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生活中经常看到有些企业家乐善好施,把财富看成实现人生价值的工具,把大量财富回馈给社会,但也会看到有些企业家为富不仁,他们不仅不回馈社会和人民,反而为了获取更多财富不择手段。这两种人在儒家经典《大学》里有描述,《大学》最后一段有一句“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这句话的意思是:仁者利用财富达到自己的理想,不仁者以自己作为获取财富的工具。这里的“以财发身”和“以身发财”其实道出了我们所说的两种不同的财富观,“以财发身”是利用财富完成人生的理想,这里财富是一个媒介,是实现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的一个工具而已,财富是人的从属,拥有“以财发身”价值观的企业家就会处理好财富与社会的关系;“以身发财”则是把追求财富作为人生的目的和目标,人变成了财富的工具,成为利益的奴仆。拥有“以身发财”价值观的企业家就会爱财如命,奉行“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原则,不惜以生命为代价去敛钱发财,或贪赃枉法,或铤而走险。“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其实是儒家义利观的体现,在企业管理中,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对企业至关重要,儒家的义利观能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
人们往往会对儒家文化有所误解,认为儒家只讲仁义不谈利益,其实儒家可以说是义利并重的。“仁义”在儒家那里虽然是头等重要,但是儒家并不反对对“利”的追求,认为“义”和“利”并不冲突,只是对“利”的获取应该符合“义”的原则。《论语》中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孔子认为获取“富和贵”即利益是人人都想要的,但利益一定要取得有道义,如果违反道义去获取财富,是不可以的,所以儒家认为一定要在遵守道义的情况下去取利。《论语》中还有许多关于义与利的论述,如“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等等。这些都不是对“利”的排斥,而只是主张先义后利,强调“义利并生”,强调经济生活的道德原则,认为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精神价值重于物质价值。
《史记·货殖列传》记载了被中国人奉为财神爷的范蠡的故事。范蠡一生中,三次将挣来的财富分给朋友和百姓,分完以后又重新创业,而且在创业中始终以诚信和仁义为经营的出发点,他从来不像一般商家那样精打细算,盘剥敛财,而是对合作者谦和礼让,对待雇工十分慷慨,遇到灾年减产,就减免地租,还开粥场赈济灾民。在年初,和一些农民、商人签订商品收购合约,到年底如果商品价格上涨,范蠡按照市场现价收购,如果价格下跌,就严格履行合约价格。由于他的诚信和仁义,他三次千金散尽后很快又能取得商业上的成功。范蠡这种乐善好施回报社会的善举,更使他的经商之道和诚信仁义远近闻名、流传后世。正因为他仗义疏财,从事各种公益事业,从而获得“富而行其德”的美名,成为几千年来的商业楷模,史称“商圣”,被后人推崇为能带来财富的财神爷的化身。
范蠡的故事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企业要想可持续发展,一定要处理好义利的关系,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我们看许多百年企业,全部是诚信负责任的企业,全部是义利并生的企业。百年企业同仁堂之所以能够300年牌子不倒,正是源于将传统的中医药文化和优秀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形成了特点鲜明的核心理念。“以义为上,义利共生”的义利哲学至关重要,只有在这个原则下做到了“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药品质量,同仁堂这样的企业才会成为百年品牌。企业一定记住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坚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以牺牲道德和消费者利益换取利润,最终必然付出沉重的代价。
儒家义利观告诉我们,一个企业绝不是单纯的生产或经商的工具,而是一种经营生产或从事商业活动的社会组织,企业不应当以追求利润作为唯一的目标。企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是社会机器的一个零部件,所以企业本身也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体现着一个民族的身份、一个时代的形象。只有这样定位,才能使企业处于健康发展的状态,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利润的最大化。一个企业家一定要肩负着一种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意识包含对社会的回馈,对人生理想和信仰的坚守,还有对后代做出表率的责任,而不是把获取财富作为企业及企业家的终极目标,成为金钱的奴隶。中国企业在管理实践中一定要处理好义利的关系,一定要树立“以财发身”的财富观,在经营企业时,一定要义利并生,不要“以身发财”。只有这样,企业才会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