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 中国网上支付现状
广义地讲,网上支付是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这种交换的内容是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比如信用卡、电子支票或电子现金等。目前,国内的电子商务及网上支付现状,仍旧让人十分担忧。因特网的推广,中国比美国只晚四年,电子商务仅晚两年零八个月,而实际情况却已有了天壤之别。无疑,网上支付滞后是最大的瓶颈。电子支付是电子商务中的重要环节,从技术上看,它涉及用户与银行等金融部门的交互和接口;从交易上看,它连接着支付方、收款方、银行以及电子支付服务商等众多电子商务主体。制约网上支付发展的因素有很多:支付系统发展晚,不完善;银行之间各自为政,缺乏合作意识;网上支付的安全问题;技术标准的统一问题;个人信用的缺失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等。支付系统是金融机构为了解决由支付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清偿而提供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清算和结算。因此,现行支付系统是实现网上支付的基础。
近年来,我国支付系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国人民银行的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已在全国推广运行;全国票交影像交换系统已正式上线;中国银联银行卡支付系统运行良好;商业银行行内支付系统不断改进和完善;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发展迅速。
9.1.2 中国支付系统的建设
在中国国家金融通信网(CNFN)和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HAPS)投入建设之前,我国的支付系统分为以下6个相对独立的分系统:①全国手工联行系统;②全国电子联行系统;③同城清算所;④全国电子资金汇兑系统(指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行内系统);⑤银行卡授权系统;⑥邮政汇兑系统。随着我国支付系统的不断发展,全国电子资金汇兑系统逐渐替代了手工联行系统,在现代化支付系统投入建设以后,电子联行系统也开始逐步向现代化系统过度,并于2005年6月,全部被大额支付系统替代。2002年3月26日,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它合并了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总中心和18个城市银行卡中心,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全国信息交换网络,取代了原来的银行卡授权系统。
尽管如此,由于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是在原有支付系统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了解这6个分系统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更好地了解目前中国支付系统的结构,而且同城清算所以及电子资金汇兑系统等目前仍在运行和改进中,因此,将在这一部分对这6个分系统分别进行介绍。
虽然这6个分系统每一分系统所使用的支付工具不相同,但是它们之间(除了邮政汇兑系统以外)具有一个共同特点,即这些系统都是跨分行的系统,即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跨行系统。对于手工联行业务,在同城和异地清算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衔接关系。所有的异地纸凭证支付,都在同城范围内在各商业银行之间进行跨行结算,然后由商业银行行内办理异地行内清算。这种所谓“先横后直”(即先跨行后行内)的处理方式,在人民银行的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出现以前,曾经是异地支付业务处理的唯一方式。但是,由于这种“先横后直”的处理方式不仅把一笔支付交易至少变成了两笔支付交易,而且使处理程序复杂化了,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系统(EIS)正是为了克服这种不足而建立的异地跨行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1全国手工联行系统
(1)运行规则人民银行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有自己的全国手工联行系统,对于异地纸凭证支付交易的处理采用了“先横后直”的处理方式。在这种意义上,只存在同城跨行系统和异地行内系统,所以,这些行内清算系统非常类似于发达国家的跨行清算系统。
(2)系统的参与者如前所述,手工联行系统是一家银行内的转账系统,所以其系统参与者是同一家银行的各分/支行,并不是所有分支机构都有资格参加全国联行清算。
(3)处理的交易类型对于商业银行的系统,贷记和借记支付业务都可以办理。对于人民银行的系统,办理的支付业务包括人民银行各分/支行间资金划拨、国库款项的上缴下拨及划转、商业银行内大额资金(50万元以上)转账。
(4)转账系统的运行按照地域覆盖范围,手工系统分为全国、省辖和县辖三级联行。一般都采用电汇或信汇方式在发起行和接收行之间直接交换支付工具。发起行和接收行根据支付项目的联行清算范围,把支付总金额过账到相应账户。
(5)信用和流动风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联行清算系统对其每一家分行计算出净额结算头寸,定期经人民银行联行系统进行资金结算。由于某一系统的参加者是一家商业银行的各分行,所以通常不存在信用风险;但是,参加者确实面临流动风险。尽管采用了多联报单来验证和核对支付交易,但系统不能保证每一笔支付指令都有足够的清偿资金。
(6)收费对于手工联行系统的参加者不收手续费,但各银行机构必须支付信汇或电汇的邮电费。
(7)手工联行存在的问题由于手工联行的票据传递和处理速度慢,会造成大量的在途资金,最终为电子联行系统所取代。
2全国电子联行系统
(EIS)电子联行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支付系统现代化建设中的第一次尝试,其主要设计思想是要克服由于纸票据传递迟缓和清算流程过分烦琐造成的大量在途资金,从而加速资金周转,减少支付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于1989年开始建设全国电子联行系统,于1991年正式投入运营。该系统曾是我国银行异地资金划汇的主渠道,对于加快我国的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的运用效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运行规则电子联行系统采用VSAT卫星通讯技术,在位于北京的全国总中心主站和各地人民银行分/支行的小站之间传递支付指令。该系统的设计初衷是处理跨行和行内、贷记和借记异地支付业务,但目前主要处理跨行贷记支付交易。
(2)系统的参与者所有在人民银行分/支行开设有账户的商业银行分行,以及人民银行各分/支行都可以参加电子联行系统,办理自己或代表其用户发出的支付指令。
(3)处理的交易类型目前,全国电子联行系统只办理该系统参与者之间的贷记转账,这包括全部异地跨行支付、商业银行行内大额支付以及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之间的资金划拨。
(4)交易处理环境全国电子联行系统是一个分散式处理系统,所有账务活动(账户的贷记和借记)都发生在人民银行分/支行,即发报行和收报行,全国总中心主要是作为报文信息交换站。全国电子联行系统的设计是针对当时中国通讯设施的特殊情况,采用了VSAT卫星通讯技术。
(5)转账系统的运行电子联行业务的处理流程所示。电子联行系统的用户,是各商业银行和其他能办理联行业务的金融机。电子联行系统的用户中,办理异地汇划业务(汇出款项)的金融机构,称为汇出行,也即业务发生行;收到划汇业务(接收汇款)的用户称为汇入行,或称解汇行,也即业务结束行。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清算总中心给出汇出(入)行行号标志,其联行划汇业务交由所在清算分中心办理入网,办理的划汇款项当即在人民银行清算。
(6)系统组成电子联行“天地对接”系统的组成包括:中心数据库、天地对接控制中心、卫星电子联行系统、人总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和电子同城票据清算系统。
(7)信用和流动风险根据《全国电子联行制度》,所有的资金转账指令必须在账户余额足以支付的情况下,才能被执行。在支付指令发送全国总中心之前,首先借记汇出行账户。如果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指令只好排队等待资金。
(8)电子联行存在的问题第一,电子联行业务品种不全,人工环节多。一是由于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仅开通了贷记业务,所有借记业务均未开通,借记业务仍然采用手工操作,造成汇出汇款卡片销账不及时,对账迟缓,存在着很大的风险隐患。二是现行联行清算体制下,通过其电子汇兑系统,资金可在一天之内到账;而跨行资金清算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转汇,在没有实现“天地对接”的情况下,所需时间长。
第二,电子联行往账的抗风险能力“弱不禁风”。正确无误地办理联行资金汇划业务是确保人行联行资金的关键所在,如果正在发送的电子联行往账的会计人员不能正确判断它们的发送状态,就会有重发往账或漏发往账的误操作。重发往账就意味着对方多收了一倍的资金,而漏发往账等于应该由对方收存的资金却没有收存。重发与漏发时发生的小小“误操作”,潜伏着巨大的资金风险隐患,更有甚者,如果操作人员主观上有窃取资金的故意,那么防范利用电子联行往账作案的难度就更大。
第三,岗位兼职多,一手包办现象严重。在手工联行与电子联行并存的情况下,由于手工联行是一种管理要求高、风险性较大的业务,因此它所要求设置的岗位繁多而细致,包括了联行印章、编押机、联行报单的管理人员、联行信电收发人员、联行对账人员、联行经办人员及处理人员等,而电子联行则要求设置会计主管、密押要素录入员、经办员、复核员等。
第四,电子联行查询查复业务不规范。一是使用范围不统一。哪些应使用普通包,哪些应使用查询、查复包不明确,使用较乱,发报行使用查询包查询,而收报行有的使用普通包查复,有的却使用查复包,实际操作与有关支付结算的规定不吻合。二是格式不规范。虽然电子联行系统规定了查询、查复包的格式,但不符合实际操作的需要。如需要查询的有些事项未在系统规定格式之内,如查询“收款人是否收到此款”时,没有固定格式;再如由于机器自动编、核押不需要查询密押是否正确,而系统中却存在该查询格式;另外,在办理查询时,应正确输入哪些要素,没有明确规定。三是控制不严密。对发出的查询、查复包虽然要求复核,但系统对是否换人复核不加控制;对普通包则根本不需要复核,只要编辑即可发出,造成了信息包的不严肃性。
第五,《电子联行系统》程序设计不够完善。一是《电子联行系统》程序设计的收款人及事由栏的字节长度不够。当收款单位名称及事由文字较多时,数据操作不能按用户要求完整录入其内容。这样往往会造成该笔汇款业务汇出后,还要经过查询、查复才能收妥入账,甚至造成误发,引发资金风险。二是在系统业务员打印来账补充报单时,(系统)不能首先选择流水号打印,而只有按流水号打印后,才能选择流水号打印。三是由于启用的新磁盘时常会出现物理损坏,即使对数据和环境都做了双备份,但在账务恢复时,会因磁盘物理损坏原因导致数据和环境恢复失败。
第六,电子联行对账处理不够科学,存在资金风险隐患。电子联行对账采用的是计算机当日自动对账和月后手工对账两套对账方式。这种对账方式简化了对账手续,加快了对账速度,对确保联行资金安全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由于电子联行的事后监督普遍乏力,有作案动机的内部人员很容易利用这一弱点。
3同城清算所
(1)概述同城清算所是由中央银行拥有和运行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同城支付交易的资金清算。
全国共有约2500家同城清算所,分布在中心城市和县城/镇。全部同城跨行支付交易和大部分同城行内支付业务都经由同城清算所在商业银行之间进行跨行清算后,再交行内系统进行异地处理。
(2)系统参与者在同城清算所辖区内的绝大多数银行分支机构都直接参加同城清算和结算处理。
(3)处理的交易类型贷记和借记支付项目都可以交换和结算。
(4)系统运行人民银行分/支行拥有和运行当地的同城清算所,对清算所成员进行监管和提供结算服务。票据在成员之间进行交换,每一成员根据提交和收到的全部贷记和借记支付交易计算出自己的净额结算金额。
在支付业务量大的城市和较大的县城,清算所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交换,小城市和大多数县城清算所每天上午只进行一次票据交换。
(5)交易处理环境一般情况下,参与行把事先清分好的票据提交到清算所。随着支付业务量的增加,许多清算所利用计算机进行轧差处理。在一些大城市,如上海、广州、天津等,已安装了票据清分机,以提高纸票据处理速度。许多城市已经在采用通讯网络交换支付信息。
(6)信用和流动风险只有当所有参加者的净额轧差等于零时,人民银行才接受资金结算。不允许透支,即在贷记收款行账户之前,首先借记付款行账户(或在人民银行账簿上同时进行贷记和借记)。一旦收款行账户被贷记,则认为支付最终完成。因此,原则上讲,支付的处理不引起信用或流动风险。
(7)收费同城清算所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参与者必须共同分担运行成本,费用根据业务量大小按比例分担。
可以期望,同城清算所的自动化程度将会有很大提高。目前,差不多一半支付业务(包括行内和跨行支付在内)量是经同城清算所处理的,其在中国支付体系中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将来,清分机设施、磁介质交换以及数据通讯网等技术都将会用来改善同城清算所系统。
4电子资金汇兑系统
各商业银行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具有大致相同的框架结构,业务处理流程也基本相同。
与原来的手工联行相比,电子支付指令经各级处理中心进行交换,取代了在发起行和接收行之间直接交换纸票据,因而支付清算速度大大加快。对于跨行交易,还需要通过中央银行的系统才能完成资金的最终清算。
(1)运行规则一般情况下,系统有全国处理中心、几十个省级处理中心、数百个城市处理中心和上千个县级处理中心。一家分行必须在每一级处理中心开设单独的账户,各级分行接受纸凭证支付项目,将纸票据截留后以电子方式发往相应的处理中心。处理中心在当天或第二天营业前将净额结算头寸通告分支机构。
(2)系统的参与者一家银行所有的分/支行都是其系统内电子汇兑系统的合法参与者,当然这取决于这家分支机构是否联结入网。中国银行的电子汇兑系统还有其他机构提供支付服务。
(3)处理的支付类型这些电子汇兑系统既办理贷记也办理借记支付业务。
(4)交易处理环境所有的电子汇兑系统都具有树形网络结构,这些网络大都采用X。25公共数据网或租用专线。至1996年底,工商银行的网络已联结5000多个分支机构入网,中国农业银行的网络连结20000个分支机构。在各级处理中心,一般都安装大型计算机系统。
(5)转账系统的运行多数电子汇兑系统都采用净额批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在日终或夜间进行批处理,在下一个营业日早晨营业开始之前,把净额结算头寸通知各分支机构。
(6)信用和流动风险在这些电子汇兑系统可能出现流动风险,每一分支机构应实行自我约束,对其面临的风险要有清醒的认识。
5银行卡授权系统
为促进银行卡的跨行信息交换网络的建立,推动跨行和跨地区的ATM交易和POS交易,从1993年起,全国“金卡工程”12个试点城市开始了跨行的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的建设,并于1997年9月全部开通运行。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也于1998年底投入使用。全国性和地区性的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的建立和推广应用,推动了中国自助银行系统的发展。
2001年2月,人民银行组织召开了全国银行卡工作会议,在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各商业银行开始银行卡经营体制的改革,实行系统主机集中统一和机具标准化改造,金卡工程的目标超额提前完成。
6邮政储蓄和汇兑系统
除了银行外,中国的邮政系统也建立了自己的邮政储蓄和汇兑系统,为用户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7各支付系统的结算程序
支付交易的结算是通过商业银行分行开设在中央银行分行的账户之间的资金转账来完成的。因此,每一家银行内的联行清算(包括手工和电子两种方式)系统实际上是跨分行的支付系统。中央银行运行的支付系统(同城清算所、手工联行和电子联行系统)处理和结算银行分行之间的支付交易。这些分行既可以不属于同一家银行,也可以是同一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各商业银行运行的电子汇兑系统对该银行各分支机构间的支付交易进行清算处理,但必须借助中央银行的系统结算分行之间的债务。
9.1.3 中国支付系统发展趋势
由上可见,我国支付系统的显着特点之一是同城支付清算和结算的高效率和安全性。分布在全国城市和县城的2500家同城清算所,处理了全部支付业务量的2/3.而支付系统的另一显着特点是支付系统的综合性。当然这种综合性导致了许多过分复杂的支付工具。
支付系统自动化进程在迅速加快。近几年来,无论是中央银行还是商业银行,都对银行电子化进行了大量投资,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中央银行和各大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建立起了全国范围的通讯网络和各级支付清算中心。当然,目前对信息技术的采用仍然表现为原来手工处理流程的自动化,这也是发达国家支付系统建设走过的道路。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人民银行全国电子联行系统的设计和建设。作为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先驱,它不仅注意到了自动化直接提高效率的作用,而且看到了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所具有的改变人们处理事情的方式的潜在能力,这就是国外称之为改造工程的问题。这就是,信息技术不仅可以加快原来的手工处理,而且还能够使业务处理流程合理化,从而用新的处理流程和方式取代原来的方式。CNAPS(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设计把这种认识推进了一大步,它标志着中国支付系统现代化进程已经由技术导向型向“技术&业务”混合型阶段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