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即对疾病进行治疗的基本原则,是从长期医疗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用以指导临床治疗,具有规律性的准则;是建立在整体观念和辨证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疾病及其类型、病程阶段和患者的个体差异,所拟定的医疗指导思想,与具体的治疗方法不同。任何治疗方法,均由治疗原则所确定,并从属于一定治疗原则的。按摩的治疗原则,不外乎是调整阴阳,补偏救弊,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在治病求本精神的指导下,抓主要矛盾,其中包括扶正与祛邪,标本缓急,虚实补泻,正治与反治,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以及因人、因时、因地制宜等方面。现将其主要内容分述如下。
一、治病求本“治病必求其本”,也是按摩辨证施治的基本原则。“本”是疾病的本质,“求本”即指治病要了解疾病的本质,抓住其主要矛盾,进而解决主要矛盾。针对最根本的病因病理,进行治疗。“本”是相对表而言的。“表、本”是相对的概念,有多种含意,可用以说明在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各种矛盾的主次关系。如从正邪关系来说,正气是本,邪气是表;从病因与症状来说,病因是本,症状是表;从病变部位来说,内脏是本,体表是表;从疾病新旧来说,旧病是本,新病是表;从疾病先后来说,先病是本,后病是表;原发病是本,继发病是表等。任何疾病,都是通过各种症状表现出来的。但是这些症状,只是疾病的现象,并非都反映其本质,有的甚至是假象。只有在充分了解疾病的各个方面,包括症状,表现在内的全部情况的前提下,通过综合分析,找出病之所在,以确定相应的治疗措施。
如腰椎间盘突出症所表现的下腰痛,一侧或两侧坐骨神经放射痛等症状为例,腰骶神经根或马尾神经受突出物刺激或压迫,是疾病的本质。治本,就需在腰部施以牵引和复位等手法,使突出物还纳,缓解神经根或马尾神经所遭受的刺激或压迫。若不抓住椎间盘突出是疾病的主要矛盾,采取姑息的对症治疗,只在腰臀腿部施以推、揉、压、搓、敲等手法,必然是舍本求末,收效甚微。
有些病症,虽然按摩不能治本,只能治表。但也必须先明辨疾病的本质后,方可施以对症治疗。 否则,治表也是盲目的。如因骨折所引起的骨折部及其周围疼痛、肿胀,在复位固定后,施以手法治疗,可帮助消肿、止痛,促进骨折愈合,功能迅速恢复正常。若未弄清疼痛、肿胀乃骨折所致,盲目施以手法治疗,不仅会贻误病情,甚至会造成新的损害。这就是“治病必求其本”的意义之所在。
在临床中运用治病求本这一基本原则时,根据疾病诸症缓急的不同,还应了解和掌握“正治与反治”“治标与治本”之间的关系。
1.正治与反治正治,即是逆疾病的正向而治,故又称逆治。这种治法,主要用于疾病的本质与其外在表现相一致的情况下,通过分析临床症状,辨明疾病的寒、热、虚、实,然后,分别以“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等不同的方法治疗。正治法,是临床中最常用的治则之一,可直接消除病因,达到治愈疾病之目的。
反治,即是顺疾病的正向而治,故又称从治。这种治法,主要用于疾病的本质与其外在表现相反的情况下。也就是临床病势较复杂,机体不能反映邪正相争的真实情况,出现假象时。透过疾病的现象而治其本,采用与疾病本质相反和与其外在表现相同性质的方法治疗。如脾虚不运所致的脘腹胀满,应以健脾益气法治疗,从而,达到消胀除满之目的。又如伤食所致的腹泻,不仅不能用止泻的方法治疗,反而,应采取消导通下之法,以去其积滞,这就是所谓的塞因塞用,通因通用。以上这些治法,都是顺从症候而治的,不同于一般的治疗方法。由此可见,所谓反治,实质上还是正治,是在治病求本的精神指导下,针对疾病本质所施治的方法。
2.治表与治本在复杂多变的病症中,常有表本、主次的不同。在治疗上,就应有先后缓急之分。在一般情况下,治本,是根本原则。但在某些情况下,表症甚急,若不先治其表,患者会有很大的痛苦,甚至危及生命,或影响本病的治疗。因此,应贯彻急则治其表的原则。如大出血者,无论属何种原因所致,均需采取应急措施,先止血以治表,待血止后,病情有了缓和,再治其本。又如某些慢性腰腿痛,由于病程较长,腰背肌痉挛或挛缩;治疗时,应先使腰背肌放松,然后,再治其本。由此可见,治表只是在应急情况下,还是为治本创造必要条件时的权宜之计,而治本才是治病的根本之途。因此,表本缓急,从属于“治病必求其本”这一根本原则的,并且与之相辅相成。
病有表本缓急之分,治也有先后之别。如表本并重,则应表本兼顾,表本同治。如急性骶髂关节半脱位,疼痛剧烈,腰肌有明显的保护性痉挛,治疗当在放松肌肉、疼痛有所缓解后,便立即采用手法整复其脱位。这就是表本兼顾之法。表本同治,并不意味着不分主次的平均对待,而要根据疾病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同时,还应指出,表本的关系,并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此,临症时,还应注意掌握表本转化的规律,以便始终抓住疾病的主要矛盾,做到“治病必求其本”。
二、扶正祛邪任何疾病的过程,就是正邪相争的过程。对疾病的治疗,不外乎是改变正邪双方的力量对比,使正气得扶,邪气得驱为最终目的。因此,在治疗疾病时,也就离不开扶正祛邪这一根本原则。邪气盛则实,精气惰则虚;邪胜于正则病进,正胜于邪则病退。邪正的盛衰,决定着病变的虚实;虚则补之,实则泻之。补虚泻实,实际上是扶正祛邪的具体运用。虚实,是疾病的表现;补泻,则是治病的手段。扶正,即是补法,用于虚症;祛邪,即是泻法,用于实证。扶正祛邪,虽然是具有不同内容的两种治法,但其间也是相互为用,相辅相成的。扶正,是正气加强,有助于抗御和驱除病邪;祛邪,则祛除了病邪的侵袭和对正气的损伤,有利于保存正气和正气的恢复。在临床运用扶正祛邪这一原则时,应认真细致的观察和分析正邪双方相互消长盛衰的情况。根据正邪在矛盾斗争中所占的地位,确定扶正与祛邪的主次先后。或以扶正为主,或以祛邪为主;或以扶正与祛邪并举,或以先扶正而后祛邪,或以先祛邪而后扶正。在扶正与祛邪并举时,应以扶正而不留邪,祛邪而不伤正为原则。
三、调整阴阳疾病的发生,从根本上说,是阴阳的相对平衡遭到破坏,即阴阳的偏盛偏衰,代替了正常的阴阳消长。所以,调整阴阳,也是临床治疗的基本原则之一。阴阳偏盛,即阴或阳邪的过盛有余。阳盛,则阴病;阴盛,则阳病。治疗时,应采用“损其有余”之法治之。阴阳偏衰,即正气中阴或阳的虚损不足,或为阴虚,或为阳虚。阴虚,则不能制阳,常表现为阴虚阳亢的虚热证;阳虚,则不能制阴,多表现为阳虚阴盛的虚寒证。阴虚而致阳亢者,应滋阴以制阳;阳虚而致阴寒者,应温阳以制阴。如阴阳两虚,则应阴阳双补。由于阴阳是相互依存的,故在治疗阴阳偏衰的病症时,还应注意“阴中求阳,阳中求阴”。也就是补阴时,应佐以温阳;温阳时,则适当配以滋阴。从而,使“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阴得阳生而泉源不竭。”阴阳是辨证的总纲,疾病的各种病机变化,也可用阴阳失调加以概括。表里出入,上下升降,寒热进退,邪正虚实以及营卫、气血不和等,无不属于阴阳失调的具体表现。因此,从广义来讲,解表攻里,越上引下,升清降浊,寒热温清,虚实补泻以及调和营卫、气血等治法,皆属于调整阴阳的范畴。
四、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如时令气候,地理环境,饮食劳倦,精神情志等,尤其是患者的个体差异,对疾病的影响更大。因此,治疗时,必须把各方面的因素考虑进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区别对待,酌情施治。做到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的审证制宜。
在按摩临床中,更需注意因人制宜。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精神状态和施术部位等特点,选用不同的手法。在一般情况下,如患者年轻体壮,施术部位在背、腰、臀,或四肢的后外侧,或病变部位在深层等,手法可适当重些。如患者年老体弱,或是小儿,施术部位在头面、颈、胸腹部,或四肢内侧,或病变部位在浅层等,手法应相对轻些。
此外,患者的职业、工作条件和起居习惯等,也与某些疾病的发生有关。如长期低头、抬头不足者,易患颈椎病。经常屈伸,或扭转腰部劳动者,易患腰腿痛。久居寒冷、潮湿环境者,易患风湿病等。诊治时,尤其应当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