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我已经在这个草原上待了三个月了,每天读书练字成了我的日程安排,偶尔我也会到草原上去写生,不过工具稍微差了点,没有铅笔,我就用毛笔或是烧焦了的木柴来代替,画出来的速描也还看得过去,虽然哪一副都没有我以前念书的时候画得漂亮,但是为了消磨时间,只能这样了。骑马成了我每天必做的体育活动,对于我来说骑马是件挺有乐趣的事,我念大学的时候,就经常去英国市郊的一个农场里去骑马,对我来说轻车熟路啊,我很喜欢那种在草原上驰骋的感觉,特别自由,整个人就好像飘起来似的。
马骑腻了,我就求阿玛让哥哥们带我去打猎,草原上的小动物很多,每次出去,总能有收获,虽然以前我也是大学射箭会的会员,基本功是会的,但是从来没有骑着马射过移动的目标,刚开始打猎的时候闹出了不少笑话,有几次为了追只野兔,还险些从马上摔下来,幸亏我的哥哥们眼急手快,我才逃过一劫,经过一些时日的调整,我的骑术加强了,射术也跟着进步了,最近的几次狩猎,我都是胜利的佼佼者。
又是无聊的一天,在房里练了会儿字,觉得很没意思,呈思和雅思又有很多的活儿要干,三哥给玉儿请了个师傅,每两天来教她学围棋。我最受不了那种要沉思很久才能走一步的游戏。于是便从马厩里牵了马,出了府。出府的时候,雅思在我身后唠叨个没完,问我:“格格,您要去哪儿啊?”
“家里太闷了,我要出去走走。”
“王爷说,这两天不让您外出,说这阵子要从盛京来贵客呢,所有人都不得离府。您要是出去了,王爷问起来,奴婢可担待不起。”
“哎呀,没事的,如果来了客,你就去小河边找我吧,阿玛最疼我,不会怪我的。你是我的丫头,有什么事我扛着。就这样吧!”说罢我转身上了马,手拉缰绳不等雅思回话,就一溜烟的走了。
来到王府几里外的小河边,这里的风景很美,有点世外桃园的感觉,很安静,每次我来这里都是仰面躺在池塘边的草地上,眼望着蓝蓝的天空,耳边听着潺潺的流水声,这才叫真正的享受生活。今天我也是照例躺在这里,可是令我刹风景的事接踵而来,正当我仰望蓝天之际,一张男人脸出现在我的眼前,吓了我一大跳,我立即跳起身,冲他大吼:“喂,你干嘛呀?吓死人了!”跟他面对面才发现这个男人,不不,是个男孩儿,看身型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长得很俊俏,一身白衣,留着满人的发辫,看到的衣料光纤,应该是出自名门大家,可是看他以下的举动,我觉得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痞子。
“你是谁呀?在这里干什么?”他不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又问了我两个问题。
“你都没回答我的问题,我干嘛要告诉你啊!”
“你这个丫头,知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居然敢跟我这么说话。”他推了我一把,我差一点就掉进小河里。
“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身份,你也居然敢跟我这么说话,小心你人头落地,哼!”我反手抓住他推我的手,一用力,顺势将他踹到了小河里,就在掉进河里的一刹那,他试途拉住我的手,可是没拉住,到是把哲哲送我的玉镯撸了下去,可是当时我没注意,只是高兴他掉在河里的那一幕惨样,“你这个臭丫头,等我上去再教训你,你竟敢这么对本王爷,我一定让你好看。”
“都掉河里了,还这么多废话,省省力气,想想怎么上岸吧,笨蛋,这就是想欺负本格格的下场。哈哈哈”正在我得意之际,雅思从远处骑马过来。看到了我立即下马走到我面前,“格格,快―――快回去吧,府里来―――来人――来人了――”雅思喘着粗气对我说。
“雅思,别着急,慢慢说,谁来了?”我不紧不慢的欣赏着正在竭尽全力往岸上爬的那个臭小子,一边慢悠悠的问雅思。
“大汗跟四福晋来了,王爷要您赶紧回去呢!”
“四福晋?你是说哲哲姐姐回来了?”说起我跟哲哲,虽是素未谋面,但是这段日子也有书信来往,知道我病了,她在圣京也很担心,差了人送信过来,问我身体怎么样了,还送了一些上等的药材和补品给我,让我好好调养,一来二去,我们的信件往来多了,自然熟识起来。所以听到她来了,我便特别高兴,想见见这个哲哲姐姐。
“是啊,您快回去吧!”
“好,咱们走!”我正往前走的时候,雅思突然听到了河里的那个臭小子叫个不停,便问我:“格格,我们要不要救他上岸呢?”
“用不着,我们走,不用理他。”说完便上了马,快马加鞭赶去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