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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他悄然告诉我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是古人之语,也是此刻我胸中汹涌着的兴奋大潮的真实投影。

A兄从美国回来了!消息尤如插上雄健的双翼,不多时便在朋友间超音速般地飞翔,其航行轨迹像传说中的飞碟,倏然而至,亮得灼目,腾起一片光晕;又寂然而逝,遁泯得神秘空濛,踪影皆无。

A兄的归来的确神秘。连我这个昔日与A兄以“同志加兄弟”自诩的人物对他的归来居然事先一点消息都不知晓,并且当我得知他确凿无疑地回来了时已经是“正月十五贴门神”了。我急不可待地想去看望他。不管他是“衣锦还乡”,还是腰缠万贯回来经商,我视他还是原来心目中的他。可是当扮演“二传手”的朋友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他不知道A住在什么地方,就是知道他住在什么地方也不会如实秉告,因为A已声称将闭门慎独,亲朋好友一律不见时,愈发凭添了我的疑虑和忧思,阵阵浓重的阴霾闪着金属般硬冷的光在眼前磨来擦去,令人心里寒彻。

对于A兄的了解,我自信堪为“入木三分”。我们不仅是“光腚和泥”长大的同好,而且工作后又都对文学创作独钟,所以较之其他同学与同事具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与追求。可是四年前,我却对他“刮目相看”了。缘于他突然告诉我说他出国。

“去哪国?”我惊讶地问。

“去美国。”他成竹在胸地答。

“为什么?”我惶惑不解地想弄个究竟。

“不为什么,不,也为什么。你没听歌星们扯着嗓子嚎‘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吗?我也想当当‘老外’,到国外去开开洋荤。”他说话时一副踌躇满志的神态。

莫不是想当个“淘金者”吧?我问话的语调明显带有对“拜金主义”者的鄙夷。不然他神经病似地出国去干什么?论知名度,由于他的中短篇小说接连在全国获奖,“作家”头上又加上“著名”的桂冠,论经济收入,虽不及那些打着各种公司旗号的老板和阔少日进斗金,但较之为数众多的吃“皇粮”的机关工作人员还是多了一项丰厚的稿酬,加之他拥有“娇妻爱子”,小日子应该讲够“滋润”的了。已经快接近不惑之年了,到国外去当“盲流”,简直不可思议。

可是,他坦然一笑:“要说去淘金,也不假,不过,应该说去进行某种体验更确切。”

我知道这老兄是个极有主见的人,他认定的事儿,八条犍子牛也拉不回。可是,这恰恰又说明他是个地道的汉子。就这样,他走了。一别竟是四年。四年来,我们通信虽然寥若晨星,但也悟出他处境维艰。可是尽管如此,他却丝毫没流露过要撤回来的意思。谁知今天,他怎么突然回来了呢?

为了弄明究竟,我给A兄的妻子打电话,他妻子告诉我他们已经办了离婚手续,不过,她还是告诉我,A兄还在原来的住处,我便急如星火地叩响了他的屋门。门开处,涨满我眼帘的A兄形象与过去判若两人。他原来在国内时极注重外表,多会儿也是衣冠楚楚,可是眼下他上身穿件老头式圆领背心,下身是件蓝条大裤衩子,手里拿着一把蒲葵叶制成的芭蕉扇,满脸的络腮胡子,深陷的眼窝里两只浑黄的眼球罩着一层细网状的血丝,目光疲惫而慵懒,看上去一副落拓不羁放浪形骸的样子。

“老弟,别来无恙。”A兄看到我没有表现出久别重逢的热情,一边转身一边不凉不酸地寒暄了一句,然后像例行公事般地用芭蕉扇一指靠墙根儿的沙发,“坐吧”。

此刻,我的心像被冰镇着似的发冷,两个肩胛随之一抖。我顿时想起一个留美朋友说过的一句话:美国是个以利益导向为时尚的国度,在那里谈论人与人之间感情的炽烈、纯洁与真挚,对美国人是滑稽,对中国人则是迂腐。看来,A兄在美国被熏陶和教化了四年,完全变成了一个缺乏情感的冷血动物。

“你从美国回来,怎么连我也不告诉一声呢?是不是‘发’了,怕我这个穷哥们儿找上门来讨饭吃?”我尖刻地说了句挖苦话。

A兄听了只是淡淡一笑:“在美国有句劝告人的话:除非你成心想摧残他,不然就不要去打搅他。可是,我回来发现中国人也务实多了,所以就没有必要跟你们过不去。”

“屁话,中国还没堕落到不讲情份和六亲不认的地步!”我执言驳斥。

“从成就一个人的事业讲,在美国人的角度看,情份不过是愚昧的遮羞布。”他边说边用玩味的目光看着我,大有反唇相讥的态势。

“看来你四年时间没白费,现在满脑子都是美国人的处世哲学。那就请你谈谈美国之行吧。”我点燃一只烟,调整好坐姿,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架式。

“讲感性的还是讲理性的?”他征询地看着我,样子显得很郑重。

“都讲。”我也认真回答。

“要讲感性的,就不多费口舌了。你前一段时间一定看过根据曹桂林的同名小说《北京人在纽约》改编的电视剧,听说这部电视剧轰动了北京。电视剧中主要角色王起明到美国后的景遇,与我的情况差不多。”他说着,一口接一口地吸烟,团团铅灰色的浓雾锁住了他的头颅。看他那凝思的面容,此时已陷入往事如烟的追溯中。

“你初到美国也在餐馆打工?”

“嗯。”

“你在美国的姨妈,也和王起明的爱人郭燕的姨妈一样,把你放在一个贫民窟样的住处就撒手不管了?”

“嗯。”

“后来你也干起了织毛衣的行当,并且也‘发’成了老板?”

“这点倒不雷同,我后来干的还是餐馆生意。”

“‘发’了没有呢?”

“开始‘发’了点,后来又穷困潦倒了。”

“为什么?”

“是被同去美国的一个朋友挤垮的,这点又和王起明的人物关系不同。”

“你爱人没有跟你一起去,当然也就没有婚变一说了。不过,我问你,你老兄在美国生活了四年,有没有遇到阿春那样的女人呢?”

“有。不过都是逢场作戏。不像王起明与阿春那样投入。”他说到这里,脸上露出一种伤感,道:“王起明的婚变是在美国,而我的婚变却发生在国内。这事儿不怪她,都怪我,尽管我变成被抛弃者。”

我怕再顺着这条线索谈下去会加重他的心理上的枷锁,急忙地说;“下面讲点理性的吧。”我一下切断前面的话茬口,不然,话会越说越荤。

“要讲理性的,其一,就是明白了为什么一个中国人对一个日本人则是英雄;而三个中国人对三个日本人则变成了孬种的真谛。”

“那其二呢?”

“就是由我们的文明古国获得的‘君子之交淡如水’的专利却在资本主义的美国倒成了‘国粹’,人与人的利害是个透明体。”

“还有其三吗?”我怕他的话撞上“地雷”,急忙引开。

“这其三,也是四年最重要的心感身受,即能够在海外尤其是在美国这类国家自立自强的华人和华侨,个个都可称得上是精英人物!”

“能说具体点吗?”我现在已是“侨”字圈儿里的人,自然对他字字珠玑般的话语倍感兴趣。

接着A兄向我坦露心迹地说,过去他看到从美国回来的姨妈财大气粗,神气活现,很不服气,认为自己如果到了美国,照样摇身一变成为富翁。结果为了获得这种证实,他去了美国,才感到美国是个“优胜劣汰”达到极至的国度。A谈到这里,哑然一笑,像是自嘲,又像是折服,压低声音告诉我,他将马上着手写几部反映华侨和华人在美国奋斗的长篇纪实小说,塑造一个华人群体,形成一个系列,其中的人物有的聪明绝顶,学富五车;有的机巧乖张,谋略过人;有的含辛茹苦,卧薪尝胆;有的敢当冒险家,虎口拔牙;有的身陷泥淖,浪子回头……其可读性绝对不亚于《北京人在纽约》。他的话虽非慷慨激昂,却洋溢着一种勃发的律动。

此时,我理解了A兄美国之行的真实意图,禁不住兴奋地给他肩膀一拳:“嘿,真有你的,到时候我要先睹为快!”

断想录:本文中的A兄到美国当“洋打工”,旨在了解“黄金帝国”的社会底蕴,无疑对今后的创作大有裨益,可他却又失去了许多,其中包括与妻子的离异。人生啊,为什么带给人的都是难以弥补的缺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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