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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去瑞士创作《董贝父子》

1846年6月1日,狄更斯全家再一次离开家乡,顺着莱茵河而下,一行人分乘3辆马车从巴塞尔出发去瑞士洛桑。

路上走了3天,狄更斯当然也为大家表演了许多让大家笑得前仰后合的故事。

在洛桑的吉本旅馆住下之后,狄更斯和凯特开始四下寻找房屋,他们沿着日内瓦湖畔,很快就在一个背山面水的小山坡上,找到一座名叫罗斯芒特的迷人的小别墅。这个小别墅有个漂亮的花园,从那儿能看到美丽的湖光山色,而且每月只需要10英镑,他们马上就定下了这座房子,并搬了进去。

狄更斯这时心中充满了做父亲的责任感:“作为父亲,我既要对儿女们今后的物质生活负责,也要对他们的精神生活负责。”

因此,他没有立即着手写他的新作,而是用简单的语言为孩子们写了篇基督的故事。

狄更斯很快就被一群亲朋好友包围了,其中有前议员威廉·哈尔迪曼德,瑞士绅士德·塞尔雅特、理查德·沃森夫妇。

他在瑞士逗留期间,也招待了许多英国来访者,其中包括埃尔福兹,哈里森·安斯沃思和刚刚结婚的汤普森夫妇。另外一个是狄更斯非常推崇的丁尼生。

像以前一样,狄更斯依然坚持着步行的习惯,晚上工作之后,他总是要出去走上至少15英里。他认真学习法语,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学会了流利的口语,只是还带着明显的英国口音。

6月底,狄更斯着手创作《董贝父子》。

当时的英国,正处在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殖民地遍布世界的“日不落帝国”的时代。狄更斯以深透犀利的眼光,无情地鞭挞资产阶级的狂妄自大、残忍狠毒,揭露他们灵魂深处血腥的铜臭味。

《董贝父子》正是这样一部作品。这部作品表明作者的创作思想与艺术修养都取得了更高的成就。

小说的主人公董贝先生,是一个经营海外贸易的资本家,他的生活原则是利润和金钱,他认为地球是专门为他而制造的市场,太阳和月亮也是为照耀他的商务活动而存在的。他关心自己的儿子保罗,不是出于真挚的父子之情,而是出于他想使自己世世代代成为统治世界的主人的梦想;他憎恶并且抛弃了善良可爱的女儿,也仅仅是因为女儿不可能继承“董贝父子公司”的事业。

可是保罗早年夭折,董贝先生自己也遭到破产,最后终因女儿的温情感化而父女重归于好。

狄更斯在这部书中,还发展了他特有的辛辣的讽刺与夸张的艺术手法。如写董贝先生的家悲惨凄凉,到处像穿上了丧服,到处散发着墓穴的气味。董贝本人更是遍体寒霜,他走到哪里,哪里的温度就下降。这种环境描写鲜明地衬托出董贝先生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特性。

《董贝父子》的写作,并未能保持他通常的速度,因为在这期间,他一想到同时还要完成写圣诞故事的任务,心里就有些顾此失彼。再则,他在洛桑期间情绪一直比较低沉,这使他面临着精神与肉体双重崩溃的严重危险。

9月,狄更斯将《董贝父子》暂时放在一边,以便着手写作已经承诺的圣诞作品《生活之战》,但他在写了1/3后,又突然感到焦急:“我这样争分夺秒、全力以赴地写这部作品,可能会影响《董贝父子》的写作。”

他放下圣诞故事,却又难以违背承诺,左右为难,更加不安。于是他决定奔往日内瓦休息,换换环境后再作决定。

狄更斯的决定是明智的。在日内瓦休养之后,他感觉好转,并再次回到洛桑,重新恢复了同时写两部书的能力。并对《生活之战》和《董贝父子》的新篇章进行修改。

1846年10月,《董贝父子》的第一部分出版。

这部小说受到空前热烈的欢迎,几乎成为家喻户晓的作品。《董贝父子》无论从形式方面还是从内容方面而论,都在狄更斯的作品中占据特别重要的地位,它突破了早期作品中流浪汉体的影响,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人物、一个主导观念来展开故事,在狄更斯的小说中是第一部结构严谨的代表作。狄更斯在序言、书信中多次提到,在写《董贝父子》时,他时刻注意“扣紧该书的一般目的与设计,并以此严格束缚自己”。

当小说正按月发表时,狄更斯到伦敦君主学院去探望他得了猩红热的大儿子,一位年老的女佣人知道了来的是谁以后,竟大声喊了起来:“天哪,难道楼上的小先生就是‘拼拢’董贝的那个人的儿子吗?”

别人问她为什么这样惊奇,她说她决不相信单独一个人能把董贝“拼拢”起来,有人对她说:“可是你并不会读书啊!”

她承认自己并不识字,但她说她跟几个人同住在一所房屋里,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她们都举行一次茶会,由房东先生把当月那一期的《董贝父子》读给大家听。

“天哪!”她又说道:“我本来以为至少得三四个人才能把董贝拼拢呢!”

《董贝父子》以连载形式问世以后,当时便有评论指出:

描绘董贝这类的人物简直是当务之急。伦敦的世界里充满了冷漠的、装模作样的、僵硬的、炫耀金钱的人物,想法跟董贝一模一样。

由此可见,董贝的形象在当时的英国社会是具有代表性的。

首先狄更斯强调了董贝作为一个资产者的非人性。他把感情完全排除在自己的视野之外:“董贝父子一向跟皮货打交道,而不跟感情打交道。”实际上《董贝父子》很少涉及具体的商业活动,它其实是一部以家庭生活为题材的小说,通过家庭关系,表现了作为丈夫、作为父亲的董贝,惟其如此,更加烘托了他的冷酷无情。

《董贝父子》有两处描写了董贝先生竟然流露了一种天然感情。第一次是在他太太生了男孩之后,他到卧室去看望,“对董贝太太居然也加上了一个亲密的称呼,叫道:‘董贝太太,我的亲爱的’”。在他们夫妻之间这一称呼是那样生疏,以至“那位生病的太太抬起眼睛朝他望去的时候,顿时脸上涨满了微感惊讶的红晕”。

其实即使这一次难得的感情流露,也不是与公司无关的。董贝先生想到自己得了儿子,从此以后“咱们的公司,不但名义上,而且事实上,又该叫做‘董贝父子’啦,董——贝父子!”他是在品尝这几个字的甜美滋味时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我的亲爱的”!

董贝先生第二次感情流露是在看着刚出生的儿子时,他想到“他得成就一番命中注定的事业哪!命中注定的事业,小家伙”!接着“把孩子的一只手举到自己的嘴唇上吻了一下,然后,好像深怕这种举动有损他的尊严似的,他非常不自然地走开了”。

总之,就是这两次不可多得的感情流露,董贝先生也感到“犹豫”、“不习惯”、“有损尊严”,总之是“不自然”,即不合乎他那“资本化”了的本性。

在对董贝的描写中,作者把他比作“雕像”、“木头人”、“全身直挺挺的不会打弯”,或是“刮得光光、剪裁整齐的阔绅士,光溜利索,像刚印出来的钞票”。

狄更斯用一系列冰、霜、雪之类的形象来渲染董贝的特点,他的住宅阴冷,他的办公室凄凉。在保罗受洗礼的那一天,不仅教堂里寒气逼人,而且在董贝随后举行的宴会上摆着的食物都是冰冷的,与席上的整个气氛一致,坐在首席上的董贝本人犹如一个“冰冻绅士”的标本。

总之,狄更斯通过夸张的细节描写,把董贝置于一层层冰霜的包裹之中,把他描写成一位十足的没有人性的冷血动物。

小说按月连载,直至1848年4月结束。狄更斯对新书十分喜欢,他完稿后对岳父说:

我对《董贝父子》寄有厚望,我相信多年以后人们仍将记着他,阅读它。我为它夜以继日,呕心沥血,以至一旦完稿了,心中反倒产生出一种无比异样的感觉。

狄更斯这一时期的作品在思想与艺术上都更加成熟。由于英国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作家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罪恶与黑暗的认识也更加深刻。因此,他以前那乐观幻想的成分在创作中逐渐减少,那些“仁爱”的资产者形象不见了,狄更斯现在强调为富不仁者必须经过破产或其他折磨,接受感情的教育,才能真正懂得仁爱与谅解。

这些作品的艺术风格也更深刻而丰富了,小说的情节集中描写一个或几个矛盾的发展,描写的社会面仍然广泛,作品人物虽然众多,但组织在情节发展中,层次分明,线索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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