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妞又给了我一个看傻瓜的眼神:“笨小福啊,这还用问啊,小寿寿半点都不好,街边经常挨你打的地痞流氓都比小寿寿有出息啊。”
“嗯?这话怎么说?”
“就是说,地痞流氓都在想方设法给自己找点钱,自个儿活命养家吧,可你看看小寿寿,吃喝拉撒全是靠景大夫,不上学堂不识字,整日和我们玩在一起。我们几个家里好歹也摆摊挣钱吧,可他呢?”
“嗯……”我含着豆腐意味深长地哼哼了一声。
在我们几个明眼孩子眼里,景寿目前够不上败家子,可将来就是八九不离十的败家大亨。他现在已经是个名副其实的无业浪荡子——到处吃吃喝喝、玩玩闹闹。
我念着音嘉小姐,哀怨长叹:“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音嘉小姐会看上他呢?”
莫非……狼有了狐狸的魅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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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会后悔一下下,为什么当初的孟婆汤没有消去我的记忆呢?
一个人顶着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秘密活着,久而久之,我都觉得自己成了异类。
我清楚地记得我是怎么被罗刹害了前世又害了今生,如今他转世投胎在景寿身上,我开始想方设法破坏他和音嘉——
没理由让景寿害完一个再害一个吧?
景寿每天在路边采野花;我每天爬树抓毛毛虫。
——杂粮铺里一连三天都听见景寿和音嘉小姐的大叫:“毛毛虫!毛毛虫!”
景寿跟着音嘉小姐逛街;我动用了我的小小特权叫了俩流氓去搅局。
——巷子里,音嘉小姐哭着跑出来,后面,作为护花使者的景寿哪里斗得过身强体壮的小地痞,他衣衫不整地跑出来了。
这一次,乡里乡亲们又开始多话了。
我当年调戏景寿的版本一夜间变成了景寿调戏音嘉小姐的绯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