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50年代开始进行工业化建设以来,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破坏问题便相伴而严重起来。目前,对我国生态环境,虽有局部的改善,但总体上治理能力远远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赤字逐渐扩大。而工业产生的“三废”即废水、废气、废渣,则是环境污染中的主要因素。治理“三废”已是必须提上日程的重要问题。
废气造成了大气污染严重。在我国能源消耗中,煤占,3/4,加上燃煤方式落后,形成以烟尘和二氧化硫为主的煤烟型污染。二氧化疏气体在许多城市超标,工业城市更甚。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上空,远远望去,宛如戴着一个巨大的黄色气体的帽子。沈阳市铁西工业区,各厂排出的各种有害废气呛得过路人无不咳声连串。由于大气中致酸气体增加,酸雨现象已从我国西南地区向东部地区扩展。这种被称为“空中死神”的酸雨,不仅侵害农作物和森林,还严重腐蚀建筑物和桥梁,危害人类健康。
废水造成了水体污染明显加重。我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只有2%,每年损失废水312亿吨。这不仅加剧了水资源缺乏的矛盾,还造成了水质污染的不断加重。1988年我国污水排放量为368亿吨,其中80%未经任何处理排入水体。据1987年典型城市监测调查,有42%的城市饮用水源地受到严重污染;63%的城市饮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被调查532条河流中,有82%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国约有1.7亿人饮用受污染的水。长江每年排放污水50亿吨。特别是严重污染的上海黄浦江,每年江水黑臭期达200余天之久,造成上海的大气、水质污染。
废渣存放量过大,垃圾包围城市。我国废渣年产生量超过5亿吨,仅能处理26%,积存量不断上升。1988年全国废渣积存量达66亿吨,占地90.4万亩。这些废渣与每年6000万吨的城市生活垃圾汇合,使全国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之中,造成2次污染。
“三废”污染环境,情况严重,急待治理。但是要从根本上治理“三废”,要花费的资金简直是个天文数字。在美国处理1吨毒废料花费272美元成本,而目前我国的国力还远远达不到。为了在现有的条件下治理“三废”,国家从几方面的努力已见成效。
其一,加强立法,严格执法,控制“三废”污染。我国宪法中规定了“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颁布。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相继通过,为治理“三废”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二,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政策,遏制“三废”增加。坚持“污染者付费和使用者付费”原则。根据污染者造成的破坏后果强制实行征税收费,征收资源税。
其三,开发清洁工业技术,(如煤的清洁燃烧技术),减少“三废”排放量。着重发展附加价值高、轻污染或无污染产业,逐步淘汰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产业,降低污染工业的比重。
其四,统筹规划,治理城市“三废”污染。限制原煤散烧,实行集中供热和联片采暖。治理汽车废气,使用无铅汽油、柴油,对超标排放废气者实行罚款。对城市污水实行清污分流,污水截流,集中处理。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其五,兴办“三废”管理或处理的新兴企业,鼓励和优惠这类企业的产生和发展,化废为利,利国利民。
(刘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