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杜威今天是本期伦理演讲的末次,我的讲演也要告一段落。所以我把以前所讲的总括起来和东方思想比较。但是我并非要比长较短,尊彼抑此。道德适应环境而产生,某种道德对于某种环境为善,对于他种环境又不然,所以东西道德实无长短之言。我所讨论的是理智上的比较,是东西思想的对照。我对于东方学问毫无研究,议论有错,还请原谅。据我看来,东西思想有三点差异:
(1)东方思想更切实、更健全,西方思想更抽象、更理智。例如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都是健全的确定的切实的天然的人生关系。人人都有父、有子、有夫妇兄弟,人人都是一国的臣民或君长,人人都有朋友。所以东方的圣人,就规定五伦的道德规范,教人怎样做君臣、做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西方的思想却不同。大概西方的主要观念为正直(Justiec)与仁慈(benevolence;charity),都是抽象的观念,并没有具体指那种伦常事物。换句话说,正直和仁慈都从理智推究出来的。切实的道德观念有种好处,就是有确定的标准,教的省得麻烦,学的容易领悟。弊病就是因确定生执拗,因切实成拘泥,习故安常,不能通权达变,以适应时势。理智的、抽象的、道德观念,能权能变。例如正直和仁悲,应用到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都可。臣对君要正直和仁慈,君对臣也要正直和仁慈,不像东方臣对君要忠,君对臣就不要忠了。所以西方道德是平等的、普遍的、活的、能权能变以适应环境,环境变,观念也变,大抵事物愈确定,变化愈难。例如说臣要忠,就使数千百年的臣都要忠。原理愈普通,变化愈易。虽然有含糊的毛病,却能通权达变。
(2)西方伦理根据个性,东方伦理根据家庭。这种差异,人人都知道的。它和第一个差异有密切的关系,简直是二五和一十。西方人不承认人伦有何确定的关系。好像君臣等。他们只知道有我,有个人,所以没有尊卑的分别,正直和仁慈对父对子都可以。东方经书所说的五伦,有三个属家庭(即父子、夫妇、兄弟),其余下的君臣是父子的变相,朋友是兄弟的变相。所以东方的道德观念,简直可说全然根据家庭。所以经书常说孝是德之本。而孝的范围也最大,不信不诚,败坏家声,可算不孝;建德立功,扬名显亲,就可算孝。
(3)西方伦理尊重个人权利。东方伦理蔑视个人权利。西方一二百年来,个人权利最受尊崇。所以个人有行动自由的权利。别人不得干涉,有保存财产的权利,别人不得强取,有养护身体的权利,别人不得毒打,有保全荣誉的权利,别人不得败坏。凡干涉别人自由,强取别人财产,破坏别人荣誉的,都是不道德的。后来这种权利观念,渐渐推到政治。美国宣告独立文中,开宗明义就说人人有生命财产和自求多福的权利。从道德方面说。个人不能侵犯他人权利。所以从政治方面说,政府就应当保护人民的权利了。这就是个人主义的真表现。人人都是多种权利的中心点,社会上一切平等。东方道德就是注重自己对人应尽的义务,所以没有西方道德自私自利的毛病。
编按:罗素(1872~1970),20世纪英国哲学家、数学家、逻辑学家、历史学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分析哲学创始人之一。
本文是罗素于1927年3月6日在伦敦现世学会发表的演讲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