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W·James)和杰拉德在《生活心理学》中曾指出:“影响人类发展的主要决定因素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遗传、环境(心理、社会、自然及生物影响)和自我概念。每一决定因素效果的充分发挥,则只有在三个因素的同时影响下才有可能。换言之,只有三个决定因素的相互作用才能产生最终特征。”
作为影响人类发展的第三种主要力量的自我概念也称自我意识。
一、自我意识的概述
(一)自我意识的概念
1.什么是自我意识
自我意识也称自我或自我概念,一直是心理学界比较关注的问题。一般来说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己的看法,是个体的自我观。具体来说就是个体对自己的行为、能力或价值持有的知觉、态度和评价,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我期望。
2.自我意识与个体社会化
个体社会化使个体由一个自然人变成一个社会人。个体社会化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其结果是使个人明确地认识到自己是社会的成员,必须依照社会行为规范,实现所担任的社会角色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使个人对家庭、群体和社会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实际表现中,个体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其中自我意识发展水平是一个重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自我意识既是社会化的结果,也是衡量一个人社会化发展水平的客观指标。
社会化的目标,是使人们形成符合社会需要的稳定的行为定向系统。人们行为的导向机制有两个基本方面,一方面是依赖于外部社会力量的引导,另一方面是个人相对独立于外在环境的自我引导。外部社会力量包括制度、法律、道德、文化传统等,它通过强制或舆论压力引导人们的行为;而人们的自我引导却是通过以价值观为核心的理想、信念、思想、观点以及道德感、良心和自我期望引导人们的行为。自我引导能力的形成,正是通过自我意识的发展来实现的。所以自我意识与个体社会化有密切关系。自我意识发展的水平高,表明社会化水平高,表明心理比较成熟。自我意识作为个体自我调节系统,其发展水平显示出行为目的性的清醒水平,即在“我要做什么”,“我为什么要做”,“怎样做”,“希望达到什么目标”等方面的清晰反映。如果“我”所要做的内容、方法及预期结果均有利于社会发展,正是社会所需要的社会化结果。
(二)自我意识的由来与发展
最早进行自我意识研究的是詹姆斯(W。James),他于1890年将自我区分为主格“我”(I)和宾格“我”(me)。后来米德(G。H。Mead)于1934年也提出了类似的观念。明确地提出自我意识并且对自我意识引起广泛关注的是罗杰斯(C。Rogers)。他认为自我意识应该包括客体的我和主体的我两个方面。他把詹姆斯和米德的主体我和客体我统在一起,使自我意识的内涵兼具对象与作用两个方面。主格的“我”即主体我,是在情境活动中的自我,是观察者的“我”。宾格的“我”是客体我,是经验的自我,是作为观察对象的我。例如“我今天很高兴”,“我是一个对工作热情而负责的人”,这是我在观察我自己时,对自己的心理状态和对工作态度的认识和评价。“我”既是观察者,又是被观察者。由此罗杰斯认为“我”是一个完整的实体,经验必定与经验的内容有关,自我意识不可能脱离内容以抽象的形式存在,其内容也总会与意识到其存在的过程相联系。
罗杰斯还进一步指出,对于一个人的个性与行为具有重要意义的是自我意识,而不是真实的自我。自我意识控制并综合着对于环境知觉的意义,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个人对环境的反应。
(三)自我意识的内容
作为自我意识内容的客观的我,詹姆斯于1910年将其分为物质自我、社会自我和精神自我。
物质自我是指个体对自己的躯体和外部世界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存在物的反映。以躯体为中心的如自己的躯体、性别、体形、容貌、年龄、健康状况、衣着、打扮等。属于外部世界与自己有关的如家庭成员、财产和其他所有物的认识和评价。伴随着对物质自我的评价而产生的自豪感或自卑感等情感体验。在意向上则表现出对身体健康和外貌美的追求,物质欲望的满足,对自己所有物的维护等行为。
社会自我是指个体对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和自己在群体中的地位的认识。包括自己在群体中的威望、地位、受人尊敬和接纳的程度,自己的家庭、亲戚朋友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等,在情感上的自豪感和自卑感的体验,从而表现出对于名誉地位的追求,如与他人竞争、取悦于别人获得好感等行为。
精神自我或称心理自我是指个体对自己的心理活动、心理状态、心理特征、能力、性格、态度、感情、理想、抱负、信仰和价值等的认识和评价,并伴随着而产生的自豪感和自卑感的情感体验。在行动中表现为对理想的追求、智慧和才能的发展,在道德上注意用社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
物质自我、社会自我和精神自我三个方面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反映了个体的整体面貌。其中精神自我是自我意识的核心部分。因为它对于自我调节,控制自己的心理和行为,修正自己的观念和经验,使个体能更好地适应外界环境有重要作用。
二、自我意识的功能
伯恩斯(R。Burns)于1982年系统地讲述了自我意识具有三个方面的心理功能。
(一)保持内在一致性,并引发与自我意识相一致的行为
这一功能有两层含义。
1.自我意识首先是对自我的确认,并以此为核心构成独特的个性
自我意识首先要回答的是“我是谁”“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以自我确认,形成自我概念。自我确认使个体对自身有一个自我同一性,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情境下始终视其自身为一个统一体,表现出独特的个性。例如自我确认“我是一个细心的人”,如果有时表现出办事粗心大意,个体会认为是自己的特例,或者认为自己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2.个体按照与自我意识相一致的方式行为
个体有什么样的行为,按什么样的方式和周围的人和环境发生联系,取决于对自己、对自己与他人、环境关系的认识和评价。每一个经历过高考的人都会记得在报名阶段出现过许多思想斗争,最终的选择实际取决于对自己的志趣、学习能力的评价,对自己在班级、学校、区县中的位置,以及自己所选高校历年的录取分数线的综合分析的结果。又如单位要组织文艺晚会,自己是不是报名演出,取决于对自己的艺术水平的评价,对这台晚会意义的评价,以及其他人的艺术水平评价之后决定的。可见自我意识是个体行为的前提、根据和基础。
(二)自我意识影响解释经验
不同的人可能获得相同的经验,但是他们可能对此有完全不同的解释。这是由个人自我意识决定的。例如人们在特别缺水的情况下有半杯水,有的人会认为“还有半杯水”,心理很是满足,非常高兴。而有的人却认为“才有半杯水”,情绪表现失望、沮丧等。又如同样是考了70分,有的学生觉得自己的成绩是极大的失败,陷入痛苦之中。而有的学生则很满意,很高兴,因为他认为这样的成绩是成功的。这种不同的解释,出自他们不同的自我期望。
詹姆斯在他有关自我的理论中,曾提出一个关于自尊的经典公式:
詹姆斯这一公式说明,个人自我满足水平并不简单决定于获得了多大的成功,还决定于个人对所获得的成功对于个人意义的理解。如上例考试得了70分,对于后一个学生来说,因为他自我期望的标准是“60分万岁”,所以70分就是很大的成功,自尊心得到满足,当然就高兴。而对另一个学生,在他的自我概念中给自己所确立的抱负水平是要达到 90分或100分,考了70分,对他来讲就意味着失败,自尊心受到伤害,感到要求没有满足而不愉快。由此看出,自尊是个人自我价值感的体现,当个人感到有价值,能控制事件,个人自尊感就高,反之就低。上面的例子说明,在一件具体事件上,成功和失败是由自我概念对经验解释为依据的。过高的抱负水平,不但不能实现,反而导致失败感。相反,过低的抱负水平,虽然目标容易实现,能够满足自尊,但不能获得真正的成就。
(三)自我意识决定着对人、对己、对事的期望
期望是个人对自己或他人行为的结果,或将要发生的事件的某种预测性的认知。期望可以是对自己,也可能是对他人或某一事件。例如“我今年一定要好好学习,取得奖学金”,“我愿意学校多组织些社会实践活动”,“我多么希望班上同学之间有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氛围”。研究证明,期望影响着个体的知觉、动机以及行为方式。人的期望决定于自我意识。自我意识的性质和水平,对个体的心理和行为有积极的和消极的影响。有积极自我意识的人,能正确评价自己,肯定自己的价值,喜欢和欣赏自己,自尊感比较强,对周围的人和事也能够客观的认识和评价。而一个具有消极自我概念的人,对自己评价过低,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自卑感重,常常因曲解他人的本意,使自己处于多疑、不安和焦虑之中,严重的还会造成心理疾病。
所以正确的自我意识不仅有利于自我发展,还有利于心理健康。这在第八章中已阐述。
三、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第三章已述,自我意识不是生来具有的,它是个体在与周围环境长期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一)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贯穿人的一生
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贯穿人的一生,但最重要的时期是成年期前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物质我的形成阶段
这个阶段大致是在三岁以前的幼儿期。个体通过与他人的交往,与周围环境建立联系分化等逐步形成了自我躯体的意识。例如他们能从周围环境中区分出自己的身体,并逐步意识到自己的动作、动作目的和动机,还能知道自己是动作的主体,能使用自己的名字,能用“我”来代表自己。
2.社会我的形成阶段
这个阶段大致是三岁至十一二岁。幼儿在与小朋友、父母的游戏中,特别是进入小学以后,通过学校教育意识到自己与伙伴的关系,明确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表现出好的行为会受到表扬、赞赏、肯定,受到他人的喜欢和拥护;反之则会受到惩罚、批评、否定,老师和同学就会否定和不喜欢自己。这时期个体就会把自己在班上的地位和影响,担任什么样的角色等,作为认识评价自己的标准。这标志着社会我的形成。
3.精神我的形成阶段
精神自我也称为心理我。青春期以后是精神自我形成的关键时期。青春期由于身体的迅猛成长和生理上的成熟,他们的思维能力和情绪都有很大的变化,独立性大大增强,出现了“成人感”。他们对事、对人、对己都有了自己的看法,在行动上从过去一切随从成人的观点行动,转变为自己的事自己做主。他们开始审视自己,有自我理想,追求目标比较明确。伴随着丰富的情感体验,自尊心、自信心、嫉妒心都比较强。但也会表现出自我为中心,简单地拒绝成人的帮助指导等不成熟的表现。“理想的自我”和“现实的自我”常常发生矛盾。随着他们的不断成长,二者逐渐统一起来,个体的同一性就建立起来了。
以上三个阶段并非截然分开,而是互相交叉的,因个体受遗传、家庭、学校、社会环境诸因素的影响不同而有差异。如有的人很早就表现出自立的行动,目标明确,社会适应比较强。有的人由于自我同一性没有得到顺利解决,影响到了成年期的发展。
(二)埃里克森关于自我发展的理论
埃里克森(E。Erickson)是美国著名的新精神分析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在弗洛伊德学说的基础上,修正了弗洛伊德学说的生物本能决定论,强调人格发展中自我的作用和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1963年在《童年与社会》的第2版中,提出了自我心理发展理论。
埃里克森认为,人的自我发展是持续一生的。他把自我在一生中的发展分为八个阶段,它们之间既是连续的又是不同的。每一个阶段都会有一项新的发展任务,有一个特殊的问题要解决,埃里克森称其为“心理危机”。“心理危机”解决得好,就形成好的品质,就完成了这一阶段的自我发展任务,形成了健全的人格。如果解决得不好,就会形成消极品质,出现情绪障碍,形不成健全人格。当一个阶段“心理危机”解决以后就会进入下一个阶段,又出现新的“心理危机”,如果前一阶段没有解决好,就会影响下一阶段的顺利发展。埃里克森关于心理发展的八个阶段,如下表所述。
埃里克森自我发展阶段的理论,强调了自我发展与社会文化因素的关系,也强调了自我和社会生活在个体人格发展中的作用。尽管他的人格理论有不可验证的缺陷,但对于认识自我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