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由西安飞机制造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603所)共同研制的全天候多用途歼击轰炸机,早期也称为轰—7.
1973年初,航空研究院指示603所开展超音速战术轰炸机的预研工作。4月在北京召开的航空发展规划筹备会指出:根据我国当时的轰炸机和强击机的情况,决定搞一个轰5或轰5和强5共同的后继机,以便加强攻击力量。1973年底,三机部(73)三科发函字第147号文,要求603所进一步轰5后继机方案准备工作。歼轰—7就是由轰5后继机发展而来的。1974年,603所成立了轰—7方案论证小组,并先后赴空、海军有关部队进行调查研究。
1975年11月和1976年3月,空、海军分别以(75)司航字124号和(76)司科字第06号文上报了关于轰5后继机的战术技术要求,除作战使用的武器及其设备不同外,飞机的技术性能基本一致。1976年11月,国防工办召集空军、海军、三机部、六院在北京听取了603所对轰—7飞机战术技术要求的论证和方案汇报,并明确指出用一个机种,通过设备调整,同时满足空、海军的要求。
1977年2月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常规装备发展领导小组以常装(1977)10号文下达了《同意研制轰五后继机》的指示,指出:轰—7是歼击轰炸机,不仅具有使用炸弹、导弹进行轰炸、攻击海上或地面目标的能力,而且还有一定的自卫和空中作战能力,可以承担战役纵深攻击任务。它主要用来突击敌战役纵深目标和敌中型以上的水面舰船。飞机能从二线基地起飞遂行任务,并具有良好的低空性能和夜间复杂气象条件的作战能力。
并要求其主要性能:带副油箱转场航程2800千米以上,作战半径800千米以上。机内半油、带3吨低阻炸弹或导弹,低空(500米)最大1170千米/小时,高空无外挂攻击武器时,最大1950千米/小时,海平面最大表速1200千米/小时;不带攻击武器时,实用升限15000-16000米;最大起飞重量时应能使用二级机场,超载起飞时允许使用加力;正常载弹量至少3吨,超载载弹量至少5吨。
1977年10月10日,三机部以(77)三计1008号文《关于轰五后继机的机型名称及代号的批复》,正式定名为轰—7,代号H-7.并根据三机部指示,603所为总设计师单位,负责飞机设计等工作,西安飞机制造厂(172厂)负责试制,发动机由西安发动机厂(430厂)负责,其它成品、材料由定点单位负责,试飞工作由630所(试飞研究所)和172厂联合组织。
研制
在轰—7的酝酿过程中,因空、海军作战对象和使用武器不同,对轰—7的座舱布局有不同的要求,空军要求并列双座,海军要求串列双座。1977年11月召开了轰—7飞机方案评审会,在“一机两型”的基础上分别有并列双座的空军型和串列双座的海军型,同年11月9日航空工业部以(77)三院1153号文上报“关于轰七飞机座舱布局问题的请示”。
1980年8月总参谋部、国防工办以(1980)办科字第397号文批准了在“一机两型”、“串座先行”的设计原则,空军型在论证后中止研制,海军型于1979年作为重点项目正式开始研制,1979年7月木质样机通过审查,此后,为了更好地突出低空机动性能,对原方案进行了局部调整,同时,轰—7(串)飞机的研制进入了全面打样设计阶段。
1980—1981年,因国民经济调整,缩减了新飞机的研制经费,轰—7的研制进度放缓,1982年3月15日,国防工办以(82)办科字129号《关于加快轰七飞机研制的请示》上报中央有关领导,建议加快轰—7的研制,以便满足军队急需。1982年4月领导同志批准,轰—7飞机被列为常规武器装备重点项目,全面开展研制工作,恢复加快进度。1983年初,先后完成了轰—7飞机结构、强度和系统原理性试验164项,同时转入全面详细设计阶段。
为了加快轰—7的研制进程,缩短飞机定型周期,1984年,国防科委下发了(1984)科六字第339号文,确定将轰—5鱼雷机改装为YJ-8型空对舰导弹武器系统的试验机,称为“鹰”式试验机。该试验机由603所改型研制,海军4724厂制造。1987年5月25日,“鹰”式试验机在上海大场机场成功进行了YJ-8型导弹武器系统试验。
1985年面临下马,1986年再度恢复,1987年试制批共试制了6架原型机,其中1架用于静力试验,1988年12月14日原型机首飞,共有5架原型机投入试飞(083),1992年预生产型装备海军航空兵试用,1998年正式设计定型,并装备海军航空兵第6师,至2000年海军航空兵共装备约20-24架,主要用于攻击敌战役纵深目标、交通枢纽、前沿重要海空军基地、滩头阵地、兵力集结点、攻击敌大中型水面舰艇、远程截击、护航等。
构造
全金属半硬壳式结构,两侧进气,矩形进气口,后方2个方形辅助进气口,进气道与机身之间设有适量的附面层隔道,进气口前缘装有隔流板和前罩角。蜂腰形机身,前段主要包括有空速管雷达天线罩、前设备舱、气密乘员舱、前起落架舱和设备舱;中段主要是中央翼与机身对接区,包括油箱舱、主起落架舱;后段主要是发动机舱,为装拆发动机方便,在机身腹部开设了舱门。后机身下部有单片式复合材料大腹鳍。后机身上下表面各装有两块开度分别为35度和45度的减速板,初期机体寿命4000小时。
机翼采用常规半硬壳式结构悬臂式复合两段式后掠上单翼,翼型ⅡAⅡH-C9C,3.22中等展弦比,安装角1度,有明显下反角(7度),外翼有前缘锯齿并带气动扭转,根部有大后掠的填角,前缘后掠角47.5度,机翼后缘内侧装有单缝式襟翼,外侧装有副翼,在展向位置有一翼刀;带翼梢挂梁。斜定轴全动式中下平尾,后掠角55度,面积9.95平方米;大后掠单垂尾较高,后掠角45度,面积8.9平方米。
起落架采用可收放式前三点式液压式双轮起落架,前起落架为后撑杆支柱式,配2个560×210的无内胎机轮,向后收入机身,主起落架为小轮距“外八字”摇臂式,左右各装2个800×210机轮,向内收入机身,主起落架支柱兼作冷气系统的冷气瓶。采用电子防滑刹车系统。
座舱采用串列式双人全密封座舱,有框式风档,前下视界13.5度,座舱盖采用双盖向后折翻式,正常开启角度为45度,应急投放角为48度。前座为飞行员,后座为领航员兼武器操作员。后座椅较高,可升降;装2台HTY-2C型零零双座指令程序弹射座椅,弹射速度范围0—1000公里/小时,弹射高度范围0—21000米;座椅头靠和背部有防弹钢板,座舱和机身油箱下部有防弹复合装甲。采用红光照明。
武器装备
航炮:1门23—3型23mm双管航炮,备弹300发外挂机身下1个外挂点,可挂760升/1400升副油箱、组合式炸弹挂架、导航吊舱、瞄准吊舱、侦察吊舱、电子对抗吊舱等。
翼梢挂梁可挂2枚PL-5B/C/E、PL-9/9C型近距红外制导空对空导弹机翼下共有4个外挂点(后期型改为6个),可挂:近距红外制导空对空导弹:PL-5B/C/E、PL-8、PL-9/9C、PL-12(R-73)。
空对地精确制导武器:YJ-91型反辐射导弹、500KG激光制导航弹。
空对舰导弹:YJ-8K、YJ-81K、YJ-82K、YJ-83K系列、Kh-41型。
火箭发射器:57mmHF-7C/D型、90mmHF-9型、130mmHF-14型。
航弹:50—500公斤低阻常规航弹、反跑道航弹、反坦克子母航弹、子母弹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