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晚上方原又失眠了。海城的夏天,开空调都嫌闷热。
客房的这台空调太老旧,制起冷来,一会儿像木匠拉锯,一会儿像重症哮喘病人在爬楼梯。
今晚他没有开灯,在夜色里发呆,想过去的事情。
小区的路灯从耷拉下来的窗帘一角,透进了一片橙光,斜斜的三角型,打在墙上,像一条胖女人用得变了型的内裤,突兀地晾在半空中。
只有在这样的幽暗中,方原才会忧伤地想起从前。
入狱前他年少轻狂。招摇过市,打打杀杀,以为英雄,进去后狗熊都不如。就差没吃****了。也许人年轻都会经历生命中最危险的时光,不需要信念,也会让他在刀光剑影中无惧起舞。
五年前的过去对他来说,似乎是一出怀旧的戏。惨烈的镜头在夜里一一拉回。戏依着倒叙,越往前,人物就越多。那些来自五湖四海,三山五岳,粤语称作“监趸”的人,他很想一一忘记,却又常常在某些场合突然记起。他有时竭力想留住的,是一些温馨的镜头,却偏偏压不住脑海里深埋暗角的一些枝节,它们像沉渣一样泛起,像泡过了的茶叶拿来风干了又再度发涨,发酵,喝不掉,也倒不了。
今夜他突然又想起,第一天进牢时被人用冷水浇身,被罚跪,被撞头,被喂屎,一连十几天仍要光着身子,拿着水瓢服侍十几个人洗澡的糗事。在半露天的水池边,他半跪在冰一样的池边,一瓢瓢地给他们冲身……
眼泪像两只小虫子,缓缓爬过他苍白的脸颊。悲伤的时候,哥,妈妈,瓜儿这些亲人,像过场一样闪现。甚至小芳,她少女时的容颜。毕竟,凭着对她的思念,在里面那几年,在深夜,他拿手在被窝里摸了自己多少遍,心里喊了她的名字多少次了。只有他自己知道,被单的里面,他为她留下多少颗激越荒废的精子啊!直到看见她在沱江边拼命搓衣服的木桶身段,他才彻底停止这种自慰行为。
那个在少年人心中美奂美仑的身体和甜美笑靥,今天看来多么荒芜。原本以为,屈辱与卑微,爱与恨,会被海城带漂白粉的自来水的清洗殆尽,但那一生无法褪去的心头隐痛,却在今夜纷至沓来。
只好安慰自己,没有这些经历,自己不会呆在这儿。他要在这个霓虹闪烁,晚上看不到星空的城市,拿回他青春付出的所有回报。
方原有点想母亲了。不知她老人家腰骨现在还疼不疼。妈妈生他时落下了风湿,后来老爸不在,哥哥在外,里里外外,那些粗重活把她的腰也扛歪了。所以方原怎么坏,心里最终还是有妈。他小学基础不错,成绩很好,有******功劳。五年级开始,他的作文在全班写得最好。有一次写《我的妈妈》,他描写妈妈在考试那天早上五点起来,给他做竹筒糯米饭的事,女老师看了连连赞好,老妈看得抽抽嗒嗒地哭了,当众不知害羞地掀起衣角,频频拭泪。也许并不是那个细节让她哭了,而是让她又一次感到,当一个没爹的孩子的妈,是多么辛苦啊。
有些事情,回想起来已很朦胧。尤其那些荒唐的事,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去做。本来老师挺宠方原的,老念他的作文,数学比赛也拎他出去跟县重点中学的人角力。后来跟刘大伟他们几个狐朋狗友混上以后,一切都变了。
大伟是个孤儿,而且家徒四壁。地上只有一堆干草,那就是大伟的床。大伟也没有桌子,吃饭和写字只能趴在地上的破纸皮片上。别说可以点油灯,煮南瓜当饭时,也只能拿支毛笔往油瓶子沾一下,再往锅底刷一刷。菜里没有一天是可以看到油光的,那层薄油只是用来保证锅不被烧糊。没有人知道大伟的爹是谁。他妈生他时,自己在果园的弥猴桃树下一躺,瞅他脑袋出来后,拿块瓦片往脐带一割,然后摘了几片很大的野芋叶子,抱着湿滑的他和胎盘一起回了家,弄到他成人以后,皮肤也经常发痒。
那晚大伟妈还用胎盘煮熟了,当瘦肉吃。不到一个月,营养不良的产妇就吸了地气,感冒发烧,没两天就死了。大伟被妇女主任抱到了邻村的姑姑家。9岁那年,瘦猴似的大伟就被姑父打了回来,说靠他不如靠政府。政府果然让他有书读有饭吃。但大伟老嫌自己吃不饱,更嫌别人看不起他,十二岁就开始带着几个穷孩子抢那些有零用钱的富孩子,偷掉他们家的鸡鸭去换米换钱。
方原家的条件跟大伟不是一个层面,他应该属被抢的那种,但他羡慕大伟的自由和威武。大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人管束。一伙人每天都有不同的活动,即使是在最单调的雨天,也能想到拿个熬药用的瓦煲,口上架着筷子,去装那些跑到棚子里躲雨的流浪猫。流浪猫也好,家猫也好,一旦落入陷阱,就是大家过节的一天,伙伴们分头烧水,拨毛,开膛,剖腹,去肠……小猫剁开来不够一人半碗,腥腥的,但在一群饿狼一样的孩子手里,一会儿就啃得只剩泥地上的几根骨头,还有被雨水冲散的一根根黄毛。
方原那时觉着这种生活太刺激了。呆在学校和家里只会令他终日沉闷,头霍霍地疼。跟大伟一起扎堆的好处还在于没人敢对他说不。很快,在当地出来混的那些人里,方原小有名气。他喜欢周围的孩子怕他的样子,就连工厂里的小青年,见到他也要给他敬上一根香烟。他挺享受别人给他的这些面子。
开始他为了埋堆,经常偷家里的钱物出来给大家分享,后来跟家里人翻脸,家里人对他实行了封锁。他们像一群老鼠一样,整窝挪到了县城的出租屋。没有什么比群居生活更令一个少年心旷神怡的了。每天中午起床,下午泡迪厅,只是晚上心里有点空虚,但他始终没有碰****。大伟怎么拉他,他都没沾上。方原心里有条底线,是因为老妈曾警告过他,如果他吸毒,她就立即投江而死。那时城里的一些夜店,无论生意多么好,都得留一张台给他们。成就感就是这么来的。开饭店的,摆摊的谁敢得罪他们,大伟两句说不好就动手给人砸个稀巴烂,有铺面的人每个月都得给他们送点钱。有些老板有一些收不回的烂账,也花钱雇他们拿着铁棍和火药去收;最喜欢遇上那些有仇家的,雇他们去“摆平”对手,一单就能挣好几千。
也许吃多了偷回来的鸡,摸回来的狗,不到十八岁,方原的身高就接近一米八,他块头不大,但肌肉精瘦。他身手敏捷,手起刀落,绝不手软。两年下来,和他们一起砍过多少人,干过多少事,他自己也很模糊。只记得最后一次为小芳,他们出手太重了。
当时还以为人被打死了。
那是6年前的春天。本省的电视和报纸都报道过这件事。那天回南,天气潮湿,气压很低,方原想回家取点衣服,顺便见见小芳。临出门,大伟叫住他:“先别走,你带阿龙跟我到桥头酒吧,南头的土豆扬言要干掉我,他们两个人正在那儿喝啤酒……”
不知是碰巧,还是谁泄露了消息,去到那儿,人不见了。扑了个空,有点窝气,看到小芳和一个女伴在桥头酒吧,被阿泉一伙围着调戏。阿泉站起来,弯下腰,硬要请小芳喝下他买的酒。方原全身的血涌了上头。他跳上台,指着他们说了一句电影台词:“我的女人也想碰?打断你的狗腿!”
之后到厨房拿了一根废置的水管,红着眼睛冲上去,朝阿泉的腿猛打。一伙人分头逃窜,跑到外面马路上,被他们各盯一个紧咬不放。突然,他瞥到大伟掏出枪来,对着一个人的后脑壳打了一枪,随着一声巨大的枪响,他看到那人像十字架那样重重地,垂直倒在血泊之中。他吓了一跳,知道出大事了。
混乱中,他和大伟、阿龙逃离酒吧,打一辆大发到邻县的长途客运站,在还没立案前,逃出湘西。
到广西呆了一段,然后从北海再到海南。在黑夜的长途客车中,一夜间长出满脸胡子的方原极度惊惧。他们身上还带着掺杂过的****。大伟和阿龙都抽,而且还得拿这个沿路换钱。大伟在这方面有天生的本领,他的嗅觉像狗一样,总能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找到要货的主儿。
每到一个收费站,方原都害怕遇上例行或突检。他知道他们有可能被通缉。他把帽子扣得很低,领子竖得很高。几包****一上车就被三人分开放置。他带的用破报纸包着,放在前面座位的下面,自己用脚尖踩着,一有动静就往前踢。
夜行车中他摇摇晃晃,一路忐忑不安,就算瞌睡,也有支离破碎的梦。他恍惚看到自己被抓到,没见家人一面就被立即枪毙,醒过来一身的冷汗。
到了海南,人急剧地瘦了下来,每天要抽两包烟。在五指山下,他说不能再跑了。
三人不敢住店,租了一间山边的农民屋歇息。穷途没路,大家心情都不好,他和大伟老吵架。大伟说他忘恩负义,跟人干仗全为他的女人。他怨大伟多管闲事,下手太重。
没有牵挂的大伟在外最轻松,有天晚上,他喝了二瓶米酒,在林子里遇到一个已经疯癫的流浪女人,看到她小解时身上唯一雪白的地方,就冲上去企图强奸。方原带着刀追出来,不让他解裤头。要女人还不容易?三亚海口亮红灯的地方都站满街头,就怕你不要。那女人脏兮兮的一头乱发下,是一张当了大妈的脸。大伟是野兽,因为他没有母亲的概念。他妈生他时,连胎盘都敢吃。所以他什么都敢干。
最后方原发狠地说:“你干吧,我会在你HIGH的时候,在后面一刀捅死你,让你做个风流鬼!”
大伟回身,拨开小树枝,拿小眼睛歹毒地看了方原一眼。
那一眼让方原不寒而栗。那一眼让方原彻底明白,他跟大伟不是一类人。
没爹没娘的人,心最硬,最冷。
方原下定决心要跟大伟分道扬镳。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方原从外面转悠回来,只见阿龙缩在屋角,他崩溃了,一个人抱着头在哭泣。方原走进里房,发现直挺挺地倒在地上,胳膊挽起,旁边扔着针管。阿龙说,刚才大伟还朝他骂骂咧咧的,他没有回嘴,跑出去拉了一泡尿,回来见里面没动静,进去一看,大伟已不行了,拼命压人中,抽耳光,大伟还是没活过来。
对着大伟微温的尸体呆了一夜,方原才知道什么叫害怕。
晨光曦微时,方原把最后的一包烟当香点着,绕着大伟的身体,插在潮湿的泥地上。阿龙跪在地上拜了几下,就跟他离开了那条间小屋。出了山,上了公路,他们拦到了一辆向北开往海口的长途车。
在大东海沙滩的椰林里躲了两天。一天黄昏,有个卖槟榔的黑皮肤女孩走过来,给他们送了两个椰青。那女孩小学没念完就出来帮家里干活,单纯得有点弱智。她很无聊地跟他们呆了两个小时。最后,女孩子莫名其妙地把家里的电话他们,也莫名其妙地问他们要电话。方原不想伤她的心,拿笔写给她,开始,他故意写错了二个号码,不知为什么,最后他又划掉,换上正确的。
第二天,女孩子带吃的来给他们,还帮他买来一张卡。他走到一边,用新卡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
只响了一下,老妈就接了,似乎她一直守在电话边。
“妈,你怎么样了?”
“妈还好,妈死不了。“
“大伟死了。”
妈沉默了一会。“那你想不想也像他那样?孤魂野鬼的死在外面?”
“我不想。”
“那你就给我回来。”
“回来会被抓的。”
“抓了就抓了,顶多坐几年牢,好过死在外面啊。”
老妈告诉他,大伟开枪打的那人没死。但经常有人到家里来找她。她也有去医院看那个重伤的人,还有到隔两条街的阿泉家,看打着石膏的阿泉。“躺医院那孩子挺可怜的,被钢珠压迫着神经,瘫了,认不出人了,还以为我是他妈呢,见了我就掉泪,他大小便失禁,我买了很多纸尿布给他……阿泉的腿断了,驳不好,以后要瘸的。他父母说不会放过你,我说要给他们赔钱的,家里的房子可以卖……”
老妈最后说了一些很重的话:“你如果还想做人的话,就赶紧回来,跟妈去自首吧。你不回来也行,妈就一辈子给你扛着。妈要给你担这个事,负这个责,会活得很累,家里人一辈子抬不起头,那些人还会来打你哥,找他出你的气!你呢,躲过今天躲不过明天……你若不回来,我也活不成了,咱们最后一面都见不着的话,我就只当从来没有生过你!”
老妈显然被警察拎过去洗脑了。那决绝的语气,那说话的水平,是从来没有的。那副大义灭亲的样子,让他怀疑,是不是旁边有人在看着她?
挂了电话,抽了根烟,再拨过去,跟妈说,好吧,我回来。但在进去之前,我要先吃一顿你做的竹筒饭。
逃了那么久,那么远,一直没吃到一顿好一点的。
走回去,看到阿龙和黑妹正聊得欢。他给钱黑妹,让她帮忙买一张船票。黑妹走后,他对阿龙说:“这事跟你没关系,你没伤人,就留在这儿,等事情过去了再回来。黑妹人不错,让她帮忙找份包吃包住的工吧。我回去全揽了,本身,事情就是由我而起的。”
临行那天晚上,黑妹带他们去一个偏僻的士多喝酒,喝醉后,他们回到椰林露宿。半夜,方原被海涛声惊醒了,看着天上寂寥的星星,酒醒的他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
他想到这几年不跟他说话的哥哥,居然为他的事在家里被人追杀。想起有一次,他跟人打架受了重伤,在医院里,哥哥守护了他七个通宵,但就是不跟他说一句话。哥哥本来要结婚的,他的初恋女友长相不错,眼睛很大,但女友家里死活不同意,就因为有他这样一个臭虫弟弟。那夜,方原还想到疼爱自己死去的爷爷和父亲……还有最为牵挂的老妈。不知为什么,大伟要强奸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乞丐时,他就本能地就想到了她。
方原冻结了多年的心,像突遇一场热力四射的艳阳,冰雪消融。那夜他满脸是泪,泪水沿着脸上的胡子,滚到垫着身体的棕榈叶,又滑到下面的沙子里。
第二天,他扣除自己路上要用的,把所有的钱留给阿龙,独自一人,从海口登上返航的船。
两天后的清晨,提着一串椰子的方原敲响了家门。老妈眼里闪过一抹惊喜,但马上又被忧郁的泪水冲掉。她让他先去洗澡,然后热了早就做好的竹筒饭给他:“多吃点,里面的伙食很差的。”
好像要送他上大学似的。
他也故作轻松,一下子吃了两个。然后刮了胡子,穿得干干净净的,带上早前在桥头书屋买的一本盗版书《拿破仑传》,平静地跟妈说:“走吧。”
他自首后,待遇果然不同,警察顺利结案,对他还算客气。但老妈就被爷爷那边的亲戚摸上门来骂,
说哪有亲娘那么狠,为了自己好过一点,亲手把儿子往监狱送不算,还把老公辛苦一辈子留下的房子拱手送给仇人!
他们不知道,老妈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给他减刑。
开庭时,方原看到阿泉被人搀扶着,一拐拐地走进来。不一会,那个被大伟用枪打残的青年也掖着纸尿布,歪着脑袋流着口水,被人用轮椅推出来。
方原不敢拿眼睛正看他们。
最令方原心里放空的,是警方根据他的口供,跟海南那边沟通过,在大伟的尸体没有被虫蛀空之前,拿去烧了。
至于阿龙,方原没有说。这个案子就糊里糊涂地结了。
后来,方原一想到阿龙后来真的跟那个长得不怎么样,但心地善良的槟榔妹结了婚,还生了个黑黑实实的儿子,嘴角就泛起了笑意。这些都是别人告诉他的,那时他已经坐了一半的牢。出来后,阿龙给他打过电话,说老婆又生了个女儿,肤色像巧克力。他们在椰城开了几家槟榔店,生意不错,让他过去。
看来阿龙是念他的情的,但方原从没动过去找他的念头。海城的气候跟椰城是差不多的,海城去椰城的机票最底折扣时才两百多,但不知为什么,他始终没有冲动过去看一看。对于过去的人和事,方原已经很厌倦,他害怕想起,他很想忘记。
正千愁百结,辗转反侧时,外面门锁响了,陶军从他郊外的地下作坊回来。方原放弃睡觉,跳起来,开了灯走出去。两人一边喝啤酒,一边看陶军刚带回来的新片。阿莫多瓦的《不良教育》,那是一出带有阿莫多瓦影子的自传片子,是两个步入壮年男人的同性恋。
那天进错酒吧,触动了陶军的神经,他貌似排斥,睡一觉后,就跑去盗这个版去了。
还好,故事很有悬念。还好,冰箱里永远有金威啤酒。陶军问他工作是否顺利,他说会好的,一切都会好起来,海边的城市比河边的小镇要大得多,如这儿的报纸所歌颂的那样,这个城市很包容,这儿的人不问过去,只问成功。所以这儿应是他方原最好的归宿。
凌晨又一次在浅醉中睡去。半梦半醒间,他想,如果舒儿和施太太这样的斯文人,有一天知道把孩子交给的是这样一个人,她们会勃然大怒到什么程度呢?她们会去报案吗?他会因此被抓吗?可是他并没有做什么呀,他只是想自食其力而已。如果用假文凭都要抓,那首先抓那些造假的。陶军盗版,应该比他死得更快吧……
早上7点,方原的手机就拼命地闹:“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是施太太。他拼命睁开一只眼睛,听她在那边郑重其事地说:
“我昨晚跟女儿谈了,她听我说你为人不错,很有水平也很有爱心,挺高兴的,说中午单独请你吃饭,在高尔夫球场边上的桂花轩,12点……她说如果你把孩子蒙好,她会给你更高的报酬!”
真好,现在还真有人担心他不干了。
方原心里一高兴,另一只眼睛也张开了。他假装自己一早就起来,已打好领带在喝着咖啡看报纸的样子,充满职业感地说:
“好的,我呆会儿来……对,对,预先了解一下孩子的情况是非常有必要的,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
未见施米路,通过她母亲的口气,方原就觉得这女人像暴发户,又豪气和傻气,近墨者黑呀。包括她妈,说话都不太像当过老师的人了。
听说施米路小小年纪就出来闯海城,23岁就住进金湖别墅区。这种人见过世面,还是要小心应付。方原出门前用者哩水胶了胶头发。这次没打领带,因为她又不是海龟。她不过是个喜欢出没夜店的坏女孩,不能太隆重,免得被人觉得老土。这种女人本质不爱西装的。虽然穿西装的男人给她们很多的钱。
方原最后挑了件莱卡紧身白T恤。T恤不厚,可以依稀勾勒出他恰到好处的胸肌,下身的洗水布休闲裤,可令他显得从容。
出门前下了一场小雨。南方夏季的雨水绵密、温柔,是上帝派来降热的洒水车。的士碾着透明的薄水,在湿漉漉的马路上爽爽地走。一个过马路的女孩穿着今季流行的超短裙,踮着脚尖儿,蜻蜓点水地在湿滑的人行道上跳跳走走,有点像明珠台正热播的〈〈****城市〉〉,那个一开始就被水溅了一身的凯莉。
没有一丝阳光,方原还是戴着墨镜,像一只在城市出没的驼鸟,以为隔着深色镜片看人就安全。以为别人看不见他的眼睛,就看不出他复杂的内心。
下车时,的士门碰了一下路旁垂得太低的紫荆树枝,水珠滴到他的额,额前一绺湿发像打了摩丝,让他看上去更显帅气。
雨后正午的桂花轩,空气在露天的阳台,流动着桂树的清香。
穿旗袍的带位小姐,扭着细腰肥臀,若隐若现地露着大腿,把他引向露台太阳伞下的餐桌。隔远就看见施米路,她也戴墨镜,穿得像只花斑斑的小母豹,支着手肘,放肆地抽烟。
没人会看出她是当了妈的人,因她的扮相更像一个IT女孩。见他走来,她很酷地甩了甩头,努了努嘴,示意他坐。
方原坐下,隔着墨镜,他可以肆意打量施米路。她上穿一件低胸圆点紧身衣,领子爬满一大丛黑蕾丝花边,袖子也是无比夸张地打着阔褶子,像晒得差不得要死掉的荷花瓣儿,统统朝下耷拉着脑袋瓜儿。因为她是半侧身斜坐,可以看到半截裙的腰部,系着打满金属孔的宽边皮带。这女生全身雕琢有点让人睁不开眼睛。烫过染过的长发上,最后还扣了一顶咖啡色宽边帽,令原本还算漂亮的一张脸,深陷在一堆无比复杂的色块里,墨镜背后的表情更难以把握。
一句话,这人俗不可耐。说她是公司白领没半点职业感,说她是住家菜鸟又不够朴素,说是街边流莺呢,又不够风尘,况且她衣服的料子和牌子都是好东西,出来做的女孩子断断买不起。
暴殄天物,难怪做小三也要下课。嫌她刚才不敬,方原有点轻蔑。
施米路刚熄了烟,又夸张地从桌面拿起一包绿卡碧,往里抽出一根,拿雕了花的指甲挟着,小妖一样地抽。
好在方原是受过训的人,之前陶军让他从一大堆DVD里翻看过欧洲米兰最有代表性的Fashion show,再加上每月一期的《时尚》,令他熟知潮流走向和各种品牌档次。
看来这些功课没有白做,看施米路腕上那块奥米茄,就知道她身家底不薄。
不过,这些东西都是威逼或色诱男人送的。管她呢,能讹到男人送这些,也是一种本领啊。这种本领一旦落在一个原本就有姿色的女人身上,无论她多么俗气,往往也会给她带来非常现实的回报。反正男人都爱俗物,尤其是爱听女人好话的暴发户,断不会为高雅弄个女诗人回家收拾自己。即使穷乡僻壤里那些娶不到老婆的农民,有朝一日靠运输或者采矿发了大财,头一次上大城市长大的女孩,灵魂也会激动不已的。如果是个女博士或者女诗人,那更是吓得阳痿。
方原记得之前见过的舒儿,手里戴的是瑞士雷达。舒儿属理智型消费的那种,会结合自己律师的身份,买没有钻饰的那款,绝没有眼前施米路张扬。再瞥了一眼施米路旁边椅上搁着的,竟是上月才出的新款LV,这款他在时尚杂志看到过,到香港买也要两万多。
看来施米路背后的确有一条大水鱼。
在牢里,方原听那些贼友说过,试过偷到这类包,看花里胡俏的就以为是街边摆摊几十元的货,于是拿掉里面的一二千,就满意得呲牙裂齿地随手扔掉,直有某天被女友拉着逛街,经过专卖店的窗橱,才知道包比馅儿要值钱得多,便一边被女友大骂,一边捶胸顿足。
方原认为,追牌子的女人,不是在咖啡厅等人时,上了时尚杂志的当,就是从小时候住在小胡同里穷得叮当响的城市女孩烧坏了脑袋,才会把这些东西幻化成一生的梦想。在真正的大款眼里,这些小小的华贵,跟游艇和半山别墅比起来,简直是沧海一粟。所以底气十足的人,倒是不太稀罕。
他想施米路的内心一定很虚弱,需要用奢侈来讨好自己,走到街上需要得到所有人的仰望。相反,那个刻薄成性的舒儿则是靠挑剔别人,让自己占尽上风来达到心灵快感。
不同的两个女人,外表都不可一世,其实内心都虚弱到底。
可是相比之下,方原还是喜欢施米路这样的主儿,因为她够轻佻,多缺点,令人一览无遗,没什么压力。如果说,施米路像一个招摇过市但没有杀伤力的小花猫,那舒儿则是一只喜怒无常的母刺猬。
跟她母亲一样,施米路是一个非常率性的东北女孩,人来疯似的,话匣子一经开盖,就有如长江流水滔滔不绝。她一边吃饭,一边有所选择地讲她读戏剧学校的一些奇闻奇遇,一些现在出了名的同学绯闻,讲有了孩子以后她的各种不适和烦恼。
方原留意到她经常不着边际地提到一些名字,这些名字经常在报纸娱乐版头条见到,但跟她发生的关系只是鸡毛蒜皮,有如蜻蜓点水,她却饶有兴趣讲述一番,听得他一头雾水。
“其实赵X就是我的师姐,我经常在食堂见到她,有一次她还问我的头饰在哪儿买,后来我送了一个给她,她宝贝得不得了,有次新闻发布会还见她戴着!”
方原开始微笑地附和,后来听得有点累了。
雨后的凉风拂过,抖落的水珠朝他们这边吹来,凉丝丝的。餐后的施米路很享受地脱下帽子,摘掉墨镜,做作地说:
“今天真走运!如果不是下过雨,我们中午就不能在阳台上吃了,白天这里很热的,风扇也不管用,通常只有晚上,我才敢坐外面,南方真是太热了。”
这才发现她的眼袋出奇的大,眼圈出奇的黑,经常闹酒和熬夜的人才有。
方原也摘下墨镜,回给她一个灿烂的微笑。
“是你会挑地方,我没来过这里,消费不起啊。”
“你真会开玩笑。我只是喜欢它对着高尔夫球场,想多吸一些负离子,平日对着孩子,快把我烦死了。”
可她妈妈说,她很少管女儿的。她只会从别人那儿拿钱,然后给她们一点钱。中间拿起的那一大部分,就挂在她的身上,戴在她的手里。
方原转头看马路对面的那一片永远鲜嫩的绿草,小水珠睡在它们上面,被刚出来的阳光淡淡一照,点点晶盈。上面那层薄薄的水气随风飘来,夹杂着芳草的味道,沁人心肺。
他把头转回来时,发现施米路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毫不掩饰地拿眼睛看他。
他终于有一点不自然。他甩甩头主动地说:“我的情况你妈跟你讲了吧,我什么时候去见见孩子?”
“别忙呀,我要和你假扮夫妻去骗女儿,一定要默契才好,就像买了新车,也要先磨合一段时间呀。我们先好好演习,再见她也不迟。虽然她只有两岁,但我做事情,爱追求完美!总之你放心,磨合期我就开始付费,包括现在,从这一刻开始算,好吗?”
她眼带桃花,声音发嗲,大白天也像喝醉了酒似的。
真是个自以为是的小****。
方原当然不会反对,但她的眼睛那么大胆地看他,像非要把人看穿一样,令他突然觉得自己今天好像没穿内裤,有点不习惯。
“那……说说你女儿叫什么?”
“怪不得我妈一定要我雇你。你就不可以说点别的吗?呵呵。她叫宝珠。”
方原差点把嘴里的一口茶喷到她的脸上。
真想问,为什么不叫珠宝?
“好听吗?我起的。”她得意洋洋地摇着柠檬水,仍用眼睛斜斜地看他,方原真没见过这么自信这么骚包的妈妈。
“好听,像你……的声音一样好听。”他说。
他说完自己也差点晕了过去。
陶军昨晚喝酒时还赞美他,说他现在嘴巴像上了油,涂了蜜,又滑又甜了。
人总是要进步的嘛,尤其是在很需要钱的时候。
这些话比起在监狱里向管教汇报思想时所说的,又算得了什么呢。
施米路一高兴,又胡说八道起来。
“怪不得,你嘴巴真甜呀,很少有人能搞惦我妈的,我昨晚回来,她不让我睡觉,说找到一个人,有学识,有修养,可以给宝珠当老师,当爸爸,还可以堵住人的嘴巴,我才不要理她!我以为她又要给我找老公了,前一阵她老托人帮我找什么工程师呀,公务员,甚至大学老师呀,你信不信我会嫁给那些人?哈哈,他们不是死了老婆就是离了婚。唉,我的老妈,居然把自己的女儿看得一文不值!后来她说你长得一表人才,而且跟我同年,是个被女人伤害过的大好青年,说这次我一定会喜欢的,哈哈,我说那就见呗,瞧我没到中午就爬起来了,今晚都等不及了呢……还好啦,这次我妈讲话比较贴近事实,起码没以前那样不靠谱。”
方原有点汗了,他一心做自己想做的角色,没想到施米路的妈居然还想假戏真做!这对母女,是一对活宝。而施米路呢,顺着她妈指的方向,却走到斜路上去——得她样子倒不是想找老公,而是想找个玩伴,找个床友。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来这儿吃饭吗?”她问。
“这儿风景好,出品也不错。”
“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啦,重要的原因是没有人猜得出的!哈哈,看你猜不猜到?马上有奖问答,猜对奖金一万块!”
“我猜不出,也不想知道。”
施米路收住笑,变得一脸正经。
“你要知道!包括我的生活习惯和一些过去,你都要知道!不然,你怎能当我老公,宝珠的爸爸呢?万一女儿以后问你事情怎么办?”见方原不说话,她又说:“你还是挺有性格的嘛,我可不是开玩笑的,我来这儿吃饭,刚开始有点不可告人。”
方原依然沉默,眼睛投往别处。
她自讨没趣,败下阵来,指了指对面那片绿草地,压低声音说:
“你看到了吧,高尔夫球场。宝珠的老爹是这儿的金卡会员,他以前经常带我来这儿玩,现在不带了,带别的女人,有时还带他老婆,搞笑吧?”
方原被她弄得有点虚脱了。
“哦,你还是个搞侦察的。但你不会觉得不开心吗?”
“有什么不开心的?他现在就是和他老婆坐在我对面,我一样吃得下,就算跟他情人睡在我旁边,我一样睡得着……”
方原忍不住笑了,他无可奈何的笑更令施米路着迷。
“怎么?你不相信?那好,找天我跟你到他公司去转转!”
“我跟你?去他公司?为什么?”
“因为他现在的助理就是他最新的情人,就是因为这个女人,他不让我介入他的工作,你跟我上去,就知道我在他们面前是怎样的强势了!”
哈哈,被下了课,倒在地上,还要抓一把沙子。女人真******可怜啊。
“你不是想我假扮你男友上去刺激他吧?”
“你可以扮我司机,陪我上去找他要钱呀。我身边的人都知道我的事情,我从不怕人知道这些。”她突然眉毛一挑:“就是让你假扮我的男友,也不难为你呀,这本来就是你要扮演的角色呀,对不对?”
方原马上说:“不难为,肯定不难为,简直是便宜我了。只是这个角色跟原来不同,我只是蒙小孩的,没想过蒙大人,而且是有杀伤力的人,有一定危险性,我要预先买个意外保险,并且要加收费用的哦。”
“哎呀,不就是钱吗,给你!上去能拿多少就给你多少,反正不是我的钱,用完找他再要!”
怪不得她那么豪爽,她的钱来得也太容易了。
但换了别的女孩子,一定会觉这些钱太难挣。因为同人不同命。有人觉得,越过那条自我设定的界线要万水千山,而有人觉得一个媚眼,一个姿势,或者一下子躺倒,就可以得到,根本不是什么万丈深渊。对后者来说,没钱才万丈深渊呢。
女人一旦过了那条线,坚定了自己向前走的信念,就像绵羊变母狼,只要遇上猎物,先是狐狸一样笑迎上去,然后侍机撕咬,绝不松口。
施米路现在就像一头受了重伤的母狼,不甘被岁月歼灭,不甘寂寞而死,她挣扎起来的那股凶劲,有身份和要脸面的男人没准真的会怕。
方原觉得这个世界真奇怪,男人每天疲于奔命,流汗甚至流血,有时还拿命去拼钱,有时为一公斤黄豆两分的差价死不肯让步,却在后院里雪花一样地派钱,养活一些不劳而获的人。不过也好,因为这些女人会立即把到手的钱花掉,这样可以活跃市场,刺激内需。
而他现在的收入也在这些支出里。她挣男人的钱,他挣女人的钱。
突然,方原觉得这样的思路是不对的,他和她完全没有可比性。
施米路是寄生的,他方原是付出的,他要以工作体现价值。
可是,难道就说人家施米路没有付出吗?她付出过青春,付出过身体,付出过怀孕、人流、大肚子,生孩子……付出的还有眼前的不快乐和将来的后遗症。
这是一个怪圈。
方原的心情一下子被她扰乱了。他看看表,就说有事要先走。
“不许走,我们的合作就从现在开始。”施米路霸道地说。“你要听我的,今晚就陪我去酒吧!”
“不行,这不是计划中的事,我今晚要见另外的客。”
施米路不高兴地瞪着他:“你就那么忙吗?我把你的时间全买下不行吗?”
他不高兴了,口气僵硬。“你当我是什么?我是坐台的啊?我约了别人,给多少钱也不能失信。”
“谁当你坐台了?不要以为去酒吧就是想干嘛,我可不是那种要买的人!损你自己好了,别把我给搭上。我不过是想彼此尽快增进了解,你打电话推掉她不行吗?我给双薪好啦……”
“双薪也不行,明晚吧,你可以给我一个规定的时间,我保证会准时出现。”
施米路不说话,盯了他好一会儿,才自我解嘲地哈哈大笑。
“看来你真抢手啊,不会是约了女朋友吧?得,我也喜欢有原则的人……我虽然是当了妈的人,但我的生活没有什么改变,我是黑夜与白天颠倒的人,我的午餐就是我的早餐,没有什么规律,你给我一个价吧,我希望包你的月,你就别接其他的客了。”
“包月暂时不可能,因为我答应了别人,除非她们炒掉我。我只能答应你,我少接一些单,把多出的时间给你……”
虽然挺诱惑的,但方原不想因为她而断送其他的客源,而且他不希望自己随传随到那么被动,他希望有自己的生活规律,按自己的计划做事。
见他那么坚持,施米路就让了步。虽然她已恨不得一口就把方原吃下去。
那个男人很久没有碰她了,她也厌倦了跟人在酒吧和网上邂逅的一夜情。那些视频做爱开始新鲜,现在也不喜欢了,毕竟那是隔靴搔庠。
现在有个这样一个谈吐优雅的帅哥突然出现,既可以陪她,也可以给女儿一个交代,以后还可以大张旗鼓,出双入对。以往,旧同学来了要见她老公,她一会儿骗人说老公出差,一会儿骗人说应酬太多。眼前的方原,就是带着回东北老家给老爸扫墓,见所有亲戚也值回票价,够她长脸了。反正这事儿老妈支持,老爸死了,躺在坟里,想骂也出不了声。
方原先行离开,施米路看着他的背影,咬着银勺笑出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