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围生期 从妊娠满28周(即胎儿体重≥1000克或身长≥35厘米)至产后1周。
2.首次产前检查的时间 于妊娠20~36周为每4周检查1次,妊娠36周以后每周检查1次,即于妊娠20、24、28、32、36、37、38、39、40周进行产前检查共9次。
3.推算预产期 按末次月经第1日算起,月份减3或加9;日数加7(注意大小月的计算)。
举例:最后一次月经日期为2001年5月13日,预产期应是200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