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见那个混蛋皱了皱眉道:“我说了是来接你的吗?”我斜了他一眼,径自打开车门,不管不顾地坐了进去。心道:我就是坐着不下车,莫非你还能把我扔出去。他也从另一侧打开车门坐了进来,“真不知道你是不是女人,脸皮比锅底还厚。”我靠在靠背上,闭上眼,装作没有听见。
汽车平稳地行驶着,车内一片沉默。大概是因为回市区多是下坡路吧,感觉只过了片刻的功夫,便到了我住的地方。我刚要下车,左臂忽然被他拽住,“明天上午,还是火烈鸟,我给你看样东西,你一定要来。”
我气恼地将他的手甩开,“我对你的东西不感兴趣,也不想再看见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打一巴掌,再给块糖吃。如果不是我又累又饿,怕是早已对他破口大骂。“你不是要我娶你吗?我同意了。”他接下来的这句话,真的出乎我意料。白天在被他那样的言语伤害后,任谁都不可能想到他此刻会说出这样的话。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怎么,你不是嫌我丑,配不上你吗?”“咳!”他故意咳嗽一声,“我,可以勉为其难,凑和一下,反正,你说过的,我们随时都能够离婚的。”我狠狠瞪着他,虽然自己看不到自己的眼神,但我能感觉到里面一定已充了血,对他,我想我此时应该是毛主席说的那种对待阶级敌人的态度。“你现在乐意了?对不起,我改主意了,不想嫁你了。我决定还是找一个不嫌我丑的,那样比较好。”言罢,我推开车门,走下车去。
“哎,你明天一定得来,错过了这个村,可再没这个店。”“无所谓!”我回头给了他一个比哭都难看的笑脸,昂首朝家里走去。并且在心里骂了他一千八百遍。
第二天,在我的手机连续显示了38个未接来电后,在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我决定去赴他的鸿门宴。临出门前还不忘将自己精心装扮一番。
我特意用四色眼影化了一个超浓烈夸张的烟熏妆,还戴上了一副镶着水钻的超假假睫毛。嘴唇用了鲜亮的玫瑰粉,耳上是直径大概有5厘米的骷嵝型吊坠。上身穿了一件再短就春光外泄的黑色紧身吊带衫,下身是与唇彩底色相同印着大朵紫色玫瑰的露脐灯笼裤。
走在街上,引得路人纷纷侧目,这堪称是本人历史上绝无仅有回头率最高的一天,我想一定超过了百分之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