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和她先生均是某学校的教师,其家庭月收入为6000元,除去日常开支和偿还住房贷款,每月结余1500元左右,女儿正上小学四年级。王女士和先生的理财观念均属于保守型,其理财要求是绝对稳健,有风险的坚决不碰。所以,为了积攒孩子的教育费用,王女士首先看好了教育储蓄,今年年初她到银行开立了一个6年期的教育储蓄账户,每月存270元,预计孩子上高中时可以取回本息21089元。但这样存了一段时间之后,王女士感到教育储蓄太麻烦,她说现代人最重要是时间,可这样月月跑银行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于是便想办法销户,选择其他存款方式。另外,为了追求稳妥,王女士其他收入的打理也均以定期储蓄为主。
“故事解读”
王女士的教育储蓄应当继续存储。王女士之所以要退出教育储蓄,其实是对教育储蓄的规定缺乏了解。
父母要和孩子一起学习、了解教育储蓄。
开户对象。开户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开户时,须凭客户本人(学生)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客户本人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金融机构根据客户提供的上述证明,登记证件名称及号码。
存期与起点金额。教育储蓄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六年。教育储蓄50元起存,每户本金最高限额为2万元。开户时客户须与银行约定每次固定存入的金额,分次存入,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按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年期、三年期教育储蓄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一般利率是:一年期2.25%,三年期3.33%,五年期3.60%。
教育储蓄在存期内遇利率调整,仍按开户日利率计息。
支取。到期支取时,客户凭存折、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每份证明只享受一次利息税优惠。客户如不能提供证明的,其教育储蓄不享受利息税优惠,即一年期、三年期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相对其他储蓄存款而言,教育储蓄有三方面好处:
一是家庭可以为其子女(或被监护人)接受非义务教育(指九年义务教育之外的全日制高中、大中专、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储蓄机构通过零存整取方式积蓄资金;二是符合规定的教育储蓄专户,可以享受整存整取利率的优惠;三是教育储蓄存款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有关规定,开立教育储蓄的对象必须是中国大陆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享受免征利息税优惠政策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其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三个阶段中,每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的免税和利率优惠。也就是说,一个人至多可以享受三次优惠。
教育储蓄每份本金合计不得超过2万元。
据计算,以存款本金2万元为例,选择三年期教育储蓄比整存整取多得389元,比零存整取多950元;若选择六年期教育储蓄,最终可获得4320元的利息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