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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夜路

有一段路通往外村,入冬以后,我和二爷常走那段路,我至今记着那段发白的土路,它收下了最初的一行脚印。

那条路上的积雪历历在目,有马车的辙迹一一辗过。忧伤的芦花随风倒伏。二爷牵着我的手,行走在浩荡的月光下,一股刺鼻的冷冽从泥土里钻出来,把我的脚趾冻坏,把我的手吹成一只水萝卜。我想,它们肯定听到了我们的说笑声——野塘里的狐狸、獾、蛇、泥鳅和小鼹鼠。

从沙河岸边吹来阵阵寒风,河套里的水已经结冰;荒野上的灌木丛飕飕作响,上面挂住了一张大大的白纸,多半是葬礼上的灵幡。

还有路边的一棵棵白杨树,树洞里的鸟儿,在咕咕地低语。而虫子们,早已蛰伏在地下惬意地过冬。

那年春节刚过,我的爷爷就患上了半身不遂,整天在土炕上呻吟不止。为此,我父亲从城里匆匆赶回,还带来了一个秃头医生,用了一系列民间偏方,变戏法似地往邪乎里治,治疗了大半年,终于把爷爷治躺下了。躺下了也就安静了,用不着再费事。于是全家人松了口气:父亲回城继续工作,由我二爷照料爷爷的生活。冬天的苹果园更显凋零,枯叶飞得满地都是。我们的土房子立在那里,屋顶上的烟囱被柴草熏得黑黑的。

早晨,二爷拿着一只葫芦瓢,走向屋后的谷仓,回来时手却在微微打抖:瓦缸里没粮食了。二爷踩着积雪,走向木栅栏,把空空的葫芦瓢挂在上面。我看到他的手扶在挂雪的栅栏上,好长时间没有放下来。

那一顿早饭,我们吃的是红薯叶,味道涩苦,留在舌尖上好几天也不走,其特征好像家中来了个穷亲戚。中午和晚上,二爷一个人吃红薯叶。白天里,他把仓底又仔细地清扫了一遍,把残存的一点点粮食留给我和爷爷。那一点小米干饭,色泽金黄。我爷爷用手抓起它们,三下两下就吃完了,然后把仍然饥饿的眼睛投向我的碗里,二爷见了,递给我一个征求的目光,意思是:你爷爷是个病人,他比我们更需要食物。

我佯装不懂,把脸背过去。

荒凉的田野上,聚满了发疯的人群,像蚂蚁一样东奔西走,仅仅是为了弄点吃的。当最后一株甜草根被挖掘出来,人的眼睛变得像兔子的眼睛一样红。

到了晚上,二爷安顿好爷爷睡下,带我去韶堂村去看露天电影。爷爷呜哩哇啦地嘱咐我们,比比划划,意思是:去外村的路上,一定要带上根棍子防身。我二爷笑一笑,说知道了,你放心吧。我们爷两个呢,不怕的。

我们都知道去外村的路不好走,不仅仅因为泥泞。

我爷爷曾经吃过亏,至今对走夜路心有余悸。我听说过那件事。那一年,他才二十多岁,在一个遥远的、比故乡更荒凉的地方。他推着独轮车走夜路,当经过一片坟地时,突然从松林里蹿出三个蒙面的家伙,一阵吆喝,把独轮车上的一袋粮食无耻地占有。我爷爷死死地抱着那一袋粮食,一边破口大骂,全是山东方言里的脏话,我已经难以启齿。他在人生的紧要关口将它们派上了用场,结果激怒了那几个人,他们把他捆绑到一株松树上,尖刀的利刃刺入大腿根部,差点削掉他作为一个男人最致命的器官。否则,我们家族的历史将被彻底改写。

那么我会至今成为一个乌有。或者成为世上的其它物种,一只羊、一头猪、一条狗。也许干脆是一阵疾风穿过林间,朝心爱的人频频招手,无奈而又悲凉。也许连这个也不如,它只是一阵光线的暗淡与明亮。因此我常会忽发奇想:既然生命是如此偶然,干嘛还要这么在意它呢。在这样想的时候,我就开始尝试虐待自己。我会在整整一天里不吃东西,狠狠地折磨自己的胃。有一年,我参加一个旅游团队,见一个当点小官的人对导游小姐大发雷霆,他说的一句话令我至今十分反感,“我长了这么大年纪,从来没有一天吃过两顿饭,今天你个小丫头算让我见识了。”

我从此厌恶那个矫情十足的人。我想起了我的爷爷,他的灵魂自风中游荡而来,在我眼前站定,盯着我的碗看。

在那个寒冷的异乡,我的爷爷静静地流了一夜血,他身上只有两处温热,那就是他的心脏和血的小溪。剧烈地跳动。灿烂的流淌。土地里埋葬的大片孤魂野鬼,没有谁站出来搭救他,也没谁将他吃掉。他从此成了一个罕见的乡间唯物主义者。

他说:“哪里有什么鬼哟,真有的话,也只能比人的胆子更小。你们走夜路,需提防的是强盗。他们长着人模样,其实已经不是人。”

我问:“那是什么呢?”

爷爷说:“狗屎。”

我和二爷去韶堂村的夜路,贯穿整个饥饿的冬天。后来,因为几元钱的苹果欠款事宜,他又领着我去了几趟,仍是在夜间出行,沙沙的脚步把鞋底磨穿。害怕的情形也有,就是走着走着,总觉得后面有个影子尾随,当你一回头,影子不见了。

大风把积雪的道路吹得干干净净。

韶堂村离我们村近在咫尺,却比我们村富裕的多。我的记忆里时常闪现这样的场景:宽敞的场院上,站满了麻雀似的人群,甚至连麦草垛上都挤满了人。冷风吹打着脸颊,我跺着脚,领略了电影艺术的最初魅力。电影散场以后,我会在路上一句话也不说,久久沉浸在故事情节里,仰望着满天的繁星陷入遐想。我在想活着真好,能每天看到电影不吃饭也行。

眼前的夜路,突然一阵明亮,宽宽地铺开,像通往天堂。

还有一次,在电影放映之前,几个彪形大汉押上一个人来,那个人形象邋遢,骨瘦如柴,全身颤抖,口吐白沫。他开花的黑棉袄上,被插上了一根长长的稻草,那是乡村耻辱的标记。——事后我知道,那是一个外村的人,趁天黑来偷韶堂村仓库里的粮食,被当场抓获。

在一阵骚乱中,我把冻僵的手伸进二爷的衣袋里取暖,触摸到一堆粉碎的烟叶子。

二爷的口袋里没有钱,连一个硬币也没有。

(原载《山东文学》2003年第3期“周蓬桦散文小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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