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真名叫包拯,字希仁,是北宋庐州合肥(现在的安徽省合肥市)人,生于公元999年。他和范仲淹一样,一生做过许多官,小到县令大到枢密副使。不管是做什么官,他都认真处理政事,执法如山,铁面无私。
包公曾经在天长县做过县官,处理过一件“牛舌案”。一天,一个农民急急忙忙地赶着一头牛到县衙来告状,说那头牛的舌头被人割掉了。包公听完他的话,想了一会儿,说:“既然你的牛的舌头已经被割掉了,你就把它杀了做成熟牛肉卖了吧。”
农民听了很生气,心里想:包公是不是糊涂了,他不久前不是贴出告示不准百姓私自宰杀耕牛吗?现在是春耕农忙的时候怎么又要我杀牛呢?于是他回答:“老爷,我怎么能杀掉它呢?我是来求您抓住那个割了牛舌头的人的呀。”
“啪”,包公一拍惊堂木,气呼呼地说:“叫你杀牛你就杀,一个牛舌头算得了什么?”
农民抹着眼泪走了,回家以后果真把牛杀了。
第二天,有一个人兴冲冲地跑来向包公告那个农民的状,说那个农民杀了牛,应该受到处罚。包公盯着那个人,眼睛一眨(zhǎ)也不眨,直到他把话说完,然后大喝一声:“你为什么要割掉他家牛的舌头,又来陷害他?”
那人听包公这么一问,吓得瘫(tān)倒在地上,乖乖地认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