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
股指期货全称为“股票指数期货”,是一种以股票指数作为买卖对象的期货,是买卖双方根据事先的约定,同意在未来某一个特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股价进行股票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协议。股指期货交易的实质是将对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的预期风险转移到期货市场的过程,其风险是通过对股市走势持不同判断的投资者的买卖操作相互抵消。其主要功能是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用以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投资,是一种投资组合管理策略。
(2)计算
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通常是以股票指数数值乘以一个固定的金额计算。假设固定金额为100元,每份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就是用100乘以当时的股票指数;股指期货具有期货的共性,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也就是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股指期货通常是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交易的对象是股票指数,而不是股票;股指期货交割时采用现金,而不是股票;股指期货更具有“以小博大”的特点,所以在交易时是以保证金的方式进行买卖,不像股票交易必须以全额的资金进行买卖;投资股指期货可以不持有股票就可涉足股票市场。
假设:在2000点卖出一个单位上证指数,在1600点平仓,而交易保证金为10%,
需要投入的交易资金=2000×100×10%=20000元
平仓后的利润=(2000-1600)×100=40000元
(3)特点
股指期货除具有金融期货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自身的特点:
①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对象既不是具体的实物商品,也不是具体的金融工具,而是衡量各种股票平均价格变动水平的无形的指数。
②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是股指点数乘以人为规定的每点价格形成的。
③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后,合约持有人只需交付或收取到期日股票指数与合约成交指数差额所对应的现金即可了结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