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管理者来说,正确批评的基础就是弄清事实。有些管理者一时激动就不分青红皂白批评员工,而忽略了对客观事件本身进行全方位的调查,结果是“一竹竿打倒一船人”,一人犯错,全体受罚,结果造成员工们的不满,使企业的执行力遭到阻碍。
有一家私营企业,最近员工士气低下,让老板大为头痛。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激励员工的士气,他召集了各级干部开会,宣布他的最新整改措施:“从即日起,各部门开始作业绩评比,到月底交财务部结算统计,落后的部门全部减薪一半。”
一个月后,结果出来了,绩效较差的三个部门果然被减薪一半。尽管大家在一个月前就事先知道会有这种结果,但是真到了这一刻,看到真的减薪了,企业的中下层开始出现不满的声音,而且在工作上也普遍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到最后连老板“没钱发薪”的谣言也出来了。有些还传到竞争对手那里去了。老板发觉事态严重,重新思考对策,终于收回他的决定,恢复原来的制度,一场风波才平息下来。
利用“扣薪”的方式来处分那些不积极的员工,在本质上是为了阻止员工继续犯错,改善工作态度,这种方法本身并没有错,问题就在于这个方法的具体运用。案例中的私营企业政策不合理的地方就在于:它以一个部门为单位来扣薪,而每个部门的工作内容不一样,同一部门每个人的工作也是不一样的,最后却“享受”同样的对待,这样的规定员工们必然不高兴。
当今企业中,许多的管理者对于那些工作不努力、绩效不佳、迟到早退及不守秩序的员工都颇为头痛。尤其是一些老员工,他们的能力对公司而言,可能已经没有太大的价值,但却经常倚老卖老地破坏制度。尽管企业想出以扣薪代替责骂的方法,其本质的目的是想借此排除管理上的人情压力,惩罚犯错的员工,纠正其不当的行为,可是这种“一竹竿打倒一船人”的做法,却让许多员工内心产生不平衡,而员工由此对公司的不信赖与不满,远比扣薪厉害得多。
而且,惩罚用得过多,也是管理者无能的一种表现,员工们会认为:我们的领导除了会惩罚以外,没有什么好的管理方法。所以说,惩恶扬善是一种好的激励方式,但惩罚滥用就会失去原有的惩戒作用。特别是那种“一竹竿打倒一船人”的惩罚措施,不仅仅让员工对企业失去信心,同时也让企业执行力遭到重创。
因此,管理者在惩罚的时候,要懂得采取一个妥当的惩罚方式。惩罚的方式有很多种,如批评、检讨、处分、经济制裁、法律惩办等。这就需要管理者根据具体的当事人和事件进行选择。
某公司决定重新制作处罚单的时候,为了减弱处罚在员工心理造成的负面影响,将“处罚单”三字改为“改进单”,并加了一句话:“纠错是为了更好的前行。”这样的处罚比单纯的严肃的处罚单效果要好得多。以往该公司所有的处罚单,都是清一色的严肃面孔,而加上了富有人情味、文化味、教育性、启迪性的一句话,处罚单的面孔立即由严肃、冷酷、无情,变得慈祥、安静和充满希望。当员工接到处罚单的时候,看到了这句话,心理上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由本能地反感、抵触、反抗到理解、认知、接受、改正错误。因此,“处罚单”改为“改进单”是再合适不过了。
有人认为:科学的惩罚应该是“烫火炉”,即任何人在制度的“火炉”面前都是公平的。而且烫火炉是很讲“政策”的,它只烫你碰它的那一部分,而不会烫你的别处或烫你的全身,不迁怒,不搞株连。在管理工作中,惩罚犯了错误的员工应实事求是,就事论事,要对事不对人;还有惩罚要适度,过度惩罚就是“迫害”,不但难以让人心服口服,甚至还会引起反抗,惹祸上身。
当企业管理者在实施惩罚之前,可以先与员工讨论具体情况,确定没有误解事实之后再责备员工的不足之处。而且,在责备中要强调你所期望的行为,同时让员工明白问题在于他不当的行为,而不在他本人。责备的重点在于改变员工不良的行为,而不是羞辱他本人,这往往需要管理者发挥极大的自制力,不论你有多生气,你都不应乱发脾气。
滚烫的火炉是不讲情面的,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和谁都没有私交,对谁都不讲私人感情,所以它能真正做到对事不对人。当然,人毕竟不是火炉,不可能在感情上和所有人都等距离,不过,作为管理者,要做到公正,就必须做到根据规章制度而不是根据“个人感情”和“个人意识”来行使手中的奖罚大权。
惩罚的最高境界在于让受罚者心存感激,并加倍努力。如何使惩罚转化为激励,变惩罚为鼓舞,让员工在接受惩罚时怀着感激之情,进而达到激励的目的,是每一位管理者应努力做到的。所以,当员工犯了错误时,管理者要想好对策,千万不能“一锅端”,那样的话,惩罚就失去了本身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