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罗伯特·雅克·杜尔哥(1727-1781年)是法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重农主义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出身于贵族家庭,早年在巴黎受神学教育,当过修道院院士和名誉副院长。1751年放弃神职从政,1761-1774年任利莫日州州长,他实行的税制改革等政策受到社会的赞誉。1774年路易十六即位后,他出任海军大臣。在任职内他推行重农主义政策,建立国内的谷物自由贸易,实行以赋税代徭役的制度,规定特权阶级必须纳税,取消酒类专营,废除行会制度等。这些改革措施遭到贵族激烈地反对,1776年5月杜尔哥被迫离职。此后,他脱离政治专心从事学术研究。1781年3月在巴黎去世。
杜尔哥的主要经济著作是《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1766)。
杜尔哥虽未参加重农学派,但他完全赞同魁奈的经济学说并做了重要的发展。他接受将社会划分为三个阶级的观点,进一步把其中的生产阶级和不生产阶级划分为企业家和工人两部分。企业家是大量资本的所有者,通过投资经营赚取利润。工人一无所有,只能靠出卖劳动,挣得工资为生。并认为自由竞争使工资只限于维持工人生存必需的生活资料。他还描述了雇佣工人产生的过程,认为他们是在不能再占有主要生产资料--土地的情况下出现的。他对“纯产品”学说也做了重要发展,魁奈把“纯产品”说成是自然的恩赐。杜尔哥虽然接受自然恩赐的提法,但做了进一步解释,他强调这是自然对劳动的赐予,不是对土地经营者投资的赐予。他指出土地离开了劳动便不能生产任何东西,自然力只有与劳动结合才能生产出“纯产品”。在他看来,农业中存在着一种特殊的自然生产力,使得农业劳动者在生产中能够生产出大于自己所必需的产品。杜尔哥根据自己对“纯产品”的源泉的看法,认为土地所有者对“纯产品”的占有,就是对别人劳动成果的占有。他不像魁奈等人那样认为地租是土地即自然的赐予,而认为地租是法权的表现,是土地私有权的结果。由此,“纯产品”实际上被看做劳动生产物中被地主阶级占有的剩余劳动产品。他没有正确的价值理论,因而还没有把“纯产品”归结为剩余价值。杜尔哥把重农主义体系发展到了高峰,脱掉了封建外衣,显示出了其资本主义的本质。杜尔哥主张商品的价值由商品的所有者对商品能满足欲望的效用评价来决定,即提出了主观效用价值论。这一论点,使他成为边际效用价值论最早的思想先驱之一。
杜尔哥重农主义学说的发展,特别表现在他的工资理论上。魁奈已经指出劳动者的工资只限于维持他们最低生活必须的资料。但是,在魁奈的理论体系中,“劳动者”概念含混不清,并且,他也没有对工资决定的原因进行分析。杜尔哥在这两方面都弥补了魁奈的缺陷:首先,他明确了什么是“劳动者”。他认为,除了能把自己的劳动出卖给别人之外就一无所有的普通工人是“劳动者”。这就是说,他已经理解到工人是同生产资料相分离了的生产者。其次,他说明了工资水平是怎样决定的。他从自由竞争的原则来分析,认为在雇佣劳动者供过于求的情况下,资本家有一大群工人可供选择,必然会优先选用那些要价最低的人。这样就使工人之间引起竞争,工人不得不降低自己的工资而受雇于人,从而降低了工资水平。这样,工人的工资就只限于为维持他的生活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
杜尔哥在社会阶级结构分析上也发展了重农学派的理论。他在魁奈所划分生产阶级、不生产阶级和土地所有者阶级等三个阶级的基础上,进一步把生产阶级划分为工业工人和工业资本家。他对社会阶级的这种划分,比较真实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中雇佣工人和资本家两大阶级的情况。他阐明了资产阶级是一个依靠资本剥削工人劳动的阶级,而工人则是除了能够把他的劳动出卖给别人以外就一无所有的被剥削阶级。杜尔哥在对社会阶级结构作做进一步深入分析时,又比较正确地阐明了无产阶级产生的历史条件。他认为,雇佣工人只是在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时才产生的。然而,他把没有占有土地的整个农业阶级和工业阶级都看做是受土地所有者雇佣的阶级,按照这种说法,租地农业资本家和工业资本家都包括在被雇佣的阶级中了。这种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杜尔哥还详细地考察了资本的五种使用方式:买进田产、租用土地、从事工业生产、经营商业和放债。同时,他相当完备地划分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收入:工资、利润、利息和地租。而且他认为利润和利息都是农产品的一部分,利息是出卖货币使用权的收入,正如出卖土地使用权收取地租一样。由于杜尔哥没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论作基础,只把农业看成是财富的惟一源泉,所以,他不能真正理解资本主义的性质,也不可能把剩余价值看做为一个独立的经济范畴。
杜尔哥作为重农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除了在理论方面的发展外,还通过社会改革的实践,来贯彻重农学派的政策主张。他曾提出了实行土地单一税、取消对粮食贸易的限制、废除农民的徭役、取消中世纪行会组织等发展资本主义农业的经济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