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是我国目前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耕地少,底子薄,人均占有资源相对不足。人口的过快增长,已成为我国建设和发展的一个沉重的负担,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因此,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
我国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经批准可以间隔几年以后生第二个孩子。这一政策经过我国政府的大力推行,自70年代以来,使我国人口的自然增长率逐步下降,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有了大幅度降低。
然而,目前中国的人口发展状况还是不容乐观的。特别在我国广大农村,农民生育意识还很强,多胎率还很高。1987年全国农村多胎率为20.8%,多胎出生人数为449.7万,其中第3胎为280.8万。抢生、超生、偷生、躲生……在中国部分农村还是难以遏止。一些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还不够,认为我们这里不存在人挤人、塞车等问题,多生几个娃儿也没关系。有的干部甚至带头多生、超生。一些贫困落后的山区,计划生育工作虽然煞费苦心,做得很到家,街道上贴满了大大小小的标语,商店里的食品袋上、民用瓷器上都写着“计划生育好”,农民家里也贴着计划生育宣传画,但根深蒂固的生育观念并未因此而消失。在对此地区作民意调查时发现,没有一个人只想生一个孩子的。
中国农民,面对他们眼前有限的土地,面对他们并不富足、甚至还比较贫困的生活,为什么一定要生育更多的孩子?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由于农业仍以手工劳动为主,农村“自给自足”式的生活模式,决定了农民必须为家庭生产劳动力,因而追求较多的生育。
第二,农村较为落后的文化教育是构成农村妇女生育率较高的另一原因。农村教育很难竞争过城市,一般农民都认为孩子上几年学后又回到农村种庄稼,不如早点将孩子从学校接回来。至于女孩子,认为迟早是别人的,所以愿意让女儿受教育的人更少。受到落后教育或根本没有受过教育的女性人口增加,其结果,生育水平就可能居高不下。
第三,生活水平和医疗福利程度都比较低下。据统计,每100名农村妇女要想每人获得一名正常劳动力,避免因孩子残疾、死亡等造成的损失,就需超生出10个孩子作为“额外保证数”,这是农村妇女“本能地意识到需要多生”的原因之一。
第四,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依然是导致农村高生育率的一个因素。这一传统生育观以追求男劳动力为核心,其内容包括“不孝育三,无后为大”、“早得子早得福”、“多子多福”等等。而要抑制这一既含有经济因素,又伴有传统观念的生育观,是很困难的。
第五,我国农民在目前甚至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还很难享受到如同城市职工一样的退休养老金,他们便把“养儿防老”的重任历史地寄托在儿子的身上,从而多生、一定要生男孩构成了他们生育中的重要内容。
第六,宗法势力在我国南北农村的蔓延,在~定程度上助长部分农民多生多育和早婚早育。不少家族的族谱开宗明义写道:续家谱就是为了本族的人口繁衍昌盛。这种观念的增强,使一些人不得儿子誓不罢休,不抱孙子死不瞑目,从而造成了超生、多胎生育。
综上所述,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农民的生育意愿与计划生育政策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计划生育工作在农村还将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任务。少生或多生,也是中国农村妇女都面临的严肃的选择。只有当农民把小家的利益和国家前途相联系时,才会自觉地计划生育,中国的未来才大有希望。
(张青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