便匆匆跑去邮局,走到半路,他停下来了,低声骂道:“混蛋!竟敢骗我?”便跑回去找毛良,但到达时,毛良已逃之天天了。

试问:为什么说毛良是欺骗刘文的呢?

答案:

圣经的47页与48页是同一张纸,毛良是不可能把邮票藏在这两页之间,刘文想到这点,便识破了毛良的谎言。

20.拿破仑智破窃案

在滑铁卢大败之后,拿破仑被流放到大西洋南部的圣赫勒那岛,过软禁生活,身边只有一个叫桑梯尼的仆人。

一天,他派桑梯尼去找岛上的罗埃长官,转达他希望有个医生的要求。到中午桑梯尼还没有回来,却从长官部来了一个青年军官,通知拿破仑说:“你的仆人因有盗窃的嫌疑,已经被逮捕了。”

拿破仑赶到长官部,罗埃向他讲了事情的经过:“桑梯尼来这里的时候,我正在处理岛民交来的金币,就叫秘书让他去左边房间等一等。后来,我将金币放在这桌子里的抽屉里,锁上之后去厕所了。由于我的疏忽,抽屉上的钥匙遗忘在桌子上。过了两三分钟我回来了,把放在桌子抽屉里的金币数了一遍,却少了10枚。在这段时间里,他就在左边房间里等着,桌子上又有我忘带的抽屉钥匙,不是他偷的还有谁呢?因此,我就命令秘书把他抓了起来。”

“但是,你应该知道,左边的门是上了锁的,桑梯尼无论如何也进不来。”

“他一定是先走到走廊,再从正中的那扇门进来的。”

“不是说你只离开两三分钟吗?桑梯尼在隔壁根本不可能看到你把金币放在抽屉里,也不会知道你把抽屉钥匙忘在桌子上,你离开的时间又那么短,他怎么可能偷走金币呢?”拿破仑反驳他。

“他准是透过毛玻璃看到了一切。”

拿破仑没有说话,而是向房间左边的门走去,他将脸贴到靠近毛玻璃左边房间仔细地看去,只隐隐约约地看见一些靠近门的东西,稍远一点就看不清了。他又走到左右两扇门前,用手指摸摸门上的毛玻璃,发现两块玻璃的质量完全一样一面光滑,一面不光滑,只是左边房门上毛玻璃不光滑的面在长官室这一边,而右边房门上毛玻璃的光滑面在长官室这一边,右边房间是秘书室。拿破仑转过身来,指着门上的毛玻璃对罗埃说道:“你过来看一看,从这块毛玻璃上桑梯尼不可能看到你所做的一切,应该受到怀疑的是你的秘书。”罗埃叫来秘书质问,金币果然是他偷的。

试问:拿破仑推断的根据是什么呢?

答案:

秘书利用毛玻璃的特性,偷走了10枚金币,毛玻璃不光滑的一面只要加点水式唾沫,使玻璃上面的细微的凹凸成水平,就变得透明了,能清楚地看到罗埃在房中所做的一切。而在左边的房间毛玻璃的一面是光滑的,就不可能这样。

21.有毒的雪茄

大导演刻意去找李太太,跟她说抚恤金的事。

李先生在一周前意外身亡,死因是在高空坠地面,导致颈骨折断。这危险动作是大导演迫令他做的。这明摆是谋害!

大导演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一支雪茄来,点燃后沉沉地吸着,还在说风凉话。

李太大已经没多大的兴趣与他再争论,并且还下了逐客令。

没多久,有人发现大导演在自己的车子驾驶位内毒发身亡,口中还咬着他自己的雪茄。

警方查过,雪茄没有毒,并且查过他在李太太处没有喝过任何东西。但很明显是李大太下的毒手啊!

试问:李太太是怎样下毒手的呢?

答案:

一般吸雪茄的习惯是吸到一半时,可以先挤熄它,然后在另一个时间、场合里再点燃吸烟。李太太利用这个特点,预先在烟灰缸上涂毒,待大导演挤熄雪茄离去,毒已在雪茄上。

当大导演在车上又掏出雪茄来点,吸入毒后身亡,有毒的部分烧去,所以事后雪茄验不出毒来。

22.毒在哪道菜里

从前,有位罗马国君叫尼禄,他对同父异母的弟弟布里达心存顾忌,于是设计除去这个心腹之患。

他吩咐厨师办一桌宴席,准备毒杀布里达。当时的菜单是:①鹅蛋汤;②牛舌丸子;③冷冻饼干;④海蛎浸橄榄油;⑤香菇批;⑥无花果与葡萄。

布里达连吃两份冷冻饼干,把最后一道的甜品吃完,觉得身体不适,随即四肢痉挛、口吐白沫,倒在地上。

数天后,菜单的调配师向尼禄领赏,尼禄问他究竟用了什么毒药,此人得意洋洋地说:“我是用番木鳖碱的。”

“但是番木鳖碱有苦味的,为什么布里达没有觉察到呢?”尼禄好奇地问。

“为了这个缘故,我花了特别心思,因为一般调味料,无法除去苦味的。因此,绞尽脑汁,设计好当日的菜单。”

说到这里,尼禄突然拍膝而起:“啊!真是一项绝妙的设计。”

试问:调配师把毒药放在哪道菜内呢?

答案:

毒药是放在冷冻饼干后的那道海螺里面。由于布里达连吃两盘冷冻饼干,嘴里被冻得发麻,于是再吃下海螺时,就不会觉察出毒药的苦味了。

23.老人的忠告

1920年初夏的一天夜里,在220号的公寓里发生一起杀人案。一个孤身生活的妇女在三楼的房间里被用刀刺死。卧室的墙壁上清晰地印着一个沾满鲜血的手印,大概是凶手逃跑时不留神将沾满鲜血的右手按到了墙壁上了吧。“五个手指的指纹都很清晰,这就是有力的证据。”

当刑警用放大镜观察手印时,一个站在走廊口,嘴里叼着大烟斗,弯腰驼背的老头儿在那里吃吃地笑着。

“刑警先生,那手指印是假的,是罪犯为了蒙骗警察,故意弄了个假手印,沾上被害人的血,像盖图章一样按到墙上后逃走的。请不要上当啊。”老人好像知道实情似地说道。刑警们吃惊地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手印是假的呢?”

“你如果认为我在说谎,你自己把右手的手掌往墙上按个手印试试看。”刑警一试,果然不错。试问:这个老人究竟根据什么证据看破了墙上的假手印呢?

答案:

老人看到5个指头的指纹全部是正面紧紧地贴在墙上的情形才觉得奇怪的。因为手指贴到墙上时,拇指的指纹不应紧紧地全贴在墙上印出来的。

24.滴在地上的油漆

柯南博士和警长莫纳汉沿着一条小路缓缓地走着。这条小路从詹姆斯·厄斯特新油漆过的后门廊和后院的工具屋之间穿过。

“在这条小路的任何地方,”警长说,“厄斯特都可以看见费德·库帕被杀的情景。他是我们惟一可能的证人,但他却说什么也没有看见。”

“那他对此又作何解释?”厄斯特声称他一直走到工具房才发现油漆洒了一路。柯南于是更加仔细地察看油漆滴在地上的痕迹。从门廊到小路间,滴在路面的油漆呈圆点状,每隔两步一滴;从路中间到工具房,滴下的油漆则呈椭圆点状,间隔为五步一滴。进到工具房里,柯南发现门背后挂着一把大锁头。“无疑,他怕说出真情后会遭到凶手的报复,”柯南说,“但他肯定看到这里所发生的一切。”

试问:这是为什么?

答案:

地上的油漆痕迹告诉柯南,厄斯特走到路中间时,看到了凶杀情景,于是他跑进工具间将自己反锁在里面。工具屋里内的挂锁和半路至工具旁的油漆痕迹变成椭圆形,并且间隔拉大都是证明。

25.警察和女盗比赛

在一幢不大的楼前出口处,亨利侦探和女盗梅姑不期而遇。“哎呀,真是少见啊!”“喔唷,是亨利探长!好久不见。您来此办事呀?”“我把记事本忘在地下三楼的电话旁了,正要去取。你呢?”

“哎呀,我也是呀,我的通讯录忘在了三楼公用电话旁了。怎么样,亨利先生,咱们来场比赛吧。”梅姑提议说。

“比赛什么?”

“不乘电梯,看咱们谁先取回到正门,谁输了谁请客。”

“好吧,那就来吧。”说着,两个人同时奔向楼梯口,团侦探却忽然停住了脚步。

“糟了,又上了这贼婆的当了。”

试问:这是为什么?

答案:

团侦探要多下一层。

大楼正门在一层,梅姑上三楼,只再爬二层就行了。而亨利侦探的地下三层是要上下三层楼。也就是说,亨利侦探上下要比梅姑多爬一层楼,当然要输掉喽。

26.还有什么证据?

有二个兄弟在伦敦经营一家小珠宝店。突然,有一个堂弟从远处来投靠他们,于是这对兄弟就让堂弟到店里帮忙,顺便就近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可是心怀不轨的堂弟却计划把平日与他合不来的弟弟杀死,并准备偷走店中的珠宝逃亡。

他和这对兄弟中的弟弟长得几乎一模一样,有一天,他假装哥哥的声音,从外面打电话给弟弟,将弟弟骗出去杀了。然后把尸体投入水井之中,并且把弟弟所穿的衣服藏起来,到了半夜,偷偷地进入珠宝店,把现款、珠宝及弟弟的旅行支票拿走。第2天是礼拜天,珠宝店公休,他就把头发染成与弟弟一样的金黄色,穿上弟弟的衣服,带着他的旅行支票,这样的打扮,简直是弟弟的化身。

他首先把珠宝放进挖空的书本中,然后以自己为收件人把书寄出去;接着用弟弟的旅行支票,搭船渡过多佛海峡,并且尽量地引人注意。

最后他以自己本来的面貌回到伦敦。

星期一哥哥来到珠宝店,发现现款、珠宝被偷而弟弟失踪,大吃一惊,连忙报警。

伦敦警察局的法兰兹警长奉命调查此事,哥哥对他说,弟弟平时虽然不太检点,但是珠宝的产权一半是弟弟的,所以不可能是弟弟偷走了现款。

法兰兹赞同他的说法,现场留下的线索虽然对弟弟不利,可是法兰兹认为弟弟是无辜的,最大的嫌疑犯是堂弟了。

所以他在珠宝店中仔细地搜查,最后发现了可靠的证据。

试问:法兰兹找到了什么证据呢?

答案:

指纹是那堂弟的。

27.惯性思维

凌羽一向有口吃的习惯,工作十分勤奋。

这天,凌太太接到凌羽从办公室打来的电话录音。

凌太太听完,非常焦急,知道凌羽出事了,马上报了警。

事后证实凌羽被人用刀插死了,电话是死前打来的。

凌大太和警方再仔细地听录音内容:

“大太……我我遇到了一一个仇仇……人,我我我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就是是是八八八八四四四……四,喔……”(跌倒之声)

凌太太道:“唉,真可惜电话号码仅说了两个字,还有六个呢……”

的确,警方凭八和四这两个号码查了半天也无法找到疑犯的线索。

忽然,警长知道了一件事,全然想通了,很快就找到了凶手。

试问:线索在录音带内吗?

答案:

凌羽临死前的确已将疑凶的电话号码说了出来,就是“八八八八四四四四”!不过凌太太和警方以为是凌羽口吃习惯作祟,所以没有理会。

28.王子被杀

威尔斯王子对他的随从霍克拉十分信任,在这次旅途中,竟允许他同住一室。室内有一个大冰柜,霍克拉热心地为主人制作各种冷饮。

这天夜里,怪事发生了。王子被人用刀刺中心脏身亡。

侦探盘问霍克拉,但他一口咬定凶手是破门而入的外人。但是,没有发现任何外人的痕迹。侦探转而怀疑这位随从,却找不出凶器。侦探望着冰柜,顿时恍然大悟。对霍克拉说:“别装傻了!是你杀了王子。”

试问:他用什么凶器杀死王子的呢?

答案:

霍克拉用冰制成了一把尖刀,趁王子睡觉时刺死了他。冰刀用完后,扔到温水中化掉了。

29.鹦鹉作证

杰佛里豪是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家报社的总编辑。一次他家被盗。损失虽不大,但警方颇为头痛。因为被盗者是报社总编辑,此案不破肯定会遭到该报的猛烈攻击,有损警方声誉。而作案者相当狡猾,现场没有留下痕迹,案子一时难以侦破。

接连几天,警方四出侦查,可一无所获。后来,警察局长梅尔斯亲自出马,到杰佛里豪家去看现场,一来表示自己对此案的重视,二来确实想亲自破获这一疑案。女主人把他请到客厅。说来说去,提供不出有价值的情况。梅尔斯灰心了,想走了,就在这时,客厅里的那只鹦鹉突然开口了,像是重复着什么话。好像是:“到这儿,罗克!到这儿来,拜伦!”

梅尔斯一听,这两个人的名字很熟悉,好像听人说过,或者是看资料时见过。他问女主人:“夫人,请问您家里有名叫罗克和拜伦的两个人吗?”

杰佛里豪夫想了想,说:“没有!这只鹦鹉学人说话是维妙维肖,但过去未听它说过这两句话。不知怎么的,这两天老是重复这两句话。”

梅尔斯眼睛一亮:请回忆一下,鹦鹉学说这两句话,是在盗窃案件发生之前,还是之后。

女主人沉思片刻,肯定地说道:“在案件发生以后!”

梅尔斯听了之后,很快就破案了。

试问:为什么呢?

答案:

梅尔斯回到警察局,通过电脑查找名叫罗克和拜伦的档案。不出所料,果然有这两个人,于是立即进行侦查,并将这个嫌疑者拘捕审讯。

当罗克和拜伦带来审讯时,他俩显出满不在乎的样子,当突然听到一声叫唤:“到这儿来,罗克!到这儿来,拜伦!”两人就立即招供了。没想到两个家伙在行窃时互相叫唤过,这只鹦鹉居然成了“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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