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宋武帝刘裕有个长女,在刘裕建立宋朝后,被封为会稽公主。公主的丈夫徐逵之,被刘裕派去作战,在战场上阵亡,留下一个年幼的儿子徐谌之。他的外祖父宋武帝非常喜欢他。在徐谌之幼小之时,就给了不少的封赏。
徐谌之长大以后,担任了不少的官职,虽曾经因为一个舅父的案件牵涉进去,但在会稽公主的努力下,没有酿成灾祸,依然在朝中做官。
有一段时期,徐谌之在朝廷中担任尚书仆射的官职,当时的尚书令叫何尚之。按照当时的情况,这尚书仆射是副职,是协助尚书令处理政务的。照理说,两人本应合作共事。然而,何尚之考虑到徐湛之是皇亲国戚,又受到皇帝的信任与宠爱,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人物,自己哪里好让他来协助,因此,很多事情就不怎么管,渐渐地将朝廷中的事务推给了徐谌之。可是,这徐谌之也有自己的想法:你是尚书令,是应当负责的,我哪能什么都管呢?他也不过问,而把事情推给何尚之。结果是两人你推给我,我推给你,一件事情往往就这样推来推去,办事的效率极低。看着这种情况,御史中丞袁淑非常着急,于是就给皇上写奏章,报告了两人互相推委的情况,并建议免除两人的官职。
后来皇帝作了裁决,下了诏令说:尚书令和仆射都是受了委托的,不是共同努力把事情处理得恰当合适,而是互相推来推去,这种情况必须要纠正。诏令并没有给两人罢官,还是让何尚之担任尚书令,但明确规定,朝中之事全由徐谌之处理。
诏令颁布后,两人才有了明确的分工。
“推委”一词就是这样产生的。它的意思是推卸责任,即把责任推给别人。如:互相推委,遇事推委等。“推委”也可写作“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