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期待东山再起的桥本龙太郎在竞选中输给小泉纯一郎,但他提出的行政体制改革思路仍然被持之以恒地执行了下去。例如,1998年3月31日,桥本内阁提出要“管制松绑”,减少政府部门与监管机构过于任意的行政审批权,大幅度减少五花八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提高决策透明度,避免政府对民间事业的不当干预,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一方面铲除寻租腐败的土壤,另一方面提高经济的自由度和开放性。同样以改革为竞选口号的小泉上台后,显然继承了这样一种“小政府”的改革思路,继续推动日本的管制经济朝着管制缓和的方向发展,提出了“结构性改革”方案,进一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小泉内阁结构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特殊法人民营化”改革。“特殊法人民营化”的改革尤以“邮政三事业”(邮政、邮储、简易保险)的阻力最大,因此成为小泉内阁施政的重头戏。可能很多国人不知道,如果以存贷款规模计算,一度世界上最大的银行就不是银行,而是日本的邮局。2001年4月小泉内阁成立后,把推行邮政民营化改革作为首要任务,2003年4月新成立了“邮政公社”,统括邮政、储蓄、保险三大业务,邮政业务也向民间资本开放。2004年9月,小泉内阁公布了邮政民营化的具体方针,明确将“邮政公司”一分为四(邮政保险会社、邮政储蓄银行、邮政会社、邮政局),并分阶段完成民营化。虽然说小泉纯一郎的改革主要还是从提高经济活性,促进日本经济进一步市场化着眼进行的。但必须承认,这种改革对于防治腐败具有釜底抽薪的作用。
例如,由于政治体制不同,日本的人事腐败与我国的表现形式有很大不同,向上级“跑官、买官”是没有用的,但政治需要花钱,充当利益代言人以确保某些既得利益团体对自己的支持,却非常普遍。笔者认为,这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买官”,只不过买官的对象不同。洛克希德案中担任田中角荣内阁运输省政务次官的加藤六月被指涉案,虽然他并未受到司法追究,但其作为运输公司和邮政公司代言人的“灰色高官”身份,却被公诸天下。尽管如此,他仍然能够继续从政,靠的就是坚定不移地充当相关领域既得利益团体政治代言人的角色。在中曾根内阁推动国有铁路公司拆分和民营化改革过程中,他不惜牺牲担任运输大臣的机会也坚决反对,而在小泉内阁力推邮政民营化改革的过程中,他们这些多年接受垄断的邮政集团利益输送的跨党派政治家都采取了坚决抵制的态度,以至于2005年8月8日,日本参议院未能通过小泉纯一郎提议的“邮政民营化”法案,无法获得众议院2/3多数来推翻这一否决案的小泉纯一郎背水一战,宣布解散国会,并在同年9月11日的大选中获胜,才得以重新启动“邮政民营化”改革。
由于长期以来的国家垄断,日本的邮政系统已经成为官僚体系和政府腐败的代名词。邮政行业工会,与邮政利益密切相关的议员,以及政府中的邮政官员们的联手,抵抗一切不利于他们利益的改革,同时对民营企业的竞争采取坚决抵制态度,这背后,就是无数次的推杯换盏和利益交换。邮政公社负责提供“吃大餐喝花酒打高尔夫”的政治资金和员工选票,与邮政利益密切的议员在立法上捍卫既得利益,而政府中的邮政官员则将相关审批权用到极致为他们护航,这种“商、政、官”一体的利益链条,既是人事腐败,也是商业贿赂,更是一种政治腐败。邮政民营化改革之后,这样的一种利益联盟体自然土崩瓦解,爆发系统性腐败大案的可能性也随之大大降低。
日本世纪之交的这一次系统性的行政体制改革,可以说是非常复杂而残酷,一朝启动,几家兴衰几家欢乐几家愁。那些推动改革的政治家,自身往往都是从原有的“商官政”勾连的环境中成长并走上高位的,他们所推动的改革,将他们自己也暴露在聚光灯下,不论是反对改革、还是拥护改革的人都用更为严格的标准去挑剔他们。以桥本龙太郎为例,2004年7月,自己当过大藏省大臣却依然力主拆分大藏省的他被曝光涉嫌违法收受日本牙医联盟1亿日元政治献金后,被迫辞去桥本派会长职务,次年黯然宣布退出政坛,2006年7月,桥本病逝。
五、以法治的思维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关键在抓落实
在肯定日本预防腐败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其也有并不那么成功的例子,笔者认为,这恰恰说明,预防腐败的关键不在于制定纸面上的制度,而在于抓落实。以日本执政党推进政治献金制度改革,努力打破“族议员”和党内派阀为例。自民党由原本水火不溶的吉田茂自由党和鸠山一郎民主党合并而成,是一个相对松散的政党。只要能够通过利益交换(争取财政资金项目、建公路或者其他)获得固定“票仓”的支持,就在党内拥有一席之地,对于那些拥有巩固“票仓”、连续多届当选的议员,哪怕不听招呼大搞权钱交易名声很臭,自民党往往也拿其没办法。小泉纯一郎推动邮政民营化改革的时候,自民党内部坚决反对的议员甚至自己拉出队伍来成立了一个新党与其对抗。制度引导之下,加上根深蒂固的封建文化影响,日本逐步形成了执政党内派阀林立,国会中“族议员”叱咤风云的怪现象。
现代日本政党中的派阀是一种利益纠结体,谈不上政治理念统一或者选贤用能。一方面,年轻的政治家吸金能力差,而成立竞选机构、拜票、做宣传又都需要钱,投靠身居高位者(比如田中角荣)就成为“脱颖而出”的必由之路。而另一方面,那些身居高位的政治家当首相主政的机会大,必然被大财阀看好,金钱于是滚滚而来。对这些政治家来说,要想基业长青,也必须得到足够的议员支持,为此他不仅会优先选拔“自己人”出任要职,还会培养有前途的新人成为新的“自己人”。在这种赤裸裸的“金权政治法则”下,派阀政治和香港电影中的黑社会帮派里面的堂口没有本质区别。大致来说,自民党成立早期,不同业界与特定政治家、特定派阀间的对应关系比较明确,如:岸信介背后是钢铁业和住友系财阀;佐藤荣当过运输省常务副部长,与运输、海运、造船联系自然非常紧密,他会深陷造船业集体行贿案也正源于此;池田勇人背后是证券业、汽车业、纺织业的财阀;河野洋平的势力则主要集中在土建、不动产、制糖、渔业公司等。随着自民党执政的长期化和制度化,特定业界、企业与特定派阀间的对应关系不再像以前那么明确(前述造船业集体腐败案后,日本经团联开始集中管理、统一分发政治献金的努力就是其中的一部分),但田中角荣在建设公司的人脉、福田赳夫在石油公司的人脉、大平正芳派在金融、证券公司的人脉,中曾根康弘在渔业公司的人脉,都是路人皆知的。就连公开提倡“绿色政治”的三木武夫也与日本冶金、昭和电工等大企业存在姻亲关系。
而日本国会中的“族议员”,则是一种社会约定俗成的称呼,专指那些代表某一利益集团,对与这些利益集团有关的政策领域非常上心且有较大影响力的国会议员。20世纪70年代,日本高达两位数的高速经济增长基本结束,国家税收下降,管制经济下中央政府虽然手握几乎所有资源,但这些资源正变得越来越不那么宽裕。诉求多元化的社会团体围绕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决策展开的冲突也日益激化,建设厅、交通厅和农林水产厅会为了捍卫自己代表的利益群体而在一个高速公路项目上互相斗法的情况渐成常态。
代表这些利益群体的声音在国会之中当然也不能缺席,于是,逐步有了与之相配套的“族议员”。日本经济高速发展后,社会逐步去意识形态化,由于实行的是固定选区制,某一政治家能否当选国会议员,首先看他的经济实力。在日本,从政离不开钱,搞选举、维持和选民的关系都需要钱(私底下的开销不算,光印传单、搞宣传,以及选区内的婚丧嫁娶毕业典礼随礼都不是一个小数目),为此,日本的政治家必须搞钱,自民党叱咤风云的大佬竹下登、金丸信就曾说过:“选举前撒钱要撒到让钞票立起来才行”。2005年,自民党光为雇用专门的商业公关公司宣传小泉纯一郎的政策主张,就花了15亿日元。
而那些议员当选后则必须确保能够不断为家乡拉回来财政补助或建筑项目,否则就很难继续当选。这些财政补助项目、建筑项目都把控在中央政府各省厅的官员手中。如此一来,那些手握重权的农林、商工、建设、交通等省厅及其背后的财团很快就在议会中扶植起了自己的势力,这些紧密围绕捍卫行业和部门利益来开展政治活动的议员,就是“族议员”。日本议会中的“族议员”很多,但排前三位的,还是审批权最密集的“农林族”、“商工族”、“建设族”,号称“御三家”。但“运输族”、“邮政族”、“厚劳族”等的势力也不小。
说起来,唯独外交等领域,未能形成所谓的“外交族”,背后也没有财团持之以恒地向他们提供灰色收入,该领域的官员一度是日本国民信赖度较高的,然而世纪之交,外务省却爆发出大规模的贪污公帑丑闻(见前文第二章“上演贪污、挪用公款丑闻连续剧的外务省”)。小泉内阁的首任外相田中真纪子也因此辞职。
新世纪以来日本执政时间最长的前首相小泉纯一郎作为自民党党首,深知“派阀”、“族议员”背后潜藏的腐败问题,因此他上台伊始就开始在党内明确提出要“脱离派阀政治”。其实这一口号并不新鲜,洛克希德案中,三木武夫首相就曾不遗余力,倡议“人心一新”和“消除派阀政治”。现任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父亲安倍晋太郎为促使田中角荣和福田赳夫早日交出派阀的指挥棒,也曾极力提倡“世代交替”、“改造自民党”和“脱离派阀政治”。
事实上,日本对政治献金的规范和管理是做在世界前列的,但其效果一直不好。1948年,就在昭和电工行贿案爆发出来的同时,日本针对战后第二次大选中黑钱盛行的混乱状态,在西方国家中率先制定出单行法规——《政治资金规正法》,明确要求政治家将政治献金交给专门的团体来管理,以便于事后的审计、监督和检查。通过这部法律,日本对政治资金筹集做出限制,力图提高政治资金透明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然而,这部法律的执行一直不到位,以田中角荣等人为代表的“利益诱导性”政治始终占据自民党政权的主流。1960年代,自民党成立“国民协会”统一接受财界捐款,力图缓和国民对政财勾结的批判;对具体业界或企业来说,过于明显地倾向于某派阀也不利于自身利益的实现,因此经团联开始着手统和各企业和行业向政治家的政治献金(参见本书第三章“造船业行贿案后的日本政局”)。
1994年1月29日,连续遭受四大腐败案件冲击的自民党失去政权,战后首任非自民党首相细川护熙内阁上任伊始就力推国会通过了《政治改革关联法案》,其中就包括“政治资金规正法修正案”,这一修正案进一步强化对政治资金的限制和监督,明确政治家个人的资金管理团体或政党的政治资金团体只限一个,只能接受统一企业或团体的政治捐款,超过5万日元以上必须公开,同时国家给予各政党公费补助,避免提供政治资金的“大公司、大财团、大企业家”支配政党甚至直接控制立法等国家政治生活。除自民党外,日本的其他政党也对破除派阀、打散“族议员”进行了不少努力和尝试。2009年日本民主党执政后,明确规定本党所有国会议员不准涉足公共建筑项目,力图斩断建筑行业团体与民主党国会议员间的个人联系。桥下彻的“日本维新会”更是一度效仿日本共产党,公开表明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政治献金。
然而,关于政治献金的有关法律执行得并不到位,例如,对于捐款额的限制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对违反政治资金捐款或管理行为的执法并不严格,等等。即便是在小泉改革之后,日本仍然接连爆发出多起涉及政治献金的丑闻。被日本媒体称为“小泉正统接班人”的安倍晋三内阁连续爆发腐败丑闻(农林水产大臣因涉嫌违法收受政治献金自杀);民主党首相鸠山由纪夫的资金管理团体“友爱政经恳话会”政治资金收支报告作假,涉及金额至少达2亿数千万日元……
必须依靠制度的完善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必须用法治的思维根除权钱交易的暗箱操作,已经是世界各国的共识。然而,正如董必武同志指出的那样“我们的法律工作方面有很多问题,一是法律不完备,二是有法不遵守,这两者哪一种现象较严重呢?应当说,有法不守的现象比较严重”。不论是日本还是中国,不论是反腐败的一般行政规章还是法律法规,如果得不到切实执行,其危害更甚于法律或者制度不完备,最终将使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努力付诸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