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改革与发展的道路及其指导思想的争论
中国改革开放已走过了30年的历程,对中国改革开放道路及其指导思想等问题的分析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热点,这些问题包括如何评价改革开放与经济发展,如何处理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关系,如何看待股份制的地位,以及如何认识国有企业与非公企业的性质等等。针对这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焦点问题,一些学者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林毅夫认为,西方主流经济学家的理论不能解释中国改革与发展的现象。他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出现了许多用现有理论难以解释的现象。一个例子是,对中国以双轨制为特征的渐进式改革,当时主流经济学界普遍感到非常悲观,认为中国经济随时会出大问题。那时在主流经济学界广为接受的一个看法,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如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认为要对计划经济进行改革,就应该推行以华盛顿共识为基础的休克疗法,包括价格由市场决定、产权私有、政府平衡预算。但是中国经济从1978年到2005年快速增长,并没有像当时许多主流经济学家预测的那样出现崩溃或停滞。苏东在实行休克疗法后也没有像主流经济学家预言的那样出现经济快速增长,反倒是崩溃停滞了。同样,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热过一阵子后,现在新的热点是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决定作用。但不能用一个不变的条件来解释变动的情况。发展经济学同样尚未真正触及决定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世界银行前首席经济学家William Easterly 2001年发表的《迷失的20年》一文中说,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按华盛顿共识进行改革,结果经济增长和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并没有改变。20世纪80、90年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下降为零。宏观经济的波动比60、70年代还差。现代经济学有关改革和发展的许多理论难以解释我国改革和发展的成效,也难以解释其他发展中国家、转型国家的成效。
刘国光将改革的正确方向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是改革必须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二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其中,“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三是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四是在经济运行机制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五是政府职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卫兴华认为,我国的改革与创新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否定。这与某些原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的名义下进行自我否定截然不同。改革的对象是旧的经济体制,探求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首先是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而不是否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本身。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一成不变的,基本制度也要创新与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党的******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首先表现为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既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在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导向作用,在于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和引导力。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
张宇认为,按照新自由主义者的观点,公有制经济产权不清,效率低下,与市场经济不能兼容,因此应当彻底推进私有化或“民营化”,使国有经济完全退出竞争领域,同时要打破国有经济在基础产业和战略性产业中的所谓垄断地位。近些年来,我国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了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管理者内部收购、权钱交易等变相私有化的现象,不仅导致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而且造成了严重的腐败和贫富分化,极大地损害了广大群众的利益,同时还使一些原本优秀的国有企业在经营上陷入困境。这些与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流行不无关系。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接近或超过50%,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下降到不足30%。在这种情况下再大规模实行非国有化,这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当前深化改革必须强调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简新华提出“中国模式”成功的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的成就引起全球的关注,“中国模式”、“北京共识”的说法在国际上流行。“中国模式”成功的重要经验是正确处理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中国改革既否定了单一的公有化,又没有搞全盘私有化。既改变了平均主义倾向的分配制度,扩大收入差距,鼓励部分人先富,又强调缩小过大的收入差距,防止贫富高低悬殊、两极分化,最终要达到共同富裕。既改变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又没有一切市场化、完全自由放任化,注重发挥了政府宏观管理的作用,有利于纠正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在对外开放的同时,没有放弃对本国企业、产业、经济的必要的保护,既充分利用外国资本、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又减少对外资的依赖,保护本国的经济安全。中国的模式转换没有采取“休克疗法”,而是渐进式的摸着石头过河,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
于祖尧针对刘吉《从“郎旋风”看否定改革的第三次思潮》一文(《改革内参》2006年第17期)中的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该文在新自由主义、基尼系数、“拉美陷阱”等问题的认识上犯了许多常识性的错误。在关于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的道路与方向、新中国的社会性质以及要不要解决和如何解决当前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上,刘吉的说法有很大的误导。
于祖尧认为,刘吉断言批判新自由主义是一个文不对题的伪命题,即使在西方国家,新自由主义也只是一个非主流学派。表明刘吉对现代西方经济学一知半解。他把货币主义、供应学派等排斥在新自由主义之外。新自由主义在拉丁美洲推行“华盛顿共识”,在苏联推行“休克疗法”。新自由主义的信徒和推销者一直处心积虑地干预我国的改革,如弗里德曼、张五常等,是有目共睹的,怎么能说是“伪命题”呢?
刘吉断言基尼系数只适用于工业化一元结构社会,不适用于我国,这是无知,是为了掩饰我国当前分配不公的严峻现实。刘吉还否认存在“拉美陷阱”,而“拉美陷阱”是国际上特别是拉美国家诚实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的共识。
于祖尧还对《刘吉文集》中关于改革的指导思想提出不同意见。刘吉认为,马克思主义赖以建立的全部客观事实的基础成了问题,马克思主义一开始就是一种错误的理论。他主张“我们何必苦苦探求社会主义的新路,先把资本主义‘拿来主义’好了,岂不可以更快地国强民富吗?”他断言改革以来新生的私人企业主、私营企业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它们是先进生产力。他认为我国改革前实行的是“假社会主义”。于祖尧对这些说法进行了反驳。
于祖尧还反驳了刘吉否认分配不公平存在的言论。刘吉说,下岗工人的生活比“******”后和“**********”时强多了;贫富悬殊问题完全是“****”学者煽动起来的。他认为现在急于解决贫富差距,是重犯新中国成立以来多次犯过的“左”倾幼稚病,其结果只会把经济搞乱。刘吉还提出,造成弱势群体的原因是这些弱者自身素质太低,他们是落后生产力群体。于文用大量统计数字表明“刘吉的这番议论完全把自己置身于工农大众的对立面”。
刘吉回应了于祖尧的评论。他说:前几年,一批经济学家和非经济学家突然集中批判新自由主义时,我感到很突然。后来一看不对了,一些文章直白“主流经济学家是一批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主流经济学家误导了中国改革开放”。原来,他们批判中国这场伟大的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他说,于祖尧先生们实质上是仍然坚持冷战时期苏联传来的那些观念: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都是新自由主义,“从而反对******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观点和市场取向改革的方针。过去他们激烈地批判市场经济,现在党已决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变个花样批判新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与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毫无关系。于祖尧先生们却要作“误导改革”来批判,这不是伪命题是什么?“这是借批判新自由主义之名,批判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借批‘主流经济学家’之名,批判******和党中央”。这是我们的根本分歧。
关于基尼系数问题。刘吉认为,它并“没有作为普遍公认的指标为国际所采用”。他说,一位美国外交官对他说“美国人不知道基尼系数”。在中国,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也没有听说过用基尼系数来论述资本主义两极分化。“没有准确的统计,基尼系数对中国有何意义?”他不赞成说“中国基尼系数超过欧美之说”,“如果确实,最直接的结论应是加快学习欧美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解决分配不公问题也就在其中了”。刘吉说,“我认定惊呼中国基尼系数超过社会危机临界点是一个‘伪命题’”。一个基尼系数0.45,一度把中国弄得人心惶惶、社会不安,在客观上配合了国际反共反华势力的“中国崩溃论”。把“拉美陷阱”搬到中国来,这是十足的“伪命题”,其“矛盾指向中国改革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周新城针对《从“郎旋风”看否定改革的第三次思潮》一文提出评论:“这篇文章暴露出作者既不懂马克思主义,也不懂西方经济学,棍子满天飞,没有学者应有的风度和学术规范”。周新城说:“中国不存在反改革派”,这是******的论断,并为实践所证实。对于改革的性质、内容、对象、步骤,的确存在不同的意见,关键是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划清两种改革观的界限。两种改革观的分歧和斗争始终存在于改革的过程中。在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时,《思潮》作者认为那是改革,反击资产阶级自由化,他就认为是否定改革。他讲的三次否定改革的思潮就是这样说的。
程建华针对刘吉发表于《社会科学报》的《中国为什么要大力发展私有企业》一文的观点,提出了不同意见。刘吉认为,“******的新社会主义观没有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就所有制这个范畴而言,按照******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定义,可以得出合乎逻辑的定义:凡是能够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而又没有剥削的所有制,不论是公有制或私有制,或其他形态的所有制都是社会主义所有制”。这表明刘吉没有弄清******论述的本意,他“不知道到底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程建华系统论述了******一再强调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重要地位。没有公有制就不会实现社会主义本质。“******同志提出的社会主义本质的五项内容,都离不开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经济基础”。“科学社会主义不可能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
高尚全认为,近几年,一些人不断地批评改革开放,把发展进程中的许多问题归结为改革开放。党的十七大报告铿锵有力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强调指出:“改革开放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方向和道路,是完全正确的,成效和功绩不容否定,停顿和倒退是没有出路的。”马克思主义要发展,要与时俱进,不能停滞不前啊,那靠什么,靠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离不开改革开放。
张维迎认为,中国经济的活力,主要来自民营企业在竞争行业的发展。换句话说,民营企业主要分布在经济的下游产业,国有企业主要在上游。凡是在下游竞争产业的国企都活不下去,但是在下游的民营企业发展起来以后,对上游的能源、原材料、电力、电信、运输等的需求也大量增加。这些行业不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所以国有企业活得很好。从企业改革方面看,可以参考英国20世纪80~90年代国有企业改造的模式。简单地说,是确定一个合适的价格,把国有企业的股份按一定的比例卖给老百姓。也可以考虑把公用事业的用户变成股东。他还认为,现在老百姓的储蓄那么高,并且很多大国企已经部分或全部上市了,政府要做的无非是把手里的股份不断释放出去:一部分卖给所谓战略投资者,另一部分卖给老百姓。
张维迎还说:中国的改革为什么走走停停,甚至不能有蓝图,主要原因在于意识形态的约束。我们改革开放近30年,意识形态的作用非常大。改革当中的很多问题,由于意识形态的问题,我们只能做不能说。当时广东有一句话,叫“打左灯,向右拐”。这就是中国的一些特色,可能掩耳盗铃,但是没有办法,我们必须这么做。我们不知道对岸在什么地方,甚至不知道水的深浅。所以我们就决定了只能一步一步摸着石头过河。
许有伦对张维迎把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归咎于“意识形态束缚”的观点提出了质疑。许有伦指出:“张维迎给研究生讲课时说:‘MBO就是这样的事,本来就是物归原主的过程,它本来就是从资本家手中抢过来的,现在市场化了,通过程序退回给人家,人家买回去,怎么又叫国有资产流失呢?’”我国的国有资产的来源有几个方面:一是新中国成立时没收官僚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二是社会主义改造中,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就是按企业资本股份额,将资本主义私营企业改造为国有企业。三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国家投资新办的国有企业。张维迎难道还不清楚国有资产的来源?怎么能说国有资产“是从资本家手中抢过来的”?张维迎把国有企业比作“残疾人”,把国有资产比作“冰棍”,请问张维迎:新中国成立以后,国有资产是增加还是减少了?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亏损、破产的数量不少,原因很多。客观原因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主观原因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打着“改革”的旗号,瓜分国有资产,搞垮国有企业。张维迎把“政府垄断、无腐败、经济增长”放在一起,提出“最优”、“次优”、“最差”三种选择,是主观想象,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张维迎应该拿事实说话。
周新城认为,私营经济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这就决定了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作用具有两重性。被******称为“一个字都不能动”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私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的非劳动收入”。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1989年8月的中央9号文件又强调:“私营企业主同工人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这就科学地界定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私营企业的资本主义性质。必须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区分开来,社会主义经济是指经济成分的性质,而不是说私营企业已成为社会主义性质经济的一部分。绝不能以私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具有积极作用为理由,来论证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必须把一种经济成分的性质同它起的作用区分开来。
王振中提出,综观俄罗斯及东欧诸国,经济转型直接导致了以下后果:一是长期经济衰退,社会生产力、国家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急剧下降;二是通货膨胀加剧,失业率居高不下;三是少数人在私有化中暴富,贫富分化加剧;四是大量资金集中于工业集团,形成了金融垄断寡头。与其相反,中国的经济转型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同一时期的经济转型呈现出冰火两重天的后果,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经济转型的研究不能再仅仅停留在改革的模式、路径和速度等问题上,切实需要对一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进行分析与解答,特别是以下三个理论问题不容回避:一是改革方向的差异;二是指导思想的差异;三是政策效应的差异。
厉以宁认为,凡是民营经济发达的地方,失业的人就少,民营经济发展慢的地方,失业的人就多。当前,加入WTO的过渡期已结束,国有企业要加快重组,民营企业介入就能组织起自己有相当竞争力量的团队与跨国公司竞争。没有民营经济,农民无法大规模进城,城市化也没法实现。但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正面临一些阻碍。一是市场准入问题,什么市场可以让民营经济进去?什么市场不能进入?应该是,只要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进去。一些垄断行业也可以让民营经济参与,非公经济政策要落实。此外,必须打破税收、信贷、外贸等方面的不公平待遇,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晓亮主张把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提法修改为“社会主义国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或把“公有制为主体”改为“公有制为主导”,这可以管好多年。
(二)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的争论
随着改革的推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分配相关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中央的提法有多次改变,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进一步提出“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把提高效率与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的“宝贵经验”之一,还进一步具体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近年来经济学界对这一问题的争论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直至2007年,十七大报告出来以前,争论仍在继续。
蒋学模认为,“效率优先”,即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生产力持续快速的发展,这始终是社会发展占第一位的因素。社会主义社会公平绝不是平均主义,应表现在经济、政治和文化各个方面,使社会全体成员都能有机会享受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成果。“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可以不必再提,但绝不可以倒过来,用“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来代替“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社会公平放到更加重要的地位,不是以否定“效率优先”为代价来达到,而仍然是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来实现的。
孙天立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收入分配原则,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也是中国国情所决定的,当前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主要不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造成的。坚持效率优先,就是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调动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强调效率优先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公平,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不能出现两极分化,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实现的社会条件。
邹东涛认为,国家和社会应当关注社会公平,只有公平了才能实现贫富和谐。但是,关注公平,实现贫富和谐,绝不能向效率开刀。近些年来,我国的贫富差距确实拉大了。有不少人包括一些经济学家,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提出了质疑,好像收入差距拉大是因为改革开放以来“效率讲多了,公平讲少了”造成的,或者直接是“效率优先”造成的。如果是这样,就得降低效率了。但我们试想一下:我国的效率是否真的很高了?是不是效率讲多了?绝不是。
黄范章认为,“效率优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转轨”时期公平问题更加突出。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起了重大历史性指导作用,但这一提法也有不足之处,把“效率”和“公平”看成两码事,看不出其间的正面因果关系。我们不仅应继续倡导“效率优先”,而且应正面面对效率-公平关系,采取“效率优先,增进公平”的提法,即表明“效率优先”是发展经济、增进公平的前提,而“增进公平”则是“效率优先”的目标与归宿,是政府为弥补市场经济本身固有缺陷而努力的方向,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及义务。
卫兴华不认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而主张两者并重和统一。他认为强调发展,强调生产力的作用,并不存在轻视或不重视分配公平的理由或内在联系。既强调发展生产力,重视效率,又强调分配公平,有什么不可以的道理呢?如果在分配中将效率优先于公平,将公平放在次要地位,忽视分配公平,发展的结果必然是两极分化,不可能走向共同富裕。如效率优先的对象是片面追求GDP、经济速度,那是可以的,但不应把分配公平作为效率优先的对象。
吴宣恭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虽然对扭转平均主义观念,加快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它在实践中也产生一些负面效应。为顺利进行和谐社会建设,有必要重新审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实现公平与效率互相促进、同向发展。
吴忠民认为,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对于破除计划经济体制和平均主义观念起了积极的作用。随着中国发展进程的推进,这一提法逐渐显露出其明显的局限性:同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相抵触,没有区分基本制度和具体政策两个层面的公正问题,与和谐社会建设格格不入;将这一提法泛化并覆盖非经济领域;意味着现代政府主要职能的错位;对初次分配重效率、再次分配重公平的定位有误。从长远看,这一提法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会产生广泛的负面影响:对现代社会的制度建设不利,对改革和发展的有机统一不利,对公正合理的社会结构的形成不利,也延缓了合理、健全的社会政策的制定。
(三)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成因及初次分配问题的意见分歧
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是什么原因造成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如何看待初次分配与再分配过程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解释。
1.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
收入差距扩大的成因是近处来理论界争论的焦点之一。有的学者认为,我国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拉大了贫富分化的差距。也有学者认为,中国税收制度不健全,对高收入群体缺乏合理的“限高”措施,而对基础阶层缺乏必要的“兜底”条款,是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还有一部分学者认为造成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是腐败和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贫富差距的拉大,不是因为选择了市场经济,而是因为选择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想。这就进一步扩大了贫富之间的差距,造成了许许多多社会不公现象。一些学者指出,在许多发达国家,贫富差距没有扩大的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政府将社会公正放在首位,制定了大量的财富分配和再分配法律制度,并且严格地依法办事,防止整个社会的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吴敬琏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后收入差距的确是进一步扩大了,全体居民的基尼系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突破了0.4的公认警戒线。但是,当前收入差距拉大的原因,主要是腐败和垄断等非市场的因素。然而在最近几年的争论中,少数人极力散布他们对贫富差别过大的原因所做的歪曲解释,把大众对于腐败的义愤引向错误的方向。他们说,目前贫富差别悬殊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腐败和垄断,而在于市场化改革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方针,他们以此蒙蔽和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转移视线,把大众“仇腐”的正当感情引向不分青红皂白地“仇富”的歧路。在政策取向上,也不是针对贪官污吏和“红顶商人”的非法收入,而是针对专业人员的合理报酬和企业家的合法利润;鼓吹对高层经理、教授、医生、高工等的工薪收入进行限制或课以重税。面对这种平均主义歪曲,应当对近年来我国收入差距扩大的实际状祝和根本原因做出科学的分析和判断。同时,要采取应对措施有效地解决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
丁冰不赞成吴敬琏把我国基尼系数扩大原因归结为腐败和垄断。他认为:制约和决定交换和分配的是生产,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吴敬琏把基尼系数过大的主要原因归结为腐败和垄断,违背了科学的分析方法,没有从生产环节分析导致分配环节出问题的根源,在所有制结构上,非公有制经济过度膨胀,是导致基尼系数过大的根源。从生产布局上看,在城乡之间,东西地区之间,由生产发展水平差别所形成的收入差别,是导致基尼系数过大的又一重要原因。腐败要反对,但揭发出来的腐败分子,基本上倾家荡产了,成不了富人。而没有被揭发出来的,其财产是秘密的,没有进入基尼系数。
樊纲认为,收入差距的问题一直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很多发展中国家也没能顺利解决这个问题,有的甚至因这个问题造成政府的垮台。现在我们国家的收入差距之所以大,关键是因为我们还有几亿人没有真正就业,这几亿人还没有从单一的农业社会里转移出来。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实现城市化,必须摆脱这些烦恼。要解决收入差距问题,除了体制改革,消除腐败等做法之外,一个重要的途径,或者是一个重要的解决办法,就是再创造出1.5亿到2亿的蓝领工人,实现中国的劳动力充分就业。该转移的人能够转移出去,这样中国才能健康地发展。
高尚全认为,我们不可能在同一个时期同时富裕。因为每一个人的背景不一样,每一个人的能力不一样,掌握的资源要素不一样,机遇也不一样,这必然导致分配的结果有差异。改革的路径是,以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除了由于个人背景、能力、要素不同外,导致我国贫富差距另一个原因是腐败问题。他还认为,不平等的扩大绝不是市场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个必然结果。基于个人能力和公平竞争导致的效率和收入差距不是社会争议的焦点,真正引起人们不满或加剧社会分配失衡的根源,在于人们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不平等以及竞争过程中的不平等。这类不平等主要是体制性因素所导致,它既不反映效率原则,又不受公平原则支配,是分配关系扭曲的重要表现。劳动力流动中的体制性歧视是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体制原因。影响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还有:缺乏有效的劳资协调机制、行政性垄断对分配关系的扭曲及政府职能转变滞后的影响。就收入分配关系而言,政府依然介入市场较深,必然制约政府在维护市场主体平等权利、保证公平竞争方面职能的发挥,同时也影响到政府再分配职能和公共政策对社会收入分配的有效调节。
张维迎认为,经济学家的研究证明:富国与穷国的主要区别,不在于资源禀赋的不同,而在于资源配置方式不同。而任何国家最稀缺、最宝贵的资源就是企业家才能。当前必须完善产权制度,特别是企业家剩余索取权的保护。企业家权利的保护,如果没有企业家剩余索取权的保护就会有更多人寻租;必须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减少审批,建立真正的自由企业制度,如果不是这样,企业家将会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行政上;必须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建立廉洁、透明的政府,如果政府部门腐败,不廉洁,政府不透明就给企业家寻租提供好机会,企业家资源就会进一步浪费掉;必须改革国有企业,减少政府控制的资源数量。
林毅夫认为,城乡和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症结在于改革不到位,包括金融结构失衡、资源税费不合理以及行政垄断问题。其中,金融结构是最关键和最核心的问题。在缺乏金融服务的情况下,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对不足,其结果是减少大量就业机会,不仅使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无法转移到非农产业,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难以消除,而且不利于城市扩大就业,造成城乡差距扩大和收入分配不均。
刘国光认为,共同富裕,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改革区别于资本主义改革的试金石,也是******的社会主义改革理论中的一个根本问题。正确评估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形势,促进分配关系的调整和社会公平是经济研究者的职责所在。贫富差距扩大最根本原因是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即所有制结构的“公降私升”已经达到影响公有制为主体的临界点,造成这种状况的是干扰“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私有化”倾向。毫不动摇地发展包括私有经济在内的非公有经济,要以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作为前提,即实行两个毫不动摇,齐头并进,才能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发展,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陈享光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的初次分配是直接与生产条件的分配相联系的,收入分配不仅取决于生产条件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分配,而且取决于生产条件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分配;收入的公平分配取决于生产条件在这两方面的公平分配;我国收入分配不公根源于这两方面生产条件分配的不公,解决我国收入差距过大和收入分配不公,必须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生产条件分配不公的问题,构建收入公平分配的微观基础。
曾国安、胡晶晶认为,学术界对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的演变趋势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呈现出长期扩大的趋势的基本结论。经济结构的一元性、政府推行的城市偏向的制度和政策、城市偏向的经济发展战略和政治权力的不平衡,以及经济体制改革造成的机会不平等等因素,是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系统性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不过是结构转型过程导致的系统性的城市趋势和多种因素造成的系统性的城市偏向的制度与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没有系统性的纠偏机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状态是不可能改变的。当前应该对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原因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给出系统性的政策结论。
李炳炎认为,造成我国收入差距偏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改革过程中,受利益独享观念影响,一种新的资本权威建立了起来,实行的是古典的企业产权制度即所有权至上制度所决定的分配方式。即由生产资料所有权决定其他所有的经济权利,追求利润最大化,尽可能压低工人的工资。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劳资双方的谈判力严重不对称,不仅分散的劳动者个体处于弱势状态,而且劳动者整体也处于弱势地位。雇主则处于优势状态,具有垄断者的特点。这种劳动力市场谈判力量不对称的状况,致使工资率甚至低于劳动力价值。
袁绪程认为,市场化的改革必然带来利益的分化和分层,这是不可避免的,由于人们拥有的要素禀赋不同,其收益显然是不同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的普及,这种差距会在一定的“时点”上收敛和缩小,社会只要采取以公共产品的形式,给予在竞争中受损的一方“生存底线”的“补贴”,就不会有大问题。因此,利益分化和分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由于权力的市场化带来的差距过大,以及社会利益机制的扭曲和由此造成的社会“断裂”和分裂。令人遗憾的是,随着腐败的加剧和寻租的社会化,两极分化和社会阶层的“断裂”正在发生,特权和垄断的存在以及各种无规则的博弈带来的资源的破坏和浪费等一系列问题,对改革提出了警示。
2.对于处理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关系的不同见解
对于处理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关系,理论界长期存在着分歧:有的学者坚持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有的学者强调初次分配以公平为重;有的学者提出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都要注重公平;有的学者认为初次分配强调公平会导致低效率,因此,要在初次分配上注重效率,通过二次分配来弥补公平;有的学者提出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公平与效率并不矛盾,应在两次分配过程中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刘国光认为,十七大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要害是初次分配也要注意公平。这是一个大亮点,意义非凡。在初次分配中也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这是中央分配理念的一个重要变革,意在遏制近年收入分配状况的恶化,贫富差距扩大的趋势。在整个国民收入分配中,再分配所调节的只能涉及小部分,而初次分配的数额要比再分配大得多,涉及面也广得多。许多分配不公问题产生于初次分配领域,诸如企业分配中资本所得偏高,劳动所得偏低;高管人员所得偏高,一般雇员所得偏低;垄断行业所得偏高,一般行业偏低;农民所得大大低于城市人员等,都是初次收入分配中发生的问题。初次分配不公的大格局一旦形成,再分配无力从根本上改变,只能在此格局基础上,通过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等做出局部的修补。十七大决心从初次分配阶段开始就注意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对于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体制,缓解和缩小收入差距的扩大,无疑是一个福音。
林毅夫认为,“一次分配注重效率,二次分配注重公平”的提法在实践中往往被证明事倍功半或事与愿违,只有在生产过程的初次分配中就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才能缩小贫富差距。促进和谐增长。当前收入分配存在恶化的趋势,需要尽快消除各种价格扭曲和行政性垄断。“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二次分配注重公平”把效率和公平对立起来,尤其是把效率定义为发展发达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技术,这不符合中国的比较优势,必然会导致就业不足、收入分配差距加大等问题。正本清源,在初次分配就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才能使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如果不能在初次分配上,也就是生产过程和各种要素的所得分配中就尽量达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而寄希望于政府的二次分配来解决公平的问题很可能会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要在初次分配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就要深化市场经济改革,最重要的是改善金融结构;提高资源税(费);垄断行业在能引进竞争时尽可能引入竞争。
张宇认为,目前理论界还存在着一些对于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努力缓解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思想理解不够全面深入的情况。例如,有的学者认为,在我国市场经济现阶段,收入差距扩大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这种收入差距只可以“适当调节”,不可以强调过分。还有的学者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是不能改变的,改变原来的提法,有走吃“大锅饭”的回头路的嫌疑,并批评否定“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否定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等等。这些观点显然没有理解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方针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
陈文通认为,再分配理应更加注重公平。但不能就此认为,初次分配只可注重效率,而不可关注公平。初次分配的公平,是更加基本的公平。两次分配都可以体现社会公平,但初次分配的公平具有首要的和基本的性质,再分配则是对初次分配结果的调整和补充。在初次分配中关注公平就不会必然降低效率。如果把公平等同于收入分配的均等化,那么,不仅初次分配会降低效率,再分配也会降低效率。
王天义认为,初次分配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初次分配强调公平,不是不讲效率,初次分配的公平和效率是统一的。关注初次分配的公平,也就是关注效率。
杨承训、吴莲认为,初次分配是基础性的,再分配是辅助性的。在两次分配中都应注重公平,特别是初次分配是消费品分配的大头,占分配总量的80%以上。在注重按要素贡献分配的同时,更加注重劳动者的合理收益。再分配只能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能调节的量约占10%~20%。再分配的主要手段就是征收个人所得税、遗产税以及消费税等,税率采取累进的办法,由20%到50%,主要是限制过高收入。两次分配必须双管齐下,初次分配乃是最关键的。
(四)“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问题的讨论
2007年6月,谢韬、辛子陵在《********》发表文章《试解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理论与中国改革》,引起了理论界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大讨论。大多数学者不赞同谢、辛二人对“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解释,即将股票认定为马克思“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选择。但在对个人所有制的解释上,又存在多种不同的认识。有的学者把马克思讲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解释为消费品的个人所有,或生产资料公有、消费品个人所有。有的认为是指“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是从众多个体着眼的即劳动者联合的公有制。
谢韬、辛子陵认为,在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论述中,马克思的设想是:第一步把资本家的大公司、大工厂收归国有;第二步将其回归人民,重建个人所有制。而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形式就是股份公司,“就是股票”。小小一张股票,体现了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的统一,公有制与私有制的统一,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统一,是一种以个人私有为基础的均富状态。谢、辛二人将马克思对公有制的定义理解为就是让自然人拥有生产资料,人人有份;就是社会化,就是公有制;而不是政府所有制。他们还认为,只要适合,私有制、股份制、合作制、公私合营、中外合资等等所有制形式,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不执行“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实行绝对的国有化,就注定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将作为阻碍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落后的生产方式被历史淘汰。社会主义国家只要重建个人所有制,是可以发展起来,跻身先进国家行列的。他们认为,重建个人所有制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路线和总政策。
卢云峰、许庆朴认为,理论和历史实践表明股份制是“个人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个人所有制”理论既解释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出现诸多社会主义因素的现象,也为我国现阶段的股份制改造指明了方向。随着股份制在西方和东方的普遍建立,马克思要“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科学预言正在冲破传统观念束缚而变为现实。
智效和认为,谢韬、辛子陵关于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的解释,是对马克思的误读。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指的就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有制(社会所有制)。即资本主义否定了小生产的个人所有制,资本主义在发展中又为否定自身创造了条件,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否定,从而是否定之否定,即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有不少提法,如“公有制”、“社会所有制”等等,而“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只是其中的一种提法。这些提法或表述在实质上是一样的,不存在互相否定或取代的问题。个人所有制之“重新建立”,“新”就新在不是私有制,而是公有制,不是原来意义上的个人所有制,而是“社会个人所有制”。社会个人所有制的所有者是“社会个人”,全社会的劳动者作为无阶级差别的个人联合起来,他们共同地占有生产资料,成为生产和产品的主人。这又形成了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有制)与小生产的个人所有制的根本区别。谢、辛二人提出把重建个人所有制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实际上是主张个人所有化。股份制在我国现阶段具有适用性,这需要另外讲道理,与马克思的“重建个人所有制”毫不沾边。
奚兆永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重新建立健全“个人所有制”并不是指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制,而是指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个人所有制只限于消费品而不包括生产资料,因此“个人所有制”应理解为“个人财产”,它与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不同的。谢、辛认为,搞公有制、国有化就要丧邦,而大搞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就可以兴邦。事实上情况正好相反,对中国来说,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削弱,只能加强。他不赞同谢、辛所说的:“在所有制问题上,只要适合,私有制、股份制、合作制、公私合营、中外合资等等所有制形式,都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他反对谢、辛二人将股票看做“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形式。他认为把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说成是所谓“社会所有和个人所有的统一”,是杜林杜撰出来强加给马克思的。谢、辛提出的这些错误观点,是为在中国实行私有化制造舆论。
郭飞认为,马克思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重要论述,实质上是阐明以社会所有制(或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从狭义来看,重建个人所有制是指建立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从广义来看,它是指建立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和消费资料的个人所有制,即建立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马克思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重要论述,实质上是阐明以社会所有制(或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谢韬等人“试解”马克思重建个人所有制理论,并不是主张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他们将社会主义国家传统经济体制的弊端和多种原因导致的经济建设遭受的重大挫折,统统归咎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将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或社会主义国有经济)骂得一无是处,是什么“政府垄断生产资料”,遭到了“制度性失败”,注定要“被历史淘汰”,等等。谢韬等人错解马克思的相关论述,其实质是兜售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中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他们的思想会误导我国所有制结构改革,将社会主义中国引向资本主义道路。
卫兴华不赞成将“重建个人所有制”宣传为建立股份制,人人有股票,他同时认为,用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来解释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存在一些值得斟酌的问题。一是马克思讲的是三种所有制的“否定的否定”,即“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这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否定了个体劳动者的私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又要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三种所有制的“否定的否定”,都是指三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先后否定,因而不能用社会主义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来否定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二者不是同一层次的问题。二是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不存在“否定的否定”和“重新建立”的问题。因为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也存在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因而不存在社会主义要“重新建立”被否定了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问题。究竟怎样准确地理解马克思的“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主张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马克思把个人所有制分为两类:一类是孤立的、单个人的个人所有制,即被资本主义剥夺和否定的个体私有制;另一类是“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即公有制经济中,作为联合体的个人所有制。“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是指后一种个人所有制,也就是建立每个人有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从这里也可看出:马克思讲公有制,不是空洞的、与个人所有无关的东西。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应是与广大劳动者个人利益紧密结合的公有制,既是社会的,又是个人的。有人认为,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形式就是股份公司,“就是股票”,认为资本主义国家通过股份公司这一“过渡点”,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认为股份制就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就是“社会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统一”的个人所有制。这完全是主观构想,远远离开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观点。
王成稼认为,马克思提出重新建立的“个人所有制”不是指生产资料公有制,也不是指生产资料私有制,而是指在公有制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的生活资料个人所有制。谢韬、辛子凌二位先生的试解,肯定在公有制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和强调个人所有制的重要意义,这是对的,比有些学者和翻译家把个人所有制等同于公有制,即把个人所有制与决定它的基础或前提混同起来,要强得多。然而,二位先生对“重建个人所有制”所包括的内容的试解,却离开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本意。他们讲在公有制的基础上重建个人所有制,这里又把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在个人所有制之中,也就是说,这种“个人所有制”既是公共的又是个人私有的所有制的混沌世界,这与杜林曲解并强加给马克思的观点,极其相似。谢、辛二位先生明目张胆地把社会总产品的社会主义占有方式篡改为资本主义资本市场上股票的占有方式,而事实上,股份公司并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谢、辛二位先生还把“个人所有制”所包括的内容曲解为“第一步把生产资料收归国有;第二步将社会财富回归社会,回归人民。”生产资料收归国有与回归社会,本来是一回事,都是指公有制,这不叫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所说的个人所有制,不是指生产资料,而是指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重新建立生活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因此,重建个人所有制不是重建私有制。
石洁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对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理解众说纷纭,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观点:(1)“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重建消费品的个人所有制”;(2)“重建个人所有制”就是要重建“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即“生产资料人人皆有的私有制”;(3)“重建个人所有制”指的就是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完全实现只能存在于共产主义阶段,其基础只能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这是与股份制完全冲突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可避免地要采用一些与生产力相符合的所有制形式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现阶段对于股份制,我们应加以合理利用;为了强调股份制的重要性而认为其就是马克思所设想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最好形式,是违背马克思的初衷的。准确把握“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阶段性,才能正确理解和运用马克思主义。
陈文通认为,以股份公司形式改革国有企业和重组社会资本,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但是,把股份公司说成是“新公有制形式”是不正确的;把这种观点说成是来自马克思关于“社会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的论述纯粹是一种误解。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形式和结构不必和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公有制对号入座。
(五)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探讨
随着近年来我国GDP的快速增长,我国在经济发展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遇到了新的问题,十七大报告指出,今后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依然是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十七大报告以前,学者们主要讨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问题。十七大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又开始进行发展方式的讨论。对发展方式问题目前存在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认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代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二是认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转变发展方式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并存而非取代的关系。
一些学者认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和经济质量,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关键在于自主创新,以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增长由低质低效向高质高效的转化。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难点,在于资金短缺、劳动力过剩、地区经济结构不平衡、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等方面。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由于过度依赖外资的技术外溢效应,使我国企业依靠自身的科技创新来提升产业结构、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思路受阻,面临着国际资本竞争的压力,被动服从于跨国公司利益。有的学者认为,我们过去不重视引资的质量和结构,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移到我国,加重了我国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有的学者认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较短时间内仍然是我国的国际比较优势产业。要继续发挥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开辟适合于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
卫兴华、侯为民提出,在不同的经济增长阶段,经济增长方式具有不同的技术和制度特点。从现实国情看,我国目前仍处于经济增长的投资驱动阶段,资本密集型产业是主导力量,经济增长仍然是以资本投入作为主要驱动因素,经济效率依然低下。中国经济增长的另一个重要背景是当前正处于重要的经济转型期,适应要素数量投入型增长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制度安排还在顽强发挥作用,客观上加大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难度。因此,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主要应从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两方面入手,在通过科技进步提高效率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逐步扭转粗放型增长的局面,引导和推动增长方式向集约型方向的转型。同时,要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体制改革,为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证。
刘树成分析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要求的又好又快发展中的“好”与“快”的关系问题。他认为,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举世瞩目,但也积累了不少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矛盾和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经济的快速增长将难以为继。这就要求我们在经济发展中不仅要在“快”字上做文章,而且更要在“好”字上狠下工夫。“又好又快”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好”字放在首位,绝不是不要“快”,而是要好中求快,使“快”更能持久。为什么还要好中求“快”呢?我们不能忘记,还有一个重大的、基本的国情没有改变,那就是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目前,我国经济总规模虽然已经较大,位居世界第四位,但人均收入水平仍很低。为了继续提高我国人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为了在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中缓解就业压力,为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为了增加国家财力以加快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都需要我们继续保持一定的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
吴敬琏认为,基础性制度建设是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关键,而政府职能转变则是关键中的关键。由于政府改革的实质是政府的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往往是比较困难的,对于在旧体制中有种种权力和利益的人来说就更加困难。但是,我们只能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自身的改革,因为这一任务能否完成,将最终决定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成败。
刘昌黎针对吴敬琏2006年发表在《管理世界》上的《中国应该走什么样的工业化道路》一文中否认我国工业化的重化工业阶段,且认为吴文对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论述脱离我国工业化发展的实际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工业化新阶段与工业化社会发展新阶段是两回事,工业化有工业化发展规律,工业化社会有工业化社会发展规律,二者不能混为一谈。面对我国经济增长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吴敬琏之所以得出不能发展重化工业的结论,与其跳不出诺贝尔奖经济学大师们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框框、重化工业观念陈旧有很大的关系。如果一提重化工业就是“傻大黑粗”、“黑烟滚滚”、“污水横流”的老场景,没有现代钢铁工业、化学工业的概念,把重化工业发展中的问题夸张为整个重化工业的问题,甚至连政策和管理失误的问题也归咎于重化工业,那就难免以偏概全,一叶障目,不知不觉地否认重化工业的最新发展及其广阔前景。
黄泰岩认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不仅仅指从粗放增长向集约增长的转变或从外延增长向内涵增长的转变,还应该包括以下几项基本转变:向发展目标多元化转变;向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并举转变;向以人为本这一发展核心转变;向经济结构全面优化转变;向知识经济条件下的发展方式转变;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转变。
刘世锦、周天勇认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积极解决粗放经济增长方式所造成的一系列深层次的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如资源和环境消耗代价过大问题等。这一问题长期难以得到有效改变,与生产方式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制约机制不健全等,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些不合理的现象背后,又往往有着一些不合理的利益诉求、利益格局。因此,有效调整利益关系格局,才能找到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方式和有效途径。
张晓强论述了着力自主创新、发展高新技术对于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他指出,随着我国向下一阶段发展目标迈进,粗放式的经济增长已难以为继。一是仅靠投资拉动难以持久。我国这些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投资拉动。但过多依靠投资拉动增长,既影响国内消费,也易造成投资效益下降。从某种意义上看,这条路正越走越窄;二是靠低端产品打天下的局面难以维持,这种状况往往容易引发贸易摩擦;三是劳动力成本优势不可能永远保持。长期以来,丰富的低成本劳动力一直是我国的产业竞争优势之一,但目前这种优势正在逐步削弱。要解决这些深层次矛盾,根本出路还是依靠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大幅提高科技要素对GDP增长的贡献率。
吴运国认为,近年来,在关于增长方式转变或增长模式转型、新型工业化道路选择问题上,出现了不同意见的讨论或争论。为了使讨论深入且富有成效,我们需要“淡化”乃至排除一些似是而非的“假问题”,抓住能够反映事物实质的“真问题”。一个典型的假问题是“是否需要发展重化工业”。有人认为在中国现阶段“重化工业阶段不可逾越”。有人则认为这个阶段大可不必经历。讨论者可以有各自的论点和理由,但增长方式或增长模式与发展何种产业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套用一个著名的论证范式:重工业可以是“集约”、“高效”,轻工业和服务业也可以“粗放”、“低效”。当然,相反的论证也能成立。许多年来,大家认为中国的增长方式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但过去的长时期内,中国产业增长是以轻型工业为主的。
焦斌龙认为,企业家是资源的最终配置者,是技术创新的发动者、应用者和推广者,是制度环境的构建者和市场环境的塑造者。因此,企业家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微观推动力量。企业家转型滞后是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迟缓的重要原因,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必须尽快推动企业家的转型。
赵云旗认为,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前提。粗放型增长方式主要依靠大量增加资本投入规模来推动经济增长,这种增长方式只追求投入的数量,不追求投入的质量和效益,特别是在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往往大幅度超过经济增长速度。我国的经济增长,长期以来就是依靠这种方式来实现的。一些地方政府为扩大经济产出总量,就加大固定资产的投入,积极上项目、铺摊子、扩大建设。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当务之急。
(六)政治经济学的教学与学科建设
丁冰认为,当前经济学学科建设中存在着不对称和不平衡。一方面,政治经济学课程在经济类专业本科生教学中的比重不断下降,有的甚至只在政治理论课的“概论”中有所涉及,实际是已********了;另一方面,西方经济学课程包括有《西方经济学原理》、《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经济学说史》,课时却要比《政治经济学》多得多。这种轻重倒置的状态应予改变。
卫兴华认为,当前,我国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中存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问题,这种情况值得关注。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提出了新的理论挑战等客观原因之外,高校领导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态度、教师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方法、政治经济学教材建设水平等主观方面的原因,我们也应当重视。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应发挥其对经济类学科的理论基础的作用。为此,我们应在课程安排、高校经济学教材建设、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教师教学水平提高等方面采取一些有效措施,以改进经济学教学与研究工作。
白永秀认为,近年来,政治经济学学科地位下降,主要表现为:政治经济学课程的地位在高校经济和管理类专业中不断下降,有些学校的管理类专业的课程设置中甚至取消了政治经济学;许多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取消了对政治经济学的考核;政治经济学对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的学术吸引力不断下降,西方经济学的分析思路和分析方法的影响力不断上升;传统政治经济学对现实经济运作的解释力不足。他提出目前要解决政治经济学学科建设中的六个问题:一是培养一支队伍;二是办好一个学术刊物;三是编好一本权威性教材;四是解决一个出路;五是塑造一个创新环境;六是建立一个评价体系。
何干强认为,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能排斥借鉴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但是不能认为唯有引入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才能实现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科学性和阶级性决定了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伟大实践,是它实现创新的主要源泉;准确地使用经济学概念,也是创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可忽视的环节。
冉文伟认为,新自由主义对大学生的影响主要是负面的。它动摇了部分学生的社会主义理想和马克思主义信仰,强化了个人本位和自私自利倾向,歪曲了一些人的正义观,不利于学生的情感道德培养和全面发展,不利于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建设。造成这些影响的因素包括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新自由主义理论与大学生关注热点的契合、高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边缘化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我们正确对待新自由主义,引导学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
郭铁民认为,无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