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以精于算计而出名,一般以长寿安享天年,但是,事情总是有例外,李斯特是为数不多甚至仅有的以自杀结束自己生命的德国经济学家,他对英法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强烈批判和对“幼稚工业”保护的无助呐喊,也许就注定了他悲惨的命运。我们在缅怀他一生的时候,不能不为他生前不幸遭遇而惋惜,也不能不为他身后学术界对他的冷漠而遗憾。他由于在不适当的时代、不适当的地方反对亚当。斯密得罪了资产阶级的文人墨客而被主流经济学家所抛弃,又由于他的后继者历史学派受到恩格斯的严厉批判而同样没有得到马克思队伍的赏识,以至于他的理论体系长期被误解,他的学术地位长期被低估,他的思想光环长期被淹没。他本来可以像斯密一样面带微笑地离去,但是,他的身躯却被抛弃在荒芜的风雪里。这是时代的悲哀!这是人类社会的悲哀!
4.2.1为民族振兴孤独呐喊的李斯特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 1846年)在法国大革命之年,亚当。斯密去世的前一年,生于德国内卡河畔符藤堡公国美丽的小城市——罗伊特林根,著名的哲学家黑格尔和谢林、著名的诗人席勒和乌兰德等都出生在这个小城所在的区域。他的父亲是一个生意兴隆的制革主和小佃农,曾在罗伊特林根担任过各种公职, 1800年被选为代理市长。我们对他早期的生活知之甚少,只知道他上过 4年拉丁学校, 14或 15岁时离开学校,进入他父亲的铺子里工作。 1805年 16岁的他开始在符藤堡政府部门实习和工作。 1813年他兄长的意外伤亡和父亲的去世,对他打击很大,使他一方面要经营家里的商铺,另一方面还要学习和工作。1814年通过较高级别考试,1816年成为一个主管账目的人,他的改良主义的思想也基本上是从这时开始的。 1818年李斯特开始在图宾根大学任教,并有幸成为管理实物的正教授,不过一年后他就因参加德国贸易和商业协会造成缺课而被解职。在随后的一年里,他作为协会的代表,为取消国内贸易壁垒四处游说,并由此在 1820年当选为符藤堡国会议员。 1822年因触犯当局被捕入狱,随后开始了流亡生活, 1824年因自信能获得缓刑回到符藤堡公国首府斯图亚特,结果于 1825年又一次开始流亡生活。第二次流亡走得很远,直接乘船去了美国。在美国的第二年,他还积极创办了一家德文报纸,并在 1827年出版了第一部经济学著作《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由于对美国保护关税的支持,使他有机会成为一个美国公民,此后多数时间以美国公民身份游荡于比利时、法国和德国之间,期间出版了《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1837年)和《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1841年)等经济学著作。由于《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一书长时间下落不明,《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李斯特代表作。在 1846年,距德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不到两年,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李斯特由于无法摆脱封建当局的迫害、御用文人的污蔑、对德国统一的绝望以及生活的困苦和健康的恶化,以自杀的方式结束了“民族斗士”光辉而又痛苦的一生,那年他才 57岁。
4.2.2李斯特的国民经济学
19世纪初期,亚当。斯密的学说,经过他的门徒李嘉图、萨伊和马尔萨斯的修改、完善和传播,已完全征服了整个欧洲,尤其是自由贸易理论作为一个神圣学说,更是取得了一致的认可。李斯特曾经是亚当。斯密理论的忠实信徒和积极宣传者,然而,拿破仑大陆体系崩溃之后,德国在战争时期初步发展起来的工业正面临着被廉价的英国工业品摧毁的危险。基于对国家命运的担心,李斯特开始对这种学说产生了怀疑。尤其是,在亲眼目睹了美国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发展之后,一种挑战亚当。斯密的学说在他心中逐渐产生。
对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斯密和他的追随者的学说,李斯特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试图用“国家经济学”或“国民经济学”来代替这种“万民经济学”或“世界主义经济学”。他在《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的“著作自序节录”中讲道:
流行理论原来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只有当一切国家都像在上述各州各省一样的情况下遵守着自由贸易的原则时 ,这个理论才有其正确性 。这就使我要考虑各国的性质。我所发觉的是流行派并没有考虑到国家 ,它所顾到的,一方面是全人类;另一方面只是单独的个人。我清楚地看到,两个同样具有高度文化的国家,要在彼此自由竞争下双方共同有利,只有当两者在工业发展上处于大体相等的地位时,才能实现。如果任何一个国家,不幸在工业上、商业上还远远落后于别国,那么它即使具有发展这些事业的精神与物质手段,也必须首先加强它自己的力量,然后才能使它具备条件与比较先进的各国进行自由竞争,总之,我发现世界主义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与亚当。斯密和他追随者的“教导全人类如何才能幸福的科学”的世界主义经济学不同,李斯特的国民经济学是教导某一特定的国民,在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如何通过农工商业的发展来获得幸福和文明的科学。对于亚当。斯密和他的追随者的学说主张的自由贸易和自由放任政策,李斯特认为那不过是先进国家骗取落后国家财富的骗术而已。
4.2.3李斯特的国民生产力理论
在李斯特看来,“世界主义经济学”由于忽略了“国家”的存在,对于财富本身(价值)给予了过多的研究,而忽视了对产生财富原因(生产力)的研究。由于“财富的生产力 比之财富 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 ,李斯特主张“国民经济学”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和分析财富的原因来。他讲道:
财富的原因与财富本身完全不同。一个人可以据有财富,那就是交换价值;但是他如果没有那份生产力,可以产生大于他所消费的价值,他将越来越穷。一个人很穷,但是他如果据有那份生产力,可以产生大于他所消费的有价值产品,他就会富裕起来。
李斯特认为,一个国家的富裕不在于掌握多少财富(价值),而在于掌握生产财富的能力(生产力)。这就如同一个渔夫的财富不在于他拥有多少鱼,而在于他不断捕获鱼的意愿以及实现这种愿望的能力和工具。为了更进一步说明国民生产力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李斯特讲道:
德国过去每一个世纪总要受到疾病、饥荒或内讧、外战的摧残,但是它总能保持住大部分的生产力,因此每次受到打击以后,总是能很快地恢复到一定程度的繁荣。西班牙原来是既富且强,不过是备受专制和僧侣势力折磨的,虽然它的国内环境比较和平,但是总不能摆脱贫困,而且越陷越深。照耀着西班牙人的还是同一个太阳,他们所据有的还是同样的领土,矿藏还是同样丰富,他们还是与美洲发现以前,与宗教法庭成立以前同样的人民;但是这个国家逐渐丧失了它的生产力,因此日趋贫困。美国在独立战争中丧失了无数资财,但是它赢得了独立以后,生产力有了无限提高,只是由于这个原因,使它在和平以后短短几年之内,就在财富上获得了空前大规模的增长。
李斯特在对国民生产力理论阐述时,总是不忘批判斯密尤其是斯密的“价值理论”,好像如果不这样做,就很难凸显他作为“德国的斯密”地位一样。他略带嘲讽地讲道:
斯密显然被重农学派的世界主义观念、“普遍自由贸易”和他自己的伟大发现“分工”迷惑住了,所以对于生产力对国家的重要意义这一点不再有深切体会。
尽管他低估了“斯密革命”的价值,对斯密忽视“财富原因”研究的指责也有些勉强,但是,我们依然在他的批判中能感受到他的智慧和力量,尤其是他对斯密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的批判,还是富有见地的。在斯密那里,“生产劳动”是由资本来支持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是由收入来支持的劳动,而这样一来,养猪的劳动成了生产劳动,而医治病人的医生的劳动就成了非生产劳动。李斯特与斯密的不同的是,他不仅重视“物质资本”的劳动,而且还更加重视“精神资本”的劳动。
为了很清楚地说明生产力理论与价值理论之间的差异,他给出了一个很经典的例子:
假定有两个家族,家长都是地主,这两位家长每人每年可以积蓄一千泰勒 ,各有五个儿子。前一个家长将他的积蓄存储生息,叫他的儿子从事于普通力作,而后一个则将积蓄用来培养他的儿子,把其中两个教育成为有技术、有知识的地主,使其余三个各随着他们自己的兴趣学习一种行业;前一家长是按照价值理论行事的,后一个的行动依据是生产力理论。前者在他临终的时候,单单就交换价值来说,可能比后者要富裕得多,但就生产力来说,情况却完全不同。
既然财富的生产比财富本身更重要,那么,应该如何发展这种生产能力呢?在探讨如何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问题上,李斯特列举了许多生产力因素,提出了一些真知灼见,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重视教育、科技在生产力进步中的作用;(2)突出强调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对生产力进步的作用;(3)认为产业部门间的协调发展可以促进生产力的进步;(4)指出民族精神的进化是发展生产力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李斯特重点强调了优先发展工业的重要意义,认为工业可以促进形成新的民族精神,可以完善国家经济结构,尤其是可以完善农业等传统产业部门。这显然是针对当时德国仍以农业为主、工业落后的状况而言的。
李斯特的国民生产力理论,不仅克服了斯密以后古典政治经济学对“财富原因”研究的不足,而且将斯密学说中关于生产力的精彩思想,推向一个新的高峰,既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也是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丰富和发展。
4.2.4李斯特的战略贸易理论
面对德国小邦林立的小农经济和英国制造品的强有力竞争,李斯特非常重视工业的发展,在对美国、法国、俄国等当时工业发展很快的国家进行深入研究以后,提出以“幼稚工业”保护为核心的国际贸易理论。他认为通过贸易保护措施,减少英国出口品对德国工业的冲击,将会使德国工业得到快速的发展。李斯特首先对“世界主义经济学”不加区别地推行贸易自由主义给予地批判。他讲道:
有一些国家是不宜于发展工业的,有些国家则由于国家领土的性质,农业的充分发展与文化的提高,由于在它们前途的发展以及持久与繁盛方面有充足的保证,因此显然有条件建立自己的工业;这两类国家的情况不同,而流行学派对于这两类国家建立工业的问题则不作区别。
对于像德国这样有条件建立自己的工业,但是工业基础又比较落后的国家,应该如何发展自己工业的问题,李斯特给出了答案:
在与先进工业国家进行完全自由竞争的制度下,一个在工业上落后的国家,即使极端有资格的发展工业,如果没有保护关税,就决不能使自己的工业力量获得充分的发展,也不能挣得圆满无缺的独立自主地位,流行学派没有看到这一点。
对于贸易保护制度是否会造成国内工业家垄断地位这一很严肃的问题,李斯特很轻松地以国内实行自由竞争给予了答复。对于实施贸易保护制度可能带来的走私问题,李斯特认为,只要在领土广大而完整的国家,有管理严密的海关组织等就可以解决。为了说明贸易保护制度给具有条件发展工业的国家带来的好处,李斯特还以法国为例进行了论证。应该强调的是,李斯特的贸易保护制度不是对所有的产品进行保护的制度,例如对于农产品和原料、奢侈品、机器等进口就不进行贸易保护。在完成了对贸易保护制度可能带来的各种后果的分析之后,李斯特满怀激情地指出:
保护制度必须与国家工业的发展程度相适应,只有这样,这个制度才会有利于国家的繁荣。对于保护制度的任何夸张都是有害的;工业的充分发展是只能逐步实现的。由于这个缘故,在工业上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两个国家,为了使各种不同的工业品得以进行交换而订立互惠商约是彼此有利的。这时比较落后的国家,虽然自己还不能比较有利地从事于生产较精细的工业品,例如高级棉织品和丝织品,但是先进国家对粗制工业品的部分需要,却可以在商约的促进下由比较落后国家来供应。
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与主张国家干预的重商主义理论完全不同,它是按照国家发展的不同阶段,有选择性地采取不同措施的“干预”,它以国民生产力能够发展为前提,而且还建立在国内贸易完全自由的基础之上。
尽管李斯特对“世界主义经济学”的自由贸易理论进行严厉批判,主张对“幼稚工业”进行保护,但是他的理论仍充满了“自由”色彩,是对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实际上是一种静态的理论,它没有对一定时期贸易双方受益情况进行分析,没有比较如果一个国家暂时处于比较劣势的产品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时,实行自由贸易是否会带来“净损失”。尤其是当暂时处于比较劣势的产品具有“学习效应”时,这种自由贸易一般将给需要进行贸易保护的国家带来“净损失”。李斯特的有条件贸易保护理论为贸易理论发展开辟了新的思路,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4.2.5历史学派对李斯特理论的继承
李斯特在对主流经济学进行批判的同时,还对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给予了足够重视,尤其是他反复强调的将理论、实践和历史有机结合起来的研究方法,即使到了现代,也不过时。他对历史的重视,他将经济发展描述一个历史过程的尝试,连同他的经济主张,为后来的历史学派所继承,自然,李斯特也就成了这个学派的先驱。历史学派又分为旧历史学派和新历史学派两个阶段。
旧历史学派在经济理论上非常贫乏,除了搬用现成的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之外,就是论证历史方法的必要性和理论经济学的不可靠。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罗雪尔、希尔德布兰德和克尼斯。威廉。罗雪尔( Wilhelm Georg Friedrich Roscher, 1817— 1894年)是旧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他 1843年出版的《历史方法的国民经济学讲义大纲》被称为“历史学派的宣言”。他继承李斯特对国民经济研究的传统,认为政治经济学不是一门独立的科学,而是一门论证国家经济发展诸规律的科学。他把材料的收集和现象的描述加以绝对化,根本否认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还自鸣得意地将他的研究方法称为国民经济的历史的解剖学和生理学。布鲁诺。希尔德布兰德( Bruno Hilderbuland,1812— 1878年)是旧历史学派的另一个主要代表,他主张用历史方法研究某个民族经济发展的“国民科学”,反对古典经济学的抽象分析方法和自然规律学说。卡尔。克尼斯( Karl Knies, 1821— 1896年)更是走向极端,他批判亚当。斯密的理论是一种“世界主义”“永恒主义”“理论的绝对主义”,忽视了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差异,而称自己研究国民经济生活发展的经济学为“相对性原理”。
新历史学派(又称讲坛社会主义)直接继承了旧历史学派的遗产,但又注入了新的内容和政策主张,鼓吹各式各样的社会改良主义,既反对古典主义,也反对马克思主义和工人运动,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施穆勒、瓦格纳和布伦塔诺。古斯塔夫。冯。施穆勒( Gustav von Schmoller,1838— 1917年),作为德国新历史学派的创始人,他既排斥古典经济学的抽象逻辑方法,又反对旧历史学派急于寻求普遍性规律的做法。他提倡国民经济学的道德理念,主张历史的伦理主义的经济学体系,把他的方法称为“历史的统计方法”。阿道夫。瓦格纳( Adolf Wagner, 1835— 1917年)是德国最著名的财税学家,新历史学派的另一个代表人物。他早期受英国古典学派影响,主张自由主义,但在参加了社会政策学会以后,开始支持俾斯麦政策,并组织基督教社会党。他既反对古典经济学的自由主义,又反对马克思主义,提倡国家社会主义。鲁维格。布伦塔诺( Ludwig J。Brentano, 1844— 1931年)属于新历史学派的左派或自由派。他曾就学于都柏林、慕尼黑、格丁根、海德堡和柏林大学。他不反对资本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使社会获得了进步,但与瓦格纳不同,认为工人阶级有团结的自由,主张由下而上地推动社会改良,他始终没有摆脱古典经济学自由主义的影响和从个人主义利己心出发的社会改良主义的立场。
从 1890年俾斯麦下台开始,新历史学派进入衰退和解体的过程,而奥地利学派创始人门格尔对施穆勒的“方法论”批判,以及学派内部韦伯和桑巴特的自我批评,加快了新历史学派解体的进程。在施穆勒这位旗手和领袖去世后,随即宣告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