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多云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以及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在科目表里是没有专门叫‘存货’的科目。”
“我们前面说的资产负债表里就有一个存货项目,它是一个大的概念,包括很多科目。”李叔说。
存货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等。
一、存货的来源
(1)存货的来源主要有以下途径
①购入的存货,按购入价格、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入账。
②自制的存货,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入账。
③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和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入账。
(2)账务处理
我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大华公司购入钢丝一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标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元,未发生其他费用。我们向大华公司开出了一张转账支票支付款项,金额为117000元,钢丝已验收入库。
我们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支票存根,编制会计分录:
①货单都已到达,款已付:
借:原材料——钢丝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②单到货未到,款已付:(见上例)
借:在途物资——钢丝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收到货后:
借:原材料——钢丝 100000
贷:在途物资——钢丝 100000
③货到单未到,应先暂估价:
借:原材料——钢丝 90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90000
A.可以等到下个月收到发票后直接处理:
如下月收到发票后并付款,增值税发票上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元。
借:原材料——钢丝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0
应付账款——大华公司 9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B.也可以在下月初冲回暂估价的分录,等收到发票后重新处理:
月初冲回分录: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90000
贷:原材料——钢丝 90000
收到发票后并付款,增值税发票上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为17000元。
借:原材料——钢丝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7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
二、存货的发出
(1)存货发出的核算方式: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和计划成本核算。
如果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时,要在四种方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进行计价。企业为了简便,通常采用先进先出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如果按照计划成本进行存货核算,则要对存货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进行单独核算,最终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不过,很多企业觉得采用这种方法相当麻烦,故不采用这种方法核算。
看看下面实际成本方式核算下的两种方法:
①先进先出法——就是最先采购的存货最先发出,适用于存货收发业务较少、品种单一的企业。
从该表可以看出该企业是按先进先出法的流转顺序进行记录的,如10日发出的8000千克材料,为期初库存材料,剩余材料为4日购入的材料。18日发出的2000千克材料为10日剩余材料的一部分。25日发出的材料为4日购入而未发完的材料。然后剩余材料为16日购入的材料。最后,对本月所购入、发出、结存材料分别进行汇总。
②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在月末计算存货的平均价,适用于经营品种少、前后进价差别较大的存货。
计算公式: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存货金额 本月购进存货金额)/(月初库存存货数量 本月购进存货数量)
本月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月发出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月结存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如,某企业月初库存材料600千克,每千克为10元,月中又购进两批,一次200千克,每千克10元,另一次400千克,每千克12元,本月领出材料700千克,结存500千克。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月末该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
加权平均单价=(600×10 200×10 400×12)/(600 200 400)=10.67(元)。
本月领出材料实际成本=700×10.67=7469(元)
本月结存材料实际成本=500×10.67=5335(元)
(2)发出存货的账务处理:
①领用材料。
借:生产成本(用于生产产品)
制造费用(车间一般耗用)
管理费用(行政部门耗用)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耗用)
在建工程(用于本企业的工程)
贷:原材料
②销售多余材料,需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③发出商品。
确认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未确认销售收入: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④以自产产品向职工发福利,税法规定,按视同销售方式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存货清查
存货清查——核对存货实际的结存和账面记录是否相符,对于贵重的存货可以每月清查一次,对于一般的存货可以一年清查一次。
对于清查的结果不相符的,需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
①实际结存大于账面记录——盘盈
如,原材料盘盈1000元。
核算分为两步:
审批前:
借:原材料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审批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000
贷:管理费用1000(冲减“管理费用”)
②实际结存少于账面记录——盘亏
如,原材料盘亏3000元。
核算也分为两步:
审批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000
贷:原材料 3000
审批后:
借:管理费用1000(一般经营损失)
其他应收款1500(应收的赔偿)
营业外支出500(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000
存货另一项目——包装物。
包装物:指用于包装产品的容器,如纸箱、袋子、桶、罐等。
企业应该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
分类及会计处理: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的包装物——领用时计入“生产成本”;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销售费用”;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关于存货减值:
“防备资产虚升高,减值问题把握好。”李叔说。
资产减值,简要地说,就是资产掉价了,价值减少了。
比如:
(1)价格持续下降,无回升希望;
(2)成本大于销售价格;
(3)因产品更新换代,已被淘汰;
(4)过期、霉烂、变质;
(5)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出现上述的情况之一,通常表明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这时,需提存货跌价准备。
“什么是可变现净值呢?”
可变现净值=预计销售价格-进一步加工成本-销售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金
简要地也可以说成“市价”。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计价。如果成本较低,就不用管;如果可变现净值较低,就要提存货跌价准备,否则资产的价值就会虚高。
比如:2011年12月31日,公司的某批存货的账面余额为120000元,预计可变现净值为100000元,也就是说跌价为20000元。
计提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0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000
如2012年3月末,该存货的价格回升到110500元,这时:
借:存货跌价准备 10500
贷:资产减值损失 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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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对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对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