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认为金钱是上帝给人美好人生的祝福,也是给上帝的礼物。犹太人说:既会花钱,又会赚钱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因为他享受两种快乐。
不一样的思维:
穷人:钱乃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够我用的就可以了,没必要那么拼命的去赚钱。
犹太人:金钱能给予我们某种保护。所以,我们不会放弃赚钱的机会。
对犹太人来说,第一重要的事就是赚钱,第二重要的事还是赚钱。他们关心的是如何大把大把地往自己的口袋里装,而从来不会在乎这钱是从哪儿来的。这种金钱观,有时难免会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当然,这只是少数的一部分人,大多数的犹太商人是合法地大赚其钱,他们知识面广博,反应敏捷,判断准确,靠自己的智慧赚取金钱。
犹太人认为赚钱是天底下最自然不过的事,如果能赚到的钱不赚,那简直就是对钱犯了罪,要遭上帝惩罚。犹太商人赚钱强调以智取胜。犹太人认为,金钱和智慧两者中,智慧比金钱重要,因为智慧是能赚到钱的智慧。也就是说,能赚钱方为真智慧。这样一来,金钱成了智慧的尺度,智慧只有化入金钱中,才是活的智慧;钱只有化入智慧之后,才是活的钱。活的钱和活的智慧彼此难分。
犹太人对钱的观念自有所持,特别是犹太商人,他们认为“金钱无姓氏,更无履历表”;他们不像有些国家和民族那样,把钱分为“干净的钱”或“不干净的钱”。
犹太商人罗恩斯坦是靠国籍致富的典型商贾。
罗恩斯坦的国籍是列支敦士登,但他并非在列支敦士登土生土长,他用钱买来列支敦士登国籍。他买此国籍的目的何在呢?
处于奥地利和瑞士交界处,列支敦士登是一个极小的国家,人口19000人,面积157平方公里。这个小国与众不同,国内征收的税金特别低。这一特征对外国商人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于是,引起各国商人们的青睐。为了赚钱,该国出售国籍,定价7000万元。获取该国国籍后,无论有多少收入,只要每年缴纳9万元税款即可(不分贫富)。
因而,列支敦士登国便成为世界各国有钱人向往的理想国家,他们极想购买该国的国籍,然而,原来只有19000人的小国容纳不下太多的人,所以,想买到该国国籍也并非易事。
但是,这难不倒机灵的犹太商人。罗恩斯坦就是购买到列支敦士登国籍的犹太商人之一。
他把总公司设在列支敦士登国,办公室却设在纽约。在美国赚钱,却不用交纳美国的各种名目繁杂的税款。只要一年向列支敦士登国交纳9万元就足够了。他是个合法的逃税者,减少税金,获取更大利润。
罗恩斯坦经营的是“收据公司”,靠收据的买卖可赚取10%的利润。在他的办公室里,只有他和他的女打字员两人,打字员每天的工作,是打好发给世界各地服饰用具厂商的申请书和收据。他的公司实质上是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代销公司,他本人也可以说是一个代销商。
提及斯瓦罗斯基公司,便想起罗恩斯坦致富的本钱——美国国籍,下面是罗恩斯坦还是美国人时的一段故事。
斯瓦罗斯基的大公司实力雄厚。达尼尔·斯瓦罗斯基家是奥国的名门,他的祖先世世代代都生产玻璃制假钻石的服饰用品。精明的罗恩斯坦最初便看准了这家公司,只是时机未到,他只好静静地耐心等候。
时机终于来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斯瓦罗斯基的公司,因为在大战期间,曾奉德国纳粹党的命令,制造军用望远镜等军需品,所以将被法军接收。当时是美国人的罗恩斯坦,悉知情报后,立即与达尼尔·斯瓦罗斯基家进行交涉:
“我可以和法军交涉,不接收你的公司。不过条件是,交涉成功后,请将贵公司的代销权让给我,收取卖项的10%好处,直到我死为止,阁下意思如何?”
斯瓦罗斯基家对于犹太人如此精明的条件十分反感,他大发雷霆。但经冷静考虑后,为了自身的利益,只好委曲求全,为保住公司的大利益而接受了他提出的全部条件。
对法国军方,他充分利用美国是个强国的威力,震住了法军。在斯瓦罗斯基家接受他的条件后,他马上前往法军司令部,郑重提出申请:
“我是美国人罗恩斯坦,从今天起斯瓦罗斯基的公司已变成我的财产,请法军不要予以接收。”
法军哑然,因为罗恩斯坦已经是斯瓦罗斯基的公司主人,即此公司的财产属于美国人。法军无可奈何,不得不接受罗恩斯坦的申请,放弃了接收的念头。接收美国人的公司是毫无正当理由的,况且美国对于法国来说,是惹不得的。
以后,罗恩斯坦未花一分钱,便设立了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代销公司”,轻松自在地赚取销售额的10%的利润。
罗恩斯坦的致富,是国籍帮了他的大忙,以美国国籍为发家的本钱,再靠列支敦士登国的国籍逃避大量税收,赚取大钱!
犹太人就这样。
国籍也成为赚大钱的媒介。应当留意,生意无禁区既指交易内容上无禁区,也指交易对象上也无禁区。
犹太人作为一个世界民族,她独立于世界划分为多少个意识形态势力范围之外,只存在一种意识形态——耶和华上帝及其律法。所以,尽管二战前后东西方两大阵营冷战热火朝天,美国犹太人与苏联犹太人两耳不闻窗外事,照样做生意,充其量再请上一个瑞士的同胞。难道各国政府对家庭内部的交易活动也要干预吗?
经商使犹太人掌握了大量金钱,但这却又变成他们新的“罪恶之源”,成为他们受到敌视、遭受迫害的另一主因。
对于犹太人来说,未来是难以预料的,反犹迫害不知何时会发生,只有金钱可以给他们提供某种保护。
因此,犹太人和金钱就这样走进了一个“魔鬼循环”:
为了生存,为了获得金钱这一“保护神”和“护身符”,犹太人必须拼命地挣钱,尽可能多地积累财富;而他们积累财富的手段,以及他们的财富本身,却又成为招致他人嫉妒和敌视的原因,最终导致反犹运动的发生。
他们靠钱生存,也因钱而受害。但是,为了生存下去,他们还得不断地去赚钱。
在这种机制的作用下,犹太民族逐渐成了一个擅长赚钱和做生意的民族,在生财、理财和积财方面表现出了某种特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