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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思想回声(2)

以前的时代,人情或许似醍醐,厚重黏稠?如今是人被纷至沓来的信息和事务碾扁熨平的时代,人情随之也轻薄寡淡了,人更多地依靠内心的支撑而更少希冀心外的扶持。人类在进步而人情在萎缩。真的么?

也许是因为现在“移情”的条件好多了,可以移向唱片,移向真古董和假古董,移向需要每天饲食的猫、鸟、鱼、兔,移向需要浇水剪枝施肥换盆的花草,移向小小的邮票,移向书报,总之可以更彻底地从活生生的人面前移开去。最省事的“雅移”法是寄情山水,最省事的“俗移”法则是坐到打开的电视机前剥食着花生米不分节目好赖地一直看到荧屏上现出“再见”的字样。

但心中仍不免时时逸出一丝两丝一缕几缕一片几片的对活生生的人的沟通欲望,化为思念,化为莫可名状的思绪,最后可能就拽过一张纸来,想在上面写一些情,一些别人可能并不呼应并不需要的字、词、句和标点符号……人情确确实实就是一张纸。

当我从淡薄中想起人家时,人家或许正从残存的印象中摆脱出去而正在忘却我。曼哈顿的灯火啊,哪一盏下面尚有关于我的一缕思绪?

静夜功课

张承志

子夜清时,匀如池水的夜静谧地等待着,悄悄拍了拍,知道小女儿这回真地睡熟了。

蹑脚摸索,漆黑不见门壁。摸索着突然踢了椅子一下,轰隆砰然的炸响惊得自己晕眩了刹那。屏息听听,暗寂中流响着母亲女儿的细微鼾声——心中松了一下。

摸至椅子坐下,先静静停了一停。

读书么?没有一个读的方向。

写么?不。

清冷四合。肌肤上滑着一丝触觉,清晰而神秘。我突然觉察到今夜的心境,浮凸微明的窗棂上星光如霜粉。

我悄悄坐下了,点燃一支莫合烟。

黑暗中晃闪着的一星红点,仿佛是一个异外的谁。或者那才是我。

窗外阴云,室内沉夜;黑暗充斥般流溢着,不知是乌云正在侵入,还是浓夜正在漾出。其中那一点红灼是我的魂么,我觉得双目之下的自己的肉躯已经半溶在这暗寂中了。

我觉得那红亮静止了,仿佛不愿扰乱世界的消溶。于是我坐得牢些,不再去想书籍或纸笔。

这样,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了真正的夜。我惊奇一半感叹一半地看着,黑色在不透明的视野中撕絮般无声裂开。浪头泛潮般淹没,黑的粒子像溶开但未溶匀的染料,趁夜深下着暗力染晕着。溶散有致,潮伏规矩,我看见这死寂中的一种沉默的躁力,如一场无声无影的角斗。

手痉挛了一下,触着的硬硬边缘是昨夜读着的书。高渐离的故事。

远处窗外,遥遥有汽笛凄厉地撕裂黑布般的夜,绝叫着又隐入窗外沉夜。高渐离的盲眼里,不知那永恒黑暗比这一个怎样;而那杀人呼救似的汽笛嘶叫,为什么竟像是高渐离的筑声呢。

我视界中的黑暗慢慢涌来,在我注视中闭合着这一抹余空——若是王侯根本不懂音乐呢——黑潮涨满了,思路断了。

我在暗影里再辨不出来,满眼丰富变幻的黑色里,没有一支古雅的筑。

那筑是凶器……

我决心这样任意遐想一回。应该有这样的夜:独自一人闭锁黑暗中思索的夜,如墨终于染透了、晕匀了六合的纸。我觉得神清目明了,身体休憩了。我静静地顺从地等着,任墨般的黑夜一寸寸浸透我这一具肉躯。

墨书者,我冥冥中信任的只有鲁迅。

但这夜阵中不见他,不见他的笔。渐离毁筑,先生失笔,黑夜把一切利器都吞掉了。是的,我睁大双眼辨了许久,黑色的形形色色中并不见那支笔。只有墨,读不破的混沌溶墨。春秋王公显然是会欣赏音乐的,而到了民国官僚们便读不懂鲁迅的墨书。古之士子奏雅乐而行刺,选的是一种美丽的武道;近之士子咯热血而著书,上的是一种壮烈的文途——但毕竟是丈夫气弱了。

因为乌云般的黑暗在浸漫淹没,路被黑夜掩蔽得毕竟窄了。

我心中残存着一丝惊异,仍然默默坐在黑暗的闭室之中。黑暗温暖,柔曼轻抚,如墨的清黑涤过心肺,渐渐淹上来,悄然地没了我的顶。

近日爱读两部书,一是《史记·刺客列传》,二是《野草》。可能是因为已经轻薄为文,又盼添一分正气弥补吧,读得很细。今夜暗里冥坐,好像在复习功课。黑暗正中,只感到黑分十色,暗有三重,心中十分丰富。秦王毁人眼目,尚要夺人音乐,这不知怎么使我想着觉得战栗。高渐离举起灌铅的筑扑向秦王时,他两眼中的黑暗是怎样的呢?鲁迅一部《野草》,仿佛全是在黑影下写成,他沉吟抒发时直面的黑暗,又是怎样的呢?

这静夜中的功课,总是有始无终。

慢慢地我习惯了这样黑夜悄坐。

我觉得,我深深地喜爱这样。

我爱这启示的黑暗。

我宁静地坐着不动,心里不知为什么在久久地感动。

黑暗依然温柔,涨满后的深夜里再也没有远处闯来的汽笛声。我身心溶尽,神随浪摇,这黑暗和我已经出现了一种深深的默许和友谊。

它不再是以前那种封闭道路的围困了。此刻,这凌晨的黑暗正像个忠实的朋友,把我和我的明日默默地联系在一起。

黄昏

刘绪源

有一年春天,我因胃疾,成天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透过窗口,看见远处屋顶上一大群白色的鸽子时不时地飞起来,在天空中一圈一圈地盘旋着,翱翔着。我的心常会有些空落,常有一种寂寞乃至荒凉的感觉。是因为鸽子的自由自在,反衬出了我的无奈?细想想又不全是如此。更重要的,大概是从鸽子们那种自然的永恒的充满韵律感的行动方式上,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无限与人生的短暂。尤其是,病情好好坏坏老不见转机时,每当黄昏来临,鸽群散尽,当天空由淡蓝变为深蓝,晚霞由暖色调转向冷色调,沉沉的暗夜终于一步一步地无可挽回地降临并且覆盖了整个大地时,病人的心,常常会在这种美丽而无望的变化中,悄悄地抽紧,过后又不知不觉地松下来,在冷寂中无力地睡去。

一天,也是在黄昏时看着鸽子盘旋,我忽然记起了一本著名的小说《牛虻》。

小说中的男主人公,那位无比坚强的意大利革命者,却极其害怕看到黄昏落日。那是因为,他曾在起义失败后逃出境外,在异国受了致命的伤害,曾一天天孤独地在野外的黄昏落日中等死。后来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却怎么也不能承受旧日恐怖情绪的袭扰,偶见窗外的黄昏景色,他的脸就会变得惨白。但他并不从此走向畏怯,相反,他比过去更勇敢了。这似乎十分矛盾,小时候读这本书时我最不能理解的也是这一点。我们从小被反复灌输进头脑里的英雄的概念,是不能有缺点和任何使之害怕的东西的。这位“牛虻”不仅那样地真实,而且那样的迷人,他在经历了死之绝望以后,竟更懂得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变成了更加义无反顾的英雄。

我当然不是英雄,却有一点是与那位异国的“牛虻”略有近似的——我在终于,告别了医院和病床,告别了那扇曾无数次让我看到黄昏和鸽群的窗口之后,并没有变成小心翼翼的生命至上主义者,却变得更为超脱和勤奋了。我仿佛已经意识到自己极有限的生命力应该用在哪些地方,我的几本自己比较满意的书,差不多都是在那场大病之后写出来的。另外也有一点是与“牛虻”很不相同的,就是我越来越喜欢看黄昏的景色了。

人们是习惯于将人生的老年比喻成黄昏的。我离那样的年龄还很远。可是,较早地体验一下生命有可能渐渐离开自己时的心情,我想还是很有意义的。我从医院出来后,完成的第一个作品,是那本薄薄的《人生的滋味》。这是专门写给中学生看的。

我当然知道,对于中学生来说,它显得老气横秋了;可我还是愿意为他们写这样的书。

我觉得,即使是十几岁的中学生,也不应该只生活在自己的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他们也应该有一点短暂的时间,想想未来,想想黄昏,体验一下人生的各种不同的风景。这会使他们紧张而喧闹的生活,变得更有滋味;也会使他们的性格,变得深刻而美丽。

不仅是黄昏,我以为,人甚至还应该体验沉沉的黑夜。前不久,我和一群友人坐船到一个南方沿海城市去开会,深夜,我们围站在甲板上,对着满天的星光,唱一支又一支我们所难以忘怀的老歌。我忽然记起法国作家梅里美的小说《高龙巴》,其中写到一位老水手,孤独地坐在船头,唱了一整夜忧伤的歌……一种悠远苍凉的感觉顿时浸透了我的全身。我想:高龙巴的时代,海上曾飘过老水手的歌;今天则飘过了我们的歌;几百年之后呢?一定又有新一代人的歌在海风中飘浮荡漾了。想到这些,我丝毫不觉得悲切凄凉,我只感到宇宙和自然的伟大;当然也想到了生命的短暂,但同时,也就更感到了人生的珍贵和美丽。

卢福庠

雨斜飘着,直打着,掠过广阔的河面,穿过葱葱郁郁的丛林;它也摇曳在碧绿的草原,跨进了都市的腹心,逗留在穷巷僻弄,在屋檐里泛溢着汩汩的水声。它又在屋脚旁边的阴沟里滑滑地流行。

雨濛濛时它有如一袭轻纱,笼罩了花木山水。然而它也能大踏步的进行,一如万马奔腾在辽远的一望无际的原野上,飞扬驱驰。

在夏天,假使你是曾在乡下居住过一些时候的话,你便会体会到“东天下雨,西天晴”的境况。晴天里,一块乌云会突然给你来一个爽快的雨淋浴,那些被长夏烈日晒得奄奄一息的稻杆,这时便变得更颖秀、更丰满、更青翠,挺起垂下的茎条来承受一天灿烂的阳光。

但是,最尴尬的却要算连绵不绝的春雨了。整日整夜地在檐前滴个不休。一粒圆圆的雨珠从树梢的一张小叶上接连翻身下来直落到庭前的阶石上,声声地在庭院里起着寂寞的回响。

它既不像夏天阵雨那般的泼辣,又没有如薄纱的秋雨那般的渺茫轻飘,它只是若断若续,欲休不休的从黄昏直落到凌晨,不管人家的梦是喜怒哀乐,它却把它们一视同仁地,从遥远之乡无情地个个敲落。

拾着一个又一个残破的梦,跋涉于漫长的征途上,有时也觉受累;尤其当下着富于韧性的春雨之时,你也未免不想温一下旧梦,拨一下余烬,寻一星或二星的火花,呵着一双擦着的手取暖。

“百步无轻担”,真的,你将惊奇你底魁梧之躯会被一个破碎的残梦压倒。当你听着阶上冷冷的雨声出神时,若这时有人在你底肩上轻轻一拍,你会吃了一大惊,失魂落魄似的突然惊醒。

你会反脸无情地去怨恨他来打扰你底清思。

无事一身轻,拖泥带水似的跑路本已不能远行,何况在路上又要带些防雨之器呢!不信你且看我们四周许多同行者,不是因为不胜过去重负之累以致半途掉落了吗?还有,为中途受人袭击而颠踬,以致全功尽弃的也有!

然而雨究竟是好的。且不说雨过天晴时蔚蓝天空里的五彩虹霓如何的鲜妍,它底传说又如何的美丽,那些雨蛙又如何的活泼;只要一看一园萋萋的碧绿红紫,也会使一个垂毙的年老病人油然兴起生命留恋之感,觉得生活的可爱!

我写着,窗外的雨丝已不像先前那般的繁密了,阴霾的天空里已透露着晴意。刚剪除不久的青草,你看,不是又已满园拥拥挤挤地生长了起来吗?

谈生活趣味

小牧

寻求生活趣味,往往被当作奢侈的享受,这虽然不免是一种偏见,但也有相当的理由。平素说到奢侈,总含着比较的念头,大家只有饭吃,你能吃肉,是奢侈;大家只有布穿,你能穿绸,是奢侈;吃肉穿绸究竟比布衣蔬食的享受高上一等了,说是奢侈,未始不可以吧?没有超过生活范围的事情,已经如此,进一步再谈趣味,使起码生活都过不下的人,发生反感,发生嫉妒,应该是很自然的。

然而因此却说趣味是一种多余的享受,掉开以后,一样可以生活下去,而且掉开才算公平,这却是不通之论。光说比较,你可得到的享受,我得不到,是有的;至于说你有生活趣味,我就没有,决不如是。趣味有浓淡,有高低,有量的差等,有方向的不同,却不会绝对没有;世界上最苦的不是病人么?但病人可以冥想,世界上最苦的不是狱囚么?但狱囚可以下棋,冥想下棋等事,显然属于一种趣味,绝无趣味可寻的人,除非不在人间。

其实呢,趣味和生活一样,是人类需要满足的本能,追求生活的热力,决不是关不到趣味方面,恰恰相反,解决生活的时候,总就连带着趣味的寻求。譬如饮食,求饱,求解渴,固然是生活,是本能,拿色、香,跟味一齐注意,何尝不是本能?而色、香的注意却是趣味。吃酒要看花,品茗要对月,这是把生活去迎合趣味;赏菊要持螫,泛舟要载酒,这是把趣味去迎合生活;浑然一片,什么是生活,什么是趣味,简直分割不开。雅人高士欢喜这些,贩夫走卒也欢喜这些。有些人力量上办不到是真的,但在田塍上,水亭里,小渔船上,一包花生米,四两白干,或者一碗白开水,几筒黄烟,席地幕天,面山临水,长啸高歌,恣意笑谈,各适所适,谁说不是生活和趣味的浑一呢?深得田园风趣的渊明先生,原来是在“饥来驱我去,出门何所之”的情况里面,吟哦出“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

日常生活,合拍着浓郁的趣味的事情,不经意中往往便流露出来;牧歌,初民的木刻,古代的神话和传说,凡是朴质的音乐美术,文学诗歌,都是实际生活,渗进了多量趣味的产物。云片糕,什锦饼干之类的东西,做得那么小巧,美观,小巧美观,其实和味觉不相干,和消化的机能尤其不相干,由于形式上的别致,吃起来便会觉得别具风味。岂止云片糕和什锦饼干而已,乡间做糕饼,早就利用各式各样的模型了,于吃之外,也注意形式,注意色彩,以求增加趣味的浓度,上下古今,都市农村,竟无例外。

乡间叫做兰花豆的东西,用蚕豆切成四瓣,仅仅连了外面的一托薄皮,油炸之后,形状勉强有点像兰花。一边吃要一边剥皮,炸过的皮又十分脆硬,不容易剥掉,怪麻烦的。论理,尽有直截了当的炸豆瓣,可以代用,然而不成,兰花豆的名称够多么美丽,而且吃着剥着,剥居然也是一种趣味,面前摆上四两白干的人,终于还是多吃兰花豆。

一样的蚕豆,一样油炸,于豆瓣之外,一定要做出兰花豆来,除掉说明人类在生活之中,自然而然的在追求趣昧,实在是别无理由。兰花豆不是珍品,不是特产,开始做的人,算不得发明,欢喜吃的人,不足以标榜,正是最普遍,最廉价的食物;然而它流行,为许多人所喜爱,它能发生兴趣,在人类的需要上,跟优美的艺术品,科学的发明,同样地尽了美化人生的作用;它本身不妨仍旧是平凡的东西。

类似的情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上,想来一定是不少吧?虽说都是不经意的流露,但惟其因为是不经意,才显得是天真朴质,亲切够味。没有这些欲求,没有这些创造,我不晓得人类和别的动物,会不会就有现在这样的距离。

总之,由我看来,趣味也和生活一样,是人类的本能,个个人需要,个个人寻求,个个人享受的;承认生活不承认趣味的人,不是不懂生活,便是不懂趣味。至于忧天下之忧,痛斥玩物丧志,也许是圣贤,也许是志士,都是了不得的超人,但决不是有血有肉的人。

读书苦乐

杨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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