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监护是对职业人群的健康状况进行各种检查,了解并掌握人群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职工健康损害征象的一种健康监控方法和过程。其内容包括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情况的健康检查等。
(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了解从业者上岗前健康状况和鉴定是否有职业禁忌证。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作业,为劳动者的岗位安排提供依据。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其目的是及时发现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工人健康的早期损害或可疑征象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及时诊断和处理病人,检出易感人群。
(3)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有害作业岗位工作终结时,为明确法律责任,应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其检查结果报送受检者的用人单位,存入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告知受检者本人。
(4)应急情况的健康检查。是对生产异常或急性中毒事故过程中的接触人员进行的健康检查。主要作用是及时发现急性职业中毒患者。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方法及检查频次应执行职业健康检查技术规范及地方的有关细则。体检完毕后,应按规定给用人单位出具检查结果并上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企业应为全体职工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