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技术,又称体外受精联合胚胎移植技术,是指分别将卵子与精子取出后,置于试管内使卵子受精,再将受精卵移植回母体子宫内发育成胎儿。试管婴儿就是用人工方法让卵子和精子在体外受精并进行早期胚胎发育,然后移植到母体子宫内发育而诞生的婴儿。
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
“试管婴儿”最初是由英国产科医生帕特里克·斯特普托和生理学家罗伯特·爱德华兹合作研究成功的。“试管婴儿”一诞生就引起了世界科学界的轰动,甚至被称为人类生殖技术的一大创举,也为治疗不孕不育症开辟了新的途径。“试管婴儿”是将体外受精的新的小生命送回女方的子宫里,让其在子宫腔里发育成熟,并使怀有试管婴儿的母亲与正常受孕妇女一样,怀孕到足月,正常分娩出婴儿。
受精卵在体外形成早期胚胎后,就可以移入女性的子宫了。如果女性的子宫有疾病,还可将早期胚胎移入自愿做代孕母亲的女性子宫内,这样出生的婴儿就有了两个母亲,一位是给了他遗传基因的母亲,一位是给了他血肉之躯的母亲。这一技术的产生给那些可以产生正常精子、卵子但由于某些原因却无法生育的夫妇带来了福音。1944年,美国人洛克和门金首次进行这方面的尝试。世界上第一个试管婴儿路易斯·布朗于1978年7月25日23时47分在英国的奥尔德姆市医院诞生,此后该项研究发展极为迅速,到1981年已扩展到10多个国家。现在世界各地的试管婴儿总数已达数千名。
先进的生殖医学研究已将人类生殖的自我控制推向新的极限,如今被称为“第三代试管婴儿”的技术更是取得了革命性的突破,它从生物遗传学的角度,帮助人类选择生育最健康的后代,为有遗传病的未来父母提供生育健康孩子的机会。
科学家在实验室中,可以为每一对选择试管婴儿技术生育儿女的夫妇,在试管中培育出若干个胚胎,在胚胎植入母体之前,可按照遗传学原理对这些胚胎作诊断,从中选择最符合优生条件的那一个胚胎植入母体。人类的某些遗传病是有选择地在不同性别的后代身上发病的。如男性血友病患者,一般来说他的儿子是正常的,而女儿或正常或携带血友病基因的概率各占一半;血友病患者如是女性,那她的儿子会发病,而她的女儿或正常或携带血友病基因的概率各占一半。营养不良、色盲等遗传病的原理与血友病相同。只要了解这种遗传特征,就可以对试管培育的胚胎细胞进行基因检测,选择没有致病基因的胚胎植入子宫,从而避免带有遗传病孩子出生。
试管婴儿技术不但能够解决妇女的不育症,还能为保存面临绝种危机的珍贵动植物提供有效的繁殖手段。此外还可以通过试管婴儿技术限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试管婴儿是现代科学的一项重大成就,它开创了胚胎研究和生殖控制的新纪元。
从伦理学范畴分析,试管婴儿技术产生的初衷是为了家庭的完整和社会的正常发展,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道德伦理均有着支撑作用。试管婴儿技术的问世以及成功的案例一方面从根本上解决了生殖医学上的难题,人类通过人为方式控制了人类的生殖过程,将一个个带有缺憾的家庭又带回到快乐的生活中;但另一方面,试管婴儿技术的应用范畴拓宽,在某种意义上给予传统的家庭伦理、社会道德伦理等方面以强烈的冲击。
从人类进化的角度看,人类群体内存在部分不能生育的个体,是其生育能力经受自然选择的必然结果。有人便由此提出:用人工技术手段使其生育后代,与自然法则不相吻合,通过人工的力式干预自然生殖,与传统生殖相悖。
第一代试管婴儿实验是从有生殖器官功能障碍的母体内取卵,与其丈夫的精子在体外受精,然后移植回原母淬子宫内发育成熟,这其中没有夫妻之外的人参与,因此,应当说是没有什么伦理道德问题的。但在其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却产生了很多伦理道德问题。如在夫妻中男方无法获取精子的情况下,运用其他男子精子与母体卵子实现体外受精,使其受孕,使得试管婴儿同时存在遗传学和法律上的两位父亲。如果一名提供者向若干受体母亲提供精子的现象发生时,由这些母亲生育的子女之间均为“同父异母”关系。他们之间完全有可能因互不知情而发生相互婚配,而由此产生的遗传上和伦理关系上的混乱是人们难以想象的。同理,如若“借用子宫”也使得婴儿存在两位母亲,一位是遗传学上的母亲,一位是具有生养关系的母亲。这些都打乱了传统的血缘关系和家庭伦理关系,这点也被很多强烈反对试管婴儿技术的人士所抨击。
“借用精子”和“借用子宫”产生的初衷是为了更多的家庭、更多的妇女实现自身孕育、血脉延续的梦想,但是,也不乏一些利欲熏心的人开始利用人们渴望实现孕育的心理,非法地出卖精子和代人孕育,从中牟取钱财。这里,精子和子宫被作为商品进行着金钱交易,使得单纯的人类繁殖过程被添加进了复杂的金钱因素,这是与传统伦理道德思想格格不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