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难怪这俗妞儿从来不穿高跟鞋呢!原来是为了随时逃跑啊!现在可好,她能跑,跑得无影无踪,害他连一点寻找的线索也没有。
开着车,郗伟广泽满大街地转悠,就盼着在下一个拐角处能看见温霁华的身影。
可他已经走过了下下下……一个拐角,也没能寻到她。将车停在一边,他沿着东方学院的落夕湖畔四下寻找。这里是东方学院的学生喜欢流连的地方,既然她毕业于“东方”,对这里也应该有种特殊的情感才是。
一路觅来,他一无所获。蓦然回首,她就坐在他身后的凉亭处,而且是将脚放在座位上,蹲坐着。
“你看看你,你看看你的坐姿!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一个女孩子家要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要惹人笑话。你爸妈难道都没跟你说……”
“闭嘴!”霁华狠狠地瞪回去,随即又收回目光。
这一瞪倒真的让广泽住了口,和她交锋许多次,这还是头一次看她动了怒,他不得不小心谨慎。“菜还没有上,你就从餐厅里跑了出来。走!咱们回去吧!”怎么听,这口气里都有些讨好的味道。
霁华沉着脸不去看他,就连语气也变得生硬,“你不用麻烦了,晚上的酒会我不去。你可以跟那个董事说我病了,说我有事,再不行你就说我已经辞职了。辞职信我会在周一的早上让你见到,现在你回你的西餐厅吃你的法国大餐,我回我的东施公寓吃落星煮的面条——咱们互不相欠、毫无关联,就此拜别。”说话间,她就准备离去。
广泽长臂一伸拦住了她,“怎么好好的说要辞职,你不是在公司里做得挺愉快吗?你不会是想逃过我的礼仪训练吧?我告诉你,为了能让你将公司的形象展现出来,为了能让你将公司的气质表现出来,这场训练无论如何你要做……”
“够了!”霁华终于忍不住了,她站在石凳上,依靠提升的高度俯视眼前的男人。
“郗伟广泽,你也太自以为是了吧!你以为每个人都要按你的要求做到气质高雅、风度翩翩?什么气质?什么风度?说到底就是虚伪!你以为你的礼仪、气度很不凡吗?那不过是一张虚伪的假面具罢了。其实你心胸狭隘,容不得别人的意见,脾气暴躁,还自以为是。你每天带着假面具活在人前,这还不算,你还要求别人也带着假面具和你对话。是的!你有才华,你是总裁,下属都要听你的嘛!现在我温霁华不干了,这总可以吧!”
“你在说些什么?什么叫你不干了?什么叫假面具?你凭什么指责我?”显然,一上午的折腾经这把火这么一点他也烧了起来。
“好!我就来一一告诉你。”霁华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算。
“从你第一次见到我,你就不想录用我。因为我的气质够不上你的标准,要不是狄先生的劝说,你早就将我拒之门外了。你作为一个公司主管以气质取人,你够格吗?后来金迷秦和范春溶的事情也充分说明你的用人制度有问题,你根本不配做一个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再看看你所管理的公司,同事间表面上看起来彬彬有礼,个个气度不凡。其实呢!彼此间勾心斗角、冷漠无情,明明可以用合作来提高效率,他们却情愿彼此之间等着看笑话。这就是你一手塑造出的公司气质吗?我跟你提出改善意见,你根本想都不想就否决了。别人说上两句,你就气得要死,可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还必须得装出一副绅士的样子,你不虚伪吗?你没有带着面具生活吗?还是,这些根本就是你的气质?就是你的风度?”
广泽握紧拳头,半晌咬出几个字,“你……够了!”
“不!我不够!既然我要辞职,我就索性说个痛快。”霁华早就憋了一肚子的话了,她非把账跟他一次算清不可,“我知道你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不就是因为你父亲嫌弃你那个出身农民的母亲嘛!”
听见她提起的往事,他神情一恍,明显地震了一下,“你……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
“所有熟悉你的人,谁不知道这件事。而知道这件事的人,又有谁不为你母亲抱不平!你父亲既然不喜欢你母亲,完全可以不娶她啊!娶了她,再来伤害她,这叫‘报恩’?如果你父亲放过她,说不定你母亲可以找个爱她、呵护她、尊重她的男人快快乐乐地过一辈子。还有你这个做儿子的,生你养你的母亲是朴实的农民,你自己还嫌弃……”
广泽火气上行,断然封住了她的口,“你没有资格评论我,你更没有资格评论我的父亲、母亲和我的家庭。你以为你是谁?你不过是个花农的女儿罢了!”
“我是出生花农世家怎么了?我不觉得花农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你附庸风雅,在办公室、会议室插的那些花不都是花农种出来的嘛!我为我的爸妈自豪,我以他们为傲。你呢?你就以你那个自以为是的自私鬼老爸为偶像吧!以后谁嫁你谁倒霉!”
不想再和他争论下去,霁华从石凳上跳了下来,“我现在要回家了,你也赶快滚回去准备你的酒会,记得把你的气质带上,别弄丢了!”
落夕湖畔风迢迢,凉亭中广泽屹然独立,形影萧条。望着滚滚水波,他跌坐在石凳上,所有的感觉都被那滚滚水波吹走了……
回到了东施公寓,直到华灯初起,温霁华一口气还哽在喉头呢!
“辞职!辞职!这份工作说什么也不做了。”她大声叫嚷着,想用这种方法将体内的郁闷之气散尽。
“霁华,虽然说起来那个会咬人的老总的确有些过分,可你真的准备就这样辞职?”胖妹妹樊落星一边抚着她的后背为她顺气,一边询问她最后的决定,“你可想清楚了,别因为一时之气做出了让自己后悔的事。”
丑丫头沐暖日捧着一杯锡兰红茶,静静地凝望着霁华,“郗伟广泽真有那么讨厌,竟能让一向大大咧咧的你气成这个样子?”
“岂止啊!你不知道他有多过分,简直让我想揍他啊!”霁华气愤地用拳头在抱枕上狠狠地捶了几拳,“我是俗!我就是俗!他看不顺眼他可以滚嘛!我还看不惯他那种高高在上的气质呢!”
“哦!”暖日应了一声,将自己埋在锡兰红茶的氤氲中,她似在细细品味着什么,那像是一分摸不着棱角的感觉。
门铃声响起,落星移动胖乎乎的身体一把拉开了大门,“是你!”那个会咬人的老总。
郗伟广泽还是和早上一样,越过落星敦实的身体,径自向霁华的方向移了去。霁华也没想到他会来东施公寓,将手中的抱枕紧紧抱在胸前,她防卫性地瞪着他,“你来我家干吗?你要辞职信,我周一给你。”
他默默地看着她,一言不发。许久之后,他的嘴唇动了动,发出了他心底的声音,“对不起!”见她不作声,他以为她没有听见,于是,他重复起自己的道歉,“对不起!我不该那样要求你,你有你自己的成长环境、经历和境遇,我不能要求你按照我的标准行事。这对你不公平,对不起!”
她骂他的话很对,他的确是虚伪。看上去气质高雅、风度翩翩,其实就是带着一张假面具游走在总裁的位置上。他原本的以气质管理公司的理论早已走了形,可他无力改变,也不敢改变。他不知道回到原点,他还是不是郗伟广泽,还是不是那个让父亲为之骄傲的郗伟广泽。
二十几年的教育,二十几年的熏陶——注意你的气质!注意你的风度!注意你的礼仪!这所有的一切早已成了一道道紧箍咒捆住了他的心,他无力再做挣扎。所以,他惟一能做的只是向她道歉而已。
对于他的道歉,霁华一震,手里的抱枕松开了。眼睛看着鼻尖,鼻尖对着下颌,她体会着什么叫三点一线。久久,她讷讷地冒出一句,“其实我也不对啦!我不该说你家的事,那毕竟是你家的私事,我无权评论,更无权说教。”
广泽将视线对在自己沾了灰的皮鞋上,保持着两点一线的真理。两个人皆不看对方,却又保持着最高的沉默标准。
落星站在一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连忙招呼了起来,“老总,你坐啊!要喝点什么吗?”
感觉到这个胖妹妹的热情与温和,广泽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不用忙了,我是来请求霁华不要辞职的。我代表公司以最诚挚的邀请留住她,因为她的确是个非常出色的法律人才,失去她将是公司的一大损失。”将目光对上她,他做出最诚恳的请求,“霁华,请你留下来,好吗?”
他的目光好柔和,就像如水的月光,迷失在这片美丽的领域里,霁华不自觉地点了点头,“我答应你,我不辞职了。”
广泽明显地松了一口气,看了看时间他这就准备离去了。“酒会快开始了,霁华不肯去,我还得赶过去。我就先走一步了!”
“我跟你一起去。”霁华猛地站了起来,“我跟你一起去参加酒会,我不是还要见见那位董事嘛!”
“可是……”广泽有着两重感受。一方面,她不去,易日董事那儿不好交代,自然他还是希望她去的;另一方面,她去了,他又怕她把公司的形象都给毁了。夹杂在两重矛盾中,他不知该作何选择,只好找借口来搪塞,“可是现在她也没有合适的礼服啊!”
霁华也苦恼了起来,“是啊!我没有参加酒会的礼服。”
“她有。”一直冷眼旁观的暖日站了出来,拉过霁华,她提醒着她,“你忘了?为了庆祝你大学毕业,狄南浦他们送你一套礼服,还有配套的饰物、鞋和包。”
“可她还需要化妆。”广泽对她实在没有太多的把握。
落星手一拍有了主意,“这个问题好办!暖日的专长是复原人类头骨,她对人的五官最有研究,上次她帮话剧社化妆就化得很漂亮。至于霁华的头发嘛!就交给我了!”
没等广泽反应过来,落星已经拉着霁华、携着暖日走进了卧室。他无奈,只得找到洗手间,换上带来的Gucci西装。收拾好自己,他在客厅里来回走动,以打发自己无聊的时光。约莫一个小时之后——
“郗伟广泽。”
听见霁华叫他的声音,广泽猛然回头——长发被高高地挽起,垂下耳鬓的两缕青丝随着月白色的珍珠耳环轻轻浮动。月白色的晚礼服映着她如雪的肌肤,同色系的苏州纺纱如烟似雾挽着她的身,长长的一直垂到地毯上。这一切在灯光下映着那张薄施粉黛的脸——恰到好处!真的是恰到好处的美丽!
俗妞儿不再是俗妞儿,她所散发出的气质竟是如此的高贵动人,如同她的名字——霁华——她就是人间的一轮明月。广泽呆立在原地竟失了神,心中闪烁而出的惊喜与不安让他有些不知所措。她微笑着看他,唇齿间弯成一道上弦月,“你发什么呆?我这样好看吗?”
他点点头,不敢发出声音,怕这突兀的语言吓走了美仑美奂的月亮女神。
看见他赞美的眼神,霁华这才松了口气,将背在身后的双手挪到他的面前,她的手上提着一双月白色的高跟鞋。她将裙角高高地提起,脚上套的还是一双休闲鞋。一步一步走到他跟前,那提起的裙角内隐约露出她白皙的大腿。
就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立刻打破了广泽心中的幻想——月亮女神失去了魔法,出现在他眼前的依然是那个俗到家的俗妞儿。
落星为霁华的美丽而鼓掌,“一切完备!你们可以出发去酒会会场了。”
一只手提着鞋,霁华挪出另一只手来牵住他,“咱们走吧!不然一会儿该迟到了。”
“可你的鞋……”他无法想象礼服群摆内隐藏着一双休闲鞋,这要是让手机业的同仁看到了他们的法律顾问就是这个样子,他“DRAGON”手机公司还要不要在外面混了?
霁华是山人自有妙计,“等到了会场,我会在车内把鞋子换过来的,你就放心吧!”
广泽不好再有什么推脱之辞,牵起她的手,他向门外走去。
“好好照顾她。”
身后有个声音响起,广泽转过身看见的是暖日那张丑丑的脸。她倚着门栏而立,眼中有着一抹洞悉一切的神采。
他朝她点了点头,没有做出任何的承诺。牵起霁华的手,他们迎着明月而去。
当郗伟广泽携同温霁华出现在酒会会场的时候,一瞬间,大家的目光都被他们所吸引,但他们没有看见背后的情形。
广泽带着谦和的笑容看着四周的来宾,还不时地点个头,打声招呼。可他的嘴巴却全放在了霁华的身上——“你不要这么紧地抓着我,好不好?样子很难看耶!”他尽量做到不动声色,连嘴唇都不做大的张合。
霁华保持着最完美的微笑冲着所有注视着她的人,手却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嘴里还不停地嘀咕着,“你以为我想抓着你啊!我不习惯穿这种细高跟鞋,我怕我会摔倒,如果我在这里摔了,不是更丢你的脸嘛!”
“穿高跟鞋都能摔倒,你白痴啊!”广泽骂完了这句,脸上立刻涌现出最和煦的笑容向前方的顾总打着招呼,“顾总,好久不见,你看起来真精神。”
随着他的招呼声,霁华也向顾总笑了笑,合上的嘴巴却发出这样的声音,“他两眼呆滞、额头无光、表情僵硬,一看就是纵欲过多的结果。哪里精神了?”
“想不到你嘴巴不动也能发出声音来啊!”说这话的时候,广泽的嘴巴也没有大动。
他还好意思说她,霁华立刻顶了回去,“你不也是!我这套功夫是上学的时候为了方便和同学说话又不被老师点名从而练就出来的‘无形有声’——你的功夫是怎么练出来的?”
“就是在这种社交场所练出来的。”
“彼此彼此。”一抬眼,她又看见了面前的餐桌,再也受不了美食的诱惑,霁华拉着他向餐桌移动,“我从中午起就什么也没吃了,我现在好饿,我要吃东西。”
她松开广泽的胳膊,挑了一个最大号的餐盘,开始席卷整个餐桌。很快地,桌上的东西少了不少,她餐盘里的食物却堆起了一座色彩丰富的小山。
她的行动立刻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有人甚至开始指指点点。受不了这种关注,广泽悄悄地从她的身边逃开了——俗妞儿就是俗妞儿,穿上仙女羽衣她还是个俗妞儿!
“广泽。”
一位气质出众的女士风度娴静地走到了广泽的面前,他也不甘落后,紧走几步赶了过去,“蓓蕾,好久不见。”
这位孙蓓蕾小姐是“DRAGON”旗下另一家下属公司的总裁助理,她出生书香门第,是真正的气质型美女。孙家与郗家又是世交,所以两个人格外熟络。
孙蓓蕾停在他一步之遥处,保持着社交距离两个人攀谈了起来。先是围绕公事,再问候各家的长辈,然后是最近的流行新闻和天气变化——这似乎已经成了社交圈约定俗成的规矩。
只是,今天咱们的气质型美女要打破这个规定了,“刚刚和你一起来的那位小姐是你们公司的……”
话不讲完就是等着和她对话的人接话,广泽倒也聪明,“她是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非常能干的一位小姐。这次易日董事专程想见见她,所以我就把她给带来了。”
“原来如此。”听说霁华是董事的贵客,孙蓓蕾口中的话又吞了下去。她微斜着眼,发现广泽正在瞧着什么。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他的目光正停留在那个俗妞儿的身上。
看着坐在那里解决餐盘里食物的霁华,广泽看得眼睛都要冒火了——这个家伙也太不懂得收敛了吧!一个人在哪里吃也就算了,还吃得狼吞虎咽、不亦乐乎,他几乎已经听见人家议论的声音了。
“这是哪家公司的职员?怎么这个样子?像是饿死鬼投胎,难看死了!”
“这种人也来参加酒会,根本是侮辱我们嘛!”
哈哈!这下不是“几乎”听见人家议论的声音,他根本就是听见了!丢人哦!
广泽一颗心完全放在了霁华身上,他根本就没注意到孙蓓蕾探究的眼神,而他的关注也彻底燃烧了孙蓓蕾的理智。
“广泽,你好像很注意那位小姐,莫非……你喜欢人家?”
“怎么可能?”他回答得很快,几乎是直觉反应,不带任何感**彩的。
对他的回答,孙蓓蕾好似还不太满意。睇了霁华一眼,她冷嘲热讽地说道:“这位小姐气质这么差,一看就知道出身不怎么样,我想也不会是广泽你喜欢的对象。”
对她的这番言论,广泽没有发表任何的评论。一个气质出众的人是不会在别人身后说三道四的,显然这位气质型美女出格了。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虽然他和霁华对人生的看法截然不同,但他并不讨厌这个俗妞儿,甚至于还有一种莫名的喜欢与欣赏。
那是一种陌生而危险的感情,他害怕去看清,更害怕去碰触。他只能这样遥遥地看着她,不敢靠近,也不可以靠近。
可命运却不会听从他的安排……
温霁华一个人坐在会场的一隅,专心致志地吃着餐盘里的食物,毫不为周围的目光或神情所动摇。在她心里,吃饭皇帝大,这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食物的美味就是创造出来让人们品尝的,霁华便将它们的功用发挥到极至。她不停地吃啊吃啊,不好——噎住了!
“给你!快喝吧!”
一个好心人适时地递来一杯果汁,霁华来不及道谢,咕噜噜灌了几口。等到气息顺畅了,她这才注意到救她一命的好心人——他的容貌是由几根简单的线条搭出来的,算不上俊美,却很吸引人。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前额飘着的银丝,为他平添了几分神秘的味道。
霁华收回自己好奇的目光,向他点了点头,“谢谢你!”
“我可以坐下来吗?”男子谦和地笑问,眉宇间带着稳重。
“当然可以。”霁华仍是努力吃着餐盘里的食物,只是速度放慢了一些。
男子微笑地看着她,神情里有着些许的惊奇,“你很喜欢吃东西?”
霁华抽空瞄了他一眼,“我肚子饿嘛!我从中午开始就没进餐了,不多吃点怎么行?”
“很有道理。”男子点了点头,算是同意她的说法,“你叫温霁华,今年二十二岁,大学刚毕业。出身花农世家,现在是‘DRAGON’下属手机公司的法律顾问,你在法学院时候的老师是狄南浦。”
“哇!你怎么知道我的事?”惊讶让她张大了嘴巴,从张开的嘴巴里你甚至可以看到糊状的食物。
男子并不在意她的“俗”,只将它当成一种有趣的感觉,“我不仅知道你这些事,我还知道你和你的上司郗伟广泽相处的并不愉快。”
从第一次见到郗伟广泽的时候他就在想,这么一个注重气质的人会被怎样的女子所征服。从狄南浦那儿得到的种种信息看,这个人选已经出现了。装作不经意地向身后那处紧盯着他们的身影望去——今晚,他就等着看好戏了!
“连这个你都知道?”霁华当然不知道这背后的故事,她将椅子拉到他的身边,让两个人紧挨到一块。然后,她小小声地问道:“你是神仙吗?”在她的家乡,迷信仍带有梦幻般的神仙色彩。
她的有趣让男子笑了起来,习惯性地拨拨前额的银丝,他为她揭开谜底,“我不是神仙,我叫易日。”
“你就是那个老色鬼董事?”霁华一个激动把实话给说出来了。
易日摸了摸鼻子,苦笑了起来,“幸亏今天朝露不在,否则你这句话可是会出大问题的。”
“朝露?”霁华耙了耙头发,将落星制造出的漂亮发型拆毁了一个角,“朝露是一个人吗?”
“她是我太太,是我最爱的人。”他的眼中闪过一片柔光,那里面有着最真挚的感情,“有机会介绍你们认识。”他直觉,朝露会喜欢上这个俗俗的小女生。
霁华感觉这个易日董事跟她原先想象的大不一样,原来高层管理人员也有平易近人的,哪像那个郗伟广泽,一天到晚假惺惺的。
“你跟郗伟广泽他们不一样耶!”
易日故意笑问,“我跟他哪里不一样?还不都是两只眼睛,一只鼻子,一张嘴。”
霁华摇了摇头,“你不像他一天到晚把气质、风度挂嘴边。听了就让人烦!”
“他是风度翩翩的绅士,身边围绕的也都是气度不凡的人,自然和我这种俗人大不一样。”他端起酒杯,浅酌两口。让酒溶到喉中,引来回味无穷——就像他身边的这个俗妞儿给他的感觉。
“什么大俗人?我觉得你一点也不俗,比他好相处多了。哪像他!总是训我、骂我!”提到那个家伙,她就来气。
易日回望着她的眼眸,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俗妞儿,“他训你、骂你,是因为他无法漠视你,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他连说也不说你一句了,你们之间才真的是没戏可唱了呢!”
霁华反问了回去,“我跟他之间干吗要有戏唱?”
他笑笑地沉默了,戏要一点一点地演,酒要一口一口地喝,什么事都得慢慢来,不到时候……决不能揭锅!
两个人正聊得愉快,有人却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紧接着,不时地有人发出这样的声音——
“易董事来了!易董事来到会场了!”
感觉自己的平静即将结束,易日向霁华打了声招呼,“等我应付完了这帮人,咱们再聊。我让人拿好东西给你吃!”
没等霁华明白过来,几个公司的总裁已经蜂拥而上,拉着易日说东道西的。他顺着他们走到会场的中央,开始跟到场的各位总裁做起了社交。当他站起身离开的时候,扫了一眼一直立在他们侧后方的那抹身影,向来沉稳内敛的神情中多了几分玩味——郗伟广泽啊郗伟广泽,你的耐性比我想象中的要好。
可以聊天的人走了,霁华也不在意,继续一门心思地吃东西。直到一个巨大的黑影压到了她的头顶上。
“你除了吃你还会干什么?”
“你说话很不礼貌,这不符合你对自身气质的要求啊!”霁华也不抬头,一听那口气,她就知道是会咬人的总裁来了。
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他坐到了她的身边,顺便将端给她的果汁放到她手边的位置。“你知道刚刚坐在你身边的那个男人是谁吗?”
她端起果汁大口地喝着,顺道丢给他答案,“他不就是易日嘛!你不认识他?”
“我当然认识他,我怕你不认识他,口无遮拦,惹出祸来。”
“才不会呢!”霁华可得意了,“他说了,等他应付完这帮人,还会拿好东西来给我吃。”
广泽的耳朵顿时向两边扩张,刚刚看她被食物噎住了,他就端来果汁准备解救她,没想到却看见了易日董事的身影,他只得立在一边,暗地里观察。后来看他们谈得那么开心,两个人还越靠越近,他几次想冲过去把她从易日的身边拉开。一想到自己苦心维持的气质、风度,他还是稳了下来。等易日一离开,他就冲了过来,没想到人家还备了后话。
不再犹豫,他拉住她的手臂向会场的出口处走去,步子大又快,像是在逃避着什么似的。
霁华被他突来的行动吓住了,连挣扎也忘记了,只是跟着他的步子向停车场走去。
他们离开得非常迅速,像一阵风扫过,转眼间就不见了踪影,可易日的眼睛却留住了风的踪影。
那一刻他终于知道,如此一个崇尚气质高雅的男人会爱上的女孩不是野性烈女,不是典雅贵族,也不是出水芙蓉,而是一个……俗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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