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富弼与张茂实同往辽国交换国书。这时又发生一件事情,当富弼行至乐寿时,忽然记起要看一下誓书中是否加了自己建议的三条,即:一,两界塘淀毋得开展;二,各不得无故添屯兵马;三,不得停留逃亡诸色人。这三条皆与辽国有约,万一书词不一致,岂非误了大事。当即拆开誓书一看,大吃一惊,果然未言三事。富弼又惊又怒,誓书皆为吕夷简故意所为,将来可将罪责推到自己身上。急驰至东京,奏仁宗道:“吕相这样做,不是要将臣致于死地。臣死不足惜,但不是误了大事吗?”仁宗急召吕夷简,问他所为为何?没想到吕夷简若无其事一般,直答道:“这是事情匆忙致误,改一下即可!”富弼声色俱厉,怒道:“吕相是故意为之!”一旁晏殊急道:“吕相决不会这样做的。”富弼怒道:“吕相乃奸诈,他竟然欺骗皇上!”仁宗无法,只得诏王拱辰重写了誓书,交与富弼。富弼当夜宿于学士院,第二日才行。
富弼与张茂实至辽国后,即见辽兴宗。兴宗选择了岁增金帛。但须于誓书中加一‘献’字乃可。”富弼心思,“献”有曲膝之意,不可,便道:“‘献’乃下奉上之辞,非可用于此。宋朝为兄,岂有兄献于弟的道理?”兴宗道:“宋朝送厚币我朝,就是惧怕我朝,‘献’字又如何?”富弼道:“此言差矣,我陛下重惜生灵,故致币帛以代干戈,非惧辽国也。今陛下忽发此言,这是不想和好了?”兴宗道:“改为‘纳’字如何?”富弼道:“也不行。”兴宗道:“誓书带来了吗?”富弼即将誓书给了兴宗。兴宗道:“‘纳’字自古有之。”富弼道:“古时只有唐高祖借兵于突厥,那是有求于人,当时所写,有可能称‘献’或‘纳’。但是后来颉利为唐太宗所擒,难道还要用这样的礼节吗?”兴宗见富弼词色俱厉,猜想不能说服他,便道:“我自遣使再与你朝商议。”于是辽主留所许“岁增金帛二十万誓书”,让富弼先回宋朝。
后来,辽使耶律仁先、刘六符入宋,并将誓书带来。仍然要求议文书称“贡”。耶律仁先道:“昔时石晋报德辽国,割地以献,而周世宗却又夺了回去,辽国隐忍吞声,是非利害,灼然可见。望用‘贡’字。”宋朝坚决不答应,议论相持不决。最后,朝廷用晏殊的建议,用“纳”字代替了。至此,宋朝争端告一段落,就这样,富弼不畏生死,不辱使命,只说了一番话,就打消了契丹国进犯的图谋,使两国化干戈为玉帛,此后的几十年间,两国一直和平相处。
富弼后来又出使契丹,也大获成功,展示了其超人的胆识和外交能力。他第一次去契丹时,家人来报,说他的女儿死了,他不顾而行;第二次去契丹前,他的妻子生了个男孩,他来不及看一眼,就启程了。到了契丹国,每得家书,他连拆都不拆。随从不解地问:“这是家书,为啥不拆?”他回答:“拆了,徒乱人意!”
宋朝与辽国和议,消息传至西北边关,叶芝春陡闻宋朝又要向辽国岁纳金帛二十万,心中甚上愤慨。央央天朝大国,为何要向契丹纳帛,真是令人费解。范公见状,劝道:“皇上向来仁慈,只是不想发动战争而已。”芝春道:“皇上是为朝廷一些奸贼所蒙蔽,立国岂能卑躬屈膝,一味退让?让人得寸进尺。”范公道:“芝春不必动气,朝中之事,甚是复杂,非你我这辈所能解决。此次谈判,想那富弼大人尽力尽力,也算不辱使命,当朝又有几人有他那样的胆色?再说眼下宋朝正与夏贼交战,两面受敌,也对大宋不利。现在花些银两,平息干戈,也未尝不可。”芝春道:“富大人不辱使命,委实可敬,但我习武之人向来不这样看,当年澶渊之战,如能一举解决西夏,哪有现在这些事端?”范公道:“罢罢…即已成事,再说无益。眼下我倒担心李元昊会有什么打算。”芝春也不无担扰道:“是啊,宋向辽国增金帛,李元昊又不知打什么主意呢?”二人同看着远处的山峦不语,那里就是大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