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被认为是为中共新一届领导集体的反腐败工作定下了基调。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3年11月12日,备受瞩目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围绕此次全会,此前媒体关于“改革期待”的诸多网络调查中,“反腐倡廉”一项稳居各大民意榜单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自上而下持续掀起的反腐风暴也让舆论更加关注,这次中国改革的“总部署”将如何部署反腐。2013年11月12日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对于民众期待的“反腐改革”做出回应。公报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公报指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据不完全统计,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不到一年时间,已有11位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高压反腐的背后,是高层“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的反腐新思路。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释放出的信号来看,中国反腐要在权力上做文章,高层更加关注“制度防腐”。习近平总书记在上任之初提到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写进了公报,无疑是给全党敲响了警钟,也由此开启制度反腐新篇章。
政策层层推进,十八大以来反腐高压态势已基本形成
2012年12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2013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习近平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2013年3月26日,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李克强做了重要讲话。对这次会议的主题,李克强开宗明义:“要表明新一届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力度。一句话,要着力建设一个廉洁的政府。”在接下来的讲话中,李克强从六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廉洁政府。一是简政放权。二是管住权力。三是管住钱财。四是政务公开。五是俭朴从政。六是依法促廉。
2013年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会议指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落实《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2013年9月2日,中央纪委和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
专栏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举报流程和方式
2013年9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其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以及举报人权利义务等,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进一步了解如何向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
中央巡视组受理群众举报工作流程
《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法规、规章,对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具体规定。检举、控告人享有如下权利: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检举、控告人在行使合法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2013年9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公布了其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以及举报人权利义务等,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进一步了解如何向中央纪委监察部举报。迄今为止,网站“案件查处”等主要栏目保持了较高的日更新频率,已成为外界了解中国反腐进展的权威渠道。
2013年10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央纪委启动开展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和“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反腐被提上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导致“亡党亡国”。据不完全统计,自十八大闭幕后不到一年时间,已有11位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其中包括一名中央委员(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两名中央候补委员(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中石油副总经理王永春)。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认为,十八大后的一年,在新一届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反腐斗争的高压态势已基本形成。可以归纳为9个前所未有,即重视的程度、认识的清醒、反思的勇气、调研的深入、高层的表率、工作的扎实、报道的公开、群众的参与,以及成效的明显都是前所未有的。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就有不少媒体分析认为,反腐败将会是本次会议的核心议题之一,其重要性不亚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其他方面;“中国式反腐”将为经济改革、政治和社会转型“清道”。事实上,近一年来在反腐新思路指导下,中央纪委进行了一系列内部工作机构改革,包括增设负责案件查办的纪检监察室、大幅度裁减各种议事协调机构等。与此同时,中央纪委这个长期以来披着神秘面纱的机构,开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透明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自2013年9月2日正式开通以来,一直与网友保持密切互动,9月初以来还开展了网上民调。网站“案件查处”等主要栏目保持了较高的日更新频率,已成为外界了解中国反腐进展的权威渠道。随着2013年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全文正式公布,未来5年的反腐布局已经形成。在高层“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反腐新思路的指导下,中国式反腐将从制度上走向深入。
2013年10月29日,中纪委监察部在官方网站首次图文解读了中央巡视工作流程,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巡视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但是,纪检工作不仅只有“巡视”,作为中国特色反腐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纪检机构,却还不为广大群众所熟知。2013年1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及与其合署办公的内设机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名单,共51人。
向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纪委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检查员,在中央纪委直接领导和驻在部门党组指导下进行工作。1993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下发《关于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意见》,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所在部门党组、行政领导的双重领导,纪检监察业务以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为主的领导体制。2004年4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出台《关于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中央纪委、监察部全面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改革领导体制,将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与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直接领导。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方陆续贯彻落实了派驻制度,并在2004年之后全面实施了统一管理。著名中共党史专家谢春涛教授分析,当前形势下,任何一种单一的工作方式都不足以解决所有的腐败问题,必须多措并举。“派驻机构”和“巡视”一个长期、一个短期相互配合,能最大限度促进党建工作开展。公布派驻纪检组组长名单,一方面便于群众全面了解派驻机构负责人,便于群众举报监督,此外也是给这些组长责任和压力,促使其更好地履职。
派驻机构的重要工作职责之一,就是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单位和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驻在部门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其中“初步核实”“参与调查”与“调查”的工作区分,与被调查的对象级别有一定关系。一旦级别较高,或由中纪委直接调查,派驻机构将起到辅助的作用。
高官频频落马,中纪委打虎不止“每周一哥”
有研究指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是腐败现象滋生的结构性原因,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遏制腐败的重要途径;同时,反腐败又能促进政府职能的顺利转变。说白了,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规范权力之手,减少寻租的空间;反过来,如果在反腐败上不能有所作为,政府职能转变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所以,自十八大以来,高调反腐动作频频,备受国人瞩目。
铁拳反腐风暴呈现高压态势
十八大后,铁拳反腐风暴呈现高压态势。李春城、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永春、蒋洁敏、季建业等一大批省部级高官先后落马。2013年年中,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三名副部级高官在半个月时间里纷纷落马,时间之密集、官员级别之高,“每周拿下一个省部级”引起舆论高度关注。十八大结束后至2013年1月,据不完全统计,曝光“问题官员”有25名。而2013年6月,曝光“问题官员”17名;7月上半月,已曝光“问题官员”14名。45天内揪出31名“问题官员”,曝光的速率远超此前网民惊呼的“每周一哥”。与此同时,中纪委逐渐从幕后走向台前,官方网站开通了网络举报,派驻全国的巡视组则既打苍蝇更打老虎。最高检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1月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要案1761人,涉及厅级以上领导干部达129人。2013年4月22日开始,王岐山用5天时间,约谈53名部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廉政约谈”由中纪委书记亲自上阵,尚属首次。
专栏
调整后中纪委纪检监察室分工
第1—4室:主要查办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腐败案件。
第1室:掌管国家经济命脉的部委,如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局、国家电网、中国移动等66家机构;
第2室:金融监管机构及金融机构,如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中国工商银行等26家机构;
第3室:教科文机构,如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共中央办公厅等54家机构。
第4室:卫生等机构,如外交部、民政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人社部、国家民委、国务院办公厅等32家机构;
第5—10室:主要查办省、市、自治区党政机关的腐败案件。
第5室:负责西南地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藏;
第6室:负责华北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
第7室:负责华东地区,安徽、江苏、浙江、上海、江西、福建、山东;
第8室:负责华中华南地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第9室:负责西北地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第10室:负责东北地区,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
与此同时,中纪委动作频频,8个一线办案监察室增加到10个,打苍蝇更打老虎,火力全开。2013年3月,监察部官方网站上,也曾正式公布过“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结构”。这一机构,共有27个内设部门,分别是:办公厅、监察综合室、预防腐败室、研究室、法规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中央纪委、中组部巡视工作办公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即纠风室)、执法监察室、绩效管理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干部室、外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离退休干部局、机关党委,以及第1至第8共8个纪检监察室。其中,直接负责查办案件的,就是8个“纪检监察室”。在2013年4月至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对其内设架构,进行了一次重要调整:8个纪检监察室扩至10个。
在这一轮机构调整中,还有原党风廉政建设室与原纠风室合并,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原执法监察室和原绩效管理监察室也合二为一,成立新的“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因此,目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内设机构,仍然是27个。此次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机构调整后,新合并成立的党风政风监督室,任务非常重要:从2012年年底迄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与之相关的“会员卡清退活动”;2013年4月19日开始,中央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两项都与党风政风监督室息息相关。
十八大之后第二波反贪腐火力全开,响应速度、打虎精度、反腐强度、打虎力度都远超以往。2013年11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又一次推出“走进中央纪委监察部”报道,该系列报道意在介绍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组织机构和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工作程序。在此两天前,该网站推出了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收集网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看法和评价。自开通上线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保持较高更新频率,注重与网友交流,其做法受到网友普遍好评。人民网2013年11月11日消息称,2013年9月下旬,随着对各地各单位巡视情况的公布,2013年第一轮中央巡视工作结束。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工作已于2013年10月底启动,再次派出10个巡视组。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日前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改进巡视工作,强化巡视监督”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大家高度关注巡视工作,说明:第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人民群众迫切期盼我们党采取有力措施,对“四风”和腐败现象加以遏制、击一猛掌,坚决惩治,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推进廉政建设。第二,人民群众对巡视工作寄予厚望,这是一种特殊的监督形式,希望巡视组找出“老虎”和挖出“苍蝇”,让他们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形成对腐败分子、潜在腐败分子的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第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新一届党中央首轮巡视,实践证明这些举措是完全正确的,适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赢得了党心民心。
反腐“大小齐抓,不留死角”
自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纪检部门动作频频:从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治理“车轮上的腐败”,到惩治“月饼盒里的腐败”,再到严禁“贺卡上的腐败”。有分析认为,这表明了中央反“四风”工作“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反腐上,用“大小齐抓,不留死角”的工作做法,“既抱了西瓜,又捡了芝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将十八大以后中央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调整了相关机构,使其职能定位更准确。“比如说中纪委是撤销了两个,合并了两个,增加了两个监察室,内部机构有一些调整。此外,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原来中纪委参与比较多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25个减少到38个,削减的幅度达到70%以上。解决了职能泛化、业务越位错位的问题。中纪委的职能定位明确为,一个是执纪监督,一个是问责,查处大案要案,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问责相关官员,职能更加聚合、聚焦,定位更加准确。”
二是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老虎”“苍蝇”一起打。十八大以后连续查处了十几位省部级干部,在有些特大事故灾难方面,也追究过相关责任人。尤其是在落实“八项规定”,包括约谈派出机构的负责人,狠抓“八项规定”的落实,查处相关的违法违纪案件,应该说有很明显的效果。
三是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中纪委监察部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力度也比较大,先是搞了会员卡的清退活动,80多万纪检监察干部都做了零报告、零持有的报告。另外,包括特约监察员制度,聘请了40名特约监察员,不但监督监察对象更好地履行职能,还对纪检监察机关本身进行监督。最重要的就是,在巡视方面,开展了两轮巡视,第一轮巡视效果也比较明显,巡视的相关结果也向社会做了公开。”
四是加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建立了一个纪检监察网,网站更新完善了相关内容,尤其是开辟了举报专区,便于社会公众的网络举报,而且公布了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相应的职责职能,以及有关的社会公众关注的信息。另外,在主流媒体的网站也开辟了举报通道和专区,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举报。在公开性、透明度方面,还是有非常明显的变化的。”
在2013年年初,全体中央纪委委员、各省级纪委书记共170余人参加的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一番表态,彰显了王岐山为首的新一届中央纪委反腐的新思路。
中共十八大之后,“习李”新政中最受公众瞩目,目前已取得较大成效的内容无疑是反腐败。王岐山执掌中纪委后,誓言既要“拍苍蝇”,也要“打老虎”。一年以后,中纪委端出了一份成绩单:共有11位省部级高官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处。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相继查处了一批涉嫌违法违规的地厅级、县处级干部。例如,中共十八大以来,广东查处地厅级干部29人,县处级干部242人;江苏省检察机关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47人。这份成绩单彰显当前中共高层和中央政府严惩腐败的决心。与过去相比,新一届领导集体的反腐思路已经有所转变,不再柔性强调“预防为主”,而是更为严厉地突出“主动出击”“严惩查办”。王岐山表示,反腐要坚持标本兼治,而当前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这是“王氏反腐”的核心思路。当前以治标为主,是为了清理多年以来淤积的严重的腐败问题,从易到难,为将来制度反腐的“治本”打下基础。
“打虎”头一年收效显著,但目前中国的反腐体制依然需要完善乃至变革。限制反腐效率的问题包括条块分割、反腐机构分散、职能重叠、缺乏战略规划,等等。而下一步要对反腐体制进行改革,则将进入“治本”阶段,这就要涉及行政、司法、金融体制乃至政治体制等一系列改革。
专栏
群众举报占三成,打击行贿将加大:解析第二份反贪贿报告
2013年全国两会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所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包含有今年将“听取反贪污贿赂报告”的工作安排。2013年10月22日,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听取反贪污贿赂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安排听取“反贪污贿赂”的专项报告,被认为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高度重视。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听取反贪污贿赂报告要追溯到24年前。1989年6月,邓小平在一次重要谈话中指出,要始终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当年8月,最高检、最高法根据邓小平的谈话及党中央、国务院相关精神,公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
2005年以后,许多地方层面的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类似的尝试。目前已有新疆、吉林、贵州、河南、安徽、甘肃、黑龙江等省级检察院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不过,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这个层面,这种做法并没有延续下来。时隔24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才再次听取反贪污贿赂报告。
对比前后两份反贪污贿赂报告,最大的不同就是,前者以自首为发端,而后者则强调群众举报的重要性。2013年的这份反贪污贿赂报告透露,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检察机关自行发现53532件,占35.4%;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354件,占9.5%;犯罪嫌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34793件,占23%。有关专家指出,来自群众举报的线索占很大比例,这就意味着群众举报是检察机关反贪办案的源头活水。
加强党内立法,让制度反腐更具生命力
打造制度的“笼子”,既要有积极的态度,也需要一个不断努力的过程。首先要下大气力治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惩治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提振干部群众的信心,形成全党参与廉洁政治建设的新风正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与党内法规制度形成合力,并努力为党外群众监督违纪违法行为、有序参与反腐败斗争提供有效的制度平台。
原中央政治局委员薄熙来案庭审采取了全程微博直播的方式,让公众更清楚地了解了案件审理过程。在党建专家、《红旗》杂志社原副总编辑黄苇町看来,薄熙来案件的审理,充分体现了反腐败中的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
中央纪委启动党内法规第二阶段清理工作
2013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工作的通知》及《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第二阶段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清理工作在中央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由中央纪委法规室牵头,各有关厅、室、局和机关党委参与。清理工作自2013年10月开始,到2014年6月结束。列入清理范围的是: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中央纪委(中央监委)起草或者牵头起草、以中共中央或者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纪委(中央监委)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经过精心部署和扎实推进,中央纪委在第一阶段清理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果:对82件中央纪委起草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议废止9件、失效4件、修改4件、继续有效65件。对394件中央纪委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37件、失效28件、修改27件、继续有效302件。2013年5月28日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决定废止、失效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的通知》,第一阶段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试点范围不断扩大,15省份“反腐立法回头看”
反腐党内法规制定后是否得到了执行?是否沦为“一纸空文”?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修订近两年后,中纪委启动开展了对该规定的立法后评估工作。
2013年10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近日,中央纪委启动开展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和“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要求,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举措。
立法后评估是指法规制度实施一段时间后,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法规制度的文本质量、实施效果做出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的活动。这一过程是立法活动的延续,是对法规制度的审视和探讨,是法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纪委于2008年在党内率先开展了党内法规立法后评估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立法后评估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从2008年开始,中纪委在5年内完成或启动了对三部党内规定的立法后评估。此次评估从2013年7月中旬开始到2014年5月结束,中央纪委委托天津、河北等15个省(区、市)纪委和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等5个部门共计20个受委托评估单位开展评估工作。受委托评估单位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专家评估、案例分析等方式,对《规定》的宣传教育情况、贯彻执行情况、被评估地区和部门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评估。
通过评估,中央纪委将总结分析《规定》实施的成绩和不足,加大制度创新和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积累立法经验,提高党内立法执行能力和水平。
为保证评估质量,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及《〈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办法》,中央纪委法规室认真组织开展评估相关工作,制定下发了《规定》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及发放范围和要求,评估座谈会、个别访谈提纲及要求,评估调查问卷数据统计标准等文件,供各受委托评估单位使用。
目前,各受委托评估单位正在按照《〈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确定的步骤和要求开展评估工作。中央纪委法规室将于近期赴受委托评估地区和部门进行调研指导,确保此次立法后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0年11月印发了新修订的《规定》,比1998年颁布的增加了15条,突出了责任制的落实,明确规范了“问题官员”复出等问题。受委托评估单位将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专家评估、案例分析等方式,对《规定》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情况等进行评估。为保证评估质量,中纪委法规室制定下发了评估调查问卷及发放范围和要求,评估座谈会、个别访谈提纲及要求,评估调查问卷数据统计标准等文件。法规室还将赴受委托评估地区和部门进行调研指导。从工作推进的情况看,中纪委对党内规定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的试点范围在不断扩大。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中纪委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在重庆、河南等6省(区、市)选取了试点。2011年,中纪委在天津、黑龙江等7省(区、市)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立法后评估工作。2013年7月,中纪委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立法后评估扩大到15个省(区、市)纪委,还增加了5个部门。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立法后评估”可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防止其成为一纸空文。法治反腐既有立法层面的也有执法层面的,从立法上来说既有对新法的制定,也有对过时陈旧法规的修改,包括对法律法规实施状况的评估。中纪委对党内反腐规定进行评估,是制度反腐的重要举措。这也让公众看到,制度不是用来当摆设的,也并非没有后续的实施保障措施。
群众路线:打一场独具特色的反腐人民战争
“群众路线”作为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生命线,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占据着极为特殊的地位,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回顾党的历程不难发现:作为一个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我们党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最鲜明的特色便是,始终不懈地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动力;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合理诉求能否得到满足作为衡量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这构成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最为根本的价值取向。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会议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作风如何,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具有重要影响。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要下大决心改进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2013年8月,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2013年11月,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联系群众,目的在于服务群众;查摆问题,关键在于解决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个重要环节。前一阶段查摆出的具体问题,能否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得到真正的整改落实,成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直接检验。为了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着重就“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狠抓整改、建章立制。部分省区第一批整改落实制度已正式公布。
根据央视网2013年11月7日的报道,自2012年底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截至2013年9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4839起,处理1669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21人。中央纪委已对22起典型案例作了全国通报。为及时掌握各地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中央纪委建立了月报制度。2014年4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2014年3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截至3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75起,处理459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34人。
另外,截至4月11日,全国已经有29个省市区的相关领导干部被中央纪委监察部“案件查处”栏目公开通报。其中,在中央直属企业中,“老虎”“苍蝇”被拍最多的是中石油系统(5人),其次是中国移动公司(3人)和图书出版单位(3人)。在地方各省市自治区中,海南以24人被通报位列第一,四川23人列第二、广东22人列第三。此外,通报人数在15人及以上的还有湖北、湖南、新疆。
三中全会后反腐布局,强调制度建设给反腐败制定“任务包”
治理腐败之根本是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将权力的行使控制在制度规范内。从党的十八大后一年来中央反腐的成效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老虎、苍蝇一起打”已有力地践行。但是,也必须看到,腐败是动态变化的,而且腐败有存量,存量也是越来越大。高官落马、重拳反腐,可以说是从治标入手,形成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治标只是一个权宜之计,其目的是“为治本赢得时间”。这揭示了治本才是目的和方向。一切战术上的治标,都是为战略上的治本来赢得时间。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反腐败既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柱和治理能力的重要表现。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攻坚期、反腐治标关键期和公众舆情关切期,反腐败从撇清发展的寻租经济“水分”,滤掉社会的奢靡风气“糖分”,减少改革的利益冲突“戏份”等方面体现并仍将体现出经济治理、政治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多功能”。在接下来的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不论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是处理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都必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这些是三中全会给反腐败的“任务包”,也是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增长点。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发布。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决定》提出了许多新举措、新要求。《决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要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表示,这次全会《决定》突出强调加强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创新,其中重要内容是双重领导体制。整体来说这种双重领导体制,可以比较好地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尤其是这次明确提出了加强双重领导体制中的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为双重领导体制更好的实行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安排。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到底有多少权力,权力边界在哪里,是不是老百姓都了解这些权力,以及权力行使的规则和程序,这是当下反腐败斗争中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这次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力清单制度,一方面告诉社会公众政府拥有权力的数量、规模、边界,同时公开这些权力清单让社会了解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享有的权力,这样便于社会监督,便于舆论监督,所以权力清单制度是一种从根本上或者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不仅如此,这次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在执行过程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所谓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承担主要的责任,这是党委的责任,纪委是负责监督,协助党委来监督是不是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状况如何。《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实际上是对各级党委提出的要求,如果党风廉政责任制执行得不好责任在党委。此外,这次三中全会《决定》当中强调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的巡视制度,要进行全覆盖。对此,马怀德认为,这意味着要扩大巡视制度的适用范围,监察的对象或者巡视对象也不确定,而且巡视的单位和区域也是不确定的。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固定的纪律检查机构和流动的纪律检查机构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担负起党风廉政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的职责。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为未来5年的反腐布局。此次会议提出,“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最为引人瞩目。2013年12月,上述5年反腐规划全文正式向社会公布。那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反腐将如何布局?对此,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提出了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度反腐在近期、中期、远期的布局。
李永忠指出,制度反腐的近期目标就是尽快设立政治改革特区,把很多看起来很难很长远很大的事,通过政改特区实现四个“化”的作用:第一,可以化大为小,把大的问题化成小的问题来做,把大的范围化成小的特区来做。第二,可以化险为夷,把风险很大的事放在特区里边,对党、对国家的风险就不这么大了。第三,可以化远为近,把长远的事放在当前来做。第四,可以化整为零。所以政改特区可以把制度反腐所有可能遇到的问题都可以放在特区里来做,而且埋得起单。没有政改特区就像我们没有科学实验室一样,什么也搞不成,制度反腐还只能是纸上谈兵。现在我们纸上谈兵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中期目标,可在政改特区里面试行党权三分的路线图。第一步,党内分权,党内分成决策机关、执行机关、监督机关三个不同的机关。这样就还权给党员,党员就有了权力,党内民主就能存在,党内监督就能强化,党员就能成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第二步,党政分工,党委和政府可以分工了。党政分工的目的是还权于政府,让政府在一线,党委慢慢退在二线。中国共产党就由革命党开始转向党执政,并由党执政开始向执政党方向转化。我们现在还停留在党执政的层面,根本还不是执政党,党是直接冲在各种矛盾的最前沿。第三步,党政分开。党政分开的目的是还权于群众,这样政府就在一线实实在在完成自己的职责,而党就集中力量管好自己,管好党,就能从严治党,就实现了“党要管党”。通过三个还权,制度反腐的中期任务也就能实现了。
远期目标,是由制度反腐逐步向“权利反腐”过渡。其实这是制度反腐和群众的权利反腐相结合的一种反腐方式。有群众的广泛参与,依靠制度才能真正实现毛泽东同志说的“我们能跳出历史的周期律”的那句话,“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所以说,单靠制度反腐我们还跳不出历史周期律,还必须将制度反腐和权利反腐结合,这就是制度反腐的远期目标了。
中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敢于向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开刀。正如2013年10月14日《环球时报》所指出的:反腐败是中国政治稳定压舱石。大局稳定系于改革,政治稳定系于反腐。从地方到军队,从机关到国企,从本土商业贿赂到跨国公司“洋贿”,改革之刃挥到哪里,反腐之锋就到哪里。放眼当下,作风建设、群众路线日显成效,一些备受瞩目的贪腐大案被查办,虽不免触碰社会痛点,但其对时局的主体效用,恰是创建大于创痛、稳定大于紊乱。实践证明,反腐败是中国政改稳步推进“好载体”。反腐败是政改方法路径,亦是全面改革重点领域和改革成败评价指标。可以预见,反腐败将为全面改革提供稳固持久“好助力”。成功推进全面改革,有效率的廉政建设始终不可或缺。适应“稳中进,破中立”的改革节奏感,提升反腐败专门机构执行力和有效性,不搞时宽时严“松紧带”,有助于彰显治党执纪的政治确定性。纪律就是力量,监督给力、惩治得力时愈显其强。由此,高强度反腐的“政治红利”将为全面改革提供更大底气和更多助力,并在三中全会成果清单得以续写。
§§第三篇 2013·社会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