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民起义被清政府镇压之后,陕甘总督左宗棠立即制定了一系列强化封建统治的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强行迁移金积地区的回民。清朝统治者认为,回民聚居一地,官府若不采取“根治”措施,迟早还会成为“变乱之源”。因此,左宗棠决定采取迁移金积地区回民于外地的办法,以达到“涣(离散)其群,孤其势”的目的。究竟迁到哪里好呢?当时参加镇压金积堡回民军的蜀军统领黄鼎主张把回民迁往江南,实行民族同化。但左宗棠认为,自古以来的迁徙之举,均是从内地迁往边地,哪有从边地迁往内地的例子。为此,他提出的迁徙原则是:一是迁徙之地“须为荒绝地亩,且有水灌溉”;二是“须自成一个片段,又使聚族而居,不与汉民杂处”;三是“须为一片平原,缺山河险恶之利,距大路远近适宜,以便管理……”。不与汉民杂居,是担心汉民也跟着闹事;选择平川之地,是防止啸聚山林造反。其用心可谓“良苦”矣。按照这些要求,左宗棠于同治十年(1871年)三月,将金积堡宁夏籍回民12000余口,迁到宁夏南部固原山区“拨荒安插”;把金积堡的陕西回民万余众,迁至平凉化平(今宁夏泾源县)一带;将马家滩(今青铜峡市中滩乡,原系马化龙马场)的回民迁至张家川(今属甘肃);将王洪堡(今作望洪)的回民迁至灵州附近;将宁夏府的回民迁至灵州、吴忠堡等地;将在固原居住的陕西回民数千人,迁往平凉大盆沟一带。
宁夏广大回汉人民几经战乱的蹂躏,本已困苦交迫,现又在暴力强制之下,迫使早已定居各地的回民背井离乡,南迁西徙,致使广大移民饥馑冻馁,遭受了极大灾难。在强行移民之时,左宗棠又命地方官吏,严厉“编审户口”,设立保甲制度。在“编审户口”的过程中,他们认为,凡是参加过起义的所谓“附逆罪行者”,即予以血腥屠杀。在金积堡回民聚居区,官府还鼓动汉民指控曾参加过起义的回民,有的被杀害,有的被迁徙异乡。清军把吴忠堡的清真寺拆除,建起被回民起义军击毙的刘松山和死亡官军的“公祠”,占用许多回民田地为“公田”,作为埋葬死亡官军的坟茔地。与此同时,左宗棠又把投降清军的董福祥、张俊、李双良等“董字三营”的眷属2200余口,从远在陕北干旱少雨的瓦窑堡地区迁至沃土良田的金积堡、马家滩,改善了生活条件,还可以起到监视回民的作用。
被强行迁徙到固原山区的回民,大部分被安插在贫瘠地区,生活在山边、滩边、湖边、渠梢,所谓“三边一梢”之处,生活极为穷困。同时,清政府又在这些地方“增改县治,缩小辖境”,强化对回民的统治。在回族聚居的泾河上游设置化平川直隶厅(直属于省,今宁夏泾源县),将原属平凉府统辖的固原州改为直隶州(直属于省)。州城西南的硝河城是固原县扼要之处,且为回民集聚地区,增设州判1人,千总1人。又将盐茶厅(今宁夏海原县)设为海城县。在首先举起反清旗帜的预旺地区的下马关新置平远县。在马化龙的家乡金积堡设置宁灵厅,将原驻府城的水利同知改为宁灵厅抚民同知,移往金积堡。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控制,清政府又在化平设化平营,在硝河设硝河营,在金灵添设灵武营,加强兵力,各置参将一员。清政府及其封疆大吏左宗棠,采取以上措施,企图挽救清王朝在宁夏统治的危机。但是这种高压政策,只能进一步加深矛盾,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人们在研究这段回民被迫大迁移的历史时,不得不联想起近代100多年来西海固地区苦甲天下的历史原因,以及生活在那里与不幸命运进行顽强抗争的广大回族人民:“劫后余生的广大回族同胞被迫迁移到漫无人迹的荒山野岭,用最原始的工具开垦着、挣扎着,以最原始的方式存活着。但饥饿、灾害、战争,并没有使他们灭绝。在极其险恶的环境下,回族人民一如西北原野上的芨芨草,顽强地生长,不断地壮大。这其实正是宁夏南部山区之为回族聚居地区在近现代相当长的时期内仍为全国贫穷之冠的一大根源……”诚在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