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外汇贷款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的外汇贷款主要包括自营外汇贷款和境外筹资转贷款,均纳入全行统一的信贷授权和风险管理体系。
自营外汇贷款指以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资金自主发放的外汇贷款。
境外筹资转贷款指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接受客户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国出口信贷机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对外借款协议,并将所筹措的资金转贷给客户,为客户引进设备、技术和服务等活动提供融资的信贷业务。
通常情况下,外汇贷款指自营外汇贷款。
2.申请外汇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对外汇贷款的借款主体没有特别规定,但发放、支用和还款要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规定。
3.如何办理外汇贷款的登记和外汇贷款专用账户开立的手续?
答:根据北京外汇管理部京汇[2002]81号文的规定,改革试点的在京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在为企业发放自营外汇贷款(不包括外债转贷款)时,取消债务人直接到北京外汇管理部办理逐笔登记,由各中资试点银行于每月五个工作日前向北京外汇管理部报送上月发生的《自营外汇贷款签约情况表》和《自营外汇贷款变动反馈表》。
该文件还规定,各中资试点银行可自行开立或注销国内外汇贷款贷款专户,贷款资金必须进入该专户。但还贷专户必须经北京外汇管理部批准。
4.外汇贷款支用需要什么样的条件?
答:外汇在国内是非结算货币。外汇贷款只能用于外汇支付,严禁结汇。
经常项目支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本项目支出需经北京外汇管理部核准。
5.归还外汇贷款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根据北京外汇管理部京汇[2002]81号文的规定,改革试点的在京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包括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可直接办理债务人以自有外汇偿还到期的国内外汇贷款本息,包括借新还旧。债务人购汇还款、异地还款和逾期还款的,仍需向北京外汇管理部申请,经北京外汇管理部逐笔核准后到各银行办理。
6.归还外汇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企业偿还利息由银行自行办理。
企业偿还本金报北京外汇管理部核准时,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合同。
(2)债权人发出的还款通知书。
(3)放款凭证。
(4)还款申请书。
(5)外汇登记证或外汇账户使用证。
(6)国内外汇贷款登记证(中央企业)。
企业如需购汇,还要提供购汇申请书。
7.外汇贷款的币种有哪些?
答:外汇贷款币种包括: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欧元。
8.外汇贷款有哪些本息偿还方式?
答:贷款行可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以下任何一种外汇贷款本息偿还方式。
(1)本金到期一次偿还方式。指贷款期内利息分期偿还,贷款期结束时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
(2)本息到期一次偿还方式。指贷款期结束时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该偿还方式仅适用于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外币贷款。
(3)本金等额偿还方式。指贷款期内分次以相等金额的本金和不相等金额的利息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本息等额偿还方式。指贷款期内分次以相等的额度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9.外汇贷款的种类包括哪些?
答:按贷款的性质和用途区分,可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房地产开发类贷款。
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现行会计科目区分,包括短期外汇贷款、中长期外汇贷款。一年以内(含一年)为短期外汇贷款,一年以上均为中长期外汇贷款。
10.外汇贷款的风险点需要注意什么?
答:除了与人民币贷款共同的风险点外,还要注意汇率风险和政策风险。在签约、开户、支用、偿还等各环节要符合外汇管理政策的要求。
11.筹资转贷款的种类有哪些?各有什么特点?
答:(1)外国政府贷款:指由一国政府用官方预算以优惠贷款方式向另一国政府提供的贷款。
(2)政府混合贷款:指由政府贷款和出口信贷或商业贷款混合组成的一种贷款。
与其他转贷款方式相比,以上两种贷款具有以下特点:借款期限长,一般为10~30年,宽限期为五年左右;利率低,一般为2%~3%,甚至无息,有时还包括一部分赠款。
(3)贴息贷款:指银行由专门机构或出口商贴补利息后提供的一种贷款。
(4)出口信贷:一般指发达国家为支持本国产品出口,采取提供保险、融资、补贴利息等方式,鼓励本国金融机构对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进口国的银行提供优惠贷款。有些国家的出口信贷机构则直接提供贷款。
此种贷款期限一般为5~10年,利率为固定利率CIRR(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商业参考利率)或浮动利率LIBOR+MARGIN(伦敦同行银行间拆放利率加利差)。
(5)商业贷款:指银行按国际市场利率水平在没有外国政府(机构)补贴的情况下,向外国银行借入的资金。此种贷款期限一般为5~7年,利率为浮动利率。
(6)境外发行债券:指银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用银行境外筹资指标或客户利用外资指标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筹资的一种形式。
12.政府转贷款的种类有哪些?各有什么特点?
答:按照不同的还款责任,政府贷款可分为三种类型:
(1)省级财政部门经审查同意承担偿还责任的项目为第一类项目。
(2)项目单位作为国内借款人并偿还责任,省级财政部门经审查同意作为还款担保的项目为第二类项目。
(3)项目单位作为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转贷银行作为最终还款人的项目为第三类项目,这类项目财政部门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一类和第二类政府贷款对银行的风险较小,转贷款费率也较低。
13.财政部对政府转贷款费收入有什么规定?
答:2001年10月,财政部对政府转贷款的转贷手续费年费率规定如下:
一类政府贷款项目:小于1000万美元,转贷费率为0.25%;1000万~5000万美元,转贷费率为0.20%;大于 5000 万美元,转贷费率为0.15%。
二类政府贷款项目:小于1000万美元,转贷费率为0.30%;1000万~5000万美元,转贷费率为0.25%;大于 5000 万美元,转贷费率为0.20%。
14.转贷款业务中,中国建设银行的收入来源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答:转贷款业务中,中国建设银行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1)转贷费:政府贷款为本金的0.15%~0.30%不等;其他转贷款为本金的1%~1.5%,但费用和转贷费之和不得大于本金的2%。
(2)费用:包括管理费、承诺费、转贷手续费等。
(3)逾期利率:金融协议中,一般为原利率+1%。转贷款合同中,为下述三者中最高:① 金融协议之逾期利率再+1%;② 同期限现汇贷款利率的130%;③中国建设银行在市场上的筹资成本+2%。
15.中国建设银行对转贷款审批和发放的主体有什么规定?
答: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规定,境外筹资转贷款项目必须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审批同意后才能办理。签署转贷款合同,贷款人必须是中国建设银行的一级分行,对外提款和还本付息也由一级分行执行。
16.借款人申请境外筹资转贷款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答:筹资贷款的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具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被授权的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等。
除了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外,借款人还需向中国建设银行提供以下材料:
(1)境外筹资转贷委托书。
(2)有权部门的批准项目利用国外贷款的批复(政府贷款需有财政部的批复;出口信贷、商业贷款需有计委的批复)。
(3)商务合同。
17.转贷款的签约过程是怎样衔接的?
答:转贷款的签约包括两部分内容: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签约部门与外国政府或有关金融机构签署金融协议;转贷分行与借款人签署转贷协议。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签约部门与外国政府或有关金融机构商谈签署协议后,转贷行根据金融协议内容起草转贷协议与客户谈判。客户出具转贷协议确认函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与外方正式签约。在金融协议规定的前提条件满足后协议生效。
签订境外金融协议后,分行正式签署转贷款协议。境外金融协议生效后,转贷款协议才能生效。
18.发放和支用转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答:发放阶段:
转贷协议签订后10日内,督促借款人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
转贷协议签订后10日内,借款人还应持外汇局规定文件开立三个账户:
(1)外汇贷款专户,记录提款和还款的往来。
(2)外汇(转)贷款专用账户,用于合同规定的外汇支付。
(3)外汇(转)贷款还本付息账户。
支用阶段:
一级分行收到国外出口商出具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单据后,送客户(借款人或其委托的进出口公司)审单,客户同意付款后,一级分行根据客户的付款指令向国外银行发出提款指令,明确起息日、金额并据以记账。
19.企业偿还境外筹资转贷款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债务人在办理还本付息手续时,需到外汇局办理有关手续,向外汇局提供:
(1)签字盖章的还款申请书,包括公司情况和债务情况。
(2)可证明签字人身份的文件复印件,如执照、授权书。
(3)填写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申请表。
(4)转贷款合同正本及副本。
(5)还本付息通知书(写明利率、期间、计算公式)。
(6)贷款的入账凭证或提款证明。
(7)外债转贷款登记证、外债转贷款签约情况表、反馈表原件及复印件(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北京分行为转贷人的不必提供)。
(8)外汇登记证(三资企业)、外汇账户使用证(中资企业)。
如购汇还本付息,还应提供:
(1)购汇申请书,包括公司情况、债务情况、有无外汇户、人民币来源。
(2)外汇账户对账单。
20.境外筹资转贷款有什么特点?
答:(1)境外筹资转贷款的资金来源于境外贷款人。
(2)该类贷款政策性强,需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需要到外汇局办理相关手续。
(3)专业性强,操作程序复杂,涉及两方面的合同,需总行、分行及经办支行分工协作。
(4)由于贷款期限长,除第一、第二类政府贷款外,银行风险较大。
(5)境外筹资转贷款主要为大客户、大项目服务。
(6)由于利用境外筹资方式,资金成本较低,作为自有信贷资金的一种补充,能为银行带来较好的相关效益,并能提高银行的知名度。
21.保函的定义是什么?外汇保函有什么特殊性?
答:银行保函是指银行(担保人)应商业交易一方当事人(申请人)的要求,以其自身的信誉向交易的另一方(受益人),为担保该商业交易项下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履行而作出的一种具有一定金额、一定期限、承担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
外汇保函的特殊性在于:
(1)政策性限制严格:保函的受益人为境内三资企业、境外企业或申请人所履行的合约的资金来源为亚行、世行等国际性组织提供的情况下才可以开立外汇保函。
(2)无固定文本:外汇保函的当事人一般涉及两个或多个国家,由于法律制度、文化传统等的差异,保函文本差异性非常大。一般由申请人提供文本加以修改后开出,或以开出银行文本经申请人同意后对外开出。
如不是开出银行标准文本的外汇保函需经法规部门审核同意。
(3)索赔复杂:外汇保函当事人构成复杂,发生索赔时环节较多,处理起来费时费力。
22.何种情况下中国建设银行不予担保?
答:在下述情况下中国建设银行不予担保:
(1)为企业注册资金担保。
(2)受益人是中国建设银行的分支机构。
(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
23.常用的外汇保函种类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信用类保函和付款类保函。
信用类保函主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承包保函、预付款保函(预收款退款保函)、工程维修保函、分包保函等。
付款类保函主要包括付款保函、延期付款保函、分期付款保函、关税保函等。
中国建设银行对外开立保函有电开和信开两种,通常采用电开方式。
24.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保函业务有哪些?银行承担怎样的责任?
答:主要包括在提供反担保条件下为申请人开立保函,以及收到国外开来保函后,向受益人发出保函通知。
在保函开立中,银行承担付款保证责任。
在保函通知中,银行只履行通知手续,对保函条款不承担任何责任。
25.客户在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开立外汇保函应办的手续有什么?
答:保函业务列入中国建设银行信贷授权,企业应提供下述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登记文件。
(2)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申请该项保证的申请。
(3)近两年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4)申请保证的事项或被保证的经济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
(5)反担保材料。
(6)受益人提供的保函格式。
(7)申请人资信状况的证明文件。
(8)中国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6.保函是怎样收费的?
答: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新的收费标准,保函收费按年收取。对外保函比对境内开立保函收费均高出0.05%。投标保函和承包保函的基准费率为0.25%。履约保函和预收款退款保函的基准费率为0.3%。视申请人的资信情况适当上浮或下浮。
27.信开保函如何确认其真实性?
答: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收到国外银行的信开保函后,应及时通过客户经理与分行国际部联系,将保函正本送交分行国际部审核签字样本。如果保函上的签字与预留的签样相符,由银行在保函正本上加盖“签样核符”专用章后退回给客户。如果保函上的签字与预留的签字样本不相符或国外银行没有在银行预留签样,则银行通过SWIFT系统向开证行询问,等开证行发回确认保函有效的确认电函后,由银行在保函正本上加盖“签样核符”专用章并退还给客户。
28.保函业务中的风险是什么?
答:风险主要表现在:
(1)政策风险:指由于不熟悉有关政策而产生的风险。
(2)文本风险:指因对受益人提供的文本或中国建设银行自拟的文本审查不严格而造成银行资金及申请人资金损失的风险。
(3)索赔风险:指在索赔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29.哪些保证业务需逐笔报批外汇局?
答:融资保证、融资租赁保证、补偿贸易项下的现汇履约保证和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延期付款保证业务需逐笔报批外汇局。
30.贸易融资业务的定义是什么?
答:指银行一次性授予进出口企业、使之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多次便捷使用的若干种信用的控制余额(其中进出口贸易融资中已交保证金部分剔除计算)。中国建设银行贸易融资额度期限通常为一年以内(含一年),最长可延续使用三年。
31.贸易融资具体包括哪些业务品种?
答:(1)进口类贸易融资产品。
信用证开证: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出口商(受益人)开具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
信托收据贷款(进口押汇):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为其开立信用证后,在单证一致的前提下,以代表进口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作为质押,在付款到期日为客户预付货款的融资行为。
进口托收押汇:银行在办理付款交单(D/P)业务时,以进口货物单据作为抵押,为客户预付货款的融资行为。
提货担保: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为其开立信用证后,进口货物先于承运货物提单到达时,为客户先行提货而向承运人(船公司和其他运输公司)出具的保证书。
(2)出口类贸易融资产品。
打包贷款:根据客户要求,将境外银行开立的以该客户为受益人的正本信用证留存,在提交单据前向其发放的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备货的专项贷款,还款来源是该信用证项下货物的出口收汇。
出口议付:根据出口商的要求,并根据开证行的议付授权指示,以其提交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全套物权单据作质押,将应收货款净额先行解付给客户(扣除利息),然后凭单据向开证行索回货款的融资行为。
出口托收贷款:出口托收押汇,根据出口商的要求,在办理出口跟单托收业务时,以托收货款作质押,将应收货款净额(扣除利息)先行解付给客户,凭单据索回货款的融资行为。
32.信托收据额度包括的业务品种有哪些?
答:信托收据(T/R)额度,指在申请人出具信托收据的前提下,以信托方式向开证申请人交单放货所提供的短期融资最高限额,包括四种业务:
(1)为申请人开立不可控制货权的即期信用证。
(2)为申请人开立远期信用证。
(3)为申请人办理提货担保。
(4)在信用证付款日向申请人提供短期融资(信托收据贷款)。
33.中国建设银行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审批手续及申请条件有什么规定?
答:贸易融资额度纳入中国建设银行信贷授权体系,贸易融资授信的审批统一由分行办理。
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有关规定,企业申请贸易融资额度,除了符合中国建设银行信贷审查的一般要求外,还应具备下述条件:
(1)企业必须具备进出口业务经营权。
(2)具有稳健的经营作风、稳定的进出口贸易经营渠道和良好的贸易记录。
(3)与银行往来记录良好,或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一年以上,无垫款、逾期借款及欠息。
(4)生产加工型企业,原则上要求年进出口贸易额500万美元以上;单纯贸易企业,原则上要求年进出口贸易额1000万美元以上。
34.归还信用证垫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如发生信用证垫款或垫款转为贷款的,归还信用证垫款时,需到外汇局办理审批手续,应向外汇局提供下述资料:
(1)加盖外汇局“已报审”章的进口到货核销表。
(2)银行要求归还垫款的通知函。
(3)银行对外付款凭证。
(4)企业签字盖章的还垫款申请书。
如需购汇偿还信用证垫款,还应提供:
(1)购汇申请书。
(2)外币账户对账单。
(3)外汇登记证或外汇账户使用证。
35.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的方式有哪两种?
答: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指由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提供信用保证(含备用信用证)或由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提供外汇质押,由银行向境内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方式主要包括两种:
(1)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保证项下人民币贷款业务。
(2)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36.外资银行保证人民币贷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的信用保证(含备用信用证),应是无条件、不可撤销、不可转让、对借款人人民币债务本金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保证。
境外金融机构或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的信用保证通常是备用信用证,也可以接受保函。
可提供保证的金融机构既包括境外外资金融机构、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也包括境内金融机构在境外的分支。
为了能够在债务人不能履约时的索赔中处于主动,备用信用证(保函)期限应长于人民币贷款期限(通常15天)。
37.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项下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借款人所质押的外汇可以来源于资本金和外债,也可以来源于经常项下收入。
在接受外商投资企业外债或资本项下外汇质押时,应审查外资企业资本金到位情况,要求外资企业出具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证明。贷款发放期间,外资企业不得抽走资本金。
38.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的服务对象及应注意的问题?
答:按照有关规定,借款人只限于境内三资企业,并且仅限于资本金已按期足额到位且未减资、撤资的外商投资企业。
39.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的用途和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需求,不能用于购汇和还贷。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五年。
40.外汇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可用于履约支付和质押的货币包括哪些?
答:提供保证的外资银行在履约时,用于支付的货币仅限于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和瑞士法郎。
质押外汇同样仅限于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和瑞士法郎。
41.外资银行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手续的衔接和各部门的分工是怎样的?
答:外资银行担保项下人民币贷款申请和办理程序为:
(1)企业提出贷款申请。
(2)外资银行担保资格、权限审查及备用信用证格式的确定。
(3)人民币贷款的上报、审批手续。
(4)一级分行核实外资银行开出备用信用证,并通知经办行。
(5)办理贷款手续。
信贷审批部门负责人民币贷款的审批;分行法规部门负责对担保文书的法律条款审查;分行国际部负责外资银行担保权限及担保文书真伪的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