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陈孟礼同行的几位朋友见到这番情形,笑着打趣,"孟礼,你的桃花可真是处处开啊!"
韩秀涨红了脸,窘得连忙推开陈孟礼,急道:"谢谢,不好意思啊,我认错人了。"
陈孟礼只是嘴角轻扬,笑容就好似那四月里的桃花盛开般迷人,"没关系,能接住美女,也是一种缘分。"
韩秀伸手擦了擦汗,美女?缘分?经历过唐泽齐之后,她此生最雷的就是自恃长得帅、又喜欢对女生乱放电的桃花男人,而陈孟礼就属于这种。
她对所有长得帅的男人敬谢不敏,连说了两声"谢谢",转身就要走,却被陈孟礼拦住。"我叫陈孟礼,很高兴认识你。看在我救你的分儿上,可否告知芳名?!"
此男满脸桃花,明目张胆的泡妞行径,这技术含量绝不亚于唐泽齐。
韩秀哈哈干笑两声,"陆仁宜。朋友还在上面等我,不好意思,先走一步。"说完,她蹿得比兔子还快,那速度绝对比先前哼哼哈哈爬山时要快好多。
第二次见面,差不多是她刚毕业的时候,她在某商场里做保洁,当时她穿着商场里发的土黄色工作制服,整个人看上去就像哪个工地上的民工一样,扛着一个拖把,准备收工。谁知偏偏又是那么不凑巧,遇上去洗手间的陈孟礼。
"陆仁宜小姐。"陈孟礼是这样亲切地叫她。
陈孟礼的相貌绝对是看过一眼,便很难忘记的那种大帅哥。但是韩秀的脑子偏偏与常人不同,是属于遇见帅哥就会自动过滤的那种。
她面对眼前西装笔挺的陈孟礼,一头雾水,秀眉一挑,声音极为冷淡,"你谁啊?"她最烦乱搭讪的男人。
陈孟礼又是招牌式的笑容,略提了一下那次爬山的事,她明明露出一脸恍然大悟的样子,却在下一秒淡定地说:"不好意思,鄙人从来没有爬过山,鄙人也不姓陆,你认错人了。下班了,借过。"她说完又是一溜烟地蹿进女洗手间。
第三次见面,就是去年,那时的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虽然公司规模不大,却也凭她的努力,接下了EC这个大客户。
谁知又一次遇上陈孟礼,才知他竟然是EC的太子爷。她突然开始后悔在商场那次对他很不屑,假如他要是随便吹个风,EC这么个大客户说不准就这么飞了。
"韩小姐,这一次应该不会认错吧。"陈孟礼从行政部调出合约,查到了她的老底。
"是是是。"太子爷绝对不能得罪。
"俗话说得好,事不过三。能在茫茫人海中相遇三次,这不能不说是缘分吧。"
"是是是。"缘分?是"猿粪"吧……
说来也怪,不过是见过三次面,甚至她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他却对她一见钟情,有事没事就往她的办公室里打电话,还喜欢用最俗的鲜花攻势。按她的想法,就是有钱人都感觉那钱放在身上会咬他一样,骚得慌。
因为他是她的客户,所以不能采取强悍的态度应对,几场太极打下来,她濒临于崩溃的边缘,终于下定决心,狠狠地拒绝他:"我们俩不可能,也不合适。"
陈孟礼问:"为什么?不试着交往一下,怎么就知道不合适?"
"这样说吧,我有仇富心理,外加我内心阴暗,一看见长得好看的男人,就想上去抽几巴掌。如果你真想追我,先在自己脸上刻两个叉叉和两个圈圈,我勉强可以考虑一下。"
韩秀说的是实情,若是陈孟礼长得稍微次一点儿,也许她还能考虑考虑要不要跟这个富二代发展一下。但是经历过唐泽齐之后,她是真的不能见着长得帅的男人,她承认她心里很扭曲、很变态。
原以为她这种变态的要求一说出口,陈孟礼一定会将她列为哥斯拉怪兽一级,谁知陈孟礼笑眯眯地说:"我可以理解为你是在赞美我的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