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在1907年底曾断言,俄国马克思主义者不可能在革命前“提出正确的农业纲领”;而且,他认为1906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是错误和有害的《列宁全集》,第16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93页……社会民主党人视为己任的,是在农村最大限度地激化阶级斗争,因此主要任务是建立农民委员会。对于唯一具体的要求——返还地主割地,他们早在1905年就已放弃了;而他们提出土地国有化的口号,根本就没有说到农民的心坎上。俄国马克思主义者的土地纲领是纯粹技术治国论的产物,对俄国农民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吸引力,也解决不了农民面临的迫切问题。而当需要把农民吸引到自己一边的时候,列宁毫不犹豫地(尽管是暂时地)抛弃了这个纲领,而把论敌社会革命党人的纲领抓了过来。日后,列宁曾不止一次地说过:“我们之所以取得胜利,是因为采用的不是我们的纲领,而是社会革命党的纲领,并把它付诸实施。”《列宁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
20世纪初,在俄国曾出现过四个式样的解决农业问题的主要方略:沙俄政府的十月方略(即“斯托雷平方略”)、立宪民主党方略、社会民主党方略和社会革命党方略。这其中只有立宪民主党的方略落空了,没有付诸实行,其他的都程度不同地得到了实现:斯托雷平的改革方案对国家起了推动作用,但并没有能解决所有问题;社会革命党的土地纲领是所有民粹主义纲领中最激进的,它把土地转归劳动人民,这成了劳动者最易理解、最感亲切的一种平等、公正的政策。在1917年,这个纲领成了农民革命的一面旗帜,布尔什维克党抱着策略目的实行了它,因此把农民争取过来,加速革命的胜利。但他们解决农业问题却采取了另外的办法。
(二)社会革命党纲领的社会民主党化
在社会革命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既有人从左面也有人从右面指责社会革命党中派,说他们在纲领中以社会民主党的原则为依据,想同社会民主党比美,向社会民主党看齐。列宁肯定了这些指责所说的事实,认为“关于这个中派向社会民主党方面转变的问题,现在只是时间问题”。《列宁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94页。列宁实际上早在1905年1月就通过分析社会革命党党纲草案,指出了该党的社会民主党倾向和社会民主党化问题。概括起来,社会革命党的这种倾向或社会民主党化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淡化了民粹主义传统的思想理论根基——村社社会主义,由传统民粹派的通过村社,绕过资本主义,一次性“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转向分为“人民劳动主义”革命的最低纲领和“社会主义”的最高纲领,共两个阶段进行革命的思想。
按照切尔诺夫的表述,1905年革命是“人民劳动主义”革命,在这一阶段的革命只是消灭地主经济,而农民家庭个人经济还被保留;这时要用‘劳动原则’战胜剥削原则,进行的土地社会化要消灭土地垄断、土地私有和土地租佃,实现“土地使用的平等”;这一阶段的革命只要求实现土地社会化,不要求实行工业社会化。而第二阶段的“社会主义”革命,则不仅要打倒资本家,还要用‘集体主义’战胜‘个人主义’,完成由‘村社’到‘公社’的社会革命,把个体农民变为“公社”成员。
切尔诺夫把传统民粹主义的一次性革命、“直接过渡”,改变成分别由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指导的“人民劳动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阶段的革命。“人民劳动主义”的胜利将能容忍资本主义的存在,可以利用资本主义的劳动能力实现社会改造,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打开一个缺口。《社会革命党文件资料》(Партия социалистовреволюционеров Документы и материалы 1917.101925 гГ.),第3卷第2册,莫斯科2000年版,第184页。社会革命党关于“两个革命阶段”的区分,显然已使社会革命党的纲领与社会民主党相趋近。不过正像列宁所说,社会革命党并没有把它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清楚地划分开来,它在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之间摆来摆去,正是它整个纲领立场的基本矛盾。《列宁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92页。这不能不说是民粹主义残余的遗留。
与社会革命党把“直接过渡”和“一次革命”论改变为“两个革命阶段”论相适应,他们也淡化传统民粹派所重视的“公社原则”,而将“劳动原则”置于“公社原则”之上。“传统民粹派的农民观是把‘公社原则’(即集体主义)置于‘劳动原则’之上的。”金雁:《民粹主义新论之二:“社会革命”析论》,见《开放时代》2002年第2期,第65页。他们重视村社,要求加强村社,希望通过村社“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把农民变成公社社员。而由于80—90年代俄国村社在衰落,资本主义发展已成为事实,特别是日后斯托雷平改革进一步瓦解村社,这使社会革命党再不能把村社作为自己依靠的基石,而开始认识到,即使在乌克兰西部那种不存在村社的地方,只要有土地纲领的吸引力,仍然可以把农民吸引到反对专制制度、反对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斗争中来。这样,社会革命党就把“劳动原则”,即反对剥削的原则,按劳动能力分配土地的原则,提到了重要地位。“劳动原则”要求把土地从地主手里转归“劳动农民”使用,就是没收地主土地,实行“人民劳动主义”这一最低纲领。
鉴于社会革命党已把村社视为可有可无,同时在“西方化”的影响之下,发展出了合作社,利用辛迪加等资本主义形式发展社会主义,从而也淡化了传统民粹主义所素有的所谓俄国“独特性”的斯拉夫主义色彩。
2.社会革命党不像传统民粹主义那样,只看到资本主义的血污罪恶和消极面,而看不到资本主义的积极面,这是向着社会民主党演化的一大步。
从前面切尔诺夫提供的纲领中可以看出,社会革命党在理论上对资本主义的积极面是有一定认识的,虽然主要强调的还是资本主义的消极面,但这毕竟是一个进步。对此,列宁指出,这种“修正”虽然还“含糊不清”,但社会革命党毕竟“承认资本主义使劳动社会化并创造了能够改造社会的‘社会力量’,即无产阶级力量,承认资本主义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创造性’工作,也就是脱离民粹主义而转向马克思主义”。《列宁全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77页。
但社会革命党的代表人物对资本主义积极面的肯定是有限的。这表现在他们对俄国落后的辩护,“为落后论进行辩护的独特性”:在俄国,由于残存着资本主义前的关系,资本主义的剥削方式显得特别丑恶,这一事实是被传统民粹派,也是被社会革命党人所忽略的。俄国人民生活所以特别痛苦,是苦于资本主义的不发达,是苦于资本主义前的关系的残留;而对此,社会革命党像传统民粹派一样,是把这种“痛苦”的账算在资本主义头上的。这是由民粹派的“反资本主义情结”所产生的一种误解和误判。
3.社会革命党抛弃了反对政治自由的传统民粹主义观点。
民粹派一向把“社会革命”作为自己的基本任务和历史使命。所谓“社会革命”,就是以人民的经济解放为根本,以经济解放推动整个社会的解放。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传统民粹派并不把争取政治自由作为独立的任务;相反,他们把政治自由视作资产阶级玩弄的政治花招和虚伪把戏,所以认为,“除了社会革命外,没有别的出路”。
从19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在对“到民间去”运动失败的反思中,民粹派认识到,在专制制度下没有政治自由,一切革命活动都谈不上。所以,民意党人从“土地与自由”社中分裂出来以后,便开始了争取政治自由的斗争。就连对政治自由问题认识较晚的“黑土平分”社,后来也逐渐认识到政治自由的重要性。
到社会革命党时期,以切尔诺夫为代表的民粹派,通过对运动的总结和反思,特别是接触马克思主义以后,更进一步认识到争取政治自由的重要性。这样,在党的纲领里便加强了争取政治自由的斗争,把“实行完全的信仰自由和言论、出版、集会、罢工及结社的自由”的条文,写进了纲领。但是,正如列宁所说,在这一问题上,社会革命党的“民粹主义的残余仍然表现得很明显”,这就是把专制制度看成是对付无产阶级的制度;实际上,“这是不对的,因为在欧洲任何地方也不像在我国这样,先进的资产者对专制的管理形式竟是如此漠不关心。资产阶级虽然害怕无产阶级,可是它对专制制度的不满情绪也在加深”。《列宁全集》,第9卷,第179页。
综合以上这些方面,实际上就是列宁所说的,社会革命党的“草案前进了一大步”——“从民粹主义进到马克思主义,从民主主义进到社会主义”同上,第176页……这表明,社会革命党在纲领上已经接近了社会民主党。而随着形势的发展,随着日后斯托雷平改革造成村社的进一步衰落,随着1917年革命的发展,这种社会民主党化的倾向将进一步得到发展。
(三)社会革命党的分裂
列宁在1906年9月评述社会革命党的一篇文章中曾指出:“社会革命党的纲领草案表明它显然正在经历‘从民粹主义到马克思主义’的转变。实行这样的转变的党,内部必然发生分裂是显而易见的。”《列宁全集》,第13卷,第391页。
事实正是如此。社会革命党在组建统一政党的过程中,在纲领和策略问题上就出现了严重分歧。他们利用俄国自由的政治环境,分别在1906年9月20日和10月12日成立了劳动人民社会党和社会革命党最高纲领派联盟(ССРМ)。列宁在谈到社会革命党分裂时指出:“社会革命党则是在第一次试图公开行动一下,证明一下自己是作为一个真正的党在行动的时候,便分裂成了三派:左派——最高纲领派;中派——旧式的社会革命党;右派——机会主义者(或者叫‘合法主义者’、‘劳动人民社会党人’)”。同上,第391—392页。
最高纲领派属于社会革命党中的左派,最早被称为“农业恐怖分子”,其领导人是M.索科罗夫、E.乌斯季诺夫。1905年,在日内瓦出版《自由论坛报》和小册子,宣传农业恐怖和工厂恐怖,同年在别洛斯托克组织“社会革命党联盟”。
1905年末,B.马祖林成立“莫斯科反对派”,大力发展恐怖运动。最高纲领派曾参加社会革命党“一大”,不满社会革命党的温和主张。他们先后策划了暗杀内务部长斯托雷平和抢劫“莫斯科相互信贷组织”,广泛宣传最高纲领主义,把恐怖看作实现最高纲领主义的唯一手段。
1906年10月12—24日,最高纲领派在芬兰召开成立大会,成为独立政党。1906—1908年是最高纲领派的活跃时期,组织遍及许多省、县,从事的恐怖活动数量超过50次。1910年,最高纲领派逐渐销声匿迹下去。该派分散活动,人数没有准确统计,人数最多的是彼得堡小组,1907年曾达400人。A.茹科夫:《社会革命党最高纲领派思想和政治上的崩溃》(А.Ф.Жуков, идейнополистический крах эсеровского максимализма),列宁格勒1979年版,第20页。
1917年10月15—21日,最高纲领派恢复活动,同布尔什维克一起反对临时政府,推动劳动人民向“劳动共和国”过渡。他们曾参加第2—7届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并被选入中央执行委员会。1918年分裂,部分加入俄国共产党,部分加入左派社会革命党。
劳动人民社会党前身属于民粹主义改革派,围绕《俄罗斯财富》开展活动,以理论分析见长。Д,科列斯尼琴科:《第一届杜马劳动团的农业纲领》(Д.А.Колесниченко, Аграрные проекты трудовой группы в Ⅰ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й думе, Исторические записки, Т. 82.),第47页。1905年革命之前就形成了自己的思想纲领和策略原则,主要代表人物有H.米海洛夫斯基、B.科洛连科、A.佩舍霍诺夫、H.安年斯基、Б.米亚科京等。
民粹主义改革派主张渐进发展社会主义,与各种政治组织保持联系。社会革命党制定纲领的时候,他们与切尔诺夫共同发表文章,探讨农业和策略问题。H.叶罗费耶夫:《第一次俄国革命时期的人民社会党》(Н.Д. Ерофиев, Народные социалисты в первой русской революции, М., 1979),第44页。1904年,改革派参加了“解放同盟”。1905年12月末,被邀参加社会革命党“一大”,在纲领和策略上与切尔诺夫发生了争执。
杜马的召开,为改革派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在头两届杜马中,他们帮助劳动团劳动团又称劳动派,1906年国家杜马开幕后出现的农民党团,主要成分是农民和农民知识分子,领导人有A.阿拉季因、C.阿尼金等。受自由民粹派和社会革命党的影响,他们曾在第一和第二届杜马两次提出了104人土地法草案,表达了农民的土地愿望。参见Д,科列斯尼琴科:《第一次俄国革命时期的劳动团》,第5—9,277—284页。拟订“104人土地法草案”,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科列斯尼琴科认为,劳动团法案是独立拟订的,他们对比了自由民粹派和社会革命党草案,最终倾向于自由民粹派草案。参见Д,科列斯尼琴科:《第一次俄国革命时期的劳动团》,第61页。1906年9月,通过吸收劳动团和左派立宪民主党,组建劳动人民社会党,公布了自己的纲领和组织构想。六三政变之后,逐渐淡出政治。劳动人民社会党一直保持知识分子特征,人数最多时达1500人。1908年开始走下坡路,1910年人数只有228人。H.叶罗费耶夫:《第一次俄国革命中的人民社会党》,第131—133页。一战中,坚持护国主义立场。1917年6月,与劳动团组成劳动人民社会党,人数接近1万,参加临时政府和立宪会议选举。1918年8月,被苏俄政府取缔。
通过以上对最高纲领派和劳动人民社会党的简单叙述,可以看出,最高纲领派的特点在于立即实现社会主义,他们把社会主义就当成了劳动革命;而劳动人民社会党则强调为人民争取做人的权利,因此,他们从土地方案做起。
劳动人民社会党纲领强调最多的,是为人民争取人权和平等权。在其纲领中是这样说的:
所有俄国公民,不分性别、民族和信仰,在法律面前都应平等。这样,男人和女人;俄国人、波兰人、亚美尼亚人、鞑靼人、犹太人;东正教徒、天主教徒、路德教徒、伊斯兰教徒、旧礼仪派、史达敦教派,所有的人都应获得平等的权利。
等级差别和特权应该消灭。贵族称号、市民称号、商人称号以及其他称号都应该取消。代替他们的只有一个共同的称号——俄罗斯公民。《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各政党纲领》(Программы политических партий РоссиИ. Конец XIXначало XX вВ.),俄国政治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2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