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或单方外出打工经商,将子女留在家里跟随老人或者亲戚朋友生活,一般称为留守儿童。
留守儿童往往由于监护缺位等原因,普遍存在着亲情疏远、安全无保障、学业较差、易形成不良行为等成长中的重要问题。有些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问题,如产生孤独感,心理失衡,情绪消极,性格内向,失落自卑,自私冷漠,不合群,不善于与人交流;有的脆弱、孤僻或焦虑、任性、暴躁;有的出现逆反心理,情绪不稳;有的冲动易怒,常常将无端小事升级为打架斗殴,缺乏对外部世界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对待监护人或老师的批评,往往容易采取过激行为;有的孩子在父母回家后疏远父母,产生情感隔膜,甚至怨恨父母的无情。个别孩子过早地流向了社会,因缺乏有效的约束管教,容易被不法分子引诱走向违法犯罪。
作为留守儿童的家长,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应重视孩子的教育
有些家长认为自己打工无力照管孩子,孩子学业也不理想,不如早点出去打工,这是极其错误的思想。未成年人还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其生理、心理状态还未完全成熟,如果过早地进入劳动领域,对其身心发育不利,也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
二、夫妻双方外出打工,最好能带上子女到打工地方求学
这样对子女来说,只是学习环境的改变,而不会发生由于缺乏监护而产生的其他问题。
三、夫妻一人外出,打工者应多关心子女
外出打工不等于没了教育责任,一方抚养的孩子由于缺乏另一方的教育,易出现单性化倾向,不利孩子正确性别意识的形成。如多为母亲一人抚养的孩子,男子气成了他们人格构建中的稀缺元素,表现为着装不当,交往对象的单一化,产生女性化倾向等。因此,打工一方应利用多种通讯方式与子女沟通交流,如写信、打电话等,让孩子感受到亲情温暖。有时间多回家看看,多陪伴孩子,可以利用假期将孩子接到身边小住时日。
四、双方外出而无力带子女者,要保证孩子有可靠的监护人
叮嘱监护人除了照顾孩子的日常饮食起居外,应多留心孩子的心理变化,一旦发现异常现象(不良情绪、情感或行为等),要耐心询问,主动与孩子交流,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老师。
五、家长要与孩子的班主任、其他监护人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家长要随时向孩子的班主任和监护人了解孩子在学习、生活、思想上产生的问题,共同商讨教育的方式与办法,做到挣钱与关心子女教育两不误,使孩子从小就能在良好的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中健康成长。
六、可以借鉴SOS村的方式
SOS村方式就是复合式的家庭管理系统。可以找一个适合做代理家长的人,将几个孩子集中到他家里,由他来管理。这个人要有教育责任心,爱孩子,有基本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有精力和时间照顾孩子。
值得注意的是,留守儿童不等于问题孩子,他们常具有其他孩子没有的优点。如留守儿童与同龄的孩子比,做事更有计划,自理能力更强,更有主见,做事果断,自控力和适应能力较强等。因此,家长不可认为留守孩子难以教育而放弃教育或放松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