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小君在国际市场能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2008年8月,我国政府将受管制的柴油和电费作了一次大幅调整,这是2005年至今第9次上调汽油出厂价格。
奇怪的是,尽管作了调整,市场仍然发出了“还不够”的声音。其论据主要有两点:一是国内炼油厂的亏损还在继续。在此次上调成品油价之前,国内炼一吨油就要亏3000元左右,1000元的上调仅仅有助于减少炼油板块的亏损,却远未达到理顺成品油价格体系的地步,也不意味着国内油价已实现市场化。二是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的价差仍然很大。国内油品价格维持在低于国际市场价1/2~1/3的水平。此次提价弥补价差的比例不足50%。
人们仍在猜测:政府今后是否还要调整能源价格?这种猜测是有道理的。英国《金融时报》称,“中国燃油提价是正确的一小步”。为什么是正确的一小步,而不是一大步呢?笔者认为,这次政府对能源价格调整方向是正确的,但并不“彻底”。
在当前通胀压力下,不在于价格调整,而在于理顺定价机制。如果不理顺定价机制,此次调价充其量只是缓解了成品油和电力等二次能源的供应问题,只是众多调整的一次,政府今后仍会在国际能源价格走高的压力下不断进行价格调整。
一、价格管制的经济学分析
价格是一种信息,告诉生产者、消费者供求关系的变化。在实践中,政府经常会把价格当做“政策工具”来使用,管制价格就是管制信息,其结果就是扭曲了价格信号,让市场对供求关系产生错误判断。然而,真实信息并没有就此湮灭。管制不过是延长了真实信息传递的时间,增加了市场获得真实信息的成本。
那么,价格管制是如何扭曲价格信号的呢?
5.价格管制与宏观调控1.均衡价格与价格机制
商品的均衡价格是如何形成的呢?这里需要特别提及的是供求曲线背后的价格机能。在分散而独立的个体(个人和厂商)决策所主导的市场经济中,价格在协调经济活动(信号功能)和激励稀缺资源有效分配(激励功能)方面,起着关键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正面的信号和激励作用,只有在假设没有政府干预(扭曲)的环境下才会充分展现出来。在这里,价格是由供给方力量和需求方力量的共同作用决定的,当两股相反力量的相互作用达到某个临界点时,就会形成均衡价格和相应的均衡数量。在均衡价格时,买者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数量,正好与卖者愿意而且能够出售的数量平衡。在这种价格时,市场上的每一个人都得到满足:买者买到了他想买的所有东西,而卖者卖出了他想卖的所有东西。此时,资源得到最优配置:供给恰好满足需求,既没有短缺也没有过剩。
那么,当市场价格不等于均衡价格时会出现什么情况?当供求不平衡时,市场出现两种状态:过剩与短缺。
2.价格管制与均衡价格的破坏
价格管制分两种:第一种是价格上限管制。即政府对商品规定一种最高价格,就是把价格确定在均衡价格以下,避免市场自发形成的价格太高损害到消费者的利益。当管制价格在市场均衡价格之下,供给将会减少,会出现短缺现象。这样,会产生以下三种情况:一是排长队购买;二是实行配给;三是黑市贸易。
第二种是价格下限管制,即政府对商品规定一种最低价格,就是把价格确定在均衡价格以上,避免市场自发形成的价格太低损害到生产者的利益。当管制价格在市场均衡价格之上,供给将会大于需求,会出现过剩现象。
经济学原理之一是,市场通常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法。价格是隐藏在供给和需求曲线背后的千百万企业和消费者决策的结果。价格有平衡供求,从而协调经济活动的关键作用。当决策者采用合法公布的方法来确定价格时,他们就模糊了正常指引社会资源配置的信号。
二、政策分析:我国政府价格管制效果
目前,我国政府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的大宗商品实行价格管制。一方面,是对电、油、气、粮等产出品实行上限价格管制,即政府对这类商品规定一种最高价格,使价格处在市场均衡价格以下;另一方面,对投入品即土地实行价格下限管制,即政府对这两类商品规定一种最低价格,使价格处在市场均衡价格以上。
我国政府对电、油、气、粮的上限价格管制的其效果如何呢?下面作具体分析:
1.对油的上限价格管制
目前,我国石油的定价机制是:中国的原油价格与国际接轨,而成品油零售中准价则由国家高度管制。在过去两年中,国际油价从60美元一路上涨到130美元高位。在国际油价不断攀升的背景下,这一政策取向造成了国内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的倒挂、国内外成品油价格的倒挂和国内成品油批发价与零售价的倒挂,所谓炼油亏损即由此发端。在国际油价飙升情况下,国内炼油企业不堪重负。为解决国内“油荒”困境,我国一直采取在国内炼油挖潜和在国际上高价进口成品油的办法。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2008年1~5月份进口柴油289万吨,较上年同期暴增了916.5%。更严重的是,在油价管制的情况下,制造业发达的中国等于以低廉的油价补贴全世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以石油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价格没有管制,外资在中国生产这类产品出口到海外获得暴利,以变相方式赚取石油差价。
2.对电的上限价格管制
目前,我国电的定价机制是:政府定电价,市场定煤价。国家发改委尽管出台了对电煤出矿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但却遭到了市场的“蔑视”,煤炭交易价格继续一路攀升。非理性的投机因素是推高煤价的重要因素。据悉,只要囤1万吨煤,一周就可以多获利50万元。煤价大幅度上升,令发电成本上升,电力系统亏损,发电量减少。在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一路上涨在大面积亏损中挣扎。2008年8月尽管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了2.5分钱,但是如何在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这一电力供给链条上进行再分配,又产生新的矛盾。提价之前,全行业亏损是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并不亏损,但发电企业却只得到其中60%~80%的补贴,其余部分给了电网企业,于是,发电企业认为这有失公平。
3.对天然气的上限价格管制
目前国内天然气价格明显低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价格,按热值当量测算,目前天然气价格仅为原油价格的30%左右,而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天然气与原油比价通常在0.84~1.21之间。目前进口天然气价格与国内消费价格倒挂的现象,不利于我国天然气工业的发展,长期偏低的气价,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都不利。但更多的是来自普通消费者的反对声音,他们认为,由于国内资源税水平较低,国际天然气价格上涨并不能成为倒逼国内市场承受高气价的充足理由。我国天然气价格与国际接轨的关键是定价机制改革,而不是简单地提高价格。2008年6月20日,在汽油、柴油价格上调时,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做调整。原本价格就偏低的气价,对比之下显得更低,这不利于提升天然气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最终导致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失衡。
国内气价太低不利于提升天然气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从长久来看,天然气在国内市场作为替代能源的消费需求将日益增加。能源企业正是看到了这一前景,才不愿意继续在天然气领域亏损或者超低价运营。用原油和成品油销售上的利润来弥补“炼化”和“天然气”方面的亏损,并不能作为长期的市场行为,必将大大降低天然气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最终导致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失衡。
值得关注的是,政府对电煤价格实行管制,只能导致企业压缩电煤生产,改为生产焦煤等其他煤炭品种,结果使电煤供给量减少,博弈的结果,迫使政府还得放开电煤价格。政府是管了这头,管不了那头,“按下葫芦又起瓢”,市场总有办法绕开。
4.对粮食的上限价格管制
目前,我国粮食定价机制是:粮食价格政府管制,化肥、农药由市场定价(尽管政府对化肥和农药也不断出台政策进行干预,但每次都以失败而告终)。为了稳定粮价,补贴农民是政府采取的首要平衡手段,其次是运用储备粮进行市场供求调节。中储粮总公司和中粮集团是中央政府干预国内粮价的重要工具。这两家公司分别控制了国内粮食收购价和商品粮价格。靠政府不断向市场拍卖国家粮食库存,抑制了市场粮价的上限。但是,政府对待别的农产品如食用油、猪肉等,并没有使用同等的调控手段。反映到市场相对价格上,就是粮价上升偏慢,成为一个“低谷”。2007年以来,粮食市价升幅在所有农产品中最低,在2008年3月份CPI达到8.3%时,其中粮食价格的涨幅为6.8%。同年5月份,粮食价格上涨仅11.4%。这对来年的粮食生产,就不是刺激增产,而是减少生产的信号,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不高,从而对来年的粮食产量形成影响。现在的粮价政策值得反思,政府对粮食价格管制,只能暂时抑制粮价,今后几年,我国将面临粮食市价大涨的危险。如何在稳定价格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之间平衡,成为考验中国政府的命题。
我国政府在对电、油、气、粮实行上限价格管制的同时,对劳动力和土地实施下限价格管制:
(1)对劳动力的下限价格管制。“最低工资”是一种下限价格管制。随着CPI的提升,要求调高最低工资,根据相关调查,中国农民工工资在2004年上涨了2.8%,2005年上涨了6.5%,2006年上涨了11.5%,2007年则上涨了20%。对劳动力供求影响更大的是非数量管制,特别是2008年1月开始生效的《新劳动合同法》,对未来劳力市场将有很大的影响。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周六、周日工作需要加工资。对劳动关系的价格干预,除了有利于劳动者的一面,也还有不利的一面。最低工资增加了有工作人的收入,但减少了那些找不到工作的工人收入,对青少年劳动市场影响最大。研究发现,最低工资上升10%,会使青少年就业减少1%~3%。结果是,2008年我国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2)目前,我国土地供给是“完全垄断市场”,即政府征地和独家供地制度。这实质上也是一种下限价格管制。在这轮宏观调控中,政府将信贷和土地作为两个“闸门”,一直在收紧。由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直接导致土地成交价格偏高,中国土地价格提高近50%。再加上土地供给的特殊性,即土地供给曲线垂直于横坐标,土地供给完全无弹性。因此,我国土地管制政策从源头控制了供给,其结果是直接推动了房价上涨,政策手段与控制房价的政策目标相矛盾。
产出品实行上限价格管制与对投入品实行价格下限管制,这两种政策组合直接打击了生产积极性,使得原本供给短缺的现象更加严重。前一阵子,市场出现种种“非暴力不合作”现象便是佐证:一是加油站前排长队购买,厂商齐唱“空城计”;二是市场自动实行配给,供应商实行“限量销售”。这是养猪故事的再版:20世纪80年代中期,饲料粮价格先放开,但生猪还按政府定的低价收购,当时农民就发过这样的牢骚:议价饲料平价猪,谁养猪谁是猪!
可以说,短期内,价格管制的确可以延缓物价上涨。长期看,对于治理通货膨胀是不利的。价格管制只能作时间上的延迟,这是危险行为。这意味着需求不变,供给将进一步萎缩。通胀本来就是过多货币(或购买力)追逐太少的商品和服务的结果,而价格管制,使供求更加失衡。能源短缺其实就是通货膨胀的一种异化表现,有可能使良性通货膨胀转化为恶性通货膨胀。
三、国外教训:价格管制并不是治理
通货膨胀的好办法
从历史上来看,用价格管制的办法治理通货膨胀,最后失败的例子比比皆是。
美国尼克松时代,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高通胀和低失业率导致工资—物价螺旋上升,迫使政府采取工资—物价管制措施。此阶段美国发生过两次价格管制,第一次发生在1971年的工资价格管制,冻结工资物价的时间段只有8~11月。第二次价格管制发生在国际油价飙升的1973年的6~8月,价格管制使美国国内石油价格从1974年开始低于国际市场价格。尽管美国通过各项“指名补贴计划”实行进口石油的补贴,但美国国内石油产量仍持续下降,同时鼓励了石油消费,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进口国,将国际石油价格推到了历史高位。两次实施管制的持续时间并不长,后来人却把整个70年代的美国经济衰退乃至末期的“滞涨”都归罪于尼克松。1981年,里根总统终止了对国内原油价格的管制,随着国内外油价接轨,美国本土原油生产增加、进口下降,国际原油价格急剧下降,从每桶32美元跌到了每桶10美元。
美国实践表明,用价格管制来控制通货膨胀是轻而易举的决策,而且常常会立竿见影,但结果则是为通货膨胀火上浇油,它只能作时间上的延迟,一旦放开价格就会发生报复性反弹,管制的时间越长,反弹的幅度就越大。尼克松在1973年实施价格管制的两三个月内,价格水平控制在5%的区间,但是价格放开之后在几个月内就飙升到12%以上。最后,美联储不得不大幅上调利率,导致经济大幅下滑。
资料来源:中金公司研究报告,《全球通胀如何了结?》,2008年6月16日。
格林斯潘后来谈到这段历史的时候曾经说过,美国实行价格管制的经验就是再也不能实施价格管制了。
发展中国家实践表明,长期油价补贴将加大财政风险。
政府对实行价格管制的同时,往往要对亏损的企业进行价格补贴,然而,长期的价格补贴会加大财政风险。
石油天然气部门曾经是印度尼西亚的“金牛”,一度提供了1/3以上的出口收入、1/5的中央财政收入;但由于印度尼西亚实行多年的油气补贴和低油价制度,损害了石油公司的盈利和发展能力,随着国际市场油价的上涨,这头“金牛”已经成为印度尼西亚财政流血的伤口。在国际油价暴涨的压力下,一方面,印度尼西亚政府在国内需要支付更多的燃料补贴;另一方面,印度尼西亚需要更多外汇进口石油。正是在这种财政赤字和贸易赤字双重压力下,近两年印度尼西亚盾汇率一泻千里。印度尼西亚为油气补贴和低油价制度付出的代价不能不引以为鉴。
马来西亚也有同样的经历。马来西亚每年的燃油补贴大约为170亿美元,比该国每年教育、国防和医疗支出的总和还要多。多年来,马来西亚政府智库不断建议政府取消汽油补贴,改以其他形式补助低收入阶层。由于首相巴达维当时为应付大选,迟迟未能推行新政,以致错失改革良机。在沉重的经济压力下,如今尽管面对强大的政治风险,政府还是被迫采取必要的行动逐步调整燃料价格。
最近的例子是非洲的辛巴威,通货膨胀达到了70倍。政府下命令让所有物价全部下降,民众热烈拥护,但实际结果是不仅没有遏制这种恶性通货膨胀,反而使整个国家经济更为萧条,通货膨胀率更高。
前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的改革家曾将物价、补贴、税收三者轮番上涨现象,称为“百慕大三角”式的死角,今天看来并非空穴来风。
四、理顺定价机制:不仅有利于中国自身,也有利于世界
目前,中国已占全球新增石油消费的40%,国际油价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的能源价格政策。最近,中金公司(2008)对通胀前景进行了模拟,得出两种不同的情景:
第一种情景:如果中国在2008年中期将成品油价格提高50%,使炼油毛利与国际水平接轨,国际油价到2008年底和2009年底分别降至每桶110美元和90美元。在这一情景下,预计2008年和2009年中国经济增速将从2007年的11.9%分别降至10%和9%。国内能源价格上涨将提高生产成本,降低经济增速,但能源和节能行业投资增加将在一定程度上抵消这一不利影响。
第二种情景:中国继续控制国内成品油价格,国际油价将会继续大涨,到2009年底达到每桶200美元。到那时,世界经济及中国经济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呢?预计发达经济体2009年通胀率将从2007年平均2.2%升至4.5%;部分重要发展中国家的平均通胀率预计到2009年将升至10%,较2007年上升约4~5个百分点。在发展中经济体中,越南的通胀状况最为担忧,越南2008年5月份通胀率已经达到25.2%,预计2009年其通胀率将从2007年的8.3%飙升至31.2%。中国通胀率预计2008年和2009年分别为6.6%和8.6%。虽然价格管制短期内可能使上升的能源成本难以全部传导至经济领域中,但会导致中国经济持续过热,促使中国进口的其他大宗商品价格进一步上涨。
定价机制改革的拖延将增加中国经济面临的风险。由于维持成品油低价政策,从2007年6月前后开始,中国市场成品油价格已经低于进口原油价格,且这种价格倒挂缺口还在日益扩大。目前,中国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水平约有40%的差距,基于遏制通货膨胀的考虑,国家一直保持对于石油企业的补贴。补贴是否大大增加财政负担?近期一些亚洲经济体被迫纷纷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我国实行油价补贴,长期难以维持,不仅易遭国际指责,而且也会使财政不堪重负。2007年中国直接与间接油价补贴与GDP之比为0.9%,随着国际油价大幅度上升,2008年对油价的补贴有可能会超过GDP的1%。在政府需要花巨资进行地震灾后重建的同时,油价补贴就成为新的财政负担。中金公司预测,若2009年底油价达到每桶200美元的水平,中国油价补贴与GDP之比将达6.3%,高于国企利润与财政结余之和,这将严重削弱中国财政状况。004~2008年中国对成品油的隐性财政补贴国际原油价格(年度平均,美元/桶)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42576673125成品油价格对比:国内/国际(%)7978807650隐性补贴/GDP(%)0.670.820.760.923.49资料来源:中金公司研究报告,《全球通胀如何了结?》,2008年6月16日。
五、政策调整建议:松价格干预+对低收入人群的补贴
定价机制的不完善,不仅不利于政府通过多种政策手段缓解市场压力,更不利于调节过度的需求。不加快通过完善定价机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进而改变中国经济在全球产业链上的分工,中国在未来的国际政经博弈不仅因此受缚,而且经济中的风险也在加大。在通货膨胀压力下,现有的政策有必要进行调整。
建议将目前政策组合:紧价格干预+产品补贴,调整为:松价格干预+对低收入人群的补贴。
这一政策调整需要实现两个转换:一是以价格补贴替代价格管制。直接压抑市场价格,就本质而言,是强制性财富转移行为。直接的市场价格控制,终极受益人绝对不是民众。二是对低收入人群的补贴替代对产品补贴。价格补贴要有针对性补贴。本来,政府实行价格干预措施的目的除了抑制通货膨胀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帮助低收入人群。但是,目前,政府对成品油价格补贴制度不符合经济效率和公平原则,粮食价格补贴,对低收入人群是有利的,但电价、油价补贴,则对收入较高的人有利。结果是,政府一部分支出被用于并不特别需要帮助的那些人。而且过多的价格补贴不利于降低需求,与抑制价格上涨目标相悖。
在这个方面,这次能源提价方案有一点值得称道:对种粮农民,中央财政在年初农资综合直补标准基础上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对低收入居民家庭提高城乡低保补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这一政策出台,说明政府补贴政策的转型。
结论
经济学在本质上是一门关于稀缺资源的选择的科学,对于制度这一稀缺资源的选择问题,莫过于人们在政府制度与市场制度之间进行的得失分析和优劣抉择。现实的制度演进过程表明,必须根据交易成本最小化原则来确定政府调节或市场调节的制度安排。
(1)决策部门对宏观经济形势要做出准确判断:目前的物价上涨是“市场失灵”还是“供求失衡”?政府干预经济的前提是“市场失灵”。但是,目前中国的通胀是输入型通胀。管住国内的物价,并不能够抑制通胀风险。从根本上而言,国内资源要素的成本压力终究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于国际因素的影响。外生成本型通胀下,中国应放松价格管制,矫正要素价格。
(2)政府在弥补“市场失灵”时,要避免“政府失灵”。政府干预价格将使价格功能减弱,会损害市场机制。干预价格固然短期内迎合了作为消费者的老百姓,却伤害了作为生产者的老百姓。长期来看,百姓还是得受苦,而且程度可能更深。但是政策是被民意推动的,而百姓往往看不到全局。
(3)通胀就像洪水,需要疏导,一味地堵反而可能起到负面作用,因此长期来看对通胀的影响是正面的。在通胀的情况下,要充分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供求矛盾。一方面,要加强供给管理,即松动价格管制,促进生产;另一方面,加强需求管理,尤其是要抑制政府需求,减少政府投资项目。
(4)在开放经济条件下,中国与世界其他经济体之间的物价上涨压力是相互传递的,通胀已成全球局面(已有50多个国家通胀率达到双位数),中国硬是要实现4.8%的通胀目标是不现实的。笔者认为,不必太介意短期通货膨胀数据,更不必为通胀牺牲必要的增速,与其他国家以及中国历史相比,我国目前通胀仍在可容忍的范围内(7%~9%)。
(董小君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经济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